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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墳讀後感推薦8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72W

好的書籍是可以讓我們學習到很多人生哲理的,讀後感是我們學習和生活中常見的應用文體,編輯一篇讀後感可以加深大家對名著劇情的領會,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故鄉墳讀後感推薦8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故鄉墳讀後感推薦8篇

故鄉墳讀後感篇1

從魯迅的《故鄉》中,我們可以看到魯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塵封的大院。

童年的魯迅,彷彿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麼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為我們打造一個標準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釐之差了。作為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為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們需要自由,我們要親身經歷,我們也要知道許多新鮮事,我們要一個快樂的童年,我們要逃離束縛!

?吶喊》是魯迅先生自《狂人日記》後的第二本經典小説集,是世界的名著,這本書中有些文章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鄉》《藥》《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魯迅先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在日本的首都東京留學時,看到和聽到當時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從而使魯迅先生強烈的愛國意識甦醒。

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魯迅先生寫這些文章是為了讓當時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後,能夠清醒過來。

作者對“故鄉”的感情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一般的感情,同時還是帶有個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對“故鄉”沒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個人就已經與它有了“剪不斷,理還亂”的精神聯繫。童年、少年與“故鄉”建立起的這種精神聯繫是一個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擺脱的。後來的印象不論多麼強烈都只是在這樣一個基礎上發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擺脱開這種感情的藤蔓。具體到《故鄉》這篇小説中來説,“我”對“故鄉”現實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時已經產生的感情關係的基礎上發生的。“我”已經不可能忘掉少年閏土那可愛的形象,已經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時形成的那個美好故鄉的回憶。此後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時形成的這種印象疊加膠合在一起的。

這就形成了多種情感的匯合、混合和化合。這樣的感情不是單純的,而是複雜的;不是色彩鮮明的,而是渾濁不清的。這樣的感情是一種哭不出來也笑不出來的感情,不是通過抒情的語言就可以表達清楚的。它要從心靈中一絲一絲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時間,需要長度,需要讓讀者會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體驗。這種沒有鮮明色彩而又複雜的情感,在我們的感受中就是憂鬱。憂鬱是一種説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緒,是一種不強烈們又輕易擺脱不掉的悠長而又悠長的情感和情緒的狀態。《故鄉》表現出來的是一種憂鬱的美,憂鬱是悠長的,這種美也是悠長的。

故鄉墳讀後感篇2

今天我讀了魯迅的作品《故鄉》,令我十分之感動。

閏土當之無愧是重點人物。20年的轉變,使得他從一個勇敢機智、見多識廣的小男孩成為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麼使他的改變如此之大呢?是貧窮?還是……這是我們所不能得知的。但是從魯迅的小説中,我們可以知道,在魯迅的心裏,閏土一直是一個勇猛聰明活潑的人,要不然不會一提到閏土就會想起他在刺猹的場面。可是,當閏土與魯迅説話的時候,第一個詞竟然是“老爺”。

我相信當時魯迅的內心震動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許料想過千百種交談方式,但是肯定惟獨沒有料到這種。按照封建社會的標準來説,閏土是應該叫魯迅老爺,但是,從20年前的迅哥兒到20年後的老爺,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點?閏土的改變是顯而易見的,歲月在他的臉上,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但是,容貌的改變並不是他最大的改變,他最大的改變就是心理上的改變。也許,他的心裏還是把魯迅當成迅哥兒的,但是當時的社會不允許;也許,他的心裏還是想和魯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魯迅之間還有主僕關係。一聲“老爺”又包含了閏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還是因為久久不見不熟識的陌生?這,也許只有閏土知道了。

不知看過《故鄉》的朋友們注意過沒有,雖然楊二嫂是一個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個改變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經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後,她的樣子簡直讓魯迅認不出來了。對於她的樣子,魯迅只找到了一個形容詞——“圓規”。如果單純是外貌上的改變也就算了,楊二嫂成為現在這副“醜模樣”也是因為她的內心在漸漸地改變。她去魯迅家的時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舊傢俱的要求,被他拒絕後大放厥詞,説什麼“越富越一毫不肯放鬆,一毫不肯放鬆便越有錢”。如此尖鋭的語句,簡直不像是一個“西施”所能説出的話,倒像是一個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話的中年婦女。不僅如此,楊二嫂離開的時候,還拿了魯迅母親的一副手套。

如此種種,此人的改變也是巨大的。 啊!我讀了這篇文章,使我深受啟發!

