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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箏》讀後感7篇 風箏:生命的牽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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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箏》是阿富汗作家哈利德·胡賽尼的代表作之一,講述了一個關於愛、友誼、背叛、復仇及家庭困境的故事。小説文筆優美,情節感人,讓人深入思考生命中的重要價值觀。這篇讀後感將分享對小説主題的感悟和思考。

《風箏》讀後感7篇 風箏:生命的牽絆

第1篇

新近讀了一本自傳體類小説,名叫《追風箏的人》,橙黃色的封面中晚霞燦爛,將天空映襯得異彩紛呈。一位稚氣未脱的小孩手裏牽着一根線,線的另一頭是隻風箏,帶着成就感似的跑着,向着前方行進——

主人公阿米爾是一個普通的阿富汗青年,有着快樂的童年。每天和哈桑出去玩,自得其樂。他們在樹林裏刻下自己的名字,在城區裏留下自己的足跡,真好!可這一切,自風箏大賽後就再也回不來了。

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風箏大賽來臨了,“我”和哈桑自然也加入其中,哈桑和“我”共用一隻風箏,阿富汗有個不成文的風俗,人們以搶到掉落的風箏為榮,尤其是最後一隻掉落下來的。哈桑從小就有一種運動天分,他總是跑得比我快。他雖然沒有讀過一天書,可他卻能一眼看透“我”的心,真是太奇妙了!

然而主人公似乎對此不以為意,直到失去後……是啊,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一開始,是的,會考沒有考好,來到了普通的平行班。也曾在當初立下誓言,説要重新再來,想上985,211的大學……立完誓言後,開始還有一些動力,勵精圖志的模樣,過幾天后又現回原形,一切照舊。今天,我讀完《追風箏的人》後,開始對生活有了新的想法。

文中的“我”在18歲時跟隨父親來到美國,躲避戰亂。在這裏,父親為了撫養“我”,而開始拼命努力地工作。

當我讀到“我臉上發燒,一陣罪惡感湧上心頭,我很負疚,我的.放縱是他的佈滿老繭的雙手和渾身痠痛的身體換來的”,我簡直熱淚盈眶,我慢慢地合起手,立在桌前,看着那桔黃色的書皮,想着這十五年的經歷,回憶着我做過的每一件事——記憶閃電般地復活了,好的、壞的、幸福的、痛苦的、真實的、愚蠢的經歷。站在人生道路的分叉線上,像公正無私的法官,回顧孩提時代的點點滴滴。

文中的哈桑,在喀布爾寬闊的街道上,開心地暢快地放着風箏,奔跑在夕陽晚霞中,絢爛奪目。我為什麼不能像他那樣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目標呢?努力,一切皆有可能!為何不試試呢?

就好像不久以前在電影裏看到的:陰暗潮濕的雨天裏,我騎着車向前衝去,去追那片不斷移動的陽光區,一次一次地靠近,陽光區,漸漸逼近。可突然,我卻再也看不到它了。前面是一片懸崖,永遠也過不去了。但主人公並沒有畏怯,沒有退卻,為了夢想,只顧風雨兼程——我在想,我們也許可以這樣做,堅持我的夢想,執着我的追求,畢竟青春是用來奮鬥的。

《風箏》讀後感7篇 風箏:生命的牽絆 第2張

第2篇

在我剛剛開始學習中文的時候,我對魯迅這個名字就早有耳聞。在我印象當中魯迅是中國特別偉大的一位作家,遇到過的所有的老師都説他是全中國最好的文學家之一。聽説魯迅的作品很難讀懂,所以我一直不敢看他的作品。然而這個學期魯迅的名字被提到太多次了,因此我決定嘗試讀他的散文《風箏》。

也許我選的作品比較簡單,也許我沒有完全讀懂,我對魯迅的第一印象是他的文筆沒有我想像的複雜。《風箏》這篇散文是我瞭解魯迅的第一部作品,這部作品充滿着魯迅對他自己過去的反省和評估。我認為可以從此作品更加深入瞭解魯迅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風箏》也給了我許多感受。其中的感受是矛盾。魯迅在文章的開頭對放風箏的描述跟我自己小時候放風箏的回憶完全不相符。在我小時候,媽媽會帶我去我家附近的一個公園放風箏。那是夏日,一提到風箏我就會聯想到翠綠的草坪,晴朗的天空和炎炎烈日。不過魯迅講起風箏時所描述的場景是完全不一樣的。他描述的是一個很肅殺的畫面:“地上還有積雪,灰黑色的禿樹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然後説:“風箏對我來説是一種驚異和悲哀。”也許魯迅故意描寫了不符合讀者期望的畫面從而表示風箏給他帶來的特殊情緒。

