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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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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動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創新發展,充分發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幹警隊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組織體系建設為保障,以提升組織戰鬥力為關鍵,以強化責任落實為抓手,強化黨組、黨組書記、黨組成員、各內設機構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及機關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黨建工作責任。通過全方位、全覆蓋、全過程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切實做到嚴之有理、嚴之有據、嚴之有方、嚴之有力。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嚴格落實 “三會一課”等制度,着力打造一支“強精實嚴”的檢察隊伍,為加快推進檢察改革創新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組織保證,更好地服務和保障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

二、目標任務

(一)理清職責,強化黨建責任落實

1、強化思想政治建設責任。突出抓好政治建設,保證幹警隊伍始終忠誠、乾淨、擔當。強化理想信念和黨性修養教育,着力解決“總開關”的問題。堅持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提升黨員幹部政治覺悟和政策水平。加強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永葆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本色。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堅決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言論和行為。堅持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提高領導班子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會等制度,確保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化、經常化、規範化。堅持和完善黨務公開等制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監督權。嚴格落實黨組領導班子集體決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提高黨組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嚴格落實黨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制,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堅持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乾部標準,發揮黨組在選人用人方面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選人用人,並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違規違紀問題。從嚴教育管理監督幹部,提升幹部“兩個素質,一個能力”。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對基層檢察院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切實管到實處、嚴在關鍵上。狠抓幹部良好作風的養成,嚴肅整治“四風四氣”,培養嚴實的作風。定期聽取機關黨建工作彙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兩促進”。堅持規範司法行為永遠在路上,提升案件質量。

2、強化黨建工作責任。成立院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各黨支部負責人為成員,建立黨組書記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機關黨委推進落實、各黨支部負責人“一崗雙責”的黨建工作格局。黨組書記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貫徹落實上級黨委、黨組關於黨建工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每季度召開1次黨建工作專題會議,專題聽取機關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情況彙報,專題聽取各黨組成員抓分管領域黨建工作情況彙報,研究部署機關黨建下一步工作,並加強督查,有針對性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半年向地區檢察分院、縣委報告黨建工作情況。每半年召開1次檢察院述職述廉工作會議。切實抓好黨組中心組學習、黨課、談心談話、民主生活會、黨務公開、幹部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等工作。黨組書記帶頭,黨組成員跟進,落實“一崗雙責”、組織生活會制度、分院領導班子成員聯繫基層院工作制度,以上率下,堅決杜絕不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的“特殊黨員”存在。帶領班子成員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切實提高黨內生活質量。督促分院班子成員、基層院黨組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查找風險點,找準薄弱環節,抓好整改落實。動態掌握班子成員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潔自律、生活作風等方面情況,經常開展談心談話,切實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堅持對黨員幹部嚴要求、嚴教育、嚴管理、嚴監督,純潔檢察隊伍。抓好黨員幹警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及檢察職業道德、檢察紀律、廉潔從檢教育,保證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帶頭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做講規矩、守紀律的表率。自覺接受監督,始終保持清正廉潔的公僕本色,一身正氣,兩袖清風。

3、強化黨組成員分管責任。黨組成員根據分工承擔職責範圍內的主要領導責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履行“一崗三責”的職能。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分管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落實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安排,督促分管部門負責人在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的同時,抓好本處室人員廉潔自律工作。對分管部門負責人及幹警存在的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定期約談並督促糾正。每半年聽取分管部門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彙報,並提出具體要求。堅持抓黨建、抓分管業務工作、抓精神文明建設同步推進,保證各項檢察工作規範有序。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繫基層檢察院黨建工作的督促指導,經常性開展調查研究,幫助解決黨建工作中的問題。統籌協調分管部門配合支持機關支部委員會抓好黨建工作。

4、強化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責任。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履行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業務工作與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防止黨建工作説起來重要、幹起來不要的現象發生。把黨建工作融入日常業務工作各個關鍵環節,定期分析本部門黨建工作情況,着力抓好乾警的政治思想教育,重視反腐倡廉教育,組織本部門幹警積極參加並自行開展各項黨風廉政建設活動。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加強規章制度建設、規範各項工作程序、加大制度執行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管理機制。

