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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畢業生就業部分常見問題的解答

欄目: 簽約違約 / 發佈於: / 人氣:2.92W

一、關違約的問題

(一)請問毀約程序怎麼樣?是不是一定要拿回推薦表、協議書,再去辦理新的報到證?

答:違約分兩個時間段:1、派遣前(即開具報到證前);2、派遣後(即開具報到證後)

第一時間段違約的程序:

1、 原單位出具退函;

2、本人申請理由並經院系輔導員簽字;

3、新單位的簽約協議。

第二時間段違約的程序:

1、 原單位出具退函,並通知單位將檔案退回院系;

2、本人申請理由並經院系輔導員簽字;

3、新單位的簽約協議。

4、原單位的報到證。

帶上這些材料,到就業中心辦理改派手續。

(二)已經在一個單位實習,而且參加了他們總部的培訓,還沒有籤協議。但是我現在覺得不合適,不想簽了,算不算毀約?他們會不會要我付培訓費?

答: 應該不算。但不知在實習、培訓前單位有無與你簽定什麼意向協議。如無任何書面協議,就無所謂了。

(三)如果和原公司違約,打算簽約另外一家公司,學校有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答: 違約手續最好在5月底之前辦理,因為6月初要向教育部上報畢業生就業計劃。上報計劃後要求申請改派違約的,都需上報教育部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比較麻煩。

(四)在已經和一個單位簽過約的情況下,能不能用另外的協議和另一個單位先簽,然後再和前一個單位辦理相關的違約程序?另外,單位忌諱違過約的學生嗎?

答:第一種情況是不好操作的,因為一個畢業生不能同時簽約兩個單位。這對單位、對你和學校都不好。

根據以往的情況來看,如果是合理違約,單位是不會存在忌諱的問題的。

(五)我是應屆畢業的博士研究生,聯繫了南京市的高校工作,剛剛報到。請問,如果我現在想申請去其它地方做博士後,不想去這個單位工作,可以申請改派嗎?具體有什麼政策啊?

答:如果做博士後,不要求報到證,因此不存在也不需要改派。因為只要將你交給單位的報到證要回,就可以憑博士後進站通知書辦理後續的手續。(如將户口遷移證、檔案等轉往博士後錄取單位)。

(六)1、在讀博士,六月份畢業,已與一用人單位簽了協議,但九月份要出國留學(博後),請問這種情況屬違約嗎?

2、如果與單位簽約後,同時又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算不算違約,要不要交違約金?

答:1、如果有出國深造正式的錄取通知,我校也按照升學處理,不作程序上的限制,但單位方面還需要自己去交涉,爭取對方認可。

2、依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蘇政辦發[2003]53號文件中第四條規定:“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合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含參照部門),不視為違約,用人單位不得收取違約金”。

(七)已與原單位解約、或原協議書因故丟失等原因,想重新獲取一份就業協議書,還要交錢嗎?手續如何?

答:1 答、首先找所在院系輔導員可以幫助解決。如解決不了,請輔導員開具證明簽字説明情況,到就業指導中心來領取新的協議書。按省教育廳規定繳納人民幣10元錢工本費領取新的協議書。

(八)定向、委培生如何改派?跟單位解除後可以領到推薦表、協議書?

答:定向、委培生原則上都得回原地區、原單位。

需要改派的過程是:

1、原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不回原地區、原單位就業、工作的函件;

2、到就業指導中心領取畢業生推薦表和三方協議書;

3、簽約新的用人單位。

4、委培生解約另行簽約單位後,根據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其開具的報到證上的培養方式仍然是“委培”(主要指研究生)。

(九)哪些情況下所籤協議自動解除?

答:簽署江蘇省教育廳統一印製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即學校發的那份)的,根據協議書第十一條註明: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遠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拒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此外,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蘇政辦發 [2003] 53號文件”第四條規定: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合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含參照部門),不視為違約,用人單位不得收取違約金。


二、到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就業途徑

(一)如果我想去上海工作,有哪些途徑?

答:可有以下途徑:

1、密切關注上海所屬的用人單位來我校的招聘信息

2、通過網絡隨時關注查詢有關上海招聘活動和信息

3、通過信函寄發到你想去的單位等。

(二)北京、上海、深圳就業網站

1、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3、 深圳市人才網:

(三)在什麼地方可以查到各地公務員報名及考試的有關情況?

公務員報名是在哪個網站?

答:





(四)本人小碩,已婚,有小孩。請問我若畢業後到上海當高校教師,小孩的户口關係是否和我的轉到一起?國家有無相關規定?

答: 具體請到教育部或人事部的網站去查閲相關規定。不論你性別,小孩户口都可以跟着走。

(五)研究生去上海可以帶家屬嗎?户口也能落在上海嗎?在哪裏可以找到相關政策?

