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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8篇

欄目: 調查實習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03W

在如今這個時代中,我們參加調查的機會越來越多,一定不要忘記寫調查報告,為了精準闡述調查情況,我們需要端正個人態度,寫好調查報告,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8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8篇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1

親歷過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人將永生不會忘記,那血肉模糊的場面,那撕心裂肺的哭喊,不由得讓人感歎生命的脆弱和活着的可貴。2006年,全省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7414起,死亡2138人,受傷7819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9起,死亡181人,同比上升9.70%。今年1-10月份,我省共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866起,死亡1521人。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多元化和複雜化的。

首先是人的因素。

目前,我省擁有機動車駕駛人370萬,由於機動車駕駛員數量以及增長速度過高,安全駕駛技術水平不高,部分駕駛員缺乏職業道德,交通違法現象嚴重。特別是客、貨運機動車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分散、疲勞過度、休息不充分、睡眠不足、酒後駕車、身體健康狀況欠佳等潛在的心理、生理性原因,造成反應遲緩而釀成特大交通事故。今年上半年,因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而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2715起,造成627人死亡,佔總死亡人數的77.89%。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反映在公路客運車輛上面就是極易引發羣死羣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1803起,造成403人死亡,佔死亡總人數的50.06%,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11%。

其次,車)(輛因素。

截止2007年10月,我省擁有機動車256萬多輛,數量激增的機動車已成為現代社會經濟發展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的標誌之一。車輛猛增的勢頭劇增不減,特別是一些人圖便宜購買一些已近報廢的車輛,使得交通安全形勢變得複雜。

再次,道路因素。

目前,我省國、省幹道和高速公路,基礎設施完好,安全設施齊備,交通安全暢通。然而,在一些等級較低的幹線公路,特別是農村公路的道路基礎較差,交通安全設施不全,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隱患。

通過案例,我們來逐一列數引發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殺手。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祕為大家整理的6篇《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希望對您有一些參考價值,更多範文樣本、模板格式盡在一祕。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2

20__年8月4日3時58分,在104國道永嘉縣甌北高速出口附近發生一起牌照為贛c----_的大貨車與牌照為浙k----_的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小貨車駕駛室內3人死亡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永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根據規定對事故直接責任進行調查,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温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温政發〔20__〕68號)的規定,温州市於8月13日成立由市安監局牽頭,市安監局紀檢組長趙新華任組長,市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運管局等部門人員組成的的永嘉縣“8•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温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調查取證和技術分析,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1.莫--,男,1980年3月24日出生,布依族,住--_,身份證號:--_,駕駛證檔案編號:--_,準駕:b2,駕駛證狀態:正常,初次領證日期:2010年8月10日,核發機關:貴州省安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在事故中駕駛贛c----_重型廂式貨車。

2.王--,男,1974年2月8日出生,漢族,住--_,身份證號:--_,駕駛證檔案編號:--_,準駕:c1、d,駕駛證狀態:違法未處理,初次領證日期:2009年12月8日,核發機關: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在事故中駕駛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並於事故中當場死亡。

3.朱--,男,1951年10月12日出生,漢族,住--_,,系事故中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室內乘坐人員,並於事故中當場死亡。

4.柳--,女,1980年5月6日出生,漢族,住--_,,系事故中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室內乘坐人員,並於事故中當場死亡。

(二)車輛基本情況

贛c----_重型廂式貨車,車主:--汽運有限公司,核定載人數:3人,核定載質量:4950kg,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12月,交強險承保單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保險單號:--,有效期:20__年5月26日0時至20__年5月25日24時。

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車主:王--,地址:--,核定載人數:2人,核定載質量:990kg,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1月,交強險承保單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景寧支公司,保險單號:--,有效期:20__年8月15日0時至20__年8月14日24時。

(三)--汽運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汽運有限公司成立於20__年3月21日,位於--,工商註冊號--,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設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8年3月19日);二手車交易;貨物運輸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四)道路和交通環境基本情況

事故現場位於104國道1883km+770m永嘉縣東甌街道和一村地方,104國道呈東西走向,柏油路面,雙向四車道,道路設中心劃有雙白線,雙白線之間寬0.60米,雙白線的西側劃有中心單黃線,中心無隔離,機動車道寬14.00米(每條車道寬3.50米),道路兩側均有路肩,北側路肩寬為1.50米,南側路肩寬為2.00米,道路南側為河道,北側為民房。該路段限速70公里/小時。

二、事故發生基本情況

20__年8月3日20時許,莫--駕駛贛c----_號重型廂式貨車載貨自浙江省永康縣開往浙江省永嘉縣甌北鎮方向。8月4日凌晨3時55分,途經104國道1883km+770m(永嘉縣東甌街道和一村地方),由於疲勞致注意力不集中,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由王日興駕駛的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上駕駛員王--和乘坐人員朱--、柳--三人當場死亡且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1.莫--駕駛超載(核載:4950kg,實載:21485kg)且制動技術不符合標準的肇事車輛,途經事故路段,由於疲勞致注意力不集中,將車駛入對向車道內與對向來車發生碰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駕駛的浙k----_號輕型廂式貨車雖然制動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技術要求,但與事故無因果關係。而該車內實際載人數超過核定載人數(核載2人,實載3人),加重了事故的後果。

(二)間接原因

--汽運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和駕駛員簽訂過任何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對駕駛員進行公司內部備案,未對聘用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和從業經歷進行過任何瞭解,未對駕駛員進行過任何形式崗位技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面的學習和培訓。

四、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為,這是一起較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駕駛人莫--因超載,且疲勞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跨越中心實線駛入對向車道,以致造成事故,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建議交警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追究刑事責任。

(二)駕駛人王--超載駕駛,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之一,鑑於其已經死亡,免於追究事故責任。

(三)--汽運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和駕駛員簽訂過任何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對駕駛員進行公司內部備案,未對聘用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和從業經歷進行過任何瞭解,未對駕駛員進行過任何形式崗位技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建議當地相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該企業予以處理。

(四)本起事故發生於凌晨4時左右,且道路安全設施符合要求。經調查認為,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已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規定,切實採取監管措施,盡到監管責任。

六、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永嘉縣交通運輸部門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根據實際道路交通狀況對部分事故多發路段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完善;加大行車上路檢查力度,尤其是加強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檢查密度、頻次,切實確保行車安全。

(二)永嘉縣公安交警部門應加強執勤空擋管理力度,嚴查疲勞駕駛的違法行為;加強對車輛超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

(三)--汽運有限公司應加強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有效加強對掛靠車輛、掛靠司機的安全監管。高度重視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採用案例教育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技能水平。

世界衞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經被世界衞生組織列為 車禍致死的首要原因。在這些酒後駕車釀成的慘劇中,有多少是源自於駕駛員的僥倖心理?有多少是源自於駕駛員對酒精的錯誤認識?

調查顯示:駕駛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根據來自4538位新浪網友的調查顯示,有8 .29%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後駕駛屬於違法行為,但在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後駕駛行為時,僅有__年 2月 3日02時 3分,粵贛高速公路30公里+300米路段(河源市和平縣上陵張仙塘大橋)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2人死亡、3人受傷,6車及車上貨物不同程度損毀,直接經濟損失 264.3萬元。

經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一是駕駛人李豔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且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存在安全隱患及超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在夜間和行經下坡路段時車速過快,又沒有充分注意路面情況,遇事時採取措施不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二是駕駛人曹立金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在前方機動車遇事故等候通行時,沒有按順序排隊等候通行,而是從左側車道隨意變更車道,佔道停車,影響後方車輛通行秩序,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三是駕駛人李峯駕駛小型客車,未按規定裝載,超載 人,加重了事故的損害後果。

間接原因是:河南省漯河市萬通運輸有限公司(簡稱“萬通公司”)、廣東開盛鋼鐵實業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盛豐物流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河南省漯河市有關部門對貨運企業安全監管不到位;揭陽、河源市有關部門治超不力,路面執法管控不力;河源市有關部門事故信息報告不及時等。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規定,司法機關已對萬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明伍、閩b096 0(閩a8895掛)半掛貨車駕駛人曹立金採取措施;將萬通公司安全負責人、變更前企業法定代表人陳小剛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給予河南省漯河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王玉成等 名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羅暉誡勉談話。

