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7篇

欄目: 人力資源職責 / 發佈於: / 人氣:1.5W

我們在進行心得體會的寫作過程中一定要做到真情流露,個人情感的抒發可以在心得體會中得到一定的體現,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7篇,感謝您的參閲。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7篇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1

一、合同簽訂前應該注意的問題:首先,合同訂立前我們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範圍。其次,合同簽訂前應當審查合同對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許,有什麼特別要求等,這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為了 確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訂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閲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諮詢律師,確認一下籤訂這樣的合同或者這樣簽訂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們對將來的風險有個預測。(二)合同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對合同相對人是否適合作為合作對象等商業、技術方面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外,為了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合同相對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實際上,在訂立合同之前對合同相對人的性質進行審查是對合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延伸,有條件的話在訂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審查以下文件:(1)公民個人的身份證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2)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對方具體負責訂立合同的人的介紹信或授權委託書

這些文件應當附在所簽訂的合同書後面與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2、合同相對人的履約能力。履約能力是我們選擇合作伙伴時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但這主要是商業上的考慮,從法律方面來説,對合同相對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徑:(1)調查相對人的工商登記檔案。藉此可以從側面瞭解相對人的規模和從業經驗等。(2)調查相對人的房產登記檔案、機動車登記檔案等財產狀況。其主要目的是瞭解萬一合同相對人違約或出現其他情況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時是否有能力賠償我方。(三)合同標的。在訂立合同前,對於合同標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該標的是否合法 以及該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1、標的是否合法。2、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所謂瑕疵通俗地説就是有缺陷,包括兩種,一種是物的瑕疵,這比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質如形狀或功能有問題,這種瑕疵比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種是權利瑕疵,是指標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權利而致使合同內容無法實現,淺顯地説,就是合同標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礙而有可能導致我們的目的無法實現。權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們忽略。在訂立合同前要對標的物各方面的情況都考察清楚,以防範風險,同時也減少訂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業自身的思考。1、嚴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蓋造成經濟損失;2、嚴格管理介紹信、授權書等,切忌將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授權委託書或單位名頭紙給流失。

綜上所述,我們在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來確保我們即將簽訂的合同能夠得到履行,同時將我們訂立合同的風險儘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簽訂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關於合同生效的幾個問題。

簽訂合同都有一個談判的過程,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致才能簽訂合同書。有些合同,由於雙方不在同一地區,簽訂合同的過程是通過電話、傳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來進行的。這些都是被現行《合同法》所允許的。《合同法》把簽訂合同的過程分解為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通常,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發出要約,對方討價還價又發回反要約,雙方經過幾輪要約與反要約的往來,最後對合同條件達成一致,做出承諾,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相對人或承諾人。

要約必須包含有與他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和完整,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要約的約束, 即有訂立合同的義務。

所謂承諾,就是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全部條件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又稱為反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與要約和承諾有關的就是合同的形式問題。觀念上,只有雙方訂立書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雙方簽字蓋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我們的這種想法絕對是有誤差的。《合同法》第十條改變了這種規定,它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説,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於書面形式,這是與國際接軌的作法,與是經濟現實相符合,目的是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現行《合同法》的規定,並不一定是隻有簽了書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簽訂合同,可能我們的一些信函往來或者行為就已經使合同成立了。總的原則是,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而承諾則自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因此,合同就從承諾到達要約人時成立。合同法這樣規定,使合同的簽訂比較容易,無疑提高了經濟效率,但相對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點,日後出現糾紛或訴訟舉證也很困難。所以法律允許當事人對合同形式做出約定,我們可以要求籤訂書面合同, 可以對合同內容做出較詳細的約定,以策安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 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往來函件的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則合同於簽訂確認書時成立。

明確了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明晰我們認識上的誤區,在實務中也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經營風險。比如説,我們公司要購買一批設備,通過市場調查,我們向自己滿意的一家公司發出了信息,而這個信息具備了要約的全部條件,構成一個要約。那麼,如果對方做出承諾,則承諾到達我們公司後合同就已經依法成立了。可是我們按原來的思維,認為書面合同還沒簽訂,合同還沒成立,我們還可以繼續選擇更好的交易夥伴,所以我們可能還在與其他公司聯繫磋商。但是,此時對方基於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經在履行了。這樣的危害是,我們認為合同沒有訂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簽訂了合同,這就構成了對原來那家公司的違約,就要違約賠償甚至訴訟。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法律規定,按交易習慣或要約的明確規定,對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諾通知,直接將設備發送到我們公司,以行為作出承諾。那樣我們可能就更被動了。

