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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資本市場突破行動方案 (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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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資本市場突破行動方案

淄博市資本市場突破行動方案 (2021-2023年)

(2021-2023年)

 

為深入實施金融賦能行動,聚力打造區域性科創產業金融高地,充分運用資本市場為全市轉型跨越發展注入新動能、新活力,現就資本市場突破行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推動孵化、培育、發展、聚集一批擁有核心競爭力、符合產業導向的上市公司和龍頭骨幹企業,建設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區和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標杆,推動形成競爭力和帶動力強勁的新經濟產業體系,全力打造質能提升、富有活力的資本市場“淄博板塊”。

——上市公司數量實現新突破。力爭3年實現全市境內外新增上市公司20家左右,國有資本新增控股和參股上市公司分別達到2家和10家,到2023年末,全市境內外上市公司總數達到45家。

——後備資源培育實現新突破。“新三板”掛牌企業新增20家以上,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新增150家以上,深挖新賽道、新動能、新經濟領域後備資源,建立200-300家分層次上市後備資源企業梯隊。

——資本市場服務實現新突破。資本市場服務機構入駐100家以上,全市基金認繳總規模達到2000億元以上,對我市企業投入比例50%以上,資本市場資源集聚效應逐漸顯現,對接效率顯著提升,資本市場服務生態持續完善。

——上市公司引領實現新突破。上市公司累計直接融資超過1000億元,累計併購重組金額200億元以上,總市值突破5000億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水平持續提升,科技創新和產業引領能力顯著增強,形成以上市公司為核心的新經濟產業體系。

——資本市場與新經濟融合發展實現新突破。通過鏈接資本市場進一步釋放經濟發展新空間,新經濟、新動能、新賽道等重點領域上市工作實現集中突破,推動我市成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重要策源地、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培育區。

——政府服務效能實現新突破。部門聯動機制暢通,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阻礙的效率增強,企業募投項目本土落地率顯著提高,利用資本市場意識和能力躍上新能級。

二、重點工作

(一)實施上市公司數量倍增計劃

1.拓寬企業上市渠道。支持我市主業突出、發展成熟的企業到主板上市,高成長性的創新創業企業到創業板上市,核心競爭力和科創屬性強的企業到科創板上市,符合條件的新三板創新層企業進入精選層併力爭實現轉板上市。支持優質企業到境外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境內外上市。〔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標黑體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各區縣政府(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下同)〕

2.推動國資國企改革。推動國有企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優質國有企業在境內外相應板塊上市、再融資。推動全市國有資本控股平台前瞻佈局一批產業契合度高、聚合效應強的上市公司或關鍵領域企業,加大市外上市公司招引力度,推動國資控股的市外上市公司將註冊地、納税主體遷移市內,促進市內外優質資源整合嫁接。具備條件的區縣級國有平台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3.提升資本運作水平。推動建設以上市公司為核心的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區,鼓勵上市公司開展科技創新孵化、市場化併購重組、收購優質資產、分拆上市等資本運作行為,圍繞產業鏈孵化、培育、聚集上市後備資源企業。對於主要經營地不在我市的上市公司,積極出台政策、創造條件,引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將項目和資源投向我市。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優質資產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實現上市融資。(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二)加大後備資源培育力度

1.優化後備資源行業佈局。強化部門橫向聯動,市、區縣上下配合,瞄準傳統優勢產業、“四強”產業和新經濟產業、新賽道領域的上市後備資源企業,開展“掃街式”挖掘和“地毯式”考察,重點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隱形冠軍”、重大項目企業、重點招商引資企業和獨角獸類、哪吒類、瞪羚類企業培育力度。每年遴選50家以上符合分層培育條件的企業申報上市後備企業庫,推動形成層次完備、板塊健全、梯隊合理、產業先進的企業上市梯隊。(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投資促進局)

2.完善入庫企業管理服務。抓實上市後備企業庫管理,經申報、審核、徵求意見等程序,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後備企業給予最高130萬元培育補助。對入庫企業實施動態跟蹤和持續服務,入庫企業提出排除上市阻礙申請的,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解決或提供具體建議。引導企業依法合規運作,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擬上市企業和後備企業規範化水平,把好入口關。〔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資本市場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強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功能。推動中小企業到新三板掛牌,規範公司治理,實現融資發展,符合條件的企業爭取晉層提升進入創新層、精選層。支持齊魯股權交易中心以資源培育、掛牌規範、市場服務、融資支持等專業服務方式吸引企業掛牌,每年推動50家以上企業掛牌,力爭2023年全市累計掛牌企業突破900家。支持齊魯股權交易中心建設“上市培育板”,先行培育輔導上市後備資源企業,爭取各類創新試點,更好地發揮資本要素集聚、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功能。(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4.提升資本市場信息數據服務。聯合證券交易所建立資本市場培育信息系統,提供監管動態、政策資訊、上市進展等多層面數據分析和服務。鼓勵企業接入系統,享受上市培育、路演展示、數據分析等線上綜合服務。及時通報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上市後備企業相關信息,為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開展資本市場工作提供數據支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着力優化上市服務生態