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廣東省政府日前對《粵贛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 2· 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覆,按照以上主要調查結論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同意對相關責任人、責任單位進行處理。廣東省政府還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一是落實貨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狠抓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三是深入開展高速公路隱患排查治理;四是加強高速公路應急處置;五要規範機動車駕駛陪駕服務市場。

隨着經濟發展,交通更加便利,交通運輸等行業更加活躍,人民生活品質進一步提高,機動車保有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數量越加龐大。但同時,此類案件因爭議賠償項目多,牽涉法律關係複雜,涉及的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種類繁多,成為法院民事審判的重點和難點。為此,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為提升此類案件的審判質量,增強法官辦案的專業性,設立了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合議庭,並抽取轄區800餘件案件進行調研,梳理審判疑難問題,為此類案件的審理提供參考。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主要特點

訴訟主體複雜。目前,機動車買賣有的未嚴格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對車輛掛靠、租賃、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亦不夠規範,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主體往往牽涉到登記車主、實際車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僱傭人等多方人員,且一般還有保險公司參與理賠。而且如果出現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案件當事人涉及多名繼承人。經統計,每個案件當事人數量達6人以上的佔24%,而3至5人的約佔70%。

改判率高,調撤率低。20__年1至9月,重慶一中院改判基層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案件55件,其中涉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為34件,佔改判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61.8%。另由於賠償項目多、責任劃分浮動空間較大、死傷者對賠償期望值過高,受害人一方對肇事方存在怨恨心理,希望能通過訴訟獲得其認為合理的賠償,在心理和感情上均不願做出較大讓步,導致這類案件調解難度大,但這只是影響此類案件調解率的次要原因。更為主要的是保險公司因內部管理產生的原因,到庭的代理人無法對調解作出承諾,導致保險公司參與的案件一般無法達成調解。而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保險公司的認可度極低。保險公司認為調解書所確定的賠償數額系當事人協商達成,並非法院根據法定標準計算而成,可能損害保險公司利益,不予理賠。從抽取的案件來看,判決760件,佔92.8%;調解34件,佔4.2%;撤訴25件,佔3%(見圖一)。這與基層法院總體60%甚至70%的調撤率相比,明顯不是審判人員疏於調解,而是因為客觀原因致此類案件無法調解,浪費司法資源,應予重視。

農村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數量佔比例大。隨着農村的富裕,農村道路上的機動車行駛更加頻繁,但因交通監管力度較小,交通參與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不強,無牌無照駕車、酒後駕車肇事增加,以至於近年來重慶一中院及轄區法院受理的農村道路上發生的道交事故數量增多,其所佔比例已逼近城市道路發生的事故比例。從抽取的案件來看,發生在農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已佔45%。

摩托車肇事引發的道交案件比例較大。摩托車交通肇事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佔道交案件的比例較大,從審理的情況來看,摩托車無牌無照、駕駛員無證駕駛的情況較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和重傷的情況較多。在抽取的案件中,涉及摩托車的交通事故佔30.5%,這一特徵與重慶的摩托車產業和山地城市的特點有關,可能屬特有情況。

掛靠車輛肇事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數量多。受到營運資格的限制,很多客運和貨運實際車主將車輛掛靠在有營運資格的運輸公司,由於掛靠關係本身法律性質模糊,掛靠車輛無視安全生產規則,盲目追求經濟效益,而掛靠單位對掛靠車輛疏於管理,掛靠車輛肇事引發交通事故的案件所佔比例很大,達28.7%,其中99%認定被掛靠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審判疑難問題

掛靠關係中車主、駕駛員與被掛靠公司的關係認定。

車主個人購買車輛掛靠在公司,以公司名義進行營運,駕駛員由車主個人負責聘請並支付工資,駕駛員駕駛過程中受到損害或者對他人造成損害,車主、駕駛員、被掛靠公司的關係及責任分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中規定,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定是否構成工傷。故不能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

因此,宜認定駕駛員與被掛靠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係,無論駕駛員受害還是第三人受害均應由被掛靠公司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因被掛靠公司與車主之間往往約定一切責任由車主承擔,且被掛靠公司與車主利益共同,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支配、管理共同,基於這種共同關係,應由車主對被掛靠公司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車輛貶值費能否主張。

各類報告車輛貶值費是道交案件中特有的一種損失。車輛因交通事故受損後即使經過修復等措施,其本身的價值會有所貶損,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但是對於這項損失是否予以賠償,一直存在廣泛爭議。因為車輛經過修復仍可正常使用,而造成的其交易價值降低很難確定為直接損失,但對財產的侵權損害賠償主要是針對受害方所受直接損失,加之法律對此項損失賠償缺乏明確規定,所以各地司法實踐也比較謹慎,少有主張。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常會出現新車、高檔車被撞後,受害方車輛交易價值確實貶損嚴重,不支持貶值費又顯失公平。因此,建議如果受害方能證明修理後確實存在性能、安全性降低,在有明確鑑定意見的情況下,支持合理的貶值費。待售車輛被撞造成交易價值降低和實際損失的,可以適當主張貶值費。

續醫費和傷殘賠償金是否系對損害後果的重複補償。

續醫費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一併支持或者判決待實際發生後另行主張,但一個道交案件中通常是續醫費和傷殘賠償金同時主張。賠償一方當事人認為,經過後續醫療後病情好轉,到時受害方的傷殘等級較現在情況將有所降低,那麼如果主張了續醫費就應當降低傷殘賠償金的數額,否則存在對損害後果重複補償的可能。所以在同時主張續醫費和傷殘賠償金時,應注意醫囑或鑑定對後續治療後傷殘等級的變化情況,準確計算賠償金額。

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

(1)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需要適當對待。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主張數額應確立一定的原則,通常按精神損害賠償與傷殘等級的關係予以確定。構成傷殘的一般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根據當地的司法實踐,按照當地死亡標準,十級為10%,九級為20%,以此類推,一級為100%,且可根據個案具體情況做調整。

(2)交通事故中涉及交通肇事罪,但在刑事部分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駕駛員(機動車所有人)已被判決承擔了刑事責任,受害人一方單獨起訴,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同時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自侵權責任法出台後,對精神損害撫慰金予以明確,並且條件是 造成嚴重精神損害 即可主張,應按此執行。而就被掛靠公司而言,若判定其承擔連帶責任則應當連帶所有責任,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強險份額分配問題。

(1)同一交通事故中,一車傷多人,僅部分賠償權利人起訴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付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金的,對未起訴的賠償權利人的權益處理:法院通知未起訴的當事人蔘加訴訟或為未參加訴訟的當事人預留份額都不具有可操作性,交強險是對於受害人獲得賠償的一種保障,並不能代替全部的賠償,未能起訴者並不喪失獲得賠償的權利,只是失去了獲得賠償的保障,故宜按照誰先起訴誰先獲得交強險賠償的方式處理。

(2)同一交通事故中,兩車或多車相撞致第三人受傷,如兩車或多車均向保險公司投了交強險,且在交通事故中,兩車或多車的事故責任大小明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對其應承擔的交強險保險金的賠付:交強險設立的目的就是讓受害人得到及時、充分、有效的救濟,既然多車已投保多份交強險,受害人就可以獲得多份交強險的賠償。

交強險與商業險能否同時受理、同時審理的問題。

因交強險與商業險系不同的法律關係,且商業險涉及內容較為複雜,故在當事人將交強險和商業險的保險公司在同一案件中進行訴訟時,案件當事人擴大為受害人、車方、強制險保險公司、商業險保險公司,案件中的法律關係包括侵權法律關係、強制險合同關係和商業險合同關係,是否合併審理有較大爭論。較多的做法是在商業險合同關係較為簡單、約定明確、爭議不大時,與交強險一併審理,否則即當事人就商業險合同關係另案起訴。基於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會上要求儘量一次性解決糾紛,建議交強險和商業險合併審理。

