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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範文三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8.24K

讀書是我們開闊眼界的最簡單的方法,有了收穫之後我們一定要和別人分享哦,那麼趕緊拿筆寫份讀後感吧,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版《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範文三篇,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版《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範文三篇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1

這本書中講了幾組家庭,每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這本書中主要講了一個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師,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會像別的家庭一樣只會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給他的孩子講一個故事,讓他們自己知道他們的錯誤。但在離阿迪克斯幾條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卻是個怪人,因為他的兒子從來不出家門,與世隔絕,沒有人願意接近他們家,害怕怪人會把他們“吃掉”。

在這兩個家庭中,我更贊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這樣可以讓孩子瞭解到他們所犯的錯誤,自己明白並改正錯誤。同時也能讓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開心地在社會中生活,讓他們變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優點:把孩子關在家裏可以讓他們遠離危險,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這樣卻讓他們越來越遠離社會,從而使他們對這個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們要對孩子有一定的保護,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樣把孩子關在家裏,什麼都不讓孩子接觸,要像阿迪克斯一樣,讓孩子們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壞以及後果。同時要對孩子有一定的鼓勵,使他們變成一個願意樂於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們犯錯誤的時候,我們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幫助他們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2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着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説為倒敍,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傑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後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説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隻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麼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裏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裏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並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説,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後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麼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遊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説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3

記住一點,殺死一隻知更鳥便是犯罪!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裏築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説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儘管書名叫做《殺死一隻知更鳥》,但是作者在書中對殺死知更鳥的故事只用了一點筆墨,就是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給孩子講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殺了一隻知更鳥,從而使他總有一種負罪感的故事。但是該書之所以成功,絕不是這麼簡單,而更多的是,知更鳥的象徵意義——書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湯姆。他們始終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與世無爭,人畜無害,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堅強的意志獲得自己精神上的滿足。可就是這樣無辜的兩個人,一個被四起的謠言無休止的中傷,一個被莫須有的誣告奪走了年輕的生命。

當阿蒂克斯殺死一隻鳥的時候都會自責內疚,不知道當那些村民知道中傷拉德利的時候會怎麼想,不知道當那些白人陪審團知道湯姆死亡的時候又會怎麼想。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他們想看的,聽到的也是他們想聽的。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麼閉上嘴巴,要麼跟他們説一樣的話。

他們知道,他們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須有的罪名壓死的湯姆是冤枉的,無辜的,可憐的。但是他們依然沒有絲毫改變,因為他們已經變得麻木、冷酷、虛偽,因為他們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踐踏別人的生命,因為他們始終在自欺欺人,用自以為是的幻想為自己締造一所烏托邦,這就是我們所説的“活在夢裏”。

説來實在諷刺,在世界上被稱為最民主的國家——美國,卻有着世界上最嚴重的種族歧視,直到現在,仍然普遍存在,因為槍殺黑人的報道時有發生。這或許不是作者願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數生活在美國的黑人願意看到的,但卻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數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種族歧視也不會在美國社會存在這麼長時間。

他們也知道拉德利並沒有他們口中説的那麼邪惡,那麼可怕,那麼神祕。但是他們堅持用自己骯髒的內心來看待這個純潔善良的人,用偏見來替代真相,他們甚至都不願意去嘗試,或者説不敢去嘗試,嘗試瞭解一下自己的鄰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後也知道。而當純潔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後,就有了希望,有了無限的可能,因為孩子就是希望。

這或許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視角寫作的原因之一,以6歲的斯庫特的角度來敍述發生在周圍的事情,這種方法混合了兒童與成人的觀察所隱藏的複雜情況下的簡單動機和複雜傳統。孩子是天真純潔的,她始終相信作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時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觀的體會到作為人的黑暗與邪惡。也許作者是希望,從一代代的孩子開始,當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始終保持正直,堅持自我,勇於表達,成長為一個像阿蒂克斯這樣的人之後,對社會的種種不公提出質疑和反對,一點一點的改善這個頑固的社會。

唯一一件不會遵從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説:孩子,這世界上有很多醜惡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讓這些醜惡都遠離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這個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醜惡。不光是美國,不光是以前,但是我們無法驅散所有的醜惡,更多我們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純良。有句話説:我們活着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變。

當阿蒂克斯義無反顧,竭盡全力的為黑人湯姆辯護的時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為一名律師,他為了正義,堅持職業操守;作為一位父親,他為了孩子,努力言傳身教;作為一個人類,他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麼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裏拿把槍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註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並且不管發生什麼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許這種事情發生,坦率地説,我從此以後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的眼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庫特,因為他們是我的一切。

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許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們現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傳身教,無愧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