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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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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關於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

為加強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管理機制建設,根據《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8號)、《水利部關於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水農〔2019〕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管理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皖政辦祕〔2019〕37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圍繞打贏脱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長效管理機制,創新管護模式,落實管理責任,推進城市規劃區供水一體化佈局、規模化發展、專業化運營、規範化管理,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縣政府主體責任、縣直部門行業監督責任、鄉鎮政府管理責任”的管理工作機制。縣政府是旌德縣農村飲水安全的責任主體,對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負總責。

公益屬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屬於公益性基礎設施。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中的主渠道作用,對受自然環境、工程特性、農民承受能力等條件限制運行困難的供水工程予以財政扶持,實現供水工程良性運行。

區域統籌。貫徹協調發展理念、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統籌區域供水總體佈局,推進城市規劃區供水一體化,實現鎮村供水服務均等化。縣水利部門在工程規劃、資金安排和技術支持上,對貧困村、山區予以傾斜。

強化管理。加強供水工程規範化管理,提高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和服務水平,保障供水安全。加強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建設,強化對供水企業的監管,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目標任務

通過3-5年努力,建立健全“一個體系、三個機制”,即區域統籌、設施完備的供水工程體系,責任明確、分工協作的監管責任機制,管理專業、運行規範的工程管理機制,財政扶持、要素支撐的政策保障機制,不斷提高供水保障與服務水平,實現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續運行。

二、建立區域統籌、設施完備的供水工程體系

(一)推進城市規劃區供水一體化。位於城市規劃區的鄉鎮,將供水管網由城區向城市規劃區內鎮村延伸,逐步實現城市規劃區供水管網“一張網”。依託城市供水公司的技術、管理優勢,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經營,建立一體化的城鄉供水網絡系統,實現城鄉居民共享優質供水。

(二)實施區域供水規模化。對位於城市規劃區外的鄉鎮,打破鄉(鎮)等行政區劃限制,合理劃分供水分區,根據水源條件確定工程規模,完善區域內規模化供水工程佈局,同時依託規模化供水工程兼併整合現有小水廠,提高規模供水覆蓋率。在集鎮等人口密集區建設規模化供水工程,按照“以大帶小、能並則並”的原則逐步整合周邊小型供水工程;
結合水源、地形等條件,適時開展規模化供水工程區域間聯網建設。

(三)提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對地處偏遠、人口分散等不具備聯網條件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根據水源條件、用水需求等進行改造提升,提高供水保證率;
根據不同供水規模和水處理要求,優化水處理工藝,完善淨化、消毒設施配備,保證供水水質達標。

三、建立責任明確、分工協作的監管責任機制

(一)明確農村飲水安全政府主體責任。縣政府統籌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落實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主體和經費,明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辦法和部門管理職責分工。鄉鎮配合相關縣直部門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組織、協調和監管,確定相應的管理人員協助供水管理單位做好轄區內供水設施監管和日常維護等。村級配合供水管理單位做好村內供水設施維護、水費收繳等工作。

(二)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責任。縣水利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財政部門按要求負責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維護補助、衞生監督和水質監測等經費,並加強資金監管。衞生健康部門負責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衞生監督和水質監管,建立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網絡。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範圍)劃定及保護、設立水源地保護區標誌、開展水源水質監測。價格主管部門負責農村供水水價、入户部分費用核定和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政策。税務部門負責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相關税收優惠政策。電力企業負責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用電優惠政策。其他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

(三)壓實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責任。加強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服務能力建設。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安全運行管理制度,組織制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技術服務、業務培訓,對農村供水工程運行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管,承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巡檢,指導並監督做好供水設施維護,處理用水羣眾有關投訴等。

(四)強化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責任。供水管理單位是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應配備相應人員,做好水源巡查、水質檢測、供水設施檢修和維護等,負責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質、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務,保障正常供水;
建立運行服務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水質、水價、水費收支等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建立投訴、查詢和投訴處理機制,及時答覆、處理用户反映的供水問題。

(五)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責任台賬制度。每個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建立管理台賬,明確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管理責任人,並將責任人以及管理單位、供水服務電話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跨鄉鎮的農村供水工程由縣政府領導作為行政責任人,跨行政村的由鄉鎮領導作為行政責任人,單村供水的由村委會負責人作為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由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相關人員擔任。管理責任人由供水管理單位負責人擔任。