化解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對策建議

多措並舉,加強調解。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調撤率已經嚴重影響到此類糾紛的妥善化解。為提高此類案件的調解率,除法官加大調解力度以外,更重要的是與保險公司溝通聯繫甚至發出司法建議。建議保險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進行調整,授予出庭代理人調解權限,以利於案件案結事了。同時,對於事故當事人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保險公司經審查,協議內容未損害保險公司利益,保險公司應認可調解協議,並應依照法律和合同積極理賠。

管理宣傳,促進規範。農村交通事故的增長應引起高度重視,農村居民法律意識不強,農村交通管理不嚴與農村交通日益發展、機動車迅猛增長相矛盾。一是加強農村道路和機動車管理,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發生,如晾曬穀物佔用道路、堆放物未及時清除等引發的交通事故。同時加強農村機動車管理,及時辦理牌照、購買保險,以利於安全管理和事故發生後及時足額賠償。二是加強法制宣傳和安全教育。加強向農村居民宣傳交通事故法律法規、機動車輛管理法律法規,加強行車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以減少事故的發生。三是對上路摩托車加強檢查,對無牌無照無證駕駛和違章駕駛等要嚴查嚴處,有效督促其上牌照、買保險、規範行駛。

聯繫走訪,改善管理。對於交通事故中涉及掛靠關係多的情況,加強走訪運管部門,深入瞭解車輛運營行政規定,對於掛靠這種較為特殊的法律關係,要深入分析,以利於糾紛的解決。同時,向運管部門提出建議,加強掛靠公司及掛靠公司的車輛管理,加強檢查規範,以減少事故的發生。

__年7月19日2時57分,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一輛自東向西行駛運載乙醇的車牌號為湘a3zt46輕型貨車,與前方停車排隊等候的車牌號為閩by2508大型普通客車(以下簡稱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起火燃燒,致使大客車、輕型貨車等5輛車被燒燬,造成54人死亡、6人受傷(其中4人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300餘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馬凱副和楊晶、郭聲琨、王勇國務委員等領導同志先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後工作,盡力減少人員傷亡,儘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要汲取事故教訓,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和危化品運輸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遵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__年7月21日,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湖南省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的國務院滬昆高速湖南邵陽段 7?19 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了公安、交通、消防、車輛、質檢、化工、塑料加工等方面的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 四不放過 和 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 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研究試驗、專家論證、綜合分析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基本情況

事故車輛和駕駛人情況。

湘a3zt46輕型貨車及其駕駛人。

(1)車輛情況。

肇事車輛湘a3zt46輕型貨車廠牌型號為福田牌bj5043v9cea-c型,《道路機動車車輛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公告》中車輛類型為篷式運輸車。機動車整備質量2.72噸,最大設計總質量4.495噸;核定載貨量1.58噸,實際裝載乙醇6.52噸。機動車登記所有人為周未榮(女,1964年出生,湖南省岳陽縣人),註冊登記日期為20__年3月22日,登記時載明車輛類型為輕型倉柵式貨車,檢驗有效期至2015年3月31日。20__年3月26日在長沙市芙蓉區交通運輸局辦理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為普通貨運,有效期至20__年4月10日,事故發生時已過期,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格。該車實際使用人為周未榮的兒子,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

該車輛在購進時僅有貨車二類底盤,未隨車配備貨廂,後在長沙市芙蓉區安順貨櫃加工廠加裝了右側有一扇側開門的貨廂,同時將後軸鋼板彈簧厚度從11毫米增加到13毫米,在貨廂前部設置有一個容積1.06 立方米的夾層水槽,在貨廂左側下部前、後各安裝一個方形箱體並在箱體內加裝了卸料泵和閥門,前方形箱體的閥門與夾層水槽連接;在貨廂下部加裝了與夾層水槽及方形箱體內的閥門連接的鐵管,後方形箱體的閥門通過鐵管與夾層水槽連通。為運輸乙醇,周添在長沙市芙蓉區振興塑料廠定製了一個長寬高分別約為3.5米、1.5米、1.8米的用聚丙烯板材焊接的方形罐體,用方鋼框架將罐體加固置於貨廂內。車輛前臉及貨廂左右兩側、後部均噴塗有 洞庭漁業 的字樣。

(2)駕駛人情況。

劉斌,湘a3zt46輕型貨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死亡),男,1986年出生,湖南省漣源市人。20__年5月13日在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b2,有效期至2017年5月13日。20__年5月28日在婁底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從業資格類別為普通貨物運輸,有效期限至2017年5月27日。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

閩by2508大客車及其駕駛人。

(1)車輛情況。

閩by2508大客車廠牌型號為宇通牌zk6127h型,核載53人,事發時實載56人(其中兒童3名、幼兒1名)。機動車登記所有人為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城廂分公司(以下簡稱城廂分公司),註冊登記日期為20__年10月21日,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10月31日。20__年10月22日在福建省莆田市交通運輸局辦理道路運輸證,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經營範圍為省際班車客運、省際(旅遊)包車客運,經營線路為福建莆田涵江汽車總站至四川宜賓客運站,沿途無停靠站點。城廂分公司根據福建莆田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莆田公司)授權將該車及福建莆田至四川宜賓線路承包給餘讓雄,承包期限自20__年10月28日至20__年10月31日。

(2)駕駛人情況。

賈安奎(在事故中受傷,後因傷勢過重於8月11日醫治無效死亡),男,1976年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1996年4月30日在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a1a2,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4日在宜賓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20__年5月3日。

彭駿昌(在事故中死亡),男,1963年出生,四川省自貢市人。1988年10月13日在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a1a2,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3日。2015年4月22日在四川省自貢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期至20__年4月22日。

按照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關於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川運駕便〔20__〕7號),由於從業資格證編碼規則的調整,為不影響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正常從業活動,將原從業資格證有效期延長180天,賈安奎、彭駿昌從業資格有效期分別延長至20__年11月3日和20__年10月22日。

事故單位情況。

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周添,註冊資本人民幣20萬元,具有乙醇等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資格,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日,經營方式為批發(無自有儲存和運輸)。公司共有員工15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員1名。該公司自20__年3月份開始一直使用湘a3zt46輕型貨車運輸乙醇。

莆田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註冊資本人民幣8000萬元,總資產5.05億元,具有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運營資質,公司下設城廂分公司等21個二級單位。閩by2508大客車隸屬於城廂分公司,城廂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由莆田公司授權獨立經營,公司現有客運車輛71台、客運線路26條。

相關涉事單位情況。

長沙市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李齊平,實際控制人戴飛鴻,註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具有乙醇等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資格,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3日,經營方式為儲存經營。公司共有員工50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員6名。該公司無自有儲存場所,自2015年4月起租賃長沙市液化石油氣發展有限公司的場地及儲存設施,儲存乙醇、甲醇、酮類等物料。本次事故中輕型貨車所運乙醇系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從該公司購買並充裝。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該廠成立於2015年10月20日,是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直屬的商用車製造工廠,經營範圍包括製造、銷售輕型汽車、低速貨車、農用機械、拖拉機及配件、模具、衝壓件、機械電器設備及進出口業務等。本次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用於加裝貨廂的貨車二類底盤系在該廠生產。

長沙市勝風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__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劉幸福,註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汽車(不含小轎車)、農用車、機械設備及配件的銷售,代辦機動車上牌,不包括貨車二類底盤的銷售。本次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用於加裝貨廂的貨車二類底盤系該公司出售。

長沙市芙蓉區安順貨櫃加工廠。該廠系民營企業,經營者為彭吉安,經營範圍包括貨櫃加工、銷售及維修服務。該廠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得從事汽車生產及改裝。本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在該廠進行了加裝貨廂、更換鋼板彈簧等改裝。

長沙市芙蓉區振興塑料廠。該廠是一家無照經營的私營塑料罐體加工廠,經營者為唐谷雲,肇事的輕型貨車所用的聚丙烯材質方形罐體系在該廠製作。

長沙市翔龍城西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該公司原名為望城縣機動車輛檢測站,20__年2月7日變更為長沙市翔龍城西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喻英軍,註冊資本人民幣1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20__年3月18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註冊登記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 合格(建議維護) 。

