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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執行異議申請書4篇 異議申請書的執行流程與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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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關於執行異議申請書,主要包括異議申請的程序及條件、異議申請的效力方式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等內容,旨在幫助公務員更好地瞭解和執行異議申請程序。

關於執行異議申請書4篇 異議申請書的執行流程與關鍵點

第1篇

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合肥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

1、對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20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慧、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慧、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慧、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__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楊慧、項興海下達了(20__)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歇業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慧、項興海(案外人)對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慧、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關於執行異議申請書4篇 異議申請書的執行流程與關鍵點 第2張

第2篇

1、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__x的執行,(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天津市________x與天津市________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序。現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天津市__________與天津市________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的主體是天津市________x而不是案外人__x,,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__x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________,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已生效並申請執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________,並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行的主體為天津市__________,執行案外人__x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行。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第3篇

20__年4月1日,貴院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北京市00路00號00號樓00號商鋪,進行了查封。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

20__年9月11日,異議人與00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租賃了異議人位於廣渠路28號珠江華景家園甲217-南202、203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期7年。該商鋪屬於異議人所有。因該公司遲遲不支付租金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異議人已於20__年1月28日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繳納相關費用並騰退商鋪。該案將於20__年4月7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000。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進行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出異議,懇請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第4篇

申請人:(xx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xx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項興海(xx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159550xx666。

1、對追加、項興海(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xx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20x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xx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

1、追加、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xx)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

2、申請人、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xx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xx年7月10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

二、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xx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xx年8月13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項興海下達了(20xx)合執申字66號查封、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1、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歇業後,、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項興海(案外人)對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xx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1、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