故鄉墳讀後感篇3

讀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篇長篇小説,我感到傷心並懂得了朋友之間的分享!

?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篇長篇小説主要寫了這樣一個故事:男孩比利最大的心願,就是擁有一對心愛的獵犬。他憑着艱苦的勞作和頑強的毅力,他最終如願以償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與愛犬形影不離,一起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捕捉浣熊,結下了生死與共的情誼。勇敢忠誠的老丹和小安獲得了捕獵比賽的金獎盃,追蹤到了最為狡猾的浣熊鬼,在奧沙克山區為比利贏得崇高的聲譽。然而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護住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願在獨活於世……當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盡頭,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有老丹和小安,還有他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美麗紅葉下掩埋的童年記憶……

瞧!它們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夥伴,有好吃的它們一起吃,有獵物它們合作一起抓。現在,浣熊可能會越來越多,人們越來越會抓不住它們,我堅信只有在老丹和小安在比利的幫助下抓住它們。

它們的行為也使我想到了:有什麼東西要一起分享!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有一次老丹在它們的巢門口撿了一塊肉,它叼了進去,你可能會以為它會自己獨吞嗎?對此,我的回答是:不,絕對不是。老丹會等小安回來,更它一塊分享,在它沒有來之前,它絕對不會自己獨吞的。

這是一對多麼忠誠的狗,又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夥伴,它們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來守護自己的小主人。在“紅色羊齒草”降臨在它們的墳頭上,就説明,這一顆種子,必定將要天使來播種!

故鄉墳讀後感篇4

這是我暑假裏閲讀的第一本書籍。

我看見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國青少年閲讀與寫作教師)對這本書的評價:我以我全部的思想與靈魂深愛着《紅色羊齒草的故鄉》。它擁有令讀者感動落淚的巨大力量,這種力量讓人無從抗拒。還有《朗讀手冊ii》、美國亞馬遜讀者、英國亞馬遜讀者、岡村迪安(美國加州聖馬特奧公共圖書館官員)、美國亞馬遜讀者matt的評價。特別是英國亞馬遜讀者和岡村迪安都提到了這本書讓他們很感動,讀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動落淚,還要在書頁上提醒讀者:請準備好紙巾!

看了評價,這本書很令人感動,我就迫不及待地讀起來。這本書一共有20個故事,特別的是:這本書沒有目錄。作者威爾遜·羅爾斯以這本書為榮,這本書在世界上有50個版本,多年來暢銷不衰,兩次被搬上銀幕,成為美國經典青少年動物小説。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於奧沙克山區的一個美麗山谷中,地勢崎嶇不平,人煙稀少。比利家很窮,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兩隻捕獵浣熊的獵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買一頭毛驢了。比利決定自行攢錢買狗,但要攢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楓樹的樹樁上看雜誌,有出售幼狗的廣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種狗:純種紅骨浣熊小獵犬,每隻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興,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龍蝦、小魚、新鮮的蔬菜賣給釣魚人;等漿果成熟了,摘下來拿到爺爺的商店裏去買;到冬天了,出去打獵,賣獵物。

好不容易攢夠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兩年的時間。終於得到了兩隻獵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開始訓練它們,每天帶它們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帶它們去參加捉浣熊比賽,獲得了金獎盃。回來之後,比利又帶它們去打獵,不幸遇到了兇猛的公獅,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護了小主人,小安也不願意在獨活於世。

兩隻愛犬都死了,比利很難過,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們身邊長出了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

故鄉墳讀後感篇5

“鄉愁是一杯酒,鄉愁是一碗水……”一首《鄉愁》勾起了我對家鄉的回憶,也讓我想起了學習一篇研究關於《二十年後回故鄉》的作文。

這首詩描述了作者在離開家鄉二十年後回到家鄉時所看到和聽到的一切,以及他家鄉的美麗。

作者在家鄉修改了一些東西,寫了一篇優美的散文。作者在這首歌的開頭使用了大量的歌詞,使他回憶起自己的家鄉,回到自己的家鄉,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問題,並指出了歌詞的主題、開頭和結尾應該是,更多地寫出自己對家鄉的回憶。從順序上講,內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亂,這些都是結構的美。例如: “家鄉的山,家鄉的雲... ”一個“家鄉”讓我想起了我家鄉的美好回憶。

