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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信社貸款業務評級授信調查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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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個模式”即要根據各基層信用社所在地的經濟結構和發展狀況、該社的經營管理水平、貸款質量等因素確定授權範圍和授信限額;二是堅持先備案後發放的原則,三)授信管理中應堅持如下原則:一是堅持區別對待的原則。不能“一授了之”實行授權授信,不能對各信用社所發放的貸款不採取任何監控措施。尤其是對大額貸款,要實行備案制;三是堅持權責明確的原則,不能“一紙空文”一方面,授權範圍、授信額度要明確清晰,便於操作;另一方面,基層信用社不能超權限發放貸款,否則要實行責任追究和問責。

農信社貸款業務評級授信調查彙報

控制信貸風險促進快速發展的重要舉措,農信社貸款業務實施對客户評級授信。最年來,銀監分局分別對我縣對農村信用社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及新增不良貸款和單户大額貸款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局部層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管理意識相對較淡薄,不計成本的粗放經營方式依然存在貸款發放管理本屬技術性強的經營行為,應有一套科學的管理制度相匹配,局部信用社未完全按照《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規定要求開展貸款業授信和管理,同時沒有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授信管理體制和操作規程,導致貸款授信管理方面發生諸多問題,潛在風險極大。

一、評級授信管理中存在主要問題

任意超規模、超資本金放貸。調查中發現部份信用社在貸款額度確定上隨意性較大,

一)貸款發放額度、期限隨意性。沒有根據借款户的實際情況及信用社的自身實力確定信用額度。一是對中小企業及集團授信額度過高,有的信用社而是按企業貸款餘額來給予授信等;二是局部信用社在發放種養業貸款時,沒有考慮到養殖業的生產週期致使貸款期限過短,有的信用社在發放商業貸款時,不按商品經營週期來確定貸款期限,為了減少審批環節,而將短期貸款確定成中長期貸款;三是對局部中小企業超資本金髮放貸款現象。

縣聯社沒有實行統一的評級授信管理,

二)多頭、重複授信不易控制風險。目前我縣農村信用社正處於改革過渡期。再加上基層各信用社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聯繫,因此多頭、重複授信和多頭貸款就難以避免。調查中發現部份信用社在同一縣域範圍內存在多頭、重複授信和多個信用社發放同一人貸款現象,有的甚至跨縣(市)範圍授信併發放貸款等問題,有的已經形成了實際的信貸風險。

職責不明確。雖然縣聯社制定了貸款管理方法操作順序,

)基層信用社貸審會集體審批不盡落實。規定了貸審會或貸審小組的職責,但當前基層信用社貸審小組和貸審會沒有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使得貸審會議流於形式,部份信用社貸款發放時仍然由主任直接進行審批,一把手説了算的形式仍然存在貸審會或審貸審小組各成員的分工沒有具體明確,職責不清也使得貸款發生不良後,沒有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貸後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示在信用社貸前調查情況不實,

四)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力。生產經營情況缺失;貸時審查失真現象突出,只要是信用社調查、審查上報的貸款都要求縣聯社儘快審批,信用社在審查貸款時不嚴,沒有認真對借款户的情況進行核實;貸後檢查更是缺少,貸後管理和對借款户跟蹤監測不落實,對貸款用途的轉移和挪用不能進行有效監控。如部份信用社沒有建立單户大額貸款的監控台賬,不能連續反映貸款發放及收回的全過程。

通過對-年期間經縣聯社審批發放的貸款調查,

五)貸後管理清收責任不落實。調查發現。局部信用社對貸後管理及收責任不落實,縣聯社明明在批覆上標明清收責任人,但是實際不工作中,有的抵(質)押貸款已經到期沒有收回,包片客户經理並不在意,造成抵(質)押手續合法的貸款也形成不良貸款,加大了貸款風險的形成.

由於點多面廣和“三農”服務的特點等原因,

六)存在重評級授信輕管理的問題。信用社在評級授信工作中。存在着重評級授信輕管理的現象。主要表示在對評級授信缺乏動態管理。一是對農户的生產經營情況不能很好地跟蹤檢查,對農户評定結果“一評定終身”缺乏對信用户實行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二是對評定後出現的信用度降低或不符合條件的户管理跟不上,造成信用户管理上不到位。三是對信用户已發放的貸款,由於户數多筆數多且情況複雜,造成貸後管理跟上不,不能很好逐筆跟蹤檢查,形成貸後管理上的缺位。

從各信用社上報的清情況分析,七)不良貸款責任追究力度不夠。經調查發現從年到20XX年6月末。縣聯社審批貸款中現有不良貸款41筆,金額1453萬元,佔審批金額的4.5%根據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分析,絕大部分是抵押擔保貸款,且法律手續齊全,由此可以看出,局部信用社信貸管理責任不落實。依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不良貸款責任追究方法》江信聯發[]221號)文件規定“對貸款管理責任人不按規定時間進行催收、保全和不採取處置措施的進行處分”從以縣聯社審批的貸款中已形成不良貸款的情況看,不良貸款責任追究不逗硬

二、對策與建議

認為實行統一的授信管理制度是信用社改善信貸管理現狀、防範信貸風險的有效手段。完善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授權授信制度,針對我縣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評級授信管理存在問題。具體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不能任意突破授信額度。縣聯社要嚴格依照銀監會下發的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監發[20XX]51號和《商業銀行集團客户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12號)和省聯社印發《省農村信用社農户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管理暫行方法》要求,