湖南長沙汽車檢測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199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龔樂羣,註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機動車安全技術等級評定(四輪及四輪以上)。20__年3月10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在用機動車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 合格(建議維護) 。

事故發生路段位於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東西走向,雙向四車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小客車限速12公里/小時,其他車輛限速100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地點在由東向西車道,第第二行車道寬均為3.7米,應急車道寬2.9米,道路線形為左向轉彎,彎道半徑2015米,超高值2%,自東向西下坡坡度0.5%。

事發地點7月19日凌晨1時至4時為晴天,能見度20-10.5千米,温度24.9-24.0攝氏度,空氣濕度90%-95%。凌晨3時風速為2.5米/秒,風向為東北風。

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前路段狀況。

月19日1時12分(本次事故發生前1小時45分鐘),在滬昆高速公路1312公里450米處,一輛自西向東行駛的空油罐車衝過中央隔離護欄,與自東向西行駛的一輛大型客車和一輛小型客車發生刮碰並起火,造成1人死亡,雙向交通中斷,出現車輛排隊。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在自東往西方向距事故點300米以外,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進入事故現場路段,並安排一輛警車在自東往西方向距離車流尾端500米外向來車方向,隨滯留車輛的延長,適時移動警車,通過閃警燈、鳴警笛、喊話方式示警。至本次事故發生時,自東向西方向車道內排隊車輛約400輛,排隊長度約3.1公里。

月18日6時45分,由賈安奎、彭駿昌駕駛的閩by2508大客車載1名乘客從福建省長樂市營前鎮出發(未按規定到莆田涵江汽車總站進行安全例檢和辦理報班手續),車輛未按核准路線行駛,行經瀋海高速、廈蓉高速,沿途在福建、江西境內上下客9次。22時26分,沿炎睦高速進入湖南省境內,此時車上共有乘客54人,後再無人員上下車。19日2時57分,賈安奎駕駛大客車到達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時,因前方臨時交通管制停於第一車道排隊等候。

月18日17時,劉斌駕駛湘a3zt46輕型貨車在位於湖南省長沙縣的長沙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橋倉庫充裝6.52噸乙醇,運往武岡縣湖南湛大泰康藥業有限公司,行經長沙繞城高速公路、長潭西高速公路,22時45分進入滬昆高速公路。

月19日2時57分,湘a3zt46輕型貨車沿滬昆高速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1309公里33米路段時,以每小時85公里的速度與前方排隊等候通行的閩by2508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致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泄漏燃燒,引燃輕型貨車、大客車及前方快車道上排隊的車牌號為粵f08030小型越野車、右側行車道上排隊的車牌號為浙a98206重型廂式貨車和贛贛e4537掛鉸接列車,造成大客車52人死亡、4人受傷,輕型貨車2人死亡,重型廂式貨車和小型越野車各1人受傷,5輛車被燒燬以及公路設施受損。

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後,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邵陽市消防官兵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接報後,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成立了事故救援處置工作組,指導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公安、消防、交通、安監、衞生等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工作組,於事發當天趕到事故現場,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做好事故處置和善後工作。

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國的經濟越來越發達,交通是越來越便利,撇開飛機、火車、輪船不説,就單單公路交通的發展已經讓人大為吃驚,短短的改革開放30年讓中國現在的交通地圖上佈滿了穿越南北,橫七豎八的公路,就像蜘蛛結的網似的,從高速、省道、鄉村大大小小的公路讓人看的眼花繚亂。

本來,看到國家日新月異,飛速發展是值得每個人高興和驕傲的,但其中又隱藏着一些隱患,這又不免讓人有些擔憂。去過幾次大城市,堵車現象很常見,在這幾次的回家過程中,也發現我們那種小地方,小市區、小縣城的堵車現象也很頻繁。以前覺得小轎車只有城裏人開得起,如今的農民也開上了各種各樣的小轎車,隨着交通的便利,車輛的增多,交通事故也隨之越來越多,我們不可能為了避免事故的發生而去控制車輛的生產,然而我們只能儘量的避免事故的發生。雖然國家制訂了相關的管理措施和法律,但交通事故的發生仍是很常見。所以我和我的小組針對相關問題做了這次調查,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到自己的親人高高興興出去,平平安安歸來。

預防措施:

國家應當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把事故防範工作切實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形成對策研究,措施制定,部署實施,監督評估等完整的事故防範工作運行機制;同時政府要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責任管理體系,把交通安全作為重中之重。

利用各種宣傳教育渠道,提高國民的道德素質和交通事故的自我防範能力。學校、家庭、社會、交警要堅持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的戰略方針政策,定期對中國小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和法制教育,要把主幹線公路沿線的鄉、鎮、村莊和中國小校全部建成 交通安全村 和 小交警學校 ,採取羣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的增強,不斷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

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轄區內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完善路面交通設施。在目前道路不堪入流、車流重負,呈超飽和狀態的條件下,強化路面治理,完善路面交通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路面狀況進行交通渠化,是解決 人、車、路 矛盾的應急方法,也是向交通設施要警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緩解目前警力嚴重不足的一個重要舉措。

狠抓源頭管理,加大專業運輸單位和個體的整治力度強化內部安全管理機制。國家頒佈政策,回收那些廢舊的,不安全不經濟排污超標的車輛,確保車輛性能更新,結構優化。要通過放開汽車註冊、登記優先公共交通、擴大機動車專用道等政策,有計劃地限制非機動車、二輪摩托車保有量的膨脹;要大力發展和推廣有利於提高汽車安全性能的產業和技術,使車輛防禦交通事故傷害的能力不斷增強。對個體車輛,關鍵是要把分散的個體車主、駕駛員組織起來,加強管 成立駕協工作站領導下的安全管理聯合組織,明確管理制度、章程 職責權限,經費收支,切實加強對個體車主和駕駛員的管理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進一步改革勤務制度,落實領導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路段承包責任制,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提高管理覆蓋面。針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的靜態交通管理已不適應的現狀,必須推行勤務制度改革,合理調配警力向一線傾斜,把早高峯到晚高峯工作制擴展為多次高峯,實行錯時上崗和彈性工作制,對重點路段、高峯時間、主幹線,實行 定人員、定路段、定職責、定獎懲、包安全暢通 的勤務制度,全天候管理;有條件的地方,要把警力從崗台指揮中解放出來,用於路面巡邏,加大動態違章的查糾力度,機動靈活,減少管理盲區,形成點、線、面為一體的區域化管理。對無牌無證,農用車、三輪車載人,報廢車上路行駛,明顯 三超 車輛以及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嚴重違章行為要嚴格重罰,決不能姑息遷就。另外,根據季節的不同和一個時期的交通形勢,採取相應的專項治理措施和城區交通秩序整頓活動,也是壓事故、保暢通的一個重要舉措。尤其對交通肇事犯罪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生特大事故要堅持按照 三不放過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結語:

我們認為交通法是生命之友,如果你無視交通法,把它視為兒戲,你就隨時可能遇到危險,如果你能時時處處嚴格遵守交通法,你的安全係數將大大提高。所以我國迫在眉睫的事情應該還是在全國範圍內盡最大的努力去普及《交通法》,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減少事故的發生。

在此,我衷心的祝願國家繁榮富強,飛速發展。也同樣希望每位駕駛員能平平安安,免於車禍。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3

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築,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一、學校概況

*學校位於**區**鎮**村,學校始建於1974年,佔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衞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於校園內國小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築體(食堂於20xx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製樓板,茶爐房建築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衞管理員兼職。

二、事故經過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於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衞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於是引燃茶爐後,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衞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衞管理員李,李聞訊後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和保潔員餘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 :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於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台救火車於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三、事故損失

茶爐房着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衞管理員李、文**老師和保潔員餘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製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燬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築,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兼職司爐工李安全意識不夠,於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於燒水工作是李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衞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後,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衞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衞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誌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於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後,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後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後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裏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今後的防範措施

