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好人主義”表現條例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2.06W

 “好人主義”表現條例

在工作中,要敢於對錯誤的説“不”!如果對的是對的,錯誤的也是對的,那麼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呢?不敢對錯誤説不實際就是不擔當!下面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好人主義”表現條例文章,提供參考學習,歡迎大家閲讀。

 

“好人主義”表現條例

 

表現一

所謂“好人主義” ,就是誰也不招、誰也不惹的處世哲學,其實質是對錯誤思想和行為的容忍,它麻痺人的真假、善惡、美醜之心,它害人害己,誤黨誤國有百害而無一利!為此,做人就要從善立德,剛正有直,莫把“好人主義”不當“害人主義”!

“好人主義”實際上是不擔當。我們在工作中,要敢於對錯誤的説“不”!如果對的是對的,錯誤的也是對的,那麼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呢?不敢對錯誤説不實際就是不擔當!沒有擔負起黨和國家賦予的責任和使命,沒有擔當起人民的囑託和信任!堅持“好人主義”,看似誰也不得罪,你好我好大家好,實則害人害己,誤黨誤國!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面對“過”,要勇敢地剖析,虛心地接受批評,只有這樣,才能防止“蟻穴”潰“千里之堤”。拒絕“好人主義”,實際上也是一種擔當!

“好人主義”背離了我們黨的優良作風。我們知道,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黨的優良作風,他是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在馬列主義關於無產階級政黨理論基礎上總結中國共產黨在革命建設中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有着豐富的內容,對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具有重要意義。“好人主義”中沒有批評與自我批評,有的就是對錯誤不提意見,對缺點不敢揭露和剖析,這對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沒有任何的積極作用。

“好人主義”破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兩個方面,二者密切相關,缺一不可。民主是集中的基礎,只有充分發揚民主,才能達到正確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導,只有實行高度集中,才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要使民主和集中二者辯證地統一。在一些地方和單位,黨內切實有效的批評難以開展,“好人主義”嚴重。比如,有的對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等損害黨和人民事業的現象,採取事關不己的態度,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有的組織生活流於形式,“自我批評談工作,互相批評提希望”,很少觸及個人的缺點、錯誤;有的對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在涉及工作安排、職級待遇等方面的不正當要求,好言軟語,過分遷就照顧;有的對與黨的原則相悖的錯誤言行,非但不站出來給予有力的辯駁,反而隨聲附和等,不一而足。“好人主義”沒有發揚民主,也木正確的集中,這是與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是背道而馳的,是對民主集中制的破壞!

“好人主義”是不分是非,不講黨性,不講原則。“好人主義”從來不説“重話”,不説“壞話”,遇到問題視而不見,即使明知不對,口中也是“好好好”,極力保持“一團和氣”,以當“老好人”為樂事,以當“老好人”的“人情世故”為第一選擇。自己做了“好人”,是非、黨性、原則卻不知道丟到了哪裏。試想:一個不講是非、不講黨性、不講原則的人,能幹出有利於國家有利於人民的事業嗎?

堅持“好人主義”的並非“好人”,因為“好人主義”是“害人主義”!它破壞了黨員幹部的擔當,它破壞民主集中制,它背離了我們黨的優良作風,它不分是非,不講黨性,不講原則……

“好人主義”的危害還有很多,黨員幹部都需警惕!

表現二

一、“好人主義”主要表現

(一)“四處討好、左右逢源”的八面玲瓏型

1.凡事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有心“栽花”、無意“栽刺”,明知不對、少説為佳,搞“你好、我好、大家好”,無原則、無底線的“和稀泥”;

2.工作中缺乏主見,甘當“二傳手”,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從不率先表態,即使表態,也要左顧右盼看看同事怎麼説,典型的“牆頭草,兩邊倒”;

3.怕影響人緣、丟失選票,笑臉相迎、上捧下拉,什麼人都不得罪,以致“上級對下級,哄着護着;下級對上級,捧着抬着;同級對同級,包着讓着”;

4.會上不説、會後亂説,説一套、做一套,看似“老好人”,實為“兩面派”;

5.善於投機鑽營、油嘴滑舌,對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對下吆五喝六、橫眉豎目;遇事上推下卸,把自己撇得乾乾淨淨;成天揣摩領導,研究領導喜好,善於對領導進行“表揚式”批評,甚至對上級仍以“老闆”“老大”相稱,善於搞“高級黑低級紅”;

(二)“事事小心、處處留意”的四平八穩型

6.寧做“隱身人”、不當“出頭鳥”,習慣“等、靠、要”,安於當無所作為的“太平官”,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顧慮“洗碗越多,摔碗越多”,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幹事;

7.“廟裏的泥菩薩,經不起風雨”,沒有實際本事,遇到矛盾鬥爭、碰到問題困難,要麼驚慌失措、直打擺子,要麼上交給上級,堂而皇之向領導、向上級請示報告;

8.調研視察、督促檢查蜻蜓點水,走馬觀花,要麼發現不了問題,要麼發現問題隱情不報、避重就輕,不敢“唱黑臉”;

9.缺乏鬥爭和自我革命精神,將黨內政治生活當成俱樂部,患得患失、諱疾忌醫,批評與自我批評淺嘗輒止、隔靴搔癢,甚至變成評功擺好,開展談心談話、召開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等流於形式;