一)實行客户統一授信管理。嚴格貸款評級授信操作程序,對應授信客户必需遵循“先授信,後用信”原則,做到授信主體統一,規範統一,形式統一,方法統一。

就是對同一客户只能由農村信用聯社對其統一授信,主體統一。然後由各基層社及其分支機構根據聯社總體授信額度分別授信,且分別授信額度之和不得逾越總體授信額度。規範統一,指聯社管理部門在確定授信額度時必需制定統一的評價規範,嚴格依照既定規範進行信用評定來確定授信額度。形式統一,指向同一客户提供的不同形式的信用都應置於該客户的授信限額之內,即對各類貸款、銀行卡、銀行承兑、貼現等表內外信用業務,進行一攬子授信。如對農户授信要把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包括在授信額度內,嚴格規範和程序。對某一集團客户、某一行業應根據自身資金的寬鬆情況、客户資信、風險狀況明確授信後,農村信用社在發放貸款時,信用社不得隨意突破授信額度。

強化決策體制制約。授信額度的審批實際上就是對客户今後一段時間內可承擔信用風險總量的核批,

二)真正落實審貸分離制度。只要不出現異常情況,客户可以在授信額度範圍內循環使用。為保證審批工作的客觀、真實,必需切實實行審貸分離制度,這也是授信管理的前提。

信用社需設立信貸崗和貸款審批小組。實行審貸分離,根據審貸分離原則。就是要進一步理順調查、審查和審議、審批各環節的關係,明確各環節、各主責任人的責任,真正做到規範運作,科學決策,使信貸業務按程序決策,按權限決策,按制度決策。

解其資信狀況、經營管理水平或收入水平及發展潛力,縣聯社信評審授信部門和信貸管理部門要協助基層信用社和信貸人員共同負責對授信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和調查評估。根據評定規範初步測算授信額度,提出授信方案,並對客户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授信額度的審批部門(信用社可由審貸小組負責,縣聯社授信評審部)負責對中小企業和集團客户的調查評價演講進行審核,提出審批意見,並對其決策負責。

並依照權限分級審批。

三)實行分級審批。即根據授信種類和授信額度的大小確定信用社基層機構的審批權限。

一方面部份信用社貸款審批權限過多集中於聯社,從目前調查的情況看。存在諸多弊端:一是聯社往往由於過大的工作量和對實際情況的不準確掌握等原因,會導致決策失誤或管理流於形式;二是會限制信用社的自主性,發生對聯社的信貸“依賴”三是貸款層層審批,手續既繁瑣,而且浪費時間,致使授信評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不高。另一方面,縣聯社對基層信用社貸款授權過大,致使貸款管理過亂,經常會出現化整為零發放貸款的現象。授信管理工作始終跳不出“一放就亂、一管就死”怪圈,通過實行科學合理的分級審批制度則可有效防止類似問題發生,從而不時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授信額度審批權限應與單個客户貸款審批權限相結合,

四)嚴格操作順序。原則上。可根據信用社經營規模和服務客户的不同,依照“區別對待、合理分工”原則合理確定。信用社在授信額度範圍內實際發放信用時,應嚴格依照具體信用種類的審批順序和管理要求操作,不能因在授信額度內超權限發放信用,也不得降低發放的規範和條件,更不能放鬆信貸管理。但可以適當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

先追究責任後再按風險分類結果轉入不良貸款。二是由不良貸款轉入抵貸資產的先追究責任後再接受抵貸資產。三是處置抵貸資產時,

五)加大不良貸款責任地追究力度。一是貸款出現風險或不能按期收回的要在界定責任的基礎上。處置之前也要先追究責任。

三、評級授信管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信貸管理走向規範化、科學化的具體體現,農村信用社實行貸款評級授信。業務發展的肯定要求。當前農村信用社尚不具備全面實施授信管理的條件,實行授信管理只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此在授信管理方法必需有一個試行階段,經過修改、完善並通過實踐檢驗後才幹全面推廣。試行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進一步明確評級、授信和用信的含義。對客户實行評級授信管理是銀行業普遍遵循的一種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一)聯社領導思想上要高度重視授信管理的重要性。也是計量風險的過程。對客户的風險總量和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客户能夠和願意承擔的風險總量,並加以集中控制的信用管理方式。當前,少數信用社管理層沒有真正意識到授信管理的含義,貸款“三查”制度不能很好地貫徹執行,不良貸款清收上存在等、靠”思想,麻痺大意,因此信用社領導一定要從信用社改革的大局動身,從信用社生存與發展的角度,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儘快研究制定一套較為實用的評級授信管理辦法,完善貸款管理制度,有效防範的控制信貸風險。

確定的能夠和願意承擔的風險總量。授信額度的核定和用信發放是授信管理的核心。縣聯社及信用社要嚴格依照銀監局下發的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銀監發[20XX]51號和《商業銀行集團客户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12號)和省聯社印發《省農村信用社農户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管理暫行方法》規定,

二)科學、合理確定授信額度。授信額度是指金融機構在對擬授信客户的風險和財務狀況及農村信用社融資風險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對客户進行信用等級評定,根據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和農户信用評定情況確定貸款客户的授信額度,並依照文件規定實行對外公開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