四、建立管理專業、運行規範的工程管理機制

(一)推行農村供水工程專業化運營。對於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成立縣級或以供水工程單獨為單位的供水公司(集團),承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統一經營管理工作,實行企業化、專業化、規範化管理。對於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可按鄉鎮組建管理公司、實行農民用水户協會管理或由村委會直接管理,也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進行管理,實現管理維護專業化。

(二)推進農村供水工程規範化管理。供水單位應建立健全生產運行、水質檢測、計量收費、維修養護、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加強淨水和消毒設施運行管理,開展供水設施巡檢、維護,加強水質檢測,確保水質達標。依法辦理取水許可證和衞生許可證,建立用水户台賬,努力降低生產單耗。制定供水應急預案,建立維修搶險隊伍,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和便民服務水平。規模水廠要做到全日制供水。

(三)強化農村供水設施保護。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附近應設置明顯保護標誌、預留聯繫電話。分級明確供水設施保護責任主體,村級及以上管網、附屬供水設施保護責任主體為供水單位,受益村委會負責日常監督及配合供水單位做好村級管網及附屬設施保護,入户設施保護責任主體為用户。供水單位應與受益村委會、用户簽訂供水設施保護協議,明確保護範圍及職責。建立供水管網管理信息系統,加強供水管線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制止損毀或破壞管網行為。對農村道路建設、美麗鄉村建設以及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實施可能影響農村供水設施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提前與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供水單位商定供水設施保護措施或者遷移、重置方案,所需費用計入擬建項目投資,所在地鄉鎮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影響供水設施運行安全的活動。對損壞供水設施的,水利部門應責令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停止違規行為,造成損失的要明確賠償責任;
對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劃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範圍,組織鄉鎮設立水源保護區地理界標、警示標誌或宣傳牌。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監測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衞生健康部門負責監測出廠水和末稍水水質,並及時將監測結果通報水利部門和供水單位。供水單位要加強對水源地巡查,按要求開展水源水、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自檢,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因環境污染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污染的,及時向縣生態環境、水利、衞生健康等部門報告,生態環境部門需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水源污染事件,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五)規範農村飲水安全價格管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行有償供水,計量收費。農村自來水價格由縣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實行“容量水價+計量水價”兩部制水價等制度。全面落實供水水費收繳制度,用水單位和個人應按時繳納水費,農村公共用水應明確繳費單位,鄉鎮、村委會應配合供水單位做好水費收繳工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居民供水入户部分管道材料和安裝費用可由用水户負擔,但每户不應超過300元,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居民入户安裝工料費按照縣價格主管部門的核定價格標準繳納。

五、建立財政扶持、要素支撐的政策保障機制

(一)完善工程運行維護專項經費制度。縣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維護專項經費,縣級運行維護專項經費不低於省級以上資金額度,主要用於補助因執行水價低於成本水價導致的政策性虧損、重大維修、水費收入難以保障正常運行以及五保户水費等。縣水利部門應開展運行維護經費測算,根據已制定的運行維護專項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實行專賬核算,專門用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維護。對運行管理不規範、水費收繳率低、考核不合格的供水單位,相應核減補助。

(二)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有關優惠政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税收優惠政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好項目用地選址,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作為公益性項目納入當地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優先安排,適當簡化程序,確保土地供應。對主要供農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飲水工程,暫緩徵收水資源費。

(三)支持貧困村、山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貧困村、山區是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縣發改委、縣財政局和縣農業農村水利局在項目規劃和年度計劃安排時應優先考慮,投資政策上予以傾斜,日常工作中加強指導。

(四)加強人員技術培訓。高度重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單位的制水、維修、水質檢測等崗位人員的技術培訓,建立定期培訓制度,提高供水單位人員的專業技能。加強降氟、除鐵錳等特殊水處理設備、消毒設施操作培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組織實施。水利、發展改革、財政、衞生健康、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電力、税務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二)廣泛宣傳引導。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宣傳,引導全社會重視農村飲水安全、加強供水設施保護、增強用水繳費和節約用水意識,提升供水單位服務意識,為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