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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制度7篇

欄目: 職場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51W

一份出色的管理制度能夠增強職場人的邏輯思維能力,小夥伴們在撰寫管理制度的時候,肯定要注重內容具體。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經營管理制度7篇,感謝您的參閲。

經營管理制度7篇

經營管理制度篇1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並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衞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並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緻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衞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櫃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經營管理制度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控制各類傷亡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安全組織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以單位主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安全領導機構,年初有計劃措施,有責任制度、有總結評比。

2、制定安全生產三年規劃,單位年度各項指標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3、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為安全生產責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宣傳安全知識,強化安全預防。

4、單位在重點安全部位,常年有專兼安全員,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連安全小組每季度要進行公司安全範圍的安全生產檢查自查項目,包括違章駕駛、柴草堆放、藥品管理、危舊房線路、重點部位、庫房等。

二、安全責任制

1、制定單位領導分工、主管領導、技術員、班組車間生產責任制、領導安全職責

2、制定單位安全員崗位職責與安全員簽訂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教育

1、對新工人進行三次教育,堅持持證上崗。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鍋爐工、電焊工、駕駛員等,必須持證上崗。

3、每月向團廣播站定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稿件一篇。

4、在重大節假日,公司舉辦安全生產活動,特別是安全生產知識宣傳。

5、設有固定安全標誌牌、橫幅。

6、堅持“三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

經營管理制度篇3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台帳記錄。

經營管理制度篇4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衞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衞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温濕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採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採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從業人員衞生管理制度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衞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衞生和有關衞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並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三,銷售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衝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並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於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衞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佈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黴,生鏽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並符合衞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置"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衞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配備專門的貨架,保温櫃,冷藏櫃和冷凍櫃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

6,熟食製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採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四,倉庫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並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温度和濕度,防止食品黴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温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櫃)和冷凍庫(櫃)。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衞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台和層架,離牆30釐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釐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五,除蟲滅害制度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並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製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衞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1,衞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衞生檢查及獎懲制度,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衞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衞生知識和有關法規,並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鈎。

2,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後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經營管理制度篇5

一、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部負責提出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公司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部門經理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公司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對公司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崗位必須在一週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並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

(一)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1、在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索票索證制度保證產品來源渠道合法和質量安全,購進產品時應當向生產商或供貨商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主體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和衞生許可證等。

2)證明產品來源合法性的發票、收據或合同、協議、供貨單、調撥單、報關單等票據。

3)證明產品質量的合格證、檢疫證明、檢驗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提供產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誌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商標註冊證。

2、首次交易時,索取的有關證照和證明材料,查驗後複印保存。上述證照和證明材料如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並複印保存,沒有變更或改動的,應當每年核對一次。

3、每次與生產商或供貨商交易時,都應當索取規定的有關票證和證明材料,並保存原始票據和證明材料複印件。

4、對進貨產品索取的票證等有關證明資料分類建檔保存備查,設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一年。

(二)銷售管理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

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衞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三、經營場所和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一)經營場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枱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衞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衞生管理員,衞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1、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誌。

2、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3、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於常温庫、陰涼庫或冷藏庫,並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4、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脱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6、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衞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衞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7、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8、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體檢一次。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衞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保健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台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進貨查驗、進貨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1、採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樣品實樣,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複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2、採購保健食品應簽訂採購合同,並有明確質量條款,採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3、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實的票據,做到票、帳、貨各項內容相符,並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二年。

4、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籤、説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註明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壹年。

5、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6、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衞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品及銷後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9、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後才能入庫或上櫃台,如發現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六、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核制度

(一)首營企業的審核

1、首營企業是指首次與本企業建立保健食品購入業務關係的保健食品生產或經營企業。2、索取並審核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複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簽章的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保健食品銷售人員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3、審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

4、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營企業,還必須審核其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資格,索取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5、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內容:gsp或gmp證書,榮獲國家級或省級優質產品的證書等。首營企業資料審核還不能確定其質量保證能力時,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企業的生產或經營場地、技術人員狀況、儲存場地、質量管理體系、體驗設備及能力、質量管理制度等,並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保健食品質量的要求等。

6、首營企業的審核由保健食品購進部門或人員會同質量管理部門或人員共同進行;審核工作要有記錄,審核合格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從首營企業購進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審核的有關資料應歸檔保存。

(二)首營品種的審核

1、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保健食品(含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

