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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4篇 商鋪租約:確保商業成功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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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是商家和房東達成租賃商鋪的協議,包括租金、租期、使用規定等。在簽訂合同前,商家應認真審核商鋪的物業狀況和法律權益。在合同期內,雙方應積極履行合同義務,以避免糾紛產生。

商鋪租賃合同4篇 商鋪租約:確保商業成功的重要文件

第1篇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與年月日前將位於商鋪(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月租為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商鋪租賃合同4篇 商鋪租約:確保商業成功的重要文件 第2張

第2篇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 ___年___ 月___ 日至 ___年___ 月___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xx元違約金。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3篇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內設衞生間)。

該商鋪的總額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正(¥ 元/月);該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需在下一階段租賃期提前15日前交清應付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仟 佰 拾元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酒店達成以下條款: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 樓,二間共三層,第一層 , 第二層 , 第三層 ,建築面積 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1.租賃期限為五年,自月起至年 月 日止。從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遞增8%,直至合同結束。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酒店,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項目。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第二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於 年 日向甲方全額交納第一年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交納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履約保證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月賃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乙方需交納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大寫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違約,此保證金將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如乙方履約,待合同期滿後甲方足額退還給乙方。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依合同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0%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因甲方延誤維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設備,發現房屋及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數據實計算租金)。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該房屋已精裝修,合同終止時,乙方需保持正常使用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