在文章的寫作間,作者用的常用語,隱喻和修辭的化身,好詞好句,我覺得他的家鄉家鄉的情感和美感。修辭才得以一件事或一個人的家更生動,形象出的具體表現,讓人感覺彷彿在這件事面前,生動,這就是語言的美麗,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腳通過,然後專門值班,所以沒有遺憾。

文章我們還有一個情感美,比如説,“天地君,親師”,“張老師,您是我唯一標準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養學生成人,您永遠是我的老師,永遠是給我提供指引發展方向不同的人”,我從這句話可以體會學習到了很多作者對張老師的情感很深。

我學到了很多的東西,詳略得當,還要注意三個美麗的,美的語言,美的結構,美國的情緒,還必須正確使用修辭手法。

故鄉墳讀後感篇6

魯迅先生的《故鄉》,透露着他對故鄉的懷念,卻又另有一番味道。讓我感到有些感動,又有些淒涼。

本是久別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憶終究只能成為回憶。記憶裏的閏土,夏天在海邊拾貝殼,在潮汛時看魚兒跳。戴着項圈,拿着鋼叉,向猹刺去……而再見閏土,他紫色的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臉上爬滿皺紋,眼睛周圍漲得通紅。他頭上戴着一頂破氈帽,身上穿着一件單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經裂開,像是松樹皮。更令迅哥兒吃驚的是,他見到他,第一聲就是“老爺---”,顯得那麼生分。這讓迅哥兒到嘴邊的話又咽了下去,因為魯迅知道,他與閏土之間,也已經隔了一層可悲的“牆壁”。

閏土作為窮苦勞動人民的代表,飽經風霜,受盡歲月的折磨,讓我體會到了封建社會勞動人民的辛苦。為生活所迫,受壓於生活,卻又無可奈何。魯迅先生懷念小時候和閏土之間的那種純真,沒有間隔,但是生活不饒人,他們再也回不到小時候那種無憂無慮的生活。

魯迅在《故鄉》的寫作中,用了對比手法,幼年的閏土那樣活潑好動,而成年的閏土,卻是比以前要蒼老,與魯迅也變得疏遠了。這一對比,更讓我覺得深深的悲哀。在這樣一個黑暗的社會,黑暗的制度底下,人與人之間,甚至是好朋友之間,也會因為封建階級關係,漸漸形成一堵厚厚的牆,誰都無法逾越。我悲涼的心緒,也像《故鄉》中,那個陰晦的天氣,嗚嗚作響的冷風,蒼黃的天空,蕭索的荒村……

讀了《故鄉》,我似乎有些明白,魯迅先生為何棄筆從戎。因為最嚴重的不是身體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餘地。當時中國勞動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國民黨反動派的攻擊,人民處處受壓迫,可謂是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魯迅先生希望社會不再黑暗,希望人民過上幸福安康的生活。於是他拿起他的筆作為武器,與封建思想積極鬥爭!

我又想到,生活在現代的我們多麼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所以要好好學習,才能更好的報效祖國!

故鄉墳讀後感篇7

書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滄海的燈塔,是哺嬰兒的乳汁,是智慧的長明燈。讀一本好書,讓我們得以明淨如水,開闊視野,豐富閲歷,益於人生。我讀過不少書,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滿着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是一個讓我內心一次次震撼,讓我一次次落淚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節在我腦海中始終揮之不去。

這本書主要講述的是在美國奧沙克山區有一個叫比利的男孩,他為了得到兩隻小獵犬,整整付出了兩年的幸勤勞動。兩年後,比利如願以償地得到了兩隻小獵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誠的老丹、機敏睿智的小安與比利朝夕相處,結下了生死與共的情誼。在一次狩獵時,比利遭遇兇惡的山獅,生命受到威脅,危在旦夕。老丹為保護自己的主人與山獅奮力搏鬥,用生命捍衞了自己的職責與尊嚴。深情的小安不願獨活於世,拒絕進食,絕世而亡於老丹的墳墓上。比利搬家時,去老丹和小安的墳墓告別,他驚喜地發現它們的墳頭長滿了象徵真愛、純潔,據説只有天使才能播種的紅色羊齒草。

讀一本好書,就像品嚐一杯香濃的咖啡,品嚐得越久就會越來越回味無窮。這本書讓我品嚐到了夥伴之間那堅不可摧的情誼,還有那頑強的毅力!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實現自己未來的理想,共創祖國未來的美好時代!

