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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考勤與獎罰實施方案

欄目: 職場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9.46K

教職工考勤與獎罰制度

教職工考勤與獎罰實施方案

1、教職工當月無病事假,學校發給出勤獎120元。

2、教職工原則上不得請事假,但確因重大事情,且必須本人親自到場,時間上又不可調整的,由本人書面申請,説明情況,經學校批准,方可請假。事假一般全期累計不得超過5天。半天以內的事假,事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並登記了的不扣分,也不扣錢; 7天以內由校長批准,7天以上的由學校報經淮川街道瀏陽河中學批准後方能准假。

3、因公外出參加會議、學習等公假憑有關通知認定;病假憑醫院處方或就醫本記錄和醫藥費收據認定。按瀏陽市教育局《關於明確教職工有關假期及其待遇的通知》規定,超過規定的假期,均作事假處理。

4、請假未獲批准而缺席的作曠工處理。

5、全期2天以內的事假,每天扣發出勤獎10元;超過2天的,超出天數,每天扣發出勤獎40元;病假每天扣發出勤獎5元;曠工每天扣發出勤獎100元。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含3天),或病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的,或曠工、無故缺席1天的,均不享受當月出勤獎。

6、上班無故遲到或早退(含上課、開會、升旗)每次扣出勤獎5元,開會缺席每次扣出勤獎10元,上課空堂一節扣出勤獎20元,曠工1天扣出勤獎100元,參加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性活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出勤獎10元,缺席一次扣出勤獎20元。

7、經學校批准自請代課教師請假的,每次不能超過2天,全期不能超過兩次,違規扣除當月出勤獎的全部。

8、學校各項勤工儉學收入(除按比例留存發展,改善辦學條件外),留出10%獎勵有突出貢獻(輔導學生競賽、執教研究課、撰寫論文、教育教學效果顯著等)的教師外,其餘作為常規獎金的費用。

9、有缺勤情況的,在未出勤期間,不發給任何自創收入的獎金。有間斷缺勤者,含事假、病假等情況(不含曠工)的未出勤天數,全期末總評發放獎金時,其獎金(含全部獎金)計算公式為:全期應發獎金=(全期應出勤天數-全期累計未出勤天數)÷全期應出勤天數×期末獎金總數;出現曠工現象的,扣除全期全部獎金。

10、全期事假累計超過10天,或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或無故缺席或曠工1天的,其期終績效考核評分按其本人總分的90%計算。

11、當月課時津貼和綜治安全獎的發放:有曠工現象的,扣除當月全部課時津貼和綜治安全獎;有缺勤情況的(含事假、病假),按教師實際出勤天數發給,計算公式為:當月應發獎金=(當月應出勤天數-未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當月課時津貼+綜治安全獎)。

12、教師的法定假參照《瀏陽市教育局關於明確教職工有關假期及其待遇的通知》執行(見附件),超過規定假期的一律作事假處理。


宣傳推介獎實施方案


為了加強學校形象建設,營造濃厚的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展示我校辦學風采,提升辦學品位,打造我校優質教育品牌,特設立宣傳推介獎。

要求:內容真實,宣傳有關學校教育教學的新聞,每篇不少於50個字。

獎勵標準:

1、在瀏陽教育網站發佈一條信息獎勵10元;

2、在《瀏陽教育》、《瀏陽日報》上發表一篇教育新聞每條獎勵20元;

3、在《湖南教育》、《三湘都市報》、《長沙晚報》等省級正式報刊雜誌上發表一篇教育新聞每條獎勵30元;

4、在《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學刊》、《人民教育》、《教育週刊》等國家級正式刊物上發表教育新聞每篇獎勵50元;

5、圖文一起發佈的在原基礎上加獎10元;

6、教師發表論文(含案例、教案、教學故事等)、輔導學生髮表文章等獎勵不列入此方案。

教職工常規獎金髮放實施辦法

我校教師常規獎金主要由以下三個部分組成;

一、工作量獎(100元/月)

根據原淮川教育辦工作量計算方案,按學校工作實際計算工作量到人,基本工作量為24工時,按每工時1.5元計發獎金,超過基本工作量24工時的按每工時10元計算髮超工作量獎。

二、出勤獎(120元/月)

學校實行坐班制,由辦公室逐日登記考勤,行政抽查督導,按月彙總滿勤者發放出勤獎1200元/月。具體發放辦法,遵照《人民路國小教職工考勤與獎罰制度》(20XX年1月13日第六屆第二次職代會討論通過)執行。

三、綜合獎(100元/月)

要求全體老師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上班時間不許玩麻將撲克,不許上網聊天和玩電腦遊戲,不向學生亂收費,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違反上級規定的家教家養行為,因教師的言行不當引起家長的不滿造成衝突帶來不良影響等等,發現一例違規現象,視其情節輕重,經校務會討論研究,酌情扣10—80元。由於教師的失職引起的學生安全事故,一次扣100元,其期終績效考核評分按其本人總分的70%計算,並酌情扣發績效評分獎的全部或一半。

以上常規獎金髮放實施辦法,按月評估發放到位,如因勤工儉學收入不夠發足此規定各項獎金,可將實際收入按此比例折算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