接下來魯迅聯想到他兒時的往事。魯迅的弟弟酷愛風箏,但魯迅從來不允許他弟弟去放,因為他覺得這是沒出息的孩子所做的`事情。但魯迅的弟弟不服,嘗試用家裏的雜物做風箏偷偷去放。魯迅發現的時候,為了懲罰弟弟把他苦心做的風箏給砸了。成年後魯迅想起自己童年時的無知行為,覺得十分的內疚和自責,但最讓魯迅悲哀的是他成年後向他弟弟求得寬恕的時候,他弟弟居然把這往事忘卻。魯迅無法彌補他犯過的錯,所以他的心“只得沉重着”。

讀到這裏我既同情魯迅的這種感受又不同意他的無奈。知道自己犯過錯卻無法求得寬恕是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會經歷的事情,但正是因為這樣的悲哀“不可掌握”而更不應該令我們覺得悲哀。我們感到這樣“不可掌握的悲哀”的時候,應該向自己求得寬恕。但是我又感覺魯迅這樣寫也非常的真實,體現出他的性格特徵。魯迅知道他無法回改他做過的事情,但他偏偏要為此悲哀:“我還能希求什麼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我個人認為既然沒有辦法得到寬恕,那就應該放過這件事情。但同時可見魯迅個人的道德和對弟弟的關愛:過了這麼多年魯迅還想把他的錯補過來。此篇文章讓我覺得魯迅應該是個善良沉穩而又情感豐富,心思細膩,非常有內涵的人。希望將來可以多讀他的作品,更加深入地去體味這偉大的人物筆下耐人尋味的作品。(康泰)

第3篇

“阿米爾與他父親僕人兒子哈桑的親密友誼,成為貫穿全書的脈絡。”——這本書封底印着《紐約時報》某篇評論文章的一句話,還有這本書的扉頁上內容簡介的第一句話“12歲的阿富汗家少爺阿米爾與僕人哈桑情同手足。”都在提醒讀者這是一本關於友誼,關於背叛與救贖的一本書。

很好奇,兩個完全不同階層的人,會產生怎樣深厚的情同手足的友誼呢,之後又會有怎樣的背叛與救贖呢?帶着這些好奇,我翻開它,一讀究竟......

當我讀到,哈桑一遍遍的説着“為你,千千萬萬遍。”時;當我讀到,阿米爾提出過分要求後,阿米爾説“哈桑從無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會拒絕”以及“哈桑從未拒絕我任何事情。”時;當我讀到,哈桑説“我寧願吃泥巴也不騙你(阿米爾)。”時,我感覺到,阿米爾與僕人哈桑之間,並不存在什麼偉大的友誼,甚至我認為,哪怕是對等的友誼,也不曾有過。

他們只不過是對方的過客,一種主僕關係,一起的玩伴,卻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將對方深深扭進自己的生命裏,那麼的心甘情願(哈桑)或不情不願(阿米爾)。這就是這本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風箏的人》帶給我的震撼,讓我感受到的並非友誼的深厚,而是人性的弱點、道德的虛無以及現實的殘酷。

哈桑,就是那個追風箏的人。追風箏,是他的拿手好戲,慢慢的追着,靜靜的`等着,風箏就會降臨,唾手可得。阿米爾問他有什麼祕訣,哈桑説“我就是知道”,是啊,憑着天生的直覺,他就是知道風箏會在哪裏降落。對於人間的友誼或者愛,他也以為憑着他的執着——無私的奉獻、一味的付出——可以獲得,然而,不得不説,這是一條不歸路。因為,無私的奉獻意味着對方無償的獲得,一味的付出意味着對方一味的得到,這不是對等的關係,也自然無法或者真正的友誼或者愛。友誼也好愛也罷,都是一種關係,都需要一種平衡,在不平衡的關係中,付出一方會有“可憐的”道德的優越感,這種優越感會令對方窒息,甚至會讓對方有一種罪惡感——至少也會有一種愧疚感。所以,當哈桑越付出時,阿米爾就會越逃離;當哈桑越奉獻時,阿米爾就會越背叛。這友誼或愛的“風箏”,哈桑到死都在追(當時,他被拉辛汗叫回來一起照料阿米爾的豪宅,但t利班官員看中了這棟豪宅,並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極力反對,結果他和妻子被t利班槍殺。),到死也未必追到。

最後,阿米爾也成為了追風箏的人,為哈桑的兒子索拉博(曾割腕自殺,後患有自閉症),為生命的輪迴(對自己童年的輪迴)。我不知道,阿米爾最終能否追到他的風箏......