那麼,反過來,如果一個老客户給我們打了一個電話,明確地發出了購貨的要約,我們是否就可以直接發貨了呢?當然 不可以,因為雖然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説對方是發出了要約,但是從證據學的角度來説,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對方向我們發出了要約,即便是能夠打印對方的電話通 訊記錄,也只能證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時間對方打了電話給我,而不能證明其在電話中發出了要約。無論我們作為買方還是賣方,我們一方面要考慮到在沒有出具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也可能導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們還要考慮到這種沒有訂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夠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2

今天,我們跟隨田書記學習了新的勞動合同法,對這個法規有了全面的瞭解。下面從兩個方面談談自己的體會。

一、勞動合同法擴大了適用範圍

勞動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實施後,一些新的用工主體,用工形式不斷出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夥律師事務所等新單位類型出現;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鑑於這些新情況,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體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門衞何師傅,打字員小李等這些編制外的勞動者,就要與他們簽定合同,這個合同就是他們維權的依據。

二、勞動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否規範,一些重要內容是否進行了約定,對於維護雙方尤其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時分重要的意義。我們學習掌握了勞動法給予我們的這些保障,在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會有作用的。現在我們的工作好象還用不着這些,因為有單位領導在為我們操心.但如果有一天,當我們去哪再就業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用這些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當然,我們學習的目的不僅僅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質,為了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3

近日,有幸參加了培訓班,學習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知識,收穫頗多。

我們每個人都有勞動的權力,每天我們都在通過自己的辛勤工作來為社會、為企業、為自己創造着財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正是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而設立的。《勞動合同法》是在《勞動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了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為解決勞動合同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他們與我們的關係非常密切,學習和掌握這些法律知識非常有必要。

通過老師的講解和一個個生動的案例,我瞭解了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一些基本權力,如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等。權力與義務相輔相成的,在享受權力的同時,勞動者也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此外,我比較關注的一點是,國家通過法律的形式提倡勞動者參與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這説明,國家鼓勵職工通過參與羣眾性競賽、創新活動,提升勞動效率,改善勞動結果,也為勞動者提供了創造價值、展示才華的機會。

我們作為大型國有企業,應該説,能夠非常規範的執行國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職工的休息休假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和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等都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時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勞動合同簽訂也比較規範,能夠按時、規範地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與達到工作年限的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合同。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存在的一些問題,例如管理技術人員、維修工等的加班問題,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問題等。作為企業的管理人員,我們更應該在本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法律規定,健全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良好的安全衞生保障條件,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技術比武、職業技能培訓等活動,保障和激發職工的勞動熱情、創新熱情和工作積極性,推動“轉調創提”活動深入開展,實現噸鋼挖潛300元目標的順利實現。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4

幼兒的生命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通過遠程培訓,聽了專家的講座,我深感幼兒園工作的細微性、重要性。“千般照顧,不如自護”。家長和幼兒園教師,不僅有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的責任,同時要及時檢查幼兒園的設備、設施,更重要的是要對幼兒進行初步的安全指導、教育,提高幼兒保護自己的能力,幫助幼兒樹立一定的安全意識。

一、讓幼兒瞭解一些生活常識,學習和鞏固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和技能

其實我們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兒園和社會的環境之中,意外事故的發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過學習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和技能,變消極躲避為積極預防,就能夠使各種意外傷害發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熱水、藥品是幼兒日常經常接觸的物品。花花綠綠的藥品會讓幼兒誤認為是糖豆而吃進肚裏。杯裏的熱水也會因為幼兒不會判斷而造成燙傷。那麼如何提高幼兒對事件的預見性呢?首先要了解一些生活的常識。我們通過談話,組織幼兒專門的討論,倒一杯熱水、拿來一些藥品,請幼兒討論一下,從而學會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

