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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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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中國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一)目的

為了有效防範和處置教育系統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及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按照《XX縣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層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高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加強合作、處置有力。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校校園內外由學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等)、公共衞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羣體性事件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件等。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的職能:一是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二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三是及時向上級彙報通報事故情況;四是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其中,現場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類別指派副總指揮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處室的有關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信息聯絡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責: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救援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執行總指揮的決策、指令和命令,指揮現場處置;採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險情的進一步蔓延、擴大;調配現場處置力量和救護裝備物質,組織搶救傷員,實施現場救護;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警戒維護組:由政教處人員及有關人員組成,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説圍觀羣眾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由發生事故的年級組或處室人員組成,其職能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信息聯絡組:由校辦公室人員組成,保持與上級及相關部門的聯繫,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正確地向上級彙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

後勤保障組:由學校總務處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後處理組:由學校工會及事故發生處室組的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部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總指揮的調動、使用。

三、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的性質、涉及範圍、危害程度等將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一)一般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二)重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甚至需涉及的鄉鎮黨委、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處理,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併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死亡3人以上,需由縣委、縣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甚至需由上一級黨委、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處置,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四、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的處室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主要領導(總指揮)報告,並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校值班室或辦公室(聯繫電話:),由學校值班人員或辦公室立即向副總指揮等涉及人員報告。並由信息組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突發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件報告單位。

如事件緊急,為做到處置及時,可先報第1項內容,同時指定專人及時將事態發展情況續報。

(二)校園內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突發事件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組成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部;

2、指揮部迅速調集力量按照分工組織施救和疏散,根據突發事件等級,適時向縣教育局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和信息的報告;

5、事件穩定後隨即做好師生宣傳教育及思想穩定工作;

6、開展事故調查。

(三)校園外羣體性事件的處置程序

1、信息組或值班室接到有關部門、處室或知情者通報後,立即報告總指揮,並通知指揮部相關成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同時通知相關領導,並由其通知學校有關處室負責人,涉及的班主任、教師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2、現場由總指揮或其指派的副總指揮統一調度和處置;

3、各處室負責人、年級組長、幹事、班主任、教師應做好本處室或年級組、本班師生的穩定和思想工作,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及時疏散;

4、其它參照校園內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予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