儘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後的防範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後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4

2021年1月24日,南寧市江南區白沙大道星光立交橋底附近路段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輛小汽車先後與9輛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6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600萬元。事故發生後,公安部副部長劉釗,自治區黨委書記鹿心社,自治區黨委常委、市委書記王小東,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周成方等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批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2021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應急局、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以及經開區管委會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的南寧市白沙大道“1·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聘請有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專家論證等,查明瞭事故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以及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一、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1月24日下午13時許,廣西祺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祺翔公司)員工楊文貴駕駛一輛無號牌碧玉青色東風風行t5evo小客車從白沙大道55號廣西集大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大公司)駛出,沿白沙大道南側輔路往亭江立交方向行駛,當行駛至白沙大道53號希爾頓歡朋酒店前路段時,車輛碰撞一台由顏明敏駕駛並搭載薛文婷在前方行駛的南寧8ap15(綠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之後駕車持續加速,連續違反路口交通信號燈控制,至星光立交橋底廣西福利院前路段時,車輛再次連續碰撞8輛電動自行車,事故造成4人當場死亡,6人受傷(其中有2名受傷人員分別於1月26日、2月8日經醫院救治無效死亡。注: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表制度》有關規定,道路運輸事故7日後死亡人員不列入統計範圍),以及10輛車損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應急處置情況。

1月24日13時18分,南寧市交警支隊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控制肇事駕駛人、協助醫療部門搶救傷員,並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工作。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周成方,南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邱明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南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榮茂,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張宇等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報後先後趕到現場指導善後處置工作。事故受傷人員得到迅速及時有效救治,事故現場於1月24日下午17時10分處理完畢,道路交通恢復正常。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無號牌東風風行t5evo車,為集大公司待售車輛,未申領臨時號牌,車身顏色為碧玉青色,車型為suv,車架號為lwxa14af1mz354066,車輛製造企業為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合格證編號為wdr03p0mz354066,合格證發證日期為2021年01月15日。

經查,該車系集大公司於2021年1月19日從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運回待售。

(二)事故車輛駕駛人情況。

楊文貴,男,31歲,住址為廣西桂平市中沙鎮上國村上村屯22號,祺翔公司員工。2015年1月29日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類,發證機關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有效期至2021年1月29日。事故發生後,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於2021年3月19日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楊文貴。

經查,楊文貴及親屬無犯罪記錄。駕駛證狀態在2017年6月2日有一條違章未處理。1月24日10時許到公司上班,12時許接公司實際控制人韋傑榮微信通知,要求其從位於亭江路的白沙汽車主題公園內的公司開一輛已經賣給客户的風行t5ev0小型suv車到位於白沙大道55號的集大公司換回一輛碧玉青色東風風行t5evo小客車回白沙汽車主題公園內公司展示。12時28分許,楊文貴到達集大公司,13時17分駕駛涉事車輛從集大公司出發,出門後右轉彎進入白沙大道輔道往東行駛,隨後發生事故。

(三)事故道路情況。

事故現場位於南寧市江南區白沙大道53號希爾頓歡朋酒店前路段輔道和45號廣西社會福利院前路段輔道,白沙大道為東西走向,往東為白沙亭江立交橋方向,往西為白沙友誼立交橋方向,瀝青路面,當天晴天,路面乾燥,能見度好,事故現場位於白沙大道南側輔道內,有監控視頻攝像。事故路段白沙大道53號希爾頓歡朋酒店前限速40km/h,白沙星光立交橋東南方向紅綠燈東側限速30km/h。道路標誌設置完好。

(四)事故單位情況。

1.廣西祺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2018年1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賴蓮,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住所為南寧市青秀區長福路16號廣西綠色建築示範小區7號樓802號,實際經營場所為江南區亭江路59號綜合樓一層b101號,持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汽車美容,汽車維修服務,商品信息諮詢,房屋租賃,汽車租賃……銷售汽車、二手汽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經查,祺翔公司現有員工7人,其中韋傑榮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賴蓮負責車貸金融對接和財務工作,黃子樑負責新車資源調配、採購,陳聰負責廣告排版工作,馬小鳳負責已銷售車輛的資料收集,翁值茂和楊文貴負責到4s店調車、上牌業務。

2019年9月祺翔公司開始與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2020年11月租用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江南區亭江路59號的場地辦公,代理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汽車銷售業務,銷售多個品牌汽車。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為祺翔公司提供購車客源,向其出租辦公室並提供展廳展示銷售新車。祺翔公司根據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客源與客户對接,收集客户信息併為客户辦理購車貸款、購置税、保險、上牌交車。銷售利潤按協商比例分成。

2.廣西集大汽車銷售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權龍芸,公司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住所為南寧市白沙大道55號a幢4-5號門面,持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汽車、摩托車及其配件,汽車美容用品……機動車修理與維護(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准為準)。

經查:集大公司為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授權一級經銷商,銷售東風柳汽授權的各類車型,主營東風風行牌汽車銷售及汽車維修。集大公司為祺翔公司的供貨商之一,雙方未簽訂合同。祺翔公司支付集大公司1萬元展示押金後,集大公司把車輛交給祺翔公司,雙方簽訂《車輛交接書》;隨後祺翔公司安排駕駛員將該型號車輛從集大公司停車場駕駛回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汽車展廳展示銷售。

3.廣西鋭思零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7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陳雪梅,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為南寧市江南區亭江路59號綜合樓一層b101號,持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保險代理業務、汽車零配件零售、汽車新車銷售、二手車經銷、電子產品銷售、電池銷售、貨幣專用設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五)其他有關情況。

1.小客車車輛檢驗情況。

經委託,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出具涉事車輛安全狀況技術檢測報告,結論為:1.小客車制動系統工作正常。2.小客車轉向系統工作正常。3.小客車在白沙大道45號門前鋪路發生事故時5.7秒內,車輛制動踏板未踩下,方向盤可轉向,車輛處於加速狀態。

經委託,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還通過視頻資料對肇事車輛事發過程的行駛速度進行鑑定,計算該車三段時刻車速,第一段時刻為涉事車輛在希爾頓歡朋酒店前路段發生第一次碰撞前的車速,為61.0 ~ 69.3公里/小時;第二段時刻為涉事車輛通過白沙大道星光立交下西南路口時車速,為110.8 ~ 128.7公里/小時;第三段時刻為涉事車輛通過白沙大道星光立交下東南路口時,車速為122.1 ~ 145.6公里/小時。

2.楊文貴血液毒品含量、血液乙醇含量鑑定情況。

經廣西正廉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司鑑〔2021〕毒鑑字第200號)鑑定,結論為:楊文貴血液中未檢出乙醇。

3.楊文貴案發時精神狀態及有無刑事責任能力鑑定情況。

經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意見南醫司鑑〔2021〕精鑑字第047號鑑定,結論為:案發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三、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楊文貴駕駛未依法登記註冊也未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在行車過程中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超速行駛導致車輛發生第一次碰撞,之後,楊文貴隨即駕車加速逃離現場,因其超速行駛,在行至白沙大道45號前路段又發生第二次碰撞。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南寧市白沙大道“1·24”道路交通事故為兩起事故,第一起事故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第二起為刑事案件。分析如下:

1.楊文貴根據公司安排前往集大公司調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規定,在行駛過程中又違反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導致車輛碰撞在正前方行駛由顏明敏駕駛並搭載薛文婷的南寧8ap15(綠牌)電動自行車,此事故為生產安全一般事故(但該事故未造成人員死亡,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南府辦函〔2019〕174號)有關規定,該起事故不屬於調查範疇)。

2.第一起事故發生後,楊文貴駕車超速逃離現場(第一事故現場距離第二事故現場為572米,行駛時間長達13秒,在此期間楊文貴並未採取任何的制動措施,而是連續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規定,超速行駛,在案發前5.7秒,其時速達122.1至145.6km/h),其明知其超速行駛會危害公共安全,仍在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駛且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規定,致5人死亡、3人受傷,此為第二起事故,楊文貴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檢察院於2021年3月19日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批准逮捕。該起事故為非生產安全事故。

