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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 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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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 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精神,加快建設體制順、機制活、政策好、審批少、手續簡、成本低、服務優辦事暢、效率高的交通運輸營商環境,結我廳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習近平新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以抓環境、抓項目、抓落實為主線,增強市場主體和羣眾滿意度為標準,對照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標對錶國際國內先進地區做法,落實工作機制,積極動為企業和羣眾提供優良的秩序、優質的服務,全力推進交通運輸商環境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優化市場環境

1.認真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堅決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構建更加合理、全面和完善的公平競爭秩序,清理現行行政審批事項,堅決砍掉各種“捲簾門”“玻璃門”“旋轉門”,清理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不相符的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問題,切實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權威性,確保實現“一單盡列、單外無單”。(廳審批辦、廳法規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2.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依法採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着力推進“照後減證”,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廳審批牽頭,廳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運輸處、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3.深入清理法規文件。持續清理行業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限制競爭和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工程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等過程中限制或者排斥民營企業的不合理條件,及時提出修改、失效、廢止意見。(廳法規處牽頭,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4.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國家和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求,對制定的政策文件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尤其是含有市場準入、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重點內容時,按照“誰起草、誰審查”原則,嚴格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加強對交通運輸新業態、新模式的反壟斷監管,防止利用數據、資本優勢涉嫌壟斷,損害公平競爭原則,損害其他經營者和用户合法權益的問題(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按照和省部署求,清理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亂攤派等問題;清理協會商會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通過評比達標表彰,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等問題清理檢驗、檢測、評估、證、鑑定等業務單位(部門提供是否存在借用行政職能或行政資源壟斷經營、強制服務、不合理收費等問題;清理交通物流、海運口岸否存在強制服務收費、不合理收費問題清理粗放執法、過度執法、以罰代管、以及以疫情防控名義隨意罰款等問題清理交通運輸公用事業領域涉亂收費問題,持續治理涉企收費,堅決避免降費紅利被截留,切實減輕企業和羣眾合理負擔。(廳財務處、廳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運輸處、審批辦、法局、公路局、運輸局、研究所、設計院等廳直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中澳公鐵聯運物流中心等項目建設,培育式聯運和互聯網+貨運龍頭企業。嚴格執行ETC通行優惠、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和普通貨運車輛網上年審、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政策,深入開展ETC服務專項提升行動,整治公路收費秩序;全面摸排4.5噸以下普通貨車,分類研究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加強農村物流發展頂層設計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服務體系,以客運站為節點、客運班車為載體,全面推廣小件快運業務,大力發展“商超+物流”“貨運公交”等農村物流新模式,服務貨物下鄉進城(廳公路處、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公路吉高集團配合

7.持續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按照部關於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求,加快落實國家省進一步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有關意見,研究制定吉林省交通運輸行業2021年度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和台賬,健全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實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推廣運用信用平台,推進信用監管。(廳研究牽頭,廳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二)優化政務環境

8.強化政務作風建設。落實《關於開展營商環境中公職人員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羣眾反應強烈政策落實、政務服務、履行契約、行政執法方面問題,深入開展公職人員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優化平等、公平、服務、保障的營商環境,讓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活力充分釋放、合理合法訴求充分實現。(廳機關黨委牽頭,廳機關處室、廳直單位吉高集團配合)

9.規範政務事項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措施,確保國家取消、下放和改變管理方式的省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全面對應落實;參照國家編制公佈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備案事項清單,規範實施備案程序,嚴防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密切跟蹤並對標國家編制公佈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規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及時完善省級交通運輸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認真梳理交通運輸政務服務事項,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標準化、管理規範化,實現交通運輸政務服務事項庫之外無政務。(廳審批辦、廳法規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行政審批協辦處室和輔辦單位配合)

10.完善政務服務保障。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並聯辦理、限時辦結、政務服務“好差評”等制度,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持續改進窗口服務;落實我省“一件事一次辦”要求,從企業和羣眾“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公佈標準化的辦事指南和流程圖,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避免企業和羣眾來回跑;依託全省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台,指導地區交通運輸部門加快整合12328等交通運輸政務服務熱線,強化宣傳引導,暢通企業羣眾諮詢、救助、建議、投訴、舉報渠道,實現企業羣眾訴求“一號響應”。(廳審批辦、廳辦公室、信息心、運輸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機關有處室、廳直有單位配合)

11.加大政務革新力度堅持現一個問題、出台一個措施、解決一類問題”原則定期梳理“管服”改革營商環境考評等評估評測中發現的涉及改革方面遺留問題,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快推動解決,增強企業展活力;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協同配合,下放審批監管事項要同步下沉相關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提升基層承接能力和“放管服”改革整體成效;落實《吉林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實施方案(2021)》要求,開通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支持用電用水用氣等民生設施建設,推進“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用氣”指標提升;完善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以企業和羣眾的獲得感滿意度作為評判標準探索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廳審批辦、廳法規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行政審批協辦處室和輔辦單位配合)

12.深化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持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農民工等民生工程賬款,堅決糾正政策承諾不兑現、違約毀約、騙商欺商、新官不理舊賬等嚴重人民侵害企業權益、危害市場公平正義、損害政府形象等問題,堅決防止舊賬未消又添新賬的現象。(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吉高集團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法治環境