(三)“好大喜功、華而不實”的粉飾太平型

10.報喜不報憂,明知問題和困難成串卻麻木不仁,要麼輕描淡寫,要麼守口如瓶,出了事卻迴避掩蓋、瞞報虛報,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11.政績觀存在偏差,急功近利、沽名釣譽,工作華而不實、弄虛作假,熱衷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材料政績、數字政績,實際工作沒做多少,彙報起來卻頭頭是道;

12.工作標準不高、要求不嚴,推一推動一動,甚至推而不動,滿腦子充斥“小富即安”思想,取得一點成績就津津樂道、四處宣揚,看不到與先進的差距,自我感覺良好,裹足不前,有的甚至不求上進,甘於落後,還為落後找藉口;

13.口口聲聲“要以事業為重”,一心想“新官上任三把火”,新官不理舊賬、新人不理舊事,不能“一張藍圖繪到底”,前任栽桃後任栽杏,思路年年變、口號時時新,“山河”依舊,面貌如故,在全省、全市排位不進還退也無所謂;

(四)“團團夥夥、權利交換”的唯利是圖型

14.辦事看來頭,分親疏,往往你“投之以桃”,我“報之以李”,精心經營人脈關係,搞“小團伙”“小圈子”,認為“道上有人好辦事”;

15.片面理解優化發展和營商環境,“親”“清”不分,無底線地與一些客商稱兄道弟、沆瀣一氣,擅自“開口子”作承諾,甚至搞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借“從嚴管理”之名,行“以權謀私”之實,對企業和羣眾四處刁難,對企業的違法違紀行為視而不見、縱容包庇;甚至裏外勾結,在項目設計、造價上做手腳,搞名堂,損公肥私;

16.在評先評優和幹部提拔使用上,或論資排輩、輪流坐莊,看似“雨露均沾”,實則怕得罪人;或排除異己、任人唯親,美名其曰“知根知底,可靠放心”;或眼中只有身邊人,看不到廣大幹部;或當作當事人面説好話,搞“替你説了話,用不用不關我的事”那一套;

17.凡事從部門利益、個人利益出發,大局觀念淡薄,“只想爭功不想攬過,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對部門和個人有利的事爭着搶着上,對吃力不討好的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甚至違規設立“小金庫”,濫發津補貼,對單位吃空餉情況不上報、不處理;

(五)“目無法紀、投機取巧”的心存僥倖型

18.堅持面子至上、友情第一,在原則問題上打哈哈、裝糊塗,酒杯一端、政策放寬,搞人情大於法律、關係超越政策,甚至喪失道德底線、踐踏法律紅線;

19.自己不幹事還不願別人幹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敢於擔當,業務突出的同志,冷嘲冷諷,諷刺打擊;

20.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花樣翻新、隱形變異,食堂搞招待、家宴成接待,公務接待變成商務招待,接待上級變成陪同客商,搞迎來送往、超標準接待;

21.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對幹部管理失之於寬、失之以軟,對紀律作風散漫、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不敢及時指出、不敢批評教育,對出了問題的幹部擅自降格處理,不敢問責,姑息遷就,充當説客,説情打招呼,甚至找基層幹部“頂包”,應付組織;

22.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格、不徹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社會上一些有損於黨的形象聲譽的不當言論、不良風氣不敢堅決抵制和鬥爭,片面認為只要自己都説好話,不信謠、不傳謠就行。

二、“好人主義”主要危害

(一)破壞政治生態

“好人主義”者罔顧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違反政治原則、逾越組織紀律、背離黨的宗旨,與黨章黨規黨紀格格不入,喪失應有的政治擔當和革命情懷,甚至把社會不良習氣帶入黨內政治生活,演化發展為“宗派主義”,進圈子、拜碼頭,壓制公平正義、助長歪風邪氣。如果任其蔓延,黨內生活就會缺乏積極健康的思想鬥爭,嚴肅的政治生活就會出現私利化、關係化、庸俗化傾向,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就無法真正實現,各項決策部署就難以真正落實,不僅侵蝕黨的生命肌體,而且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勢必嚴重破壞一個地方和單位的政治生態。

(二)貽誤事業發展

“好人主義”者以庸俗的得失觀看問題、以扭曲的是非觀判對錯、以狹隘的利害觀幹工作,寧願得罪事業、也不得罪同僚,寧可喪失原則、也不傷害感情,將黨和國家的需要及人民的利益棄之腦後於不顧。如果任其盛行,勢必滋長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怕慢假庸散”之風,導致在大是大非上不能旗幟鮮明、在改革攻堅中不會擔當作為、在歪風邪氣前不敢亮劍鬥爭、在工作失誤時不願反省擔責,甚至搞變通、作選擇,不求有功、但求“獨善其身”,面對先進和外地外單位迅猛的發展態勢卻“無動於衷”,必將在“一團和氣”中影響事業、貽誤發展。

(三)終將害人害己

“好人主義”者要麼無視原則和法紀,對違法違紀、逾越規矩的人和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發生了嚴重問題還包着護着,以致“黃鐘譭棄,瓦釜雷鳴”,正氣難樹、歪風不止;要麼拉不下老臉、拋不開面子,怕傷了和氣、失了人緣,不敢動真碰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如此,勢必使各類監督機制形同虛設、逆耳良言一律失聲,令人陶醉和麻痺於自我滿足之中,難以發現自身的缺點和問題,不僅導致實際本領和工作停滯不前,而且容易使小過失發展為大問題、“微腐敗”演變成“大禍患”,甚至滑入犯罪的深淵,最終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