答:1、如果你家屬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同等學位,沒有任何問題,不然很難。

2、户口可以到上海,但不一定安排工作,關鍵要看用人單位是否願意幫你辦理相關事宜。

3、有關政策可以查詢上海市人事局、公安局等網站或電話諮詢。

(六)關於深圳户口

是不是隻要畢業生為某一地區的單位接收,那家單位就得負責將畢業生的户口遷到單位所在城市?具體到深圳的户口該如何辦理?

答:是的,接收你的單位有義務負責辦理落户手續。

深圳市的入户和上海有點相似,要經過深圳市人事局審批,審批通過即可入户。

現在關鍵是你所籤的單位要向深圳市人事局報批,並不是很難。

三、户、檔掛靠的問題

(一)户口和檔案可以在學校掛兩年嗎?請問要怎麼辦理,什麼時候開始辦理?

答:户口、檔案掛在學校有許多問題是學校無法解決的。

如:畢業後要繼續考研、出國以及成家結婚等一些列問題,學校是無法為其出具或辦理有關手續的。

因此,如準備繼續考研、出國等一些原因暫不準備就業的同學,户口、檔案可以掛靠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幫助畢業生辦理掛靠手續)。

(二)若未辦檔案掛靠手續的話,檔案和户口最遲什麼時間打回原籍。

答:1、全校正常的派遣時間(6月中旬左右);

2、有特殊情況在派遣之前要求暫緩的,由院系確定,其檔案和户口最遲在當年的年底派回原籍。

(三)如果我在畢業後想一邊考研一邊找工作,則檔案又該如何處理?是放在學校還是放到人才市場?

答:可掛靠在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未就業的畢業生兩年之內免收檔案保管費)。

(四)如果今年從南大畢業後直接到另外一個城市去開辦一個新的公司,户口和檔案怎麼辦?(公司是先用那邊的暫住證先辦下來的)

答:1、各省市對於註冊公司與户口的問題可能有不同的處理辦法。

2、關於落户問題暫時不知道有什麼針對大學生創業的特殊政策,可通過當地人事局或公安局相關網站和電話諮詢一下。一般大約是創辦公司3年後,公司達到一個基本要求就可以申請轉為當地户口。

3、在此之前,你最好先找一個地方落户和代管檔案。或者落户原籍,檔案掛到當地人才市場,或者户、檔落到江蘇省高校畢業生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四、有關協議簽約的問題

(一)請問簽約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答:答:簽約就是你和用人單位雙方相互瞭解後,有意向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也有意向接收你,此時,需要簽訂一式三份的就業協議書,以此為據辦理報到證。

(二)簽約的手續有哪些?

答:1、學生和用人單位談妥後,雙方簽字、蓋章,然後交一份到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備案。

2、學校根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所籤協議,作為就業派遣計劃上報省教育廳。

(三)籤協議除了三方協議書還需要其他什麼東西?比如就業推薦表?

答:1、簽訂就業協議書,一般將推薦表原件給用人單位,如果簽約單位是隸屬江蘇省的單位,還需一份審核備案表(在所在院系領取)。

2、如果在上海就業,需填寫藍表以報批上海户口。

3、如在北京就業,一般需進京審批表(綠表)或北京市人事局批准。

4、深圳,則需深圳市人事局出具接收函。

(四)因為公司現在碰到股權變動,故正在設立另一家公司,我的就業協議需和新公司簽定,這樣要在大概一個月後才能加蓋公司的公章,我將不能趕上申請報到證。這樣情況下,我要如何做?

答 答:趕不上學校正常派遣的話,可以申請緩派,等簽約手續完備後,將作為遺留問題到省教育廳辦理報到證。

(五)南大學生簽約有沒有時間限制?

答: 當年的6月5日左右(因為這時間學校要到江蘇省教育廳去辦理計劃審核並開具報到證)。在這之後簽約的將作為就業遺留問題處理。

(六)生源地是畢業學校地址還是家庭所在地啊?

答:指上學前的家庭所在地;

另:碩、博上學前工作過的為其工作單位的地址。

五、有關推薦表、報到證事宜

(一)報到證遺失後,該如何補辦?

答:根據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

1、要在遺失的當地登報申明“遺失啟事”。

2、帶上刊登過“遺失啟事”的報紙以及本人的遺失情況説明回校蓋章確認。

3、憑以上材料到省教育廳去補辦報到證。

(二)如果按正常渠道辦理違約時已經取得原單位的退函,但推薦表因其他原因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回,可以到就業中心補辦嗎?

答:可以,但須帶上原單位的退函。

(三)派遣證對於學生為什麼相當重要呢?