5、強化紀檢監察監督責任。紀檢檢察部門不但要監督黨組落實黨建工作各項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還要及時向黨組和上級紀委監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大工作情況,督促檢察院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要加強日常工作執紀監督,嚴肅查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作風建設規定的行為。嚴明“六大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重大決策部署和政治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檢查。協助黨組加強作風建設監督,着力解決隊伍作風不實的問題。監督本院及各基層檢察院認真落實紀律作風建設各項規定,持之以恆整治“四風”、“四氣”。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和權力行使的監督,特別是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監督;對落實黨組成員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函詢約談、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黨內製度的監督。擔負起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準確把握、有效運用督促檢查手段。建立行之有效的違紀違法腐敗案件及時發現、有效查處機制。嚴查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發生在檢察重點崗位、關鍵環節損害羣眾利益的腐敗案件,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化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修訂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強化制度的剛性約束,推進源頭治理。

6、強化機關黨委負責人責任。機關黨委書記是推進機關黨建工作的實施者,對機關黨建工作負直接責任。機關黨委書記要協助黨組書記做好機關黨建工作,具體落實好黨建工作責任制。支部書記每半年主持召開1次機關黨員大會,安排部署總結機關黨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機關支部委員會議,研究部署黨建工作;每半年至少組織 1 次黨建工作督導檢查重點對各黨小組工作規範化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每季度聽取各黨小組負責人履行黨建工作職責情況彙報1次,瞭解掌握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困難問題,研究制定和解決的辦法措施。

7、強化黨支部書記責任。黨支部是落實機關黨建工作的主體,黨支部書記是執行者、落實者。要加強對《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組織學習。黨支部書記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嚴格履行“一崗雙責”。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經常與支委會其他委員交流思想和工作情況,支持他們的工作,協調與單位內部各部門的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做好黨建工作。及時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主要領導彙報,提出意見或建議。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時召開支部組織生活會和黨員民主評議會,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嚴格落實“雙向述職”制度,黨小組負責人每半年向機關黨支部和支部黨員會述職1次。重視和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吸引進步青年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吸引力、號召力、凝聚力、戰鬥力。

(二)抓細抓常,嚴格落實機關黨建制度規定

1、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機關黨委要指導各黨支部根據黨員數量、分佈情況和工作實際需要,按照便於組織開展活動、便於教育管理黨員的原則劃分黨小組,按照黨小組職責開展工作;要加強對“三會一課”的研究和指導,着力解決質量不高、實效性不強等問題;要加強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黨支部工作情況,對“三會一課”開展不經常、形同虛設的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必要時進行組織整頓。機關黨委要制定年度工作和學習計劃,並指導各黨支部每月月初制定月工作和學習計劃,工作和學習計劃報政治部。政治部要加強對機關黨委、各黨支部計劃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在計劃落實前5天提示、前2天提醒,因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按計劃推進的,10天以內自行安排時間完成。規範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記錄,做到時間、地點、主題,出席、缺席、列席人員,發言內容、表決情況、決議分工落實情況等要素齊全、清晰完整、整潔規範、準確無誤。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

“三會一課”制度,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黨課。具體要求:

(1)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支部黨員大會由黨支部全體黨員(包括預備黨員)參加,根據內容的需要,有時可吸收非黨員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支部黨員大會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如果書記或副書記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員主持。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黨支部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半數為通過。黨支部黨員大會記錄要完整。包括:應到人數、實到人數(必要時參加人員自己簽名)、時間、地點、中心議題、發言提綱、通過大會形成的決議,應固定記錄人員(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

(2)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對黨支部重要工作進行討論、作出決定等。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討論制定完成工作任務的措施;研究黨的建設和黨員管理方面的問題;研究培養、發展新黨員方面的問題;討論研究協調工、青、婦等羣眾工作方面的問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黨支部委員會議記錄要完整。包括:應到人數、實到人數(必要時參加人員自己簽名)、時間、地點、中心議題、發言提綱、通過大會形成的決議,應固定記錄人員(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

(3)黨小組會。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應當劃分若干黨小組並設立黨小組組長,黨小組人數不少於3名黨員,黨小組組長由黨支部指定,也可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薦產生。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4)黨課制度。黨課每季度進行1次。黨組書記、黨組各成員和機關黨委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各黨支部書記給本支部黨員每年至少講4次黨課。黨課主要內容是:對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性、黨的基礎知識等方面的教育。

2、嚴格落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分院黨組成員要主動參加。召開組織生活會應有明確主題,聚焦解決問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機關黨委應加強對各黨支部落實組織生活會情況的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切實提高組織生活會質量。黨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受到追責問責等情況時,黨支部應及時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學習討論反思總結。