四、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一)責任認定。

根據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質,調查組認定南寧市白沙大道“1·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故為刑事案件而非生產安全事故,案件後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調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

雖然南寧市白沙大道“1·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為非生產安全事故,但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中還是發現相關企業存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情況:

1.祺翔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生產投入不足。未在註冊地址經營,轉移到新的經營地址後未及時設立分支機構也未變更相關信息。未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

2.集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未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制訂全面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制定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因疫情原因未如期開展;未能對經營場所外可能產生的安全隱患有效進行預判,及時整改合作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未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

3.鋭思公司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未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

(三)處理建議。

建議由行業管理部門對祺翔公司、集大公司和鋭思公司存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五、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祺翔公司、集大公司和鋭思公司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範經營,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完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力度,嚴格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確保安全生產經費投入。

(二)商務、市場監管和應急管理部門要認真督促指導汽車銷售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增強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內在動力。同時要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管重罰。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常識、緊急情況處置等內容的安全宣傳教育,加強路面管控,加大對違法停車、疲勞駕駛、超速、超載、無牌照上路行為的查處,嚴厲打擊酒駕、毒駕行為,同時要做好違法行為信息及時通報,完善違法行為公共查詢系統。

(四)各級政府要吸取事故教訓,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壓實責任擔當,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督促排查治理本地區重大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社會成員安全意識,防止和減少道路交通特別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5

本案爭議的是關於新發現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郭某在車禍後,由於左脛腓骨骨折嚴重,疼痛劇烈,而沒有意識到其他部分的傷痛。出院後不久,郭某始出現左髖部疼痛並加劇、左股腫大等症狀,後來傷勢加劇,才被診斷為左股骨頸骨折。而且郭某的腳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牀上或者輪椅上度過的,生活更加小心細緻,從來沒有過任何外部衝擊,更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左股骨骨裂這樣嚴重性的損傷。這一系列症狀的發生都是由於事故造成的,法院應認定為郭某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存有因果關係。

案情簡介:

20xx年xx月29日8時左右,郭某在韶山路被謝某的小轎車撞倒,發生交通事故,經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下段骨折,手術後於20xx年xx月14日出院。20xx年2月19日原告首次因左髖部不適就診,20xx年3月5日mri顯示為左股骨頸骨折。由於雙方在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存在糾紛,而郭某又無力支付醫藥費,遂第一次起訴至法院要求謝某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和律師費,法院支持郭某的全部訴請。現郭某第二次起訴要求謝某支付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和鑑定費。

調查經過:

接受甲的委託後,律師代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同時申請對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鑑定。

辦理結果:

經過鑑定,郭某構成道路交通十級傷殘,但難以認定左側股骨頸骨折系交通事故外傷所致。審理後,法院支持了郭某關於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的請求,但是對於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因果關係難以認定,該部分的鑑定費不予支持。

辦案心得:

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本案中,由於謝某的不謹慎駕駛,致使郭某的人身受到損害。謝某對於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應賠償郭某相關方面的費用。

本案爭議的是關於認定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郭某在車禍後,由於左脛腓骨骨折嚴重,疼痛劇烈,而沒有意識到其他部分的傷痛。出院後不久,郭某始出現左髖部疼痛並加劇、左股腫大等症狀,後來傷勢加劇,才被診斷為左股骨頸骨折。而且郭某的腳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牀上或者輪椅上度過的,生活更加小心細緻,從來沒有過任何外部衝擊,更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左股骨骨裂這樣嚴重性的損傷。這一系列症狀的發生都是由於事故造成的,法院應認定為郭某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存有因果關係。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6

20xx年9月27日5時45分許,在惠安縣城西大道黃塘鎮亭林村路段,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與停在路右外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及車邊裝卸的工人發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一般道路運輸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和縣政府的批示,本起事故由縣應急局牽頭組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城管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縣紀委監委、縣檢察院派員參與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技術鑑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反覆論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相關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1.xx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時間1990年10月20日,註冊地址:福州市晉安區沁園路77號,註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温裕洪,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經營範圍:工程總承包服務;房地產開發經營;機械設備租賃;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工程勘察設計;物業管理;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對外貿易;園林綠化工程服務;景觀和綠地設施工程施工;水泥製品、砼結構構件、金屬結構的製造。xx建設有限公司興泉鐵路寧泉段九標段項目部為建設用料的採購方。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許金獅,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註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花崗巖開採、石仔加工;主要負責按照xx有限公司提供的供料計劃提供建築用石仔。

有限公司:成立時間:20xx年7月,法人代表:何龍,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食品添加劑、飲料穩定劑、化工原料(不含化學危險品、)塑料米及色母粒批發及零售;生產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用的砂、土、石料,建材(不含化學危險品)批發及零售;鐵路道砟加工及銷售,主要負責按照泉鐵路寧泉段九標段項目部提供的供料計劃提供建築用石仔。

(二)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1.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行駛證登記所有人:莊細清,登記住所:福建省蒲城縣蓮塘鎮蓮塘村,車輛型號:歐曼牌bj5253vlcjb,核定載質量12455kg,實載27320kg,超載119.34%,外輪尺寸8470x2495x3400mm,該車初次登記時間:20xx年4月24日,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車輛使用性質為貨運,道路運輸證:閩交運管南字350722002886號,有效期至20xx年9月12日。機動車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強制險投保於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商業險投保於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實際管理人為莊細戀。20xx年之前,該車掛靠泉州市良偉渣土運輸有限公司,有辦理渣土驗收工號牌,20xx年開始未掛靠車隊,未辦理泉工號牌。事故時,該車為滿載狀態。

2.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證登記所有人:王宗燕,登記住所:湖北省廣水市駱店鄉遠景村陳家灣14號,車輛型號:長城牌cc1032pa62a,核定載人數:5人,核定載質量480kg,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投保於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三)駕駛員基本情況

1.蘭世武,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駕駛員,男,1977年2月4日出生,貴州省桐梓縣人,持有準駕車型為a2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時間為20xx年1月16日,有效期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具有貨運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經查,蘭世武由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車主莊細清於20xx年10月聘用。經福建華閩司法鑑定中心檢測,事故發生時蘭世武血液中未檢出乙醇,尿液毒性檢測為陰性。

2.藺祖江,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駕駛員,男,1979年2月10日出生,陝西省白河縣人,持有準駕車型為c1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20xx年3月27日,有效期: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3月27日,經福建華閩司法鑑定中心檢測,事故發生時藺祖江血液中未檢出乙醇。

(四)事故車輛技術鑑定情況

福建方正司法鑑定所出具的事故車輛技術檢驗報告證明,事故時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制動性能、轉向性能良好,符合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事故臨發時的行駛速度為59km/h。

(五)道路和交通環境基本情況

事發地點位於惠安縣城西大道黃塘鎮亭林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的乾燥平直水泥路面,雙向四條機動車道,南往泉州,北往惠安,路面中心設置花圃隔離,花圃中設有920cm寬的缺口,花圃兩側分別為快速車道,寬380cm,慢速車道385cm。事發路段有一橋,橋面處加寬,加寬寬度為410cm。事發地往北0.21km處設有限速60km的限速標誌,路口路面處設置為振盪減速標線,路口處設置有叉路口標誌,事發時為晴天,路面視線良好。根據《福建省道路安全隱患路段排查與督查標準(修訂試行版)》中有關“危險路段”的認定條件,該路段目前未被列入為危險路段,近3年來,除本事故外,事發路段未發生其他死亡交通事故。

(六)肇事車輛承接道路運輸情況

事故發生時,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承接的運輸任務為向興泉鐵路跨瀋海高速特大橋寧泉段9標項目部3號攪拌站運送石仔,石仔取自xx有限公司,運輸路線為:xx有限公司行經惠黃路,至惠黃公路黃塘高速路口紅綠燈左轉直行至惠安縣城西大道,最後到達興泉鐵路跨瀋海高速特大橋寧泉段9標項目部3號攪拌站。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9月27日5時45分,蘭世武駕駛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運載石子沿城西大道惠安往泉州方向行駛與快速上,行駛至惠安縣黃塘鎮亭林村路口路段,遇情況向右側避讓過程中,碰撞停於路右外由藺祖江駕駛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左後部及車邊裝卸的工人,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被撞後180度側翻於路面,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撞斷路右橋欄杆衝出橋面,造成路邊工人周晉運、王宗庭死亡,其他工人姚慶錄、熊世成、湯田邦、姚忠偉、王德安、高志記受傷及上述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情況

