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2021年“疏解整治促提升”
普通地下室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繼續規範全區普通地下室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促進城市科學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首都的長治久安。在第一輪整治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普通地下室專項行動由以整治為主向以提升為主轉變,2021年繼續在全區集中開展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工作,重點是鞏固整治成果,做好普通地下室促提升工作。結合當前全區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工作,要在堅持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共同原則基礎上,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法依規,統籌治理。要以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工作依據,堅持依法行政。對於特殊問題,要區分情況,一事一議,妥善處置各種矛盾及利益關係,避免出現重大社會問題。
(二)用途法定,安全使用。普通地下室的使用應合法合規,必須符合規劃用途要求。對於需要進行規劃變更的,必須嚴格履行相關手續,變更後再投入使用。平時使用過程當中,應符合國家和我市的相關使用要求,安全使用。
(三)立足提升,以用促管。堅持清、管、用相結合,積極推進普通地下室的合理利用。堅持便民的使用方向,鼓勵和支持公益化利用,積極引導全市普通地下室在補充社區配套功能、便民服務網點等方面的合理利用。
(四)屬地負責,條塊結合。堅持屬地和產權人(使用人)共同負責,各鄉鎮、街道分級落實管理責任。按照誰所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普通地下室整治及後續使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總目標是在鞏固成果的基礎上,實現全區普通地下室違規住人“動態清零”,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突出提升導向、突出源頭治理、突出共建共享,推動普通地下室專項行動由以整治為主向以提升為主轉變,進一步做好普通地下室環境提升工作,積極推動全區騰退普通地下室再利用工作的有序開展。
1. 環境和功能恢復。2021年通州區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掛賬任務是清除九棵樹街道8處(園景閣西區1處、新城陽光7處)495間,永順鎮4處(財富東方)123間,共計拆除面積約9979平方米隔斷。
2.防止反彈。積極利用人防、技防手段相結合的方式,結合“接訴即辦”工作,實現全市市屬普通地下室違規住人動態清零,做好有關點位的動態上賬工作。
3.自用性宿舍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落實使用主體的安全責任,推進規範化試點工作。
4.地下空間再利用。整治後地下空間再利用堅持便民的使用方向,優先用於解決民生和商業服務配套問題,結合已出台的《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規劃用途變更管理規定》《利用地下空間補充完善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的指導意見》《北京市便民店建設提升三年行動計劃》等政策,對於前期騰退地下空間再利用試點效果較好的項目,探索擴大試點範圍,在全區有條件的區域進一步推廣。
5.協同配合同步推進。協調、配合、支持在京中央單位和駐京部隊,做好其所屬普通地下室的綜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普通地下室的環境工作必須做到“三無一恢復”。凡是掛賬整治的普通地下室,無違規住人;無垃圾和不滿足消防要求的隔斷;無違規使用現象;凡掛賬整治普通地下室必須恢復到原平面佈局。
2、鞏固已建立的普通地下室管理工作長效機制成果,做到“四化一統籌”,即一是法制化,建立健全普通地下室管理法規,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科學化,充分運用科技手段,提升普通地下室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三是標準化,補充、完善普通地下室管理標準及規範,確保管理工作的實施有依據有尺度;四是精細化,管理工作要落實到每一處點位、每一類設施;五是統籌管理地上與地下,逐步將普通地下室管理納入到城市管理網格體系中。
3、普通地下室再利用工作要堅持“五有一統一”,即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有運行機制、有標準規範、有資金保障,統一地上地下之間的功能互補。
4、普通地下室整治及再利用工作應做到兩加強,即持續加強做好宣傳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和成效報道,特別是要加強對騰退普通地下室再利用有關政策及再利用典型案例的宣傳,逐步引導市民願意用、樂意用普通地下室。
四、組織領導
按照北京市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開展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京辦字〔2011〕10號)有關規定。堅持和完善市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機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中直機關人防辦、中央國家機關人防辦、軍委後勤保障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體育局和市人防辦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聯絡、信息溝通、情況通報、組織聯合執法、定期召開會議等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防辦。
通州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人防辦,加強統籌,及時協調解決地下空間綜合整治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同時,加強協調,配合在京中央單位和駐京部隊,做好其所屬普通地下室的綜合整治工作。
各鄉鎮、街道對本行政區域內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工作負總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相應的綜合整治工作協調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工作。
五、具體任務及分工
1、制定普通地下室整治專項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
主責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2021年3月
2、各鄉鎮、街道制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維穩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重點、步驟和要求,報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人防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21年3月
3、做好全區普通地下室疫情防控工作。
主責單位:各街道、鄉鎮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貫穿全年
6、結合新版城市總規及人防、普通地下室相關專項規劃以及核心區控規等內容,分類統計可再利用的普通地下室點位。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 2021年6月
4、做好內部環境提升掛賬任務,清除2017年以前整治工程隔斷及垃圾12處。
主責單位:九棵樹街道、永順鎮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
5、各區結合“接訴即辦”工作,做好普通地下室違規住人問題動態上賬工作,並及時進行問題處置,做好銷賬申請。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貫穿全年
6、違規使用整治工作。依法查處違規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行為,整治存在未按規劃用途使用行為和安全隱患的普通地下室,實現違規住人動態清零。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規自委通州分局
完成時限:貫穿全年
7、做好全區普通地下室用於自用性宿舍的檢查摸底,按照《消防技術措施》進行消防安全評估工作及日常監管工作。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消防支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摸底和消防評估工作在2021年5月底完成
8、普通地下室綜治績效考核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根據《通州區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績效考評細則》內容,對全區各鄉鎮、街道普通地下室綜合管理情況進行綜治考核工作。
主責單位:區考評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各鄉鎮、街道
完成時限:貫穿全年
9、做好掛賬工作台賬填報工作。各區政府要根據最新的台賬管理辦法要求,指導街道做好日常台賬填報工作,並做好數據審核工作。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21年4月
10、資金保障工作。按照現行財政要求,做好2021年普通地下室綜合整治工作年度任務的資金保障工作。
主責單位:區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11、積極推進普通地下室的合理利用,堅持公益便民的使用方向,鼓勵和支持公益化利用。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區教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區財政局、市規自委通州分局、區城管委、區商務局、區文旅局、區衞健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局、區體育局
完成時限:全年
完成時限:貫穿全年
12、制定《騰退地下空間管理和使用指導意見》
主責單位:區人防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各鄉鎮、街道、區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區教委、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區財政局、市規自委通州分局、區城管委、區商務局、區文旅局、區衞健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局、區體育局
完成時限:2021年8月
13、積極參與《向前一步》欄目的選題報送及節目錄制工作,主動積極、認真配合,每鄉鎮、街道報送1-2個地下空間使用、管理方面的選題,做好地下空間政策的解讀者、宣講者。
主責單位:各鄉鎮、街道
協辦單位:區人防辦、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