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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安全協議書4篇 "重視孩子安全!國小生必備的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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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安全協議書是一份給國小生簽署的安全承諾書,旨在提醒他們注意安全、自我保護,預防校園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小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該協議書列舉了諸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各方面的內容,希望通過簽訂協議書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養成良好習慣,保證校園的安全和穩定。

國小生安全協議書4篇

第1篇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繫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國小生安全協議書4篇

第2篇

暑假將至,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協議:

1、學生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紀守法,不得幹一些有損他人、集體、國家利益的事情。嚴禁參與社會上的幫、夥,打架鬥毆。一言一行,體現文明,一舉一動,保持風度。

2、嚴禁爬牆、攀樹或其它高大建築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駕駛機動車輛,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等,不騎英雄車,不在路上追逐打鬧,靠右行走,注意避讓車輛,按時回家;外出如實告知父母並保證安全,不在夜晚獨自外出;嚴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温、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到高大建築物、高大樹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溝、橋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入校園和林區,不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不隨意野外用火,不在地頭、堰邊點火。

6、注意勞動安全。在家勞動時,要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嚴禁拿勞動工具戲耍。

7、講究個人衞生和飲食衞生。要勤洗刷,防止病從口入;不吸煙,不喝酒;不吃“三無”食品和變質食物,以防中毒。預防“流感”等各種傳染病。

8、安全用電,不隨意觸摸或修理開關、燈具、電線等,不靠近高壓線;不玩或持有危險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機、火柴等。

9、不進網吧或遊戲廳,不看不健康書籍和碟片,不賭博,不進不健康場所,不從事迷信活動,反對邪教;不參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動或遊戲。

10、加強防盜防搶意識。警惕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遇上違法犯罪事件時,應沉着、冷靜、靈活、機智,設法脱險,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1、掌握正確的應急方法和自救知識,善於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做好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等。

12、在家中聽從父母教導,樹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態,遇到問題冷靜思考,正確對待,不走極端;根據自己的假期學習計劃,完成假期作業,做好功課的預習。

xx級xx班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家長承諾:全面加強學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監管,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保證學生的健康平安成長,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3篇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第4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有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有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器、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衞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後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庫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理賠。

15、學生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