答:應該説,就業報到證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很多相關的東西都是要憑報到證才能辦,如入户口、轉正、提職、崗位變動等。

關於畢業生就業部分常見問題的解答

六、其他

(一)關於提前畢業問題(指研究生)

答: 學生必須在2月20日之前辦理完提前畢業申請(到研究生院學籍辦公室辦理),併到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登記,同時,若想在四月初派遣,必須在2月20日左右完成簽約活動將協議書交就業中心,並完成論文答辯,以便向教育部上報春季就業方案。

(二)碩士畢業的研究生現在還能否參軍?

答:沒什麼限制,只要有單位接收。

(三)請問我們學校的代碼是多少?

答:學校代碼:“10284”。

(四)跨專業擇業的多嗎?

答:專業性很強的崗位,對專業有一定的要求。

從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招聘單位已經淡化專業,更注重人品、素質。

(五)保留學籍1—2年,然後再回來讀書?請問南大能不能申請保留學籍?

答:這個你可以到教務處問問看,學生手冊中的規定是:

第三十五條 允許有條件的學生停學創業,停學創業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學生停學創業,應提出申請和創業方案,經系主任審核同意,學校批准,方能予以實施。

第三十六條 在校學生聯繫和辦理自費出國就讀手續,可辦理退學或保留學籍。保留學籍年限為一年,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保留學籍一次。學生申請出國辦理保留學籍,必須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系主任及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報教務處審批併到教務處繳納規定的培養費。培養費按當年同類專業學雜費收取。

第三十七條 辦理保留學籍手續的時間,只限於學期結束前二週內進行,保留學籍期滿辦理復學時間,只限於新學期開學前二週內進行。

第三十八條 在保留學籍期限內不得要求復學,保留學籍期滿需繼續回校學習者,必須憑省教委簽發的註銷護照證明書和本人的書面申請,經系主任審核,報教務處批准後方能取得繼續學習的資格,學生辦理復學手續後,退還培養費。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論處。

第三十九條 學生保留學籍期間,允許到教務處辦理旁聽手續。旁聽按每學分100元計算。學生在保留學籍期滿辦理復學手續後,可憑教務員簽發的旁聽成績記入學籍檔案。學生未辦理旁聽手續而擅自聽課者,其考試成績不得記入學籍檔案。

第四十條 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收取的培養費一律不退。保留學籍的學生不享受在校學生和休學學生待遇。

第四十一條 學生休學、復學,應向所屬院、系提出申請,所屬院、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送教務處審核批准。

七、關於涉及《勞動法》方面的若干問題

(一) 試用期:

1、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2、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

3、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用人單位對新進的大中專畢業生工資待遇仍可按有關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但用工是否實行試用期,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加以明確,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4、近日,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正式出台,條例中提出:“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實行見習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二)見習期和試用期有什麼區別?

1、 見習期制度是我國針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適用於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包括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及技校畢業生等,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收上述畢業生後,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限為一年。對入學前已從事一年以上有關專業實際工作,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免去見習期。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該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如果見習期滿,達不到見習要求的,可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資標準,表現特別不好的,可予以辭退。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關於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職工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根據勞動部的相關規定,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登記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半年,見習期和試用期也可以同時約定。

(三)一般來説,三方協議中的服務期限是多少?

按一般程序是否在協議上先簽一年,畢業後再視工作情況籤正式合同?

那麼籤協議時關於四金處就是空白嗎?

關於檔案關係怎麼安排啊?

此外,審核備案表的紅白兩聯怎麼用啊?

答:1 答:1、三方協議屬於招聘錄用期間的民事協議,不適用勞動法,主要功能是用來辦理畢業報到證。所以協議書上的四金,服務期等條款很多單位都不填。

2、所以一旦正式到就業單位報到,就應當另行簽訂勞動合同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3、檔案由院系根據三方協議上填的檔案接收地點通過市機要局投遞,不需要畢業生本人辦理。

4、審核備案表是畢業生與江蘇省直屬或省代管單位簽約用的(其他市屬、外省市的簽約單位均不需要)。

八、關於四金的計算、標準問題

(一)請問四金是怎麼計算的?

答:個人所得税:工資減去1200後的1-500元,扣税比率為5%;500-2000元,扣税比率為10%;2000-5000元,扣率比率為15%。

“四金”,是指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

個人交納比例 單位交納比例
養老金 6% 25.5%
失業保險金 1% 1%
醫療保險金 1% 5.5%
住房公積金 7% 7%

個人四金在工資中的構成:(假如工資600元/月)
養老保險金=工資×6% + 工資×25.5% =600×6%+600×25.5%=36+153=189
醫療保險金=工資×1% + 工資×5.5% =600×1%+600×5.5%=6+33=39
失業保險金=工資×1% + 工資×1% =600×1%+600×1%=6+6=12
住房公積金=工資×7% + 工資×7% =600×7%+600×7%=42+42=84
除去四金後的工資=工資-所有的個人交納相加的和

(二)是不是扣除四金後的工資才用來計算税收?

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