第4篇

?追風箏的人》一出版,媒體界就好評如潮,市場響應異常熱烈,其景象在圖書出版界實屬少見。著名作家伊莎貝拉·阿連德對此書的評論:"《追風箏的人》是一個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賽尼的處女作,霸佔了美國兩大權威暢銷書排行榜《紐約時報》排行榜、《出版商週刊》排行榜長達80餘周,聲勢超過紅透全世界的丹·布朗的《達·芬奇密碼》。這本小説太令人震撼,很長一段時日,讓我所讀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學與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題,都交織在這部驚世之作裏:愛、恐懼、愧疚、贖罪……"。

?追風箏的人》的故事從一出身就有着相似際遇而在生活中身份卻懸殊的兩個少年開始講起。12歲的阿富汗富家少爺阿米爾與僕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場風箏比賽後,發生了一件悲慘不堪的事,阿米爾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責和痛苦,無法面對哈桑,於是用計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發戰爭,阿米爾被迫與父親逃亡美國。成年後的阿米爾始終無法原諒自己當年對哈桑的背叛。為了贖罪,阿米爾再次回到故鄉,希望能踏上再次成為好人的路……小説如此殘忍而又如此美麗,作者以温暖細膩的筆法勾勒人性的本質與救贖,讀來令人蕩氣迴腸。

從這本書裏,我看見作者對種種苦難和暴行毫不諱言,用一種博大寬廣的悲憫之心承載了這片土地和這片土地上人們的所有歡笑和悲傷。沒有因為對故土的愛而回避了阿富汗社會的種種不公和鄙陋,卻也沒有刻意嘲諷,只是去還原並且理解在這種環境下每個人的選擇,他們的恐懼,他們的快樂。

阿米爾和哈桑之間的友誼從放風箏開始,很多年後,能讓阿米爾記憶猶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風箏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風箏的`過程中,看清這個城市的方方面面。

儘管小説的敍述如同流水一般,將故事的發展情節徐徐展開,但作者內心確如同奔騰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會現象和人性的正反兩面。一冷一熱,使得整本小説有了正常的體温,甚至能讓人聽到書頁裏的血脈的流動和心跳,最後都衝破作者的身軀和思想,變成寬廣的河流,沉靜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狀況,是不能體會作者寫這本小説的初衷。但我能從作品中體會他作為主人和僕人之間的尊卑,作為貴族與賤民的隔閡,作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對歷史和現無法轉變的種種無奈卻又想要傾訴的一種訴求。

?追風箏的人》將兩個不同人生的人放在歷史的宏大背景下,運用生動而細膩的刻畫,洞見人生和人性的複雜,不得不説,這些是吸引我繼續讀完它的一個理由。

第5篇

當命運一次次的戲弄,當現實一點點的鋪開,愛、恐懼、愧疚、贖罪慢慢交織,在你的面前織出一張碩大無比的網。是否,你還願意義無反顧地去追。

阿富汗的富家少爺阿米爾與他的僕人哈桑情同手足,他們本身親密無間的好友,卻因為一場風箏比賽,將他們的友誼送上了支離破碎的道路。阿米爾逼走了哈桑,隨即他也跟隨父親逃往了美國。

成年後的阿米爾一心想着贖罪,他後悔當年的背叛,還是踏上了久違的故土,願為不幸的好友盡最後的努力。可他不曾料到,原來他二十多年來都生活在一個驚天謊言之中。

原來他自幼敬重的父親,那個告訴他"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的父親,他自己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盜竊犯,還將真相同時一併掩埋。

對於阿米爾來説,那個為他高喊"為你千千萬萬遍"的男孩,是無比重要的。哈桑明知阿米爾看見了一切,明知他背叛了他,他還是再次救了他,也是最後一次。那一刻,阿米爾愛上了哈桑,愛他勝過愛任何人,這大概就是真正友誼了。

拉辛漢在與阿米爾通話的最後,意味深長的説了句"那兒有再次成為好人的路".阿米爾也明白,有些沒贖完的.罪也該做個了結了。

處於戰亂時期的阿富汗危機四伏,阿米爾猶豫了,膽怯懦弱一步步將他籠罩。他也不知道自己這麼做值不值得,扔下恩愛的妻子,拿出自己的生命去做最後的一搏。幸好他沒有放棄,沒有甘願揹負罪惡去過完一生,他要救回哈桑在這世上唯一的骨肉。

生活就是這麼可笑,處處充滿了巧合。阿米爾發現,如今傷害索拉博的人,便是當初傷害哈桑的阿塞夫。仇恨的交織讓阿米爾不再畏懼,他不顧一切的救出索拉博,甚至甘願用自己的性命做賭注。

在生死關頭,上帝的天平還是偏向了阿米爾,他和索拉博創造機會逃了出去。儘管傷痕累累,但阿米爾絕不後悔。事後阿米爾夫婦收養了索拉博,但索拉博卻不能敞開心扉,還曾一度有自殘的行為。

故事到最後,索拉博笑了,只是一個笑,卻足以説明一切。阿米爾的愛最終還是完成了救贖,心中的負罪感終於可以放下了。

我們每個人都會犯大大小小的錯誤。人這一生,不代表不能犯錯,但不能犯錯後還試圖捏造假象,矇混過關,那隻會是錯上加錯。最終紙包不住火,真相總會被揭露,與其等着仇恨步步加深,為何不努力用愛去救贖呢?