二、創造良好的環境,使幼兒形成自我的意識

幼兒園的環境也是關注幼兒的健康和安全的。我們應與幼兒共同創設相應的物質環境,對幼兒進行直觀、形象而又綜合的教育。幼兒常常在室內亂跑,發生相撞的事情,在室內佈置一些安全標記,提醒幼兒注意。但幼兒不瞭解安全標記,從認識安全標記入手。在認識的基礎上,窗台張貼了禁止攀爬的標記;在樓道張貼了下滑危險的標記,時刻提醒幼兒注意安全。

三、通過直覺體驗培養幼兒自我保護的能力

幼兒園裏各種器械、各種玩具都有,孩子們可以自由地奔跑,進行遊戲,可以説是快樂天堂。但有時玩起來就什麼都忘了,往往會對幼兒造成身體上的傷害,這種自身痛苦的記憶是最深刻的。所以如果看到別的小朋友摔傷磕破時,就能把自己的痛苦記憶類推到別人身上,這種體驗會有助於幼兒理解自我保護的意義。以後在活動時,幼兒就自然引起了注意,減少對自己身體的傷害。

四、通過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讓幼兒學習和鞏固自我保護的技能

中班幼兒好奇心增強,好動,隨心所欲的特點,而且不知深淺,不明是非,常常趁老師不注意玩一些危險物品,做一些危險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但我們不能因為這些就限制幼兒的活動。雖然他們年齡再幼兒園裏不算太小,但他們與需要不斷的獲取經驗,在生活中去不斷的探索和反思。在與環境進行交互作用之後從而獲得相應的信息、感受。我們要在一日活動中,仔細觀察幼兒的一舉一動,利用各種教育活動,提高幼兒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意識。

經過一段時間的安全教育,我們發現在活動中大人的提醒在逐漸減少,孩子之間的提醒在增加,幼兒學會了積極地防禦。同時,我們也感到,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們持之以恆,真正使幼兒形成自律,從而獲得身心的和諧發展。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5

學習幼兒教育法規一個學期來,讓我感觸頗深。當今社會,既是“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又是人們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逐漸加強的法制社會。這是社會進步的體現。這個進步的過程既讓我們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又給幼兒園教學活動帶來了困擾。通過學習《幼兒園教育法規》的課程後,如雲開霧日,豁然開朗。幼兒教育法規是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專業必修課、專業基礎課,學前教育專業學生通過對本課程的學習,可以掌握學習幼教法規的方法,具備從事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和素養,正確履行教師的法定職責,增強依法治園的意識、水平和能力。通過調查研究與分析後認為,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畢業後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以及幼兒園園長在管理工作中需要具備的法律素養與能力是應用幼兒教育法規知識分析、解決在教育教學和管理過程中碰到的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

要培養這些能力,幼兒園教師在將來工作中需要處理好的幾個法律關係與問題是:

第一,教師應處理好與幼兒關係。教師需具備的法律知識與能力有:瞭解幼兒園應如何依法設置?幼兒園有哪些權利和義務?教師應如何做好保教工作?違法辦園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第二,教師應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具備的法律知識與能力有:瞭解教師有哪些法定權利和義務?教師如何通過申訴、複議、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關組織或個人侵犯教師合法權益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教師如何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教師如何與幼兒園簽訂聘任合同?

第三,幼兒園及其教師應依法處理好與幼兒的關係。需具備的知識與能力有:幼兒園及其教師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義務?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應如何處理幼兒傷害事故?提高幼兒教師專業素質,首先要改變自己的思想認識,提高幼兒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隨着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知識需求的日益增長,對教育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這就要求幼兒教育工作者要從思想上認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觀念,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6

參加集團公司的法律培訓對於我來講是一次非常難得的學習新知識的機會,因此我倍感珍惜。在這學習的一天時間裏我不僅學到了法律意見書的寫作,公司法務人員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師以及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等具體的知識,同時更重要的是我認識到了我們公司法務肩負的責任。

接下來我就對學習到的三個方面具體知識進行一個回顧。上午的第一堂是德恆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袁鳳帶來精彩的授課,內容主要是關於企業法律意見書的寫作。袁律師首先談到法律意見書的寫作對於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來不僅是非常基本的一項技能,同時她也指出這需要長期的積累和沉澱。但是這並不意味這沒有捷徑可循,袁律師給出的建議就是對於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瞭解和掌握。

