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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漁業安全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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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漁業安全生產工作,促進我區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制定本工作計劃。

區委漁業安全工作計劃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化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深化漁業安全工作制度建設、隊伍發展、專項整治、督導檢查、宣傳培訓、應急處置和安全保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預防重特大事故和減少事故總量,推動全區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工作目標

杜絕重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和較大以上事故起數控制在區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控制指標內。

工作內容

㈠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紮實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下達2014年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進一步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定我區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辦法,計劃於7月份、12月份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

2、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漁業船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責任單位和每一個人,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有人擔、有人管。

3、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提升漁業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處力度。《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則》已通過農業部發布,並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規則要求,及時對每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以強化船東對其所擁有的漁業船舶、船員及設施安全的主體責任和船長作為漁船航行生產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㈡切實深化宣傳教育培訓。

1、舉辦兩期漁業安全生產培訓班,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省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省漁業船舶救助專項補助暫行辦法》。

2、圍繞“安全生產月”主題,深入開展好安全生產諮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產月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普及安全知識。

3、充分利用平面媒體、互聯網、手機短信、户外宣傳欄等各種載體,加大對“打非治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推動“打非治違”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常態化。

4、加強五等職務船員培訓,積極組織漁民參加職務船員培訓,提高漁船持證上崗率。

㈢切實夯實基層基礎工作。

1、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繼續推進60馬力以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6月底前,全區所有漁船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對於新造、從外地購置的漁業船舶必須按達標時限要求參加標準化建設活動。

2、繼續做好漁船“小改大、木改鋼”工作。嚴格執行老舊漁船管理辦法,特別是加強對達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舊漁船的檢驗,拆解安全隱患多的小型木質漁船,從源頭上解決安全隱患。

3、進一步做好漁船數據庫的清理工作,推進小型漁業船舶手機終端的配備;加強宣傳新漁業船舶登記辦法,註銷一些長期不申請檢驗、登記有效期已滿不申請延續的,船舶已滅失或拆解但不申請註銷登記的漁船。

4、繼續推進海洋與漁業執法中隊儘快履職,加強已設置到位執法中隊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督查。

㈣切實加強專項執法檢查

1、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紮實開展“打非治違”、“護漁2014”等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海上安全生產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漁業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和有效防範重特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2、加強港口檢查和海上巡查。指導和督促執法機構認真履職,全面執行上級制訂的港口檢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堅決完成上級下達的鋼性指標任務,重點抓漁船編隊生產、值班瞭望、進出港簽證、職務船員配備、船員持證上崗、船載終端開啟等制度的落實情況,並做好台帳記錄和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3、繼續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漁業船舶安全隱患,在重點地區、重點時段、敏感時期適時開展漁業安全監督檢查,排查安全隱患,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進一步強化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㈤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1、加強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按照新頒佈的《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則》要求,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

2、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完善《防颱風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按預案要求安排專項經費,購置設備、進行預案演練,預防和減少海洋漁業災害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

㈥切實推進平安漁業創建

根據區委區政府及上級的工作部署,繼續參與“全國平安漁業示範縣”、“全國文明漁港”創建活動,提升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影響力和漁業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