1.建設資本市場服務載體。深化與證券交易所戰略合作,用好深圳證券交易所淄博基地,聯動強化上市融資服務。持續深化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在上市掛牌培育方面合作深度,提升“在地化”服務能力。依託專業機構建設開放式資本市場服務基地,搭建“一站式”對接平台,提供本地化、持續性、定製式高質量資本市場服務,為我市鏈接匯聚資本、人才、機構等各類金融資源,打造資本市場服務“金融生態島”。(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2.加大股權投融資力度。建設股權融資服務平台,拓展、優化平台功能,推動股權投資及擔保增信機構入駐平台,強化對基金及其管理機構的招引和落地服務效能。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撬動天使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社會資本參與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優化升級,參與“四強”產業、新經濟賽道和未來產業中的初創企業、成長企業的股改、規範和培育。推動政府出資的基金逐步提高我市企業投入比例,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投貸聯動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銀保監分局)

3.推進上市精準培訓平台化建設。與中國證監會舉辦的資本市場學院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完善優化企業上市精準培訓內容和方式,全面提升上市後備資源企業、政府融資平台、各級各部門把握資本市場形勢能力和資本市場實操技能,拓展培訓合作領域,豐富培訓形式,定製特色主題培訓宣講活動。推動培育資源集聚輻射,鏈接上市公司、投資機構等各類資源。(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四)提升企業上市後續服務

1.支持上市公司開展再融資。引導上市公司結合發展需要,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開展再融資。引導上市公司募投項目在我市落地見效。鼓勵上市公司加強市值管理和投資者關係管理,強化資本運作,增強核心競爭力、資源整合力和品牌影響力,持續提升企業形象。(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發揮上市公司區域經濟轉型帶動作用。加強資源統籌,創新“飛地”應用,引導優質項目、土地、資金等要素資源投入,支持上市公司打造集開發創新、智能製造等為一體的產業聚集區。支持上市公司控股參股市內優質企業,建立完善“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全鏈條孵化體系,推動上市公司產業鏈、技術鏈延伸,加速高素質人才和團隊引育,打造以上市公司為龍頭引領的優勢產業集羣。(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3.促進上市公司開展市場化併購重組。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併購重組主渠道作用,加大土地、財税、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鼓勵上市公司圍繞主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實施併購重組。鼓勵上市公司設立併購重組基金,支持政府性引導基金、併購基金、銀團貸款等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打造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區,帶動區域產業、科技、金融協同發展。(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4.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上市公司主體責任,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及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加強上市公司風險防範化解,引導上市公司合理規劃、合規開展資本運作。加強與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溝通協作,開展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債務融資、退市等風險監測排查,對控制權外移、遷址等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引導區域內上市公司堅守淄博底色。對面臨資金鍊斷裂、退市等風險的上市公司,分類推進風險化解和重組整合。支持市內國資平台以市場化方式合法合規參與上市公司重組。(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五)完善提升上市協調服務

1.推進服務流程再造。實行“一函通辦”制度,企業上市掛牌再融資過程中需相關職能部門及協調解決的事項,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形成《協調事項函》,報市領導小組同意後轉交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辦理,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回復。有關部門對在審、輔導企業非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要及時指導、糾正並幫助整改。對涉及在審、輔導等擬上市企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如無重大或緊急必要事項,可減少對企業檢查、調研。(責任單位: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依職責分別負責)

2.推動募投項目落地。探索建立首發及再融資募投項目各區縣成本共擔和利益共享機制,統籌協調我市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和上市後備庫企業募投項目土地、能耗指標等關鍵要素市內流轉。在市領導小組牽頭協調下,企業註冊區縣和項目落地區縣按“成本共擔、成果共享”原則商定經濟指標和考核指標成果分配比例。募投項目確實難以在市內整體落地的,全力爭取將研發總部、銷售總部留在我市。(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3.加強專項政策扶持。對首發及再融資募投項目參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管理。對上市後備庫中企業新建、擴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規劃編制、項目供地、行政審批、不動產登記等各方面給予政策和技術支持。支持擬上市和上市後備企業參與各類涉企改革創新試點示範項目、重大項目、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製造業單項冠軍等認定。進一步加大企業上市掛牌前獎補力度,降低企業上市負擔,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按照上市簽約、輔導備案、受理首發申請、成功上市四個階段,以1:3:4:2的比例,市財政分階段給予獎勵。企業按照上市掛牌要求進行財務調整規範、股權架構規範而形成的地方貢獻,對公司按90%給予獎勵,自然人股東按80%給予獎勵。企業上市後前兩年地方財政淨增部分,第一年按全額,第二年按5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企業上市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細化工作流程,協調推進資本市場突破行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要牽頭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加強市級領導與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聯絡,及時協調和幫助解決企業上市、再融資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二)強化服務和政策保障。各區縣、各部門要把資本市場突破行動作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一環,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明確資本市場突破行動目標,健全工作機制,充實工作力量,完善覆蓋企業股改規範、上市掛牌、併購融資、化解風險等全流程、多環節的扶持激勵機制,為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務實高效的服務。(責任單位: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縣政府)

(三)營造優良營商環境。組織動員各類媒體加強對我市資本市場相關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大力宣傳優秀上市公司典型,營造資本市場突破的良好輿論氛圍。強化上市公司董監高及實際控制人的社會責任意識,弘揚企業家精神,樹立資本市場“淄博板塊”的良好形象,提升淄博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