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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範文3篇 保障安全,簽署協議——安全協議書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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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書是指當公司內外交易或人員交往過程中所簽訂的合同,其目的在於確保公司實施各項工作的安全,保護公司的機密信息和技術資產不受侵害。在本文中,我們將分享一些常用的安全協議書範例,為大家提供參考。

安全協議書範文3篇 保障安全,簽署協議——安全協議書樣本

第1篇

為維護項目部及周邊地區的政治穩定和治安安定,保障項目部正常的施工、生活秩序,並通過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共同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增強職工的法律意識,加強合作,增進警民情誼,促進雙方的精神文明建設。接上級部門相關文件指示,崑山市志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千燈鎮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統項目項目部與崑山市公安局千燈派出所自願結成平安共建單位,特制訂如下協議: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把增強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維護當地社會安全穩定作為共建的根本任務。

1、協助支持項目部做好日常治安維護工作和工人“護導”工作,整頓淨化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政治、治安秩序,為工地創建良好的治安環境。

2、配合項目部加強依法治場工作,有計劃地為施工工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國防教育和逃生消防演練及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和防範意識。

3、加大對發生在施工現場和周邊治安案件的偵破和查處力度,會同有關部門適時整頓施工現場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處理違法犯罪活動。

4、督促項目部落實現場安全條例,加強安全防範措施,參與項目部的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5、派出所民警協同安全員共同做好後進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6、熱情服務,在國家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幫助解決教外地人員的臨時暫住證等實際問題。

(二)、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統項目項目部: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項目部突出的治安問題和影響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

2、貫徹落實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條例,對要害部位要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加強項目值班及職工宿舍的管理。

3、加強對職工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守法的自覺性,增強自我防範的意識。

4、經常與公安機關交流、溝通情況,努力實現治安保衞工作聯建、聯防、聯動。

1、領導小組定期召開例會,研究工作,溝通情況,交流意見。

2、雙方保持經常性的工作接觸,互通有關信息,落實共建內容。

4、上級組織的需共建單位雙方參加的重大教育活動或社會公益性活動,雙方應以平安共建單位的名義共同參加。

安全協議書範文3篇 保障安全,簽署協議——安全協議書樣本 第2張

第2篇

為保障家長和主辦單位雙方的利益,確保學生安全,避免發生意外事故,特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入營協議》具體如下:

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組織的軍事夏令營,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於夏令營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培訓、學習、住宿、餐飲、保險等項目的全部安排)。

甲方向乙方收取軍事夏令營“風暴營”第 期 費用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可在開營前七天(含第七天)要求解除本合同,經甲方同意,由甲方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在開營前三天;可更改參加內容和費用完全相同的夏令營的期數。開營後或入營一週後退營,乙方要求或以實際行動中途退出的,學費將不予退還。

在軍事夏令營開始時間之前,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導致夏令營推遲或取消,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將不要求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費用。如軍事夏令營開營時間推遲超過7日或取消,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並只負責退還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不作其他額外賠償。

一、乙方應在開營當天按時到指定地點,否則乙方須自行前往營地,如乙方在開營之後兩天之內未能到達營地,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不退還乙方繳納的費用。

二、 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向甲方繳納的夏令營全部費用,同時,乙方應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夏令營開營前,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小孩進行行為規範、環保、安全紀律的教育;

2、乙方行為違反夏令營營員守則的有關內容,不服從夏令營管理嚴重影響夏令營活動的;

3、營員活動統一由甲方負責安排。營員未經教官許可,不得單獨活動和私自外出;不得參加有可能造成身體傷害的活動,如:游泳、攀爬、打架等,如因此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4、乙方應如實向甲方通報營員的身體健康情況,如患有心臟病、哮喘病、癲癇病、暈車、暈機、精神狀況以及其他病歷等。若不如實通報甲方,出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向營員交代:禁止攜帶刀具、打火機、易燃物等危險物品;

三、 對於該營員需特殊照顧的地方或需要特別交待事宜(如該營員對食物或藥物過敏等),乙方已通過填寫報名表作出説明。如果乙方對以上事項未能詳細説明而使特訓營未能採取適當防範措施,營員在營期間因此而發生的意外傷害,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退還乙方向甲方繳納的軍事夏令營全部費用,同時,乙方應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若乙方在軍事夏令營期間損壞公物或他人財產,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如甲方為乙方墊付該等賠償,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五、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軍訓對以下幾種傷害不承擔責任:營員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甲方不知道或難於知道的;學員自殺、自傷的;在營員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開培訓活動場地期間發生的傷害;其他在軍訓活動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傷害以及在所有正規的訓練中發生的意外事故(指的是訓練中意外死亡、跑步中扭傷等)。

一、甲方負責乙方在軍事夏令營內的.安全工作(包括訓練期間的路途安全、食宿、活動的開展、遊玩等)。如屬甲方責任造成營員在營期間受到的身體及財物損害的,由甲方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但如乙方違反校規和特訓營的規定或進行應當認識其危險的行為,而發生自身的身體或財物損害或致他人的身體或財物損害,由乙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甲方負責乙方在夏令營內的安全工作,但如由於乙方違反夏令營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監護人承諾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法規或軍事夏令營規定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承擔法律後果。

二、甲方負責安排好學生的各項夏令營活動(食,宿、交通),對學生嚴格管理和監督。並保障活動期間的飲食安全和飲食衞生,向營員提供的食物和飲水符合衞生標準。

三、在夏令營活動時,甲方應向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並交代有關夏令營注意事項,發現學生有攜帶刀具、火柴、打火機、易燃物等危險物品的,必須予以沒收並妥善保管,閉營時交還學生。

四、甲方在活動期間隨時關注學生身體情況,對不良狀況及時預防和治療,對突發病及時採取急救措施,保證在第一時間將急救者送到醫院。

五、甲方必須在學生睡覺和早起後清點人數、察看學生是否異常現象。安排保衞人員通宵值班,防止營員私自外出和意外情況的發生。

六、甲方必須選派責任心強的輔導員、教官來管理學生,應伴隨學生左右,特別關心,愛護學生,隨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健康狀況,對學生髮生的問題及時解決。

七、甲方為乙方購買平安短期綜合意外傷害保險,每人保額 萬元人民幣。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另承擔責任。

1、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有任何爭議之處,雙方將盡量協商解決,如有不可協調之處,任一方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第3篇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安全意識。

2、甲方應加強安全工作的監督,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改正存在問題。

1、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定。開工前應進行安全教育,強化機台安全意識。

2、乙方應按本項目鑽探技術要求,現場條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防範條例,安全保障措施及出現非正常情況時的安全應急措施,確保鑽探安全。

3、乙方負責現場鑽探組織工作,並對進出場,搬遷,施工過程中的人身,機具設備及行車安全等安全生產負全責。

4、要遵紀守法,尊重當地民風民俗,維護安定團結,如乙方自身與當地羣眾引起的糾紛與矛盾,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1、鑽探前應考慮施工安全,先觀察周圍各種標誌,確定鑽探處偏離光纜、電纜等各種通信設施,採取“一看、二探、三挖”,用鐵鍬在垂直鑽探方向挖至1、5米,查明地下設施(如各類電纜,管道,地下洞室)的準確位置,並不得損壞,乙方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地下設施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各種鑽探設備機具,應按規定標準安裝使用,所有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

3、上崗前應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衣襟敞開,光膀,赤腳或穿拖鞋工作。

4、鑽探應避開坍塌,墜落,觸電,洪水等危險地段,以免人財損失。否則一切責任乙方自負。如不能避開,則提出申請,不予施工。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代表人簽字後即為有效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