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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國學生讀後感最新2篇 理想國學生:閲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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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國》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一部重要著作,是探討理想國家政治、哲學思想、道德行為等方面問題的哲學經典之一。讀後感是讀者從自己角度出發,對所讀內容以個人思考為基礎,通過文字表達自己的感受、觀點和思考的文學形式。本文將為您帶來最新的《理想國》讀後感。

理想國學生讀後感最新2篇 理想國學生:閲讀感悟

第1篇

在理想國裏一直有個叫色拉敍的人是對不正義推崇的。可能我為了簡述結論,所以寫的只有那麼簡要。關於色這個的想法,bella當時的説法是此人很像尼采。説色這個人有最早的尼采的思想,其實還挺有意思的。

色拉敍提出的是不正義的人總是會獲得較多的利益。蘇格拉底反駁,有了著名的牧羊人例子,牧羊人如果只想着吃羊肉而不好好牧羊,那麼其實不會是真正的獲得利益,同理統治者亦是。然後色拉敍提出,比如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遵守約定的正義之人所得到的利益並不如不遵守約定的利益正義者。

這段其實也是我很喜歡的,正義的人獲得利益總是從不正義之人尋求,而不正義之人是去找任何人尋求利益。可以説,正義之人需勝過異類,而不正義之人需要勝過世界。因此,不正義之人需要的聰明和好,卻比正義之人仍然要多很多。可是聰明又好得人,並不是總是渴求着超越他人,而是希望差不多即可,比如醫生並不會要求自己在廚藝超過廚師,如果能和醫生。而只有蠢人,才會想超越聰明人和蠢人,因為不自知。那麼這樣的結論就是,正義反而是有益的。

雖然不正義的城邦會一開始靠不正義來征服,但是最後卻需要的是正義來維穩。同理盜賊團雖然會不正義的方式搶奪,但是他們在分配財務的時候卻是最正義的,否則也無法維穩。因此不正義,與個人會使人結下仇怨,與團體,會彼此為敵。

蘇格拉底是真心誠意的認為正義是比不正義本身要好的,然而一個格勞的人想反駁蘇格拉底,色拉敍已經失敗。他問蘇格拉底是否承認,有一種善,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後果。比如快樂本身,我們要的就是快樂的歡愉。而第二種善,是為了本身和後果,比如明白事理。但是仍然存在第三種善,那就是賺錢之類。雖然賺錢中會獲得痛苦,比如有勞作的.痛苦等等,可是我們並不是為了賺錢本身,而是為了報酬帶來的利益。

於是格認為,正義是沒有人想要的,他們想要的是追求正義中獲得的名和利,可是並不是想要獲得正義本身,是儘量迴避的。格對合同契約其實有其他的看法,他認為自古以來人們會遇到不正義之事後想要規避,遇到正義的甜頭後想要繼續,因此人們才想要簽訂合約,才需要守法。正義並不是最好,當然不是最壞,正義是折中的,。因為它本身不為善,而只是防止做惡,但其實這個條約本身是對不作惡的人的束縛,因為真正會作惡的人不會和任何人簽訂條約。做正義的事情的人只是因為被限制所以不去做罷了。如果沒有條約,任何人都會做不正義之事,為了從正義之人拿取更多利益。

之後格一直不斷重複不正義的必要,最後蘇格拉底覺得沒有必要爭執個人的正義,轉而爭執城邦的正義,想以大見小。我每次讀的時候都覺得很有意思,就是從正義可以瞭解到最初的三權分治思想。

理想國學生讀後感最新2篇 理想國學生:閲讀感悟 第2張

第2篇

?理想國》是柏拉圖的傳世名作,亦被稱為“關於正義的學説”,同時《理想國》也被後人譽為震古爍今之書。原書共分為十卷,以“理想”為定義,主要涉及國家專政問題、獨裁問題、正義與非正義問題、善與惡問題、教育問題以及男女平權等諸多問題。

在這本書中,柏拉圖所關心的理念主要是正義與非正義的評價,他透過蘇格拉底與玻勒馬霍斯、格勞孔、阿德曼託斯的辯論對話的形式,把自我的治國理想滲透於其中。柏拉圖的理想國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烏托邦。在他的理想國裏,統治者務必是哲學家,他認為現存的政治都是壞的,人類的真正出路在於哲學家掌握政權,也只有真正的哲學家才能拯救當時城邦所處的危機。這種信念構成了柏拉圖成熟的政治哲學體系的核心。在他的眼裏“哲學家”有着特殊的內涵。這種構思,不但顯示出哲學家的膽略,更顯示出思辨的智慧。在這資料龐大的十卷中,我肯定不能一一講到。所以,我只能就其中的一兩點談談自我的想法。

正如前面所説,柏拉圖所關心的理念主要是正義與非正義的評價。所以,能夠這樣説,《理想國》真正奠定了西方正義學説的基礎。書中把正義範疇作為討論的中心,並透過歸謬的方法,先提出正義的不確切定義,然後歸納抽象來尋找正義的真正含義,這也就是所謂蘇格拉底真理“助產術”的來源。“什麼是正義?”《理想國》一開頭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第一卷裏,柏拉圖和格勞孔、西蒙尼德、玻勒馬霍斯、色拉敍馬霍斯等人先後討論了“欠債還債就是正義”,“正義就是給每個人以適如其份的報答”,“正義就是把善給予友人,把惡給予敵人”,“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等觀點。

從第二捲起,柏拉圖開始討論城邦的正義,並認為正義是理想城邦的原則,好的城邦應當具備勇敢、智慧和節制。“每個人務必在國家裏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職。當其城邦的三個階層(統治者、守衞者和勞動者)各守其責、互不僭越、和諧分工、互助合作的時候,這個城邦才具備了“正義”的美德。然後,他從城邦的正義類比地推出個人的正義,認為那是“大”與“小”或“外”與“內”的關係。個人的正義就是“正義的人不許可自我靈魂裏的各個部分互相干涉,起別的部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