3、嚴格落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一般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組織黨員對照合格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聯繫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員進行評議。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以在黨小組範圍內進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情況,提出評定意見。民主評議黨員可以結合組織生活會一併進行。每個黨員的民主評議結果,要有發言提綱、評議表等專門材料, 歸入個人檔案。

4、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制度。談心談話可與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結合起來進行。黨組書記和黨組成員之間、黨組成員和分管處室負責人之間、機關黨委書記和各黨支部書記之間、各黨支部書記與支部黨員之間,各內設機構負責人與本處室幹部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黨支部書記與支部黨員開展談心談話,要做到“六必談”,即:黨員工作變動時必談、受到表彰或處分時必談、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必談、出現矛盾和意見分歧時必談、羣眾有不良反映時必談、工作退休時必談。談心談話可採取個別談話、集體座談、接受約談等多種形式進行。

5、嚴格落實主題黨日活動。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後,應當抓評定事項的組織落實。主題黨日活動要聚焦堅定理想信念、強化黨性觀念,突出尊崇黨章、嚴守黨紀黨規。主題黨日活動要突出政治性、嚴肅性、規範性,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各黨支部要在年初制定主題黨日活動計劃報機關黨委。黨組領導要帶頭參加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活動可以通過重温入黨誓詞、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主題演講、知識競賽等,着力解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模糊、黨的意識淡化、宗旨觀念淡薄等方面的問題,可結合入户走訪住訪等活動活動開展。

6、嚴格落實發展黨員、黨員組織關係和黨費收繳管理規定。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自治區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始終堅持政治標準放首位,嚴格按照發展黨員5階段25步驟程序,確保發展黨員質量。落實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回執、及時辦理和離退休黨員管理制度,規範黨員組織關係轉接程序;對外出時間超過6個月的黨員,必須及時轉接組織關係,確保黨員納入黨組織有效管理。嚴格執行黨費交納規定,各黨支部要及時督促黨員主動、足額、按月交納黨費,交納黨費可根據實際明確的主題黨日或者其他紀念性的節日為交納黨費的時間,增強交納黨費的儀式感,在交納黨費過程中強化黨員意識。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視為自行脱黨,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作除名處理。

7、嚴格評先選優工作。建立和完善評先評優工作機制,優化評先評優工作方法,嚴格審核把關,確保評選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經得起實踐的檢驗、歷史的檢驗和人民羣眾的檢驗。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對評為先進的基層黨組織頒發獎牌,對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的除頒發榮譽證書外,可參照優秀公務員獎勵標準予以適當的物質獎勵。

8、嚴格落實換屆規定。機關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按期換屆。嚴格換屆程序,認真做好醖釀、請示、選舉、報批等各環節工作,確需延期或提前換屆,必須按程序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後實施;基層黨組織委員出現空缺時,應及時按程序予以補選。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分層級建立換屆工作台賬。

(三)突出重點,全面提高機關黨建工作質量

1、持續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緊密聯繫實際制定推進機關黨的政治建設的重點任務和措施,着力解決“四個意識”不強、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燈下黑”等問題,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黨的工作等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黨建工作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要進展情況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把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作為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引導督促黨員把尊崇黨章落實到實際行動上,堅決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把黨建工作融入檢察工作全過程,實現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一體化推進。

2、持續加強黨紀黨規建設。嚴格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進一步完善黨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等相關制度,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建設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集體討論做出決定,形成會議紀要印發執行。

3、持續加強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學習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流文化。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利用重大歷史事件紀念日、革命紀念日等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傳承紅色基因、弘揚革命精神。加強黨員幹部黨性鍛鍊,做合格黨員、做稱職幹部。堅決抵制和反對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和圈子文化等,堅決與政治上的“兩面派”、 “兩面人”鬥爭到底。

4、持續加強黨員自覺性建設。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黨員幹部頭腦工作。針對一些黨員幹部組織觀念淡漠、不履行黨員義務,把對黨的忠誠表面化口號化、有的甚至信仰宗教等問題,依託紅色教育、黨風廉政教育基地,藉助法宣在線、黨紀微考堂、黨紀知識測試等平台和方式,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紀律規矩意識教育,擰緊黨員幹部思想“總開關”。堅持和完善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黨支部學習制度和全院幹部學習制度,督促黨員幹部制定年度個人自學計劃。嚴格對黨員幹部的政治要求,認真落實函詢、約談、提醒等制度,對公開發表不當政治言論、傳播散佈政治謠言的黨員,視情節予以嚴肅懲戒。

