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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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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

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 國發〔2015〕54號)及《河北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冀發〔2018〕40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渤海新區國有企業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九屆五次、六次、七次和市委九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決策部署,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改革為突破口,以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為核心,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着力點,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實現高質量發展,服務好渤海新區的港口建設、產業發展,服務好黃驊新城建設、園區功能提升,服務好招商引資、基礎設施建設,為新時代全面建設沿海強區、壯美港城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堅持積極穩妥統籌推進,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確保改革有力、有度、有序推進並取得實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落實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切實發揮國有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堅持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把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有機結合,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堅持增強活力與強化監管相結合,不斷優化國有經濟佈局結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靈活高效的國有企業經營機制,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監管制度,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國有企業在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國有資本佈局不斷優化,在服務項目建設和經濟發展中的功能支撐能力穩步發揮,切實發揮區域、資源優勢,培育一批特色明顯、競爭有力、實力雄厚的地方骨幹企業。國有企業管理體制不斷完善,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運作能力,混合所有制經濟取得明顯進展,國有經濟控制力不斷增強,全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機制更加完善,經營管理體制靈活高效。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健全,國有資產監管制度更加成熟,監管手段和方式不斷優化,股東會、黨組織、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各盡其能各負其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全面落實。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有機統一,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領作用充分發揮,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工作體系更加完善。

二、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國有企業改革是一項綜合性工程,關係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要慎重謀劃穩步推進,制定改革方案要充分吸收國有企業管理層、各行業監管單位、企業職工代表、外部專家學者的意見,統籌國有企業兼併重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理清改革推進思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組織實施、資產處置、職工安置和風險應對辦法,切實做好改革總體設計、系統規劃。要堅持渤海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對改革工作的總體領導,國企改革的方案需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二)合理界定國有企業功能分類。結合實際,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其中商業類細化為商業一類和商業二類。通過界定功能、劃分類別,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提高改革的針對性、監管的有效性、考核評價的科學性,並對國有企業功能分類實行動態調整。

(三)推進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商業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通過財務投資、增資擴股、產權轉讓、出資入股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

1.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積極引入其他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股權比例不設限制,並着力推進資產證券化。對這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創新發展能力。

2.主要承擔渤海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其他資本參股,支持企業內部特殊業務和競爭性業務實行業務板塊有效分離,獨立運作、獨立核算,分類管理、分類推進。要加強落實渤海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服務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地方優勢產業的考核。

(四)推進公益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公益類國有企業可以採取國有獨資形式,為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能力,具備條件的,也可以引入市場機制,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託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對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重點考核國有企業落實渤海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服務發展和建設情況,考核中要逐步引入社會評價。

三、拓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途徑

(一)明確國有企業發展方向。要進一步發揮好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圍繞服務黃驊新城建設、港口建設、園區建設,服務好招商引資,穩步推進企業轉型發展等中心工作,繼續優化基本指標、分類指標、綜合性指標的設定,強化國有企業基礎支撐、戰略引導與公共服務功能。支持國有企業通過參股入股、股權收購等方式參與管理方式優、資源掌控優、市場前景優企業的發展,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加大國有企業轉型力度,藉助渤海新區發展大勢,做大做強港口、旅遊、工程、物流等支柱產業,在服務園區功能提升和項目建設中壯大提檔升級。

(二)加大國有企業內部資源整合力度。推動企業內部資源整合,梳理土地、建設項目、股權、實物資產編制資產名錄,通過評估注資、股權整合、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和沉澱資產,促進優質資源向主營業務、優質主體集聚,打造主業突出、產權清晰、現金流穩定的核心子企業。以優質子企業為載體,築巢引鳳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加大休眠空殼企業清理力度,支持企業通過證券交易、產權交易、清產核算等市場化方式,發揮好中介機構的鑑證作用,加快國有資本從低效無效、無發展前景的企業退出。