13.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結合上位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的出台、修訂,組織提出修改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意見和建議;實施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深入推進“四基四化”建設,加強執法人員考核培訓,進一步規範交通執法行為;落實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做好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決策執行等工作(廳法規處、廳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運輸處、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14.做好綜合執法改革後續配套工作。抓緊制定綜合執法相關制度規範,建立省地綜合行政執法聯動機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根據改革職能調整,完成行政執法專用章啟用工作細化落實《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1-2023)》和《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版》等文件,不斷提升綜合執法隊伍政治素質、執法能力和執法效能(廳法規處、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國家、省省最新要求及工作實際,組織對省廳治理體系治理能力落實方案進行動態調整,建立健全推進機制,並與交通運輸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緊密結合,同步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各階段工作目標(廳法規處牽頭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16.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細化落實部《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事中事後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清單方式明確落實舉措、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員修訂“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釐清隨機抽查各環節涉及單位(部門)的職責邊界、監管事權,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指標,推進檢查事項、對象、人員全覆蓋,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率,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範圍;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快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部分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彙集,依託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廳法規處、廳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運輸處、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17.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評查標準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加大、告誡、建議等非強制執法方式適用,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深入開展道路運輸、公路超限超載、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強化與公安部門聯勤聯運,依法嚴厲打擊客一危噸王”等各類違規違法為,堅決防止運動式、“刀切”執法等問題切實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組織開展2021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切實強化內部監督;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清單,實施“互聯網+法治宣傳教育”行動,開展憲法宣傳週民法典等線上線下普法活動,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升綜合執法隊伍法律素養和業務技能(廳法規處、廳建設處公路處、廳運輸處、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四)優化交通運輸項目環境

18.高質量推進交通強省建設。落實深化交通投融資改革要求,研究出台“十四五”交通投融資政策,總結推廣高速公路建設PPP模式經驗,用好各類新型融資工具,支撐交通運輸可持續發展;按照國家營商環境試評價指標要求,結合我廳職責,研究編制優化綜合立體交通指數提升舉措,着力構建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廳綜規處牽頭,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配合

19.着力推進交通項目建設。貫徹落實全省營商環境大會關於項目建設的要求,實施廳級領導保重大項目機制,按照開工能早儘早、建設能快儘快的原則,積極做好項目前期、徵地拆遷、資金籌備、工程建設、竣工驗收等工作,加快推進大柴河至煙筒山8個高速公路和萬良至撫松等27個普通公路續建新開工項目,及時解決徵地拆遷、施工建設等方面的各種問題,確保4月20日有開復全面進入項目建設階段,形成集中建設熱潮。(廳綜規處、建設處、高建局、公路局、吉高集團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長效機制。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制度制定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核制度,完善市場主體、行業協會上級主部門意見徵集制度嚴格規範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制定活動配合做好清理整合省交通運輸保留的招標投標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彙總、公示動態更新等工作全面推行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隨機、一公開”模式,緊盯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異議答覆、招標投標情況街面報告、招標代理等關鍵環節載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為;落實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常態化徵集機制,暢通招標投標異議、投訴渠道,依法及時對投訴進行受理、調查處理和結果公示確保有效線索得到及時核查,違規文件得到及時修改廢止,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糾正(廳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運輸處、廳科教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1.高質量推進道路運發展。大力推進運輸結構調整,推動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加強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推廣應用,啟動“綠電國的”工程,深入推廣汽車排放檢測和維護制度(I/M制度)積極推進客運班線改革,在雙陽區開展“全域公交”建設試點,至少完成全省50條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研究落實公交化改造和客運站公益服務長效補貼政策,繼續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優先發展城市公交,不斷完善公交基礎設施網絡,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強化公交發展資金政策支持。(廳運輸處、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2.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依法嚴格規範各類保證金的收取,規範招標文件審核,清理招標文件未嚴格載明收取的形式、金額、返還時間、不予退還的情形以及逾期退還等情形;健全投訴舉報處置機制,依法辦理各類投訴,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持續落實《吉林省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要求,制定涉企政策要及時徵求企業家意見,並切實做好處理反饋、宣傳解讀、監督執行等工作。(廳建設處、廳公路處、廳辦公室高建局、公路局、吉高集團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 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擔當各單位(部門)要充分認識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對交通運輸事業走深走實走遠的重大意義,深入貫徹落實全省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的各項要求,樹立“一盤”思想,強化責任意識,主動承擔優化營商環境職責任務,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帶頭幹、總負責,全面掀起“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轉變作風、狠抓落實”的熱潮。

(二)強化任務落實營商環境優化工作內容多、任務重、責任大,各項任務牽頭、責任單位(部門按照化”求,研究統籌推進措施,配合部門要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同時,要聚焦本單位(部門)實際問題及困難,研究制定長效機制,細化落實舉措,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自身建設。各單位(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政策措施,健全投訴舉報機制,聚焦本單位(部門)管理瓶頸和制度漏洞,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氣,亮出刀刃向內的氣魄,切實做好問題排查整治,堅決糾正損害交通運輸營商環境的各類問題。同時,要加強營商環境建設幹部隊伍配備,不斷提升本單位(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強化宣傳引導。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工作需要社會認同和支持,各單位(部門)要通過網站、報紙和移動終端加強宣傳已出台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要主動向市場主體精準推送各類促進交通運輸發展、企業扶持的優惠政策,着力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可及性,積極營造社會關注、支持、參與交通運輸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歸集總結。各牽頭、責任單位(部門)要及時總結方案任務推進情況並於2021年12月10日前將工作任務推進情況報送廳法規處。同時各單位(部門)要按照《關於印發<吉林省交通運輸廳落實<吉林省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實施方案(試行)>內部考評辦法>的通知》(吉交法規〔2020〕244號)要求對照責任分工,每季度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季度重點工作任務推進落實情況報廳法規處。

 

附件吉林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營商環境建設主要工作任務

實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