2、業務部門應向生產企業索取該品種生產批件、法定質量標準、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報告書、保健食品説明書及保健食品銷售最小包裝樣品等資料。

3、資料齊全後,業務部門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報質量管理組審核合格後,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貨。

4、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和要書寫規範,字跡清晰。

5、對首營品種的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應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審核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2)瞭解保健食品的適應症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

3)審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貨單位《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規定的生產範圍。

6、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劑型或包裝改變時,應按首營品種審核程序重新審核。

7、審核結論應明確,相關審核記錄及資料應歸檔保存。

七、產品召回制度

1、當市場產品發現嚴重的質量事件,由質量部立即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2、首先成立“緊急召回”處理小組,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性,小組應由下述人員組成:總經理;銷售經理;質量經理。

3、根據市場有關情況,該小組必須做出是否執行緊急召回的決定。

4、一經做出緊急召回的決定,應由銷售及質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機構停止銷售或使用有關產品:產品經營機構;醫療機構。

5、各區域銷售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與接收該產品的直接客户聯繫,根據該客户的銷售記錄追蹤下一級客户,及時進行召回。如部分產品已被使用,應儘可能追訪使用者,寫出詳細報告。

6、各地區將召回的產品全部退回公司,並將各地的收回情況做出總結,填寫“緊急召回報告”。

7、召回工作結束後,由質量部將整個召回過程寫出總結。召回過程的書面材料由質量部負責整理、存檔。

八、崗位職責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公司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公司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公司內部的貫徹實施。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衞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衞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衞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衞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温濕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衞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並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經營管理制度篇6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經營管理制度篇7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員工檔案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員工的檔案均由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檔案管理人員不能保管本人的檔案。

第三條員工失蹤或死亡後滿三年,其檔案應移交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公司檔案室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一)、保管員工檔案;

(二)、及時索要、收集、鑑別和整理員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員工檔案的查閲、借閲、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員工工作、工資、獎懲情況;

(五)、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員工的情況;

(六)、做好員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檔案室等部門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五條人事檔案的內容及分類歸檔

(一)、本人歷年填寫的個人簡歷、履歷、登記表;

(二)、本人經歷、家庭情況、社會關係、成長曆史等自傳材料;

(三)、本人自我鑑定,組織鑑定材料;對員工的考察、考核、評價材料;

(四)、政治歷史審查及甄別複查材料;

(五)、員工參入黨、團材料;

(六)、獎勵(包括科技和業務)及各種先進事蹟材料;

(七)、入伍、退伍、辭退職、出國等材料;

(八)、處分、取消處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資、職稱等材料;

(十)、學歷和評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較大價值的可供參考的材料。

第六條人事檔案材料的分類嚴格按《幹部檔案工作條例》、《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人事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燬

一、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閲檔案,在其報到一個月內立檔。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造冊登記。

二、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三、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四、人事檔案材料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複寫紙書寫。

五、按規定需要銷燬檔案材料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批准,並編制銷燬清冊。

六、人事檔案存放應配備檔案庫房、檔案櫥窗等設施。檔案要做到防盜、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塵、防污染。

七、人事檔案材料應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後方能入卷存檔,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對檔案進行一次整理、校對工作。

八、檔案應分類編號後存放,編號應與員工編號統一,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材料入檔交叉,制檢索目錄,以便查找。

第八條人事檔案的利用和傳遞

一、外單位來公司查閲檔案時,必須持蓋有公章的單位介紹信,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閲。

二、本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查閲員工檔案時,應由部門出具證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查閲。

三、公司級領導、黨委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可不經審批查閲員工檔案。

四、建立檔案查閲登記制度,對查閲職工檔案的情況做好記錄。

五、檔案一般不借出查閲。如必須借出查閲時,應提交報告,分管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

六、任何人不得查閲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七、查閲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閲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

八、員工被任免中層以上職務,應在任免職務後一個月內移交其檔案。

九、員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已辦理離公司手續者,應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移交新單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

十、轉遞檔案應通過機要通訊或派專人送取,並履行登記手續,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十一、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員工檔案轉遞通知單”的項目登記,並密封包裝,加蓋公章和經辦人印章。

第九條新接收檔案,檔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檔案後,應將基本檔案資料錄入計算機內。員工調出,檔案材料轉出時,應從計算機內註銷員工基本檔案情況。

第十條本細則未盡事宜按《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和《幹部檔案工作條例》辦理。

第十一條本管理細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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