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及傷害他人等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三)財產處置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周瑛。
由後海塘管理辦公室牽頭,及時摸清可能發生突發事件企業的貸款情況、民間借貸及互保等情況;根據企業意願,提出企業債權債務處置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好協調實施工作;會同企業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協調小組,組長龔建剛。
由街道綜治中心牽頭,負責對突發事件企業提供法律諮詢和司法援助;併為領導小組提供法律諮詢。
(五)資金鍊維繫保障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王華君。
由街道經濟 發展服務中心牽頭,負責監測轄區企業,特別是重點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和資金鍊維繫情況,做好企業運行安全的預警、預報工作;根據企業意願,提出企業資金鍊維繫預案並協調實施。
(六)輿論宣傳組,組長翁海斐。
由街道黨政辦牽頭,負責突發事件企業狀況和有關法律、法規的統一宣傳報道工作,防止謠言的產生和傳播,維護社會穩定。
各工作協調小組的牽頭單位要負責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和操作規程,並落實好專人負責。
五、工作程序
(一)突發事件的預警
1、預警信息。建立預測預警網絡,加強對企業運行、裁員、銀行貸款等情況的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掌握企業運行中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將突發事件企業的監測預警納入日常工作。
2、預警報告。一旦發現企業裁員、銀行貸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業突發事件,各職能部門要立即向街道領導小組報告,及時掌握動態及趨勢判斷,提出預防措施建議等。
(二)預案的啟動和結束
當轄區的企業可能即將出現或已經出現突發事件,或企業出現突發事件的趨勢逐步擴大無法遏制時,即啟動本預案。
本預案啟動時,領導小組及各工作協調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有關人員應及時進入現場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的進度和相關情況。需向社會公佈的事件,應及時向社會公佈,並掌握輿論導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處置,人民羣眾的信心恢復,社會穩定,經評估後認定應急行動已無必要,則結束應急行動。
六、保密工作
參加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允許不得擴散有關事件及處置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