風箏意味着我們人生的一部分,大概只有追到了,我們才是一個健全的人,我們的人生才會完整。

第6篇

今天我們上了第22課,《理想的風箏》。這令我感觸極深。

蘇叔陽,我國當代著名作家作品有話劇《丹心譜》,《左鄰右舍》,電影文學《夕照街》,《春雨瀟瀟》,長篇小説《故土》。生在戰爭年代,好不容易安定下來過上幸福生活。但是不久,又被查出有艾滋病。可他不放棄,奮鬥不息。堅持寫作,在對劉老師的思念中,寫下《理想的風箏》。並且用向劉老師學的樂觀向上的品質戰勝了病魔。

可是激勵蘇叔陽有這種品質的正是他的老師。他的`老師到底有什麼另作者難忘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劉老師個子不高,微微發胖的臉上有一對時常眯起的慈祥的眼睛,一頭花白的頭髮更襯出他的忠厚。”蘇叔陽還記得劉老師慈祥的相貌。

“只是有一次,他在講女媧造人的傳説時,笑着對我們説:‘……女媧氏用手捏泥人捏得累了,便用樹枝沾起泥巴向地上甩。甩到地上的泥巴變成了人,只是有的人,由於女媧甩的力量太大,被甩丟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時候被她甩掉一條腿的。’”劉老師在笑談腿疾。他是一個多麼樂觀,堅強的人啊!

“他只靠健壯的右腿和一隻圓木棍,一天站上好幾個小時,為我們講課。逢到要寫板書的時候,他用圓木棍撐地,右腿離地,身體急速地一轉,便轉向黑板,寫完粗壯的粉筆字,又以枴杖為圓心,再轉向講台。”劉老師不顧自己的安危竭盡全力在為同學們上課。

“他的腿自然不便於奔跑,但他決不肯失去親手把風箏送上藍天的快樂。……他臉上漾出的那甜蜜的笑,使我覺得他不是一位老人,而是一個同我一樣的少年。……他笑着,叫着,拄着枴杖,蹦跳着去追趕線端,喊着:‘你們不要管,我自己來!’終於,他氣喘吁吁地抓住了線繩,臉上現出得意和滿足的神氣。我想,那時候他一定覺得幸福而充實,因為他感到了自己生命的強壯和力量。”可見,劉老師有對生活的熱愛與追求。

原來,劉老師的樂觀、堅強、對生活的熱愛與追求打動了作者。因而,寫下這篇文章。並且,幫助作者戰勝了病魔。

記得上次,我在英語超級聯賽中總是想退縮,媽媽告訴我唯有自信、樂觀、堅強、不放棄、奮鬥不息才能戰勝大家,戰勝自我。我在媽媽的引導下,榮獲三等獎。

看來,我們在生活中也要有樂觀、堅強、不放棄、奮鬥不息、對生活滿懷熱愛與追求的良好品質。

學過這篇課文,我真的懂得了不少。我衷心希望,大家也能像文中的劉老師一樣:樂觀、堅強、不放棄、奮鬥不息、對生活滿懷熱愛與追求。

第7篇

聽説,人教版語文教材裏魯迅的《風箏》被換掉了,理由是"偏深奧"。這個理由似乎很充分,錢理羣先生不也説過,魯迅不是"過去式"的作家,而是"現代正在進行式"的作家,他的表達是"預言式的表達",也就是説他説的話早了一些,所以大家不理解。是啊,他説的話,從上個世紀二十年代開始,差不多橫跨了一個世紀,我們還是不理解,或許,他的深奧不僅僅是對於學生們,就連那些教材的編寫者們,那些神聖的語文教授者們,應該也是不理解的,所以才會覺得深奧,覺得學生理解不了,覺得不適應再放在七年級教材裏。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悲哀,悲哀過後,卻不由自主地想到魯迅的《論睜了眼看》。本來孩子一出生,他就睜着眼睛看世界了,但是在中國,要真正落實到常識——睜了眼看,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中國的文化,中國人,對於社會採取的態度,常常是閉着眼看。所以,對於這些可愛的國中生們,對於這一輪輪初升的太陽,對於這一朵朵稚嫩的"花蕾",我們不要求他們去思考、去創新、去反省、去反抗,只需要他們閉着眼看,像阿q一般沉入各式美妙的幻想,於是一切都很單純很圓滿。魯迅説,閉了眼就可以"無問題、無缺陷、無不平、無解決、無改革、無反抗",所以,才會有老人倒地後無人肯扶的漠然;所以,才會有小悦悦