(三)打造國有資本運作平台。成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台,將除三集團及其代管企業之外的其他國有企業的股權評估劃轉成立國有資本運作平台,實現股權、資產、人員的統一監管,放大資產的聚合管理效應,提升國有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健全完善運營平台的法人治理結構,理順各管理、治理層級關係,提升股權運作水平,規範股權管理關係,形成分工明確、主業突出、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有實力的實體型企業,實現與三集團抱團取暖,打造與三集團並列的大型綜合性國有企業。

(四)提高國有資產證券化水平。充分考慮國有資本佈局要求、企業所處行業領域、市場化程度等因素,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把上市和掛牌作為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渠道,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設時間表,要堅持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條件成熟一家推進一家。三集團對所屬國有企業優質資產、優勢業務板塊進行全面梳理,制訂上市公司培育計劃,通過併購重組、配套募資等形式進一步完善股權結構,實現再融資,提高國有資本運行效率。

(五)引入多形式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民營、集體、外資等各類社會資本通過出資入股、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增資擴股,有效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做優,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注重採取增量改革的方式,積極引進具有產業、技術、資金、管理等方面優勢的非國有戰略投資者投資入股。實行同股同權,切實維護各類股東合法權益。支持非國有資本與國有資本共同組建混合所有制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一)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繼續梳理黨組織、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的事權管理關係,完善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機制,全面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發揮好董事會決策和監事會監督作用,規範董事會運作,嚴格選派和管理股東代表和董事、監事,保證監事會依法行使監督檢查公司財務,監督董事、經營層執行公司職務行為等職權。加強外部董事、監事隊伍建設,完善董事會、監事會和外部董事、外部監事的評價辦法,繼續加大教育培訓力度,開展專職外部董事試點。

(二)釐清國資管理邊界。依法依規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專司國有資產監管,落實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制度,保障國有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建立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將國資部門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行政部門和單位。通過公司治理結構履行出資人職責,強化所出資企業的章程管理,體現出資人意志和國有資產監管要求。

(三)推進企業內部用人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市場化企業各類人員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制度,以社會平均勞動生產率、人均成本費用等指標合理確定企業的用工規模,堅持出資人管控總規模、董事會制定用工計劃、經營層具體實施、監事會全程監督的運行模式,形成以合同管理為核心、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切實做到員工能進能出、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激發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增強歸屬感。

(四)完善企業職工收入分配機制。堅持企業自主決策,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目標完成管理和勞動生產率掛鈎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按照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原則,逐步推進企業職工薪酬總額管理,落實好經營層的管理責任和董事會的重大事項決策責任,推進全員績效考核,以業績為導向,科學評價不同崗位員工的貢獻,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切實做到收入能增能減、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

(五)健全企業領導人激勵和約束機制。建立與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經營業績相掛鈎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逐步建立完善市場化聘用管理人員薪酬管理方式和制度,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市場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建立與激勵機制相配套的董事決策制約、委派會計、財務審計、監事監督、信息披露等約束機制,嚴格執行企業領導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制度。

(六)加強國資監督管理。強化對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行使權力等的監督,堅持挺紀於前,強化執紀監督,切實加大紀律審查力度,狠抓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整合出資人監管、外派監事會監督和外部審計、紀檢監察等監督力量,加強統籌,創新方式,共享資源,提高監督效能。認真處理人民羣眾關於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的來信、來訪和檢舉,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對企業管理中不良行為的有效震懾。建立健全監督反饋意見整改機制,形成監督工作的閉環。

五、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一)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保證黨組織工作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有效發揮。企業黨組織要在深化改革中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依法行使職權。堅持並落實黨管幹部原則,改進管理方式,增強管理效果。

(二)切實承擔好、落實好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堅持從嚴治黨、思想建黨、制度治黨,增強管黨治黨意識,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聚精會神抓好黨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黨組織負責人要切實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黨組織班子其他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結合業務分工抓好黨建工作。規模較大、黨員人數較多的企業,黨委書記同時擔任企業其他主要領導職務的,應設立1名專職副書記抓企業黨建工作。

(三)加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強化國有企業基層黨建工作的基礎保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加強企業黨組織對羣眾工作的領導,發揮好企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作用,深入細緻做好職工羣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工作,作為國有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據不同類型混合所有制企業特點,科學確定黨組織的設置方式、職責定位、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