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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協議書7篇 "保護校園安全,共築和諧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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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協議書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意在確保學校內部的安全和秩序。它包括學校管理層、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之間的協議與責任。本協議書的目的是為所有參與方提供明確的指導,合作解決各類安全問題,保障學生們在安全的環境中學習和成長。

學校安全協議書7篇

第1篇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和飲用水,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了增強餐廳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甲方)與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餐廳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操作制度,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個人衞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換衣。

三、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餐廳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並辦理衞生許可證。

五、餐廳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由於自身原因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體原因、燒傷、燙傷、跌傷、摔傷、疾病等)甲方概不負責,所花費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規範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規程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按食品衞生制度要求,從業人員要搞好食品衞生、餐廳衞生,要定期對餐廳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衞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做好防疫工作。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甲方)、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安全協議書7篇

第2篇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衞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合衞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6、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管理的,在校內外打架鬥毆的。

7、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四、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長在接到通知後,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不按時到校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第3篇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説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鋭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第4篇

甲方 (委託方):唐山惠達陶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等相關法律條款規定。甲方根據需要,將食堂承包於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食品衞生安全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國家、行業、企業相關的安全規定和食品衞生管理制度。抓好防火防爆、安全生產、食品中毒等事故的預防工作,確保不發生各類事故。

1、甲方有權對乙方行政管理,如:衞生、安全、消防、治安等進行監督,特別是食物中毒事故發生。一旦發生上述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2、甲方有權對乙方飯菜品質、數量、衞生、服務等情況、安全設施有效情況、乙方的設備、器具安全衞生等情況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如乙方未達到標準或出現不合格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和完善。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3、若乙方在承包期間,食堂發生突發意外事故,甲方有權進入內部進行搶險應急處置,且不承擔應急處置所造成的損失費用。

1、乙方必須持有有效的衞生許可證,並按照有效期限及時審驗。

2、乙方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體檢,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操作。對因乙方未組織所屬人員體檢,攜帶傳染性疾病上崗操作,導致甲方人員發生傳染病事件,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環境和食品衞生的標準。制訂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懸掛於食堂明顯位置,並認真執行。同時對所屬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職業道德、食品安全衞生、消防、安全規章等安全知識培訓。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類事故預防工作。

4、乙方購置主、副食等食用品及調料製品必須保證其產品質量,嚴禁購置腐爛、變質、過期的產品。特別肉類製品必須向甲方提交合格的衞生檢疫證明,以備衞生檢疫部門檢查。對由於乙方採購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的劣質食品,或出售任何變質和受污染的食品,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包期間,必須規範食品安全衞生管理,做到生、熟製品分開存放,主、副食分開存放在貨架上,並與牆和地面留有一定距離。不得混放、亂放,保持食堂內衞生、環境清潔。同時必須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和器具,按規定對餐具、刀具等清洗消毒。

6、乙方應認真落實防蚊、蠅、鼠害等安全措施,做好防疫工作,避免疾病,傳染病的傳播。

7、乙方承包期間所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不能隨便傾倒。

8、為保證食堂的安全,避免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操作間及用餐間嚴禁吸煙,檢修動火時必須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2)保證食堂內燃氣設施(包括燃氣管路、閥門、灶具等)的安全使用,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和氣密性的檢測,發現漏氣現象立即查明原因並修復,確保燃氣設施經常處於嚴密和完好狀態。

(3)食堂內嚴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如酒精、汽油、煙花爆竹等)。

(4)乙方所用電器設備設施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裝置,嚴禁私拉亂扯電源線路或違章用電。對於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發生燃氣泄漏、違章用電、私自動火檢修等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對於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必須密切配合。在抓好上述各項工作落實的基礎上,乙方還必須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搶險救援領導小組,編制與崗位相適應的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並組織所屬人員定期演練。

1、本協議未盡安全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解決。如需另定附則,所有附則在法律上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唐山惠達陶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章):

第5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並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牆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後,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遊、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5、嚴禁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閒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煙、偷盜、損壞公物、追打吵鬧、打架鬥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杆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衞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

10、週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第6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並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牆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後,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遊、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5、嚴禁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閒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煙、偷盜、損壞公物、翻牆出入、追打吵鬧、打架鬥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杆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衞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玻

10、週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第7篇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3.學校為每位走讀生髮放《出入證》,走讀生進出校園應向門衞出示《出入證》,並按規定時間上、放學(早晨上學時間:xxxxx:xxxxx--xxxxx:xxxxx,上午放學時間:xxxxx:xxxxx--xxxxx:xxxxx,下午上學時間:xxxxx:xxxxx--xxxxx:xxxxx,下午放學時間:xxxxx:xxxxx--xxxxx:xxxxx)。學校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在校園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上午放學到下午上課(xxxxx:xxxxx~xxxxx:xxxxx)這段時間,在校搭中餐的走讀生學校不負有管理義務和責任,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