20xx年9月27日5時48分許,惠安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匿名羣眾和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駕駛員蘭世武報警電話稱“在黃塘鎮亭林村路段,貨車(車牌不詳)和皮卡車鄂ss2k29相撞,人傷”。接報後,指揮中心立即指派縣交警大隊紫山中隊出警處置,同時通知“120”急救中心前往救援。6時2分,紫山交警中隊出警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在初步查明現場傷者損傷情況後,立即將現場多人受傷情況報告指揮中心,請求增援和救援,出警民警對現場採取單向管制,保護現場,引導車輛從對向車道借道分流,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現場處置工作,協助現場的“120”急救人員及惠安消防大隊出警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在現場“120”急救人員確認事故傷者周晉運已死亡後,現場民警立即將現場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和交警大隊值班領導報告。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報後,指派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民警出警處置,指令紫山中隊增援,同時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報告。9時50分事故現場恢復雙向交通正常通行。事故當場死亡的周晉運屍體運往惠安縣殯儀館冷凍保存,經惠安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王宗庭屍體由惠安縣醫院停屍房運往惠安縣殯儀館冷凍保存。

接到事故報告後,惠安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立即帶領公安、交通、衞健、應急、交警等相關部門和黃塘鎮人民政府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啟動應急救援機制,成立“9·27”交通事故處置工作組,指揮開展施救工作。隨後,市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領導陸續來惠指導現場搶救和處置工作。目前,死者善後工作已完成。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蘭世武駕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且路面施劃有減速振盪標線的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未能全面觀察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變化,遇險採取措施不當。

(二)間接原因

建設有限公司將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邊裝卸工具和材料。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長期由未辦理線路牌的渣土車運輸碎石,且渣土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運輸車輛長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4.惠安縣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縣資源局)安全監管不到位,未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對持證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

5.惠安縣建築廢土沙石運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渣土辦)未落實渣土車安全綜合管理職責,未督促各職能部門履行渣土車安全管理職責,大量未辦理路線牌的渣土車長期在我縣轄區內從事運輸。

6.惠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紫山交警中隊(以下簡稱紫山交警中隊)安全監管不到位,對轄區內的渣土車違法行為查處不力,未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安排路面勤務巡查工作。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運輸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相關責任人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對肇事駕駛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蘭世武,男,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且路面劃有減速振盪標線的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未能全面觀察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變化,遇險採取措施不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已經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對事故的相關人員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莊細清,男,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車主,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收益權。經查,莊細清對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日常管理不到位,該車長期未辦理線路牌、運輸時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莊惠戀,女,擁有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的收益權。經查,莊惠戀對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日常管理不到位,該車長期未辦理線路牌且運輸時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對事故的相關單位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建設有限公司將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邊裝卸工具和材料,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依法對其予以處理。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惠安縣自然資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工作,長期由未辦理線路牌的渣土車運輸碎石,且渣土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對其予以處理。

有限公司作為xx建設有限公司碎石供應商,負責碎石供料、運輸及裝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運輸車輛長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依法對其予以處理。

(三)對事故的相關監管單位及人員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縣資源局安全監管不到位,未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對持證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資源局向縣安委會作書面檢討。

2.縣渣土辦未落實渣土車安全綜合管理職責,未按照《關於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惠渣土辦〔20xx〕39號)要求對各職能部門履行渣土車安全管理職責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大量未辦理路線牌的渣土車長期在我縣轄區內從事運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渣土辦向縣安委會作書面檢討。

3.紫山交警中隊安全監管不到位,對轄區內的渣土車違法行為查處不力,未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安排路面勤務巡查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紫山交警中隊通報批評。

4.林澤輝,男,時任縣資源局地礦股負責人。經查,林澤輝對xx有限公司渣土車源頭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縣紀委監委駐縣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對其誡勉談話並通報批評。

5.張森民,男,時任縣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渣土組負責人。經查,張森民負責縣渣土辦日常工作,縣渣土辦移交後未及時組織對各職能部門履行渣土車安全管理職責開展監督檢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對其通報批評。

6.陳志強,男,中共黨員,20xx年2月任紫山交警中隊指導員,20xx年4月主持紫山交警中隊全面工作。經查,陳志強未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安排路面勤務巡查工作,對轄區內的渣土車違法行為查處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紀委監委駐

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對其通報批評。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責任。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惠安縣交通運輸局要嚴格落實加強對鐵路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健全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惠安縣自然資源局要做好非煤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工作,督促礦山企業加強對碎石運輸車輛的管理。

(二)加大渣土車管控力度。惠安縣渣土辦要加強渣土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有效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有效開展工作,對發現的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跟蹤督促。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惠安縣交通運輸局要繼續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依法嚴懲渣土車等重點車輛違法違規行為,有效加大對各類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震懾力度。同時,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三項制度”,科學優化路面執勤警力部署,加強對轄區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交通管控,提升路面執法管控工作成效。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範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主動上報及時提請相關部門進行整改。惠安縣道安辦要定期組織開展道路安全綜合分析,系統全面地梳理轄區道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點及危害程度,對於存在較大潛在安全風險的道路點段,要納入整治計劃進行有步驟的改。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7

世界衞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經被世界衞生組織列為 車禍致死的首要原因。在這些酒後駕車釀成的慘劇中,有多少是源自於駕駛員的僥倖心理?有多少是源自於駕駛員對酒精的錯誤認識?

調查顯示:駕駛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根據來自4538位新浪網友的調查顯示,有81.29%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後駕駛屬於違法行為,但在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後駕駛行為時,僅有20.63%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後駕車的行為。在被問及酒後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9.84%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27.35%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18.97%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人員存在僥倖心理。

飲酒與開車——致命的結合

然而事實並非想象中那樣簡單,來自某國際組織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每33分鐘就會有一人死於與飲酒有關的交通事故。儘管有大多數人認為酒後駕車釀成的交通事故永遠不可能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專家的統計結果證明:在每個人的一生中捲入與喝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為30%。顯而易見,飲酒與開車是多麼可怕的致命結合,正是由於酒後開車這個“罪魁禍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該發生的慘劇接連上演,造成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

酒精對駕駛員身體的影響

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尤其是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下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意外的機會越高,受到酒精影響的司機通常會有如下特徵:

1.對信號燈反應慢;

2.逆向行駛;

3.搖擺不定、突然轉向、飄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線駕駛;

4.亂踩剎車;

5.轉彎幅度大;

6.蛇行;

7.沒有原因就停車;

8.開車速度極慢;

9.突然轉彎或違法轉彎;

10.天黑時不開前燈;

交通事故報告調查報告篇8

20__年12月20日4時8分許,深圳市寶安區鬆崗街道龍大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鬆崗路段,發生一起輕型廂式貨車與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委辦牽頭,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委、市法制辦、市公安交警局、市總工會和寶安區政府為成員單位的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和科學分析,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在對事故原因和責任認定的基礎上,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一)事故車輛情況

1、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車輛所有人: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使用性質:非營運,行駛證發證機關: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3月,該車購買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交強險和商業保險。

該車辦理了《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碼:粵交運管深字001543559號,核發機關:深圳市交通運輸委,發證日期:2010年8月6日。該車於20__年7月9日和12月7日先後進行了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車輛二級維護,該車的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均在有效期內。

2、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輛所有人:孔瑞慶,使用性質:貨運,行駛證發證機關: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10月,該車未辦理《道路運輸證》,車輛二級維護在有效期內,綜合性能檢測已過期。該車已在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德中心支公司購買了交強險,未購買商業保險。