5、持續加強服務總目標本領建設。要常態化開展黨員幹部“業務大練兵”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注重培養專業能力和專業精神,增強適應新時代檢察工作的能力。圍繞提高黨員幹部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積極開展各類學習培訓活動,推薦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年輕黨員幹部到對口援疆省市檢察院跟班學習、掛職任職,鼓勵和引導年輕黨員幹部到反恐維穩、脱貧攻堅、急難險重任務一線去經受鍛鍊,砥礪成才。

6、持續加強持之以恆改進作風建設。嚴肅整治黨員幹部作風漂浮、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脱離羣眾、消極應付等問題。加強黨員幹部基層鍛鍊,通過開展“訪惠聚”、民族團結一家親、包户住户等羣眾工作,提高做羣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對“三不為”的黨員幹部嚴肅問責;對在工作中發生吃拿卡要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嚴肅查處。

7、持續加強黨建創新性建設。大膽創新,破解難題,體現特色,提高機關黨建實效,增強組織生活吸引力,激發黨員參與的積極性。開展機關黨建創新項目和優質黨課評選等活動,提煉鮮活經驗和典型案例,打造有創意、有特色、有實效、可推廣的黨建工作品牌。機關黨員上班期間和參加黨內組織生活、重大會議活動期間佩戴徽章,亮明身份,接受監督,增強黨員意識,立足崗位作表率、樹形象。

8、持續加強黨建隊伍建設。堅持把抓機關黨員隊伍和幹部隊伍統籌起來,把抓機關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統籌起來,防止“就黨建抓黨建”和“以業務替代黨建”等問題。注意總結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緊密的經驗做法,通過舉辦檢察系統內黨建促改革發展經驗交流會、評選黨建促改革發展優秀案例等方式,營造良好氛圍。

9、持續加強黨的陣地建設。X地區是反分裂鬥爭的主戰場、打擊“三股勢力”的前沿陣地,要充分認識在X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發揮機關黨組織正向輿論引導作用,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形成輿論強勢,提高黨員幹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帶頭髮聲亮劍,帶頭檢舉揭發,帶頭參與反恐維穩,堅定堅決與“三股勢力”和“兩面人”“兩面派”鬥爭到底,彰顯政治本色。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引導,加強重要信息溝通,堅決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權和話語權。

10、持續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把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作為加強機關黨建的核心內容,強化機關各級黨組織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方面的引導力、號召力和凝聚力。突出政治領導力,認真落實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的政治使命,以強大的組織力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貫徹落實。推行“互聯網+機關黨建”,提高機關黨建信息化水平。

三、全面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領導。黨組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成立單位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組長,檢察長任副組長,黨組其他成員、機關支部委員會書記、各黨小組負責熱和內設機構負責人為成員,全面領導、研究謀劃、統籌協調和督導落實單位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院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為機關支部委員會委員、各黨小組負責人,以及辦公室的幹部。

(二)加強協調。單位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對黨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導,整體推進機關黨建工作上水平。黨組每年至少4次專題聽取機關黨建工作情況彙報,4次專題研究部署機關黨建工作。黨組、機關黨委要加強與縣直機關工委的聯繫,經常就機關黨建工作溝通情況、交流意見。

(三)加強聯動。黨組、機關黨委要針對機關黨建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統籌協調,幫助解決問題;要加強黨建業務指導和工作交流,積極組織開展黨建理論研究和觀摩培訓活動,提供黨務工作者黨建工作水平。

(四)加強隊伍。把機關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黨員幹部的重要平台,積極推薦選舉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機關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加強專題培訓,積極與地直機關工委對接,力爭用2年時間對黨務幹部全部輪訓一遍。

(五)加強問責。要優化機關黨建考核內容、程序、方法,定期對機關黨建工作檢查問效,突出考核履行黨建責任情況。要把考核結果作為黨員幹部實績評價和評先選優、職務調整、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在黨建考核中履責不實、落實不力、問題突出的嚴肅問責。

(六)加強督查。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羣眾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的作用,加強黨務公開和內部督查工作,綜合運用明察暗訪、隨機抽查、專項檢查、調研座談、受理舉報等方式,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建制度建設和執行、重點活動開展、完成黨建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從嚴從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