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本(戴明)式和美國(目標)式管理在1980年代已決出了勝負 1940年代,戴明等人對美國戰爭產業教授統計過程控制學(SPC – Statistical Process Control)。 1950年代,統計過程控制學及其人羣關係運動在美國消失。美國採用目標管理(MBO – 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績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戴明給日本產業領袖授課,日本開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TQC – Total Quality Control),日本設立戴明獎(日本最高質量管理獎)。 1960-1970年代,美國繼續採用目標管理。戴明繼續給日本產業領袖諮詢和授課。日本經濟繁榮。美國漸失市場。 1980年代,在汽車、家電、鋼鐵等所有日本產業參與競爭的行業,美國企業不是被壓得喘不過氣來,就是被迫退出了行業競爭。戴明管理式公司和目標管理式公司在市場上決出了勝負。美國人開始反省,NBC紀錄片《日本能,為和美國不能?》使戴明在美國一夜成名,美國產業界普遍認為:“戴明是日本經濟奇蹟背後的驅動力。”戴明管理哲學和統計過程控制學在美國成為時尚,美國開始採取全面質量管理(TQM –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美國設立鮑丁格獎(美國最高質量管理獎),開始批評並放棄目標管理。 1990年代,日本經濟蕭條。目標管理在美國消失,美國產業仍重視質量管理,強調領導力企業文化,以及從豐田管理體系(Toyota System)改進而來的精益化製造/工程管理(Lean Manufacturing / Engineering),美國工業重新站了起來。
二、20年前危害美國的目標管理會對中國有好處嗎?
1.1980年代美國銀行目標管理的結果 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曾一度制定了全美國最有雄心的目標績效考核激勵獎罰制度,以發放貸款的數額決定貸款員的表現,表現最佳者可獲得超過中等表現者50%收入的獎勵,結果美國銀行得到了他們想要,也該得到的東西:大批的壞賬,雖然實現了管理目標,但隨後銀行卻因此遭受了巨大損失。只看貸款數額,而不去考慮表面看不到的更重要的貸款質量、風險、客户忠誠等因素。只知道要求僱員110%地努力工作,隨後再加10%的目標要求,如此年復一年是非常愚蠢的管理方法。
2.1980年代美國紐約交通警察局目標管理的結果 紐約交通警察局(NYTPD – New York Transportation Police Department)有一段時間持續出現錯誤和非法逮捕事件,無辜的人被指控犯有重罪,其中絕大多數是黑人和墨西哥裔人。事件曝光以後發現一個分局的4個警察要對這些錯誤和非法逮捕事件負主要責任,這4個警察全部被停職,並接受審查。奇怪的是,調查結果顯示:這4個警察是該分局表現最佳的警察,原來這個分局實行的是目標管理法,警察的工作成績、表彰、提升是靠逮捕數量,尤其是對重罪和性騷擾罪逮捕數量決定的。警察中的白人種族主義分子,乘機濫用權力,一舉兩得,用非法殘忍的手段迫害少數族裔,還得到了分局的認可獎賞,但他們對社會和警察局造成了巨大的損害,民眾尤其是少數族裔對警察和執法人員失去了信心,抗議活動造成了族羣對立和社會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