經查,該車於20__年10月30日由福建省福鼎市長江運輸發展有限公司過户至衞進德名下;20__年12月10日由衞進德過户至孔瑞慶名下,並於20__年12月18日辦理了車輛《行駛證》。

3、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輛所有人:河南省信陽中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質:貨運,行駛證發證機關: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檢驗有效期至20__年6月,該車未購買交強險及商業保險。

該車辦理了《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碼:豫交運管信字411501001319號;該車《道路運輸證》於2012年6月8日由河南省信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核發,車輛審驗有效期至20__年6月20日,審驗單位:河南省信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根據孔憲恆(孔瑞慶的哥哥)供述,20__年12月初,孔憲恆在廣州市林安物流園區通過中介人以67800元的價格從鄭強手上購買了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然後以86000元的價格將該車轉讓給孔瑞慶。

(二)事故車輛駕駛員情況

1、---,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員,男,52歲,民族:漢,住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國營三道農場一區五隊;駕駛證號碼:---,準駕車型:a2,有效起始日期:2010年11月30日,有效期限:10年,發證機關: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從業資格證號碼:------,從業資格類別:j-貨運,有效期至:20__年6月5日,發證機關:原深圳市交通局。經查,楊海君與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2、李智彬,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駕駛員,男,31歲,民族:漢 ,住址: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平南縣鎮隆鎮平介村樟塘肚二屯11號;駕駛證號:450821198312201916,準駕車型:a2,駕駛證有效起始日期:2010年1月15日,有效期限:6年,發證機關:廣西省壯族自治區桂港市車輛管理所;從業資格證號:----,從業資格類別:j-貨運,有效期至:2016年4月15日,發證機關:廣東省梅州市交通局。經查,李智彬與車輛所有人孔瑞慶未簽訂勞動合同。

(三)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該公司為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所有人,註冊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李鬆萌社區第二工業區第28棟,註冊號:----,法定代表人:高雄,經營範圍:五金傢俬、木製傢俬、家飾的生產與銷售及普通貨運等。該公司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許可證號碼:粵交運管許可深字---號,經營範圍:普通貨運,核發機關:深圳市交通運輸委,證件有限期至20__年9月30日。

經查,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制定了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規章制度,建立了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的車輛技術檔案。該公司任命企業法定代表人高雄為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但該公司存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不全,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同時,公司在履行車輛、駕駛員以及員工管理等職責方面存在不足。

2、---。----為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為個體經營,但辦理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號碼:粵交運管許可中字----號,業户名稱:孔瑞慶;經營範圍:普通貨運;發證機關:廣東省中山市交通運輸局;證件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孔瑞慶作為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聘用李智彬為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未簽訂相關勞動合同,未組織開展有關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四)事發路段基本情況

事故現場位於龍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鬆崗路段。道路為機動車道、分叉口的一般坡的下坡道路,坡度約為5度,路面完好,乾燥路面,單向路寬18米,照明條件為夜間有路燈照明,交通信號方式為交通標誌、標線,道路類型為高速公路,最高時速為100公里/小時,最低時速為60公里/小時。

(五)政府部門履職情況

經查,未發現我市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涉事企業、車輛、人員的行政許可管理,以及高速公路經營管理、高速公路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及其他腐敗行為。

(六)其他情況

市公安交警局梅觀大隊第九中隊現有警力13人,負責龍大高速全段、機荷高速水朗至黃鶴收費站路段、福龍路的交通管理,轄區單向全程65公里,根據省政府粵機編辦〔1998〕71號文件“高速公路交警按每公里0.95人的標準配備”規定,該中隊應配民警62人,民警缺編嚴重。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及評估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__年12月20日4時8分許,楊海君駕駛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搭載:户學均、高光太、劉再學)沿龍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鬆崗路段時,車頭部位與李智彬駕駛的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的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車尾部位發生碰撞,造成楊海君受傷,户學均、高光太、劉再學當場死亡,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及評估

事故發生後,市領導高度重視,市長許勤立即作出批示:搶救受傷人員,查明事故原因,處理好善後及其他事宜。近期交通事故多發,請張文同志及市交委、交警局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措施,嚴防交通死傷事故發生。副市長張文批示:請市交委、交警局落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加強對高、快速路的巡防和車輛檢查,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源頭管理,防止惡性交通事故的再次發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領導及有關處室人員事發後先後到達現場進行指導,對事故處理工作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20日11時10分許,省公安廳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處3名有關負責同志來深督查事故處理情況,聽取梅觀大隊工作彙報,詳細瞭解事故現場情況,並對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指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梅觀大隊接報後立即安排民警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消防救援及120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成立了事故處理和善後保障兩個工作小組,積極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快速、準確、有效的實施了應急處置。

深圳市“12·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送渠道通暢,信息流轉及時,應急響應迅速,響應程序合法,未發現救援指揮、作業人員失職、瀆職現象。經瞭解,寶安區政府總值班室事發後曾致電梅觀大隊瞭解事故情況,但是區政府相關部門未安排人員到達現場處置,反映了我市相關部門在處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方面溝通協調不夠,特別是公安交警部門與轄區政府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及善後處理情況

(二)直接經濟損失

目前,該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預計約為210萬元。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原因

1、直接原因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梅觀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深公交(梅觀)認字〔20__〕第a00038號)認定:

楊海君駕駛機動車時未與同車道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注:該車駕駛室核載2人,實載4人,超載2人);李智彬駕駛機動車輛載物嚴重超載(注:該車載貨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且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

2、間接原因

(1)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駕駛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不到位。

(2)孔瑞慶作為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和豫s/468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實際使用人,未按規定做好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未辦理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道路運輸證》,未履行對駕駛員的安全培訓教育職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事故性質

調查組認為,深圳市“12·2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及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及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所有人孔瑞慶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根據事故調查情況,調查組對有關事故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相關單位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為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的車屬單位,車輛、人員管理和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第三十七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2號)第三條、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孔瑞慶作為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所有人和豫s/468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實際使用人,未履行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未按規定做好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未辦理粵t/3352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的《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未對駕駛員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協調中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第八十二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2年第1號)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二)相關人員責任及處理建議

1、楊海君,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時未與同車道的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的人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一方面過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楊海君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鑑於其行為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李智彬,粵t/33527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豫s/4668掛號重型平板半掛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並在正常情況下以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 其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款,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過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李智彬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由市公安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低於規定時速行駛、超載及對事故承擔次要責任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高雄,深圳市樺煜傢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對事故車輛粵b/987w7號輕型廂式貨車及駕駛人員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建議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第三十八條,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近年來,我市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頻發。以20__年為例,我市共發生4起較大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其中3起發生在高速公路,暴露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方面存在不足。各相關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始終把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為核心,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全面加強駕駛人、車輛、道路、環境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嚴厲打擊高速公路交通違法行為。市公安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各類道路的巡邏管控,加大對貨運等重點車輛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吸毒後駕駛、貨車違法佔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全力預防各類道路特別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要研究解決我市高速公路交警力量不足的問題,在人、財、物等資源配置等方面給予相應傾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努力扭轉我市高速公路交通較大事故多發、高發的不利局面。

(二)切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效能。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應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資源,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實現監控信息等資源共享。要協調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儘快安裝完善全覆蓋視頻監控系統,並將有關數據和信息接入市交通運輸、公安交警部門信息系統,通過建立健全聯運機制,儘快實現高速公路執法信息化、科學化管理,切實預防或減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修訂完善轄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並定期組織演練。市、區(新區)公安交警部門要認真研究解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本部門與事發轄區政府在應急處置協同、事故信息通報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完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聯動機制、信息通報機制和指揮協調機制。

(四)加強針對高速公路重點路段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事故易發、多發的重點路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特別是臨水臨崖、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事故易發路段要嚴格按標準安裝隔離柵、防護欄、警示燈、警示標牌標語、防撞牆等安全設施,設置標誌標線,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和培訓教育。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要從嚴要求、從嚴考核、從嚴管理,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並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意識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宣傳先行,不斷拓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車輛使用單位、運輸行業協會以及社區、學校等社會單位的作用,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識、安全出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