故鄉墳讀後感篇8

最早聽到劉老師説讀魯迅先生的《故鄉》時候,我竟一點也想不起內容,等看完了才發現,原來閏土,豆腐西施這些只記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這篇文章。

用了一個晚上看了兩遍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記得當時老師讓背誦的經典段落。幾十年過去了,魯迅先生的《故鄉》留在我記憶中的,大概只有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讀《故鄉》,看到的不再是對閏土月夜下刺猹的細節描寫,不再是學習用“圓規”來形容豆腐西施楊二嫂的用詞生動形象,也不再是為了總結昇華絞盡腦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離我愈遠了;故鄉的山水也都漸漸遠離了我,但我卻並不感到怎樣的留戀。”

再讀《故鄉》,心中首先升起一絲悲涼與無奈。

因為家庭的原因,7歲那年我們從母親的家鄉西安舉家遷到千里之外的父親的家鄉江蘇,一個西一個東,一個農村,一個縣城。我的童年留在了兩個不同的地方,一個留下了我模糊又單純的幼年和童年,一個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滿希望的少年。此後多年,在北方讀了大學,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個城市的時間似乎都差不多,曾經有那麼一瞬,在機場看着起落忙碌的飛機,我突然不知道哪裏才是自己的家。

“夕陽西下的太平機場,安靜,忙碌,沒有離愁別緒,沒有歸心似箭,兩地於我,都是驛站。”

這幾十年間,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帶孩子旅遊匆忙路過,當然也沒有機會去到小時候的家,聽母親説,已經拆遷了。

再沒有小時候的一起鑽麥地打滾,一起爬樹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紙燈籠滿村轉悠;再沒有門口那一聲悠長的“甑糕”後,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興奮。

這些年,那些小夥伴們的樣子早已模糊不清,隱約聽母親幾次回來告訴我,有的進了城通過打拼日子過得還不錯,有的留在了村裏,早早結婚生子,為生計勞碌奔命,彷彿成了新時代的閏土。

這個地方留給我的所有的記憶都在當年和小夥伴那無足輕重的告別中,漸行漸遠,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後每年回江蘇看望父母,回一次,家鄉變化一次,直到現在,變得已經完全找不到當年熟悉的生活環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樓也拆遷了,縣城所有的建築幾乎翻新了一遍,比起當年那個半城半鄉的地方,如今一個更加現代化的縣城展現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來的國小旁邊,那裏原來是一大片綠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還記得當年放學路上的小樹林,記得放學後趴在木材市場的圓木上一起寫作業,記得暑假在收割完莊稼地地裏揀麥穗。夥伴們也都各自長大,國小,國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隊,一路也有人陪伴。

當坐上北上的火車,看着窗外一望無際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飛向了遠方。魯迅先生沒有不捨是因為心中憋悶,覺得四面有看不見的高牆,而我,當時大抵是對未來有更多的憧憬,想尋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讀《故鄉》,我看到了與當年不同的“希望”。

再讀《故鄉》,我看到了與當年不同的“希望”。

當年不懂得希望是什麼,機械地在老師的引導下勉強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於是隨着眾多人踏出來的路循規蹈矩的走出了縣城,來到了大城市。

當年的希望就是對未來的美好憧憬,當這些憧憬一步步變為現實的時候,我對自己一度沒有了魯迅先生所謂的“手製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當有了孩子,我卻也像魯迅先生所説,不願意他以後“都如我的辛苦輾轉而生活,也不願意他們都如閏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願意都如別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們應該有新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

可是,在不斷的輾轉跌撞中,忽然明白,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路都沒有走好,又怎能指導別人的路?

人到中年,猶如又一次站在了一個人生路口,當我開始停下來思考,朦朧中,眼前又浮現了那個夕陽西下安靜又忙碌的機場。

於我而言,心在哪裏,故鄉就在哪裏,希望也就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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