山東省國資委就此專門出台過《關於國有企業法律意見書的書寫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規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見書的基本格式包括:1.標題2.主送對象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時也指出一個有説服力的法律意見書必須要有以下的內容:1.事實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據4.法律論證5.結論性意見或建議6.相關事項的附帶説明。

而對於寫作要求她提出(一)主旨明確(二)標題恰當(三)邏輯結構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溝壑,基本邏輯結構是事實概要—當事人目標—分析與建議—結論。(四)遣詞造句要簡約,準確,使用法言法語和特定表達方式,杜絕使用主觀性的語言和猜測。(五)事實清楚。對事實進行採集、整理、分析和闡述,對法律思維和寫作都非常關鍵。

(六)法律適用準確。它是法律文書成立的前提和基礎。她給出的建議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種檢索工具小心謹慎進行求證,也可以諮詢發文機關、諮詢專業人員以及尋找相同案例。在授課的過程中袁律師始終通過列舉大量實例使得這些知識變得容易理解,對於我確實是受益匪淺。

第二節課是由德恆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資深律師鄧亞嵐來講授。題目是《公司法務人員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師》,鄧律師的講授風格是很親切和接地氣。開場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來的學習和成長經歷以及尋找與我們的共同點以拉近與大家的距離,調節課堂相對沉悶的氣氛。

首先她談到我們必須要有這樣的認識,那就是公司法務人員和外部律師其實是相互依存的一種關係,雙方的目標一致都是為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防止出現可以避免的法律風險。其次她比較了公司法務人員和律師的各自特點。公司法務人員的優勢是:忠誠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業、溝通方便。外部律師的優勢是:見多識廣、多角度分析、客觀中立、專業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國有企業法務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是:1.法務人員的低位比較低,企業領導層的法律意識還不夠。2.待遇不夠好,留不住人。3.人數少,規模小,責任分工不明確。

接着她提出有效解決的方式就是要內外互補,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構建公司法務新格局。這裏分為了幾個階段,初期外部律師和公司是一個選擇和被選擇的關係,這取決於領導的作風和價低則得的市場導向;期中雙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後就是合作互補的關係。法務人員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個項目完成以後對律師的工作進行總結、考評和監督。律師對法務工作提出優化改進,提出意見建議;最後,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雙方持續負責。同時鄧律師舉了交通建設集團的從破產邊緣到現在發展態勢良好的真實事例表明公司的發展壯大是與法務人員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關趨勢的這樣一個容易被忽視的事實。總之,聽了鄧律師的講課我更好的理解我們法務人員和外部律師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協作,既是對企業的負責,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現實需要。

下午是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主講。主要是講授關於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知識。他首先向大家指出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接着又依次對這三個方面的權利規定及保護措施予以詳細的介紹。

幼兒園法律培訓心得體會篇7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任重道遠,提高全體教職工的安全意識,是確保幼兒園各項安全的基礎。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關每個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時時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自任感去對待。

本週由童主任對教師和生活教師進行了各種事故處理的培訓,在培訓中我們深知自身責任的重大,有效地增強了我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為此我們積極採取各種安全措施,把安全工作納入班級會議日程。同時,我認為要把幼兒園安全管理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來抓,科學、合理安排學習時間,不斷提高認識,更新觀念,用知識理論指導實踐,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全力抓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全園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好幼兒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開端。

為幼兒提供安全的活動場所、學習場所和娛樂場所是每個老師和家長的責任。對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責任到人,盡我們的一切能力保護好幼兒的安全。我班現有幼兒40名,其中男小朋友居多,女小朋友較少。現在都市孩子生活經驗貧乏、自我保護能力有限,缺乏防範的基本意識。

家長在此方面的意識教育比較薄弱而且容易忽視小細節,且幼兒期是人一生中最容易出現事故和危險的時期,孩子們的細節安全意識薄弱需要不斷培養訓練。所以要努力提高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幼兒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以上情況我班級教師安全教育希望能做到無處不在,每個細小微弱的環節都不落下:

一、創設一個安全、健康的發展環境、安全舒適的幼兒活動環境。

1、堅持每天晨檢,保證幼兒不帶危險物品入園,如發現即時教育幼兒並與其家長溝通。上課時,必須讓幼兒進教室聽課。下課時,不得離開教室。下課時間如有幼兒離園,教師要及時尋找,加強管理。

2、午飯時注意,預防燙傷幼兒。一定要把湯晾温後再盛給幼兒,併為幼兒端到面前。

3、堅持每天午檢,防止幼兒帶異物入寢室,防止異物進入耳、鼻、口的現象發生。中午無論誰值班,一定要加倍照看好幼兒,不忽視午休的幼兒,巡視幼兒是否有不良的睡眠習慣,如矇頭並及時糾正。

4、把好幼兒離園關,一定要看卡放人,不認識的人有即使有接送卡,也要問清情況或者是與孩子父母取得聯繫確認無誤後再放人。防止幼兒走失和拐騙幼兒現象發生。

5、户外活動時謹慎選擇活動場地,活動之前認真而全面檢查活動地點及活動器械,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幼兒安全,如發現大型玩具有鬆了的螺絲釘,一定報告領導,做到及時消滅不安全的隱患,保障幼兒安全。同時注重孩子的安全教育,讓孩子們在進行身體鍛鍊的時候知道該怎樣避免讓自己受傷。

6、教師離園時在班內各處檢查,如:水、電、門、窗。晚接的孩子一定要和值、班老師做好交接,並簡單交代其幼兒情況。

7、班級藥品放在一定的位置,不讓幼兒取拿。在對幼兒進行喂藥時,認真閲讀食用標準或家長所寫的要求。

8、書包內不可放置削筆刀、剪刀等鐵質尖鋭物品。隨時隨地檢查教室內外的活動場地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妥善處理,如帶班老師來園後,馬上檢查一下教室內有無危險隱患。將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要安全,就要有良好的秩序。

良好秩序的形成則來源於幼兒一日生活行為規範的培養,對於幼兒我們要嚴格要求,從一點一滴開始努力。

1、教育幼兒在教室內、走廊上、上下樓梯時不追跑和橫衝直撞,教育幼兒不要大聲喊叫;教育幼兒洗手、喝水、小便時自覺的有序排隊,不亂跑,當心滑倒;進餐時,要求幼兒安靜用餐,不邊講邊吃,以免食物吞進喉嚨裏。

2、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讓孩子們瞭解哪些物品對人體具有傷害性,如刀、電、大頭針、熱水等,會主動避開不安全的物品。明白安全門的作用。

3、教育幼兒不將手放在門縫間、桌子間、椅子間、以免擠傷。

4、户外活動玩大型玩具時,做到不推不擠,一個一個滑,讓幼兒互相監督,保證幼兒安全。

5、教育幼兒不能碰電器插座,不可以帶小刀,在美工課剪紙時候注意安全,知道怎樣正確的使用剪刀。

6、不把紙團、釦子、拉鍊等塞到耳、鼻、嘴裏。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7、知道自己獨自在家時如何保護自己,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給陌生人開門,不跟陌生人走、懂得不能隨便離開家長或集體等。8、在生活中隨機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並開展相關的遊戲活動。

三、認真做好家長工作。

力爭家園一致,共同承擔教育責任我們通過每期的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幼兒園的教育目標,使家長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配合幼兒園對孩子進行自我保護教育,並蒐集一些幼兒因自我保護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差造成的意外傷亡資料,幫助家長認識對幼兒實施自我保護教育的重要性;同時還要讓家長避免對幼兒進行自我保護教育時走入誤區:

(1)為求安全取消幼兒的一系列活動。

(2)為求安全降低幼兒活動的標準。

(3)為求安全限制幼兒活動的範圍。

讓家長知道用這些辦法來達到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傷害的願望是不現實的。讓家長根據幼兒好奇心強、求知慾旺盛且行為無意性大、自控力差的特點,注意教幼兒一些應付意外傷害的方法和能力的培養,讓家長認識到對幼兒進行自我保護教育的重點是意識和能力的培養。

我們在工作中必須做到時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離開幼兒,孩子到哪,教師的眼睛就到哪。創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節,對幼兒進行衞生安全教育並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幫助幼兒懂得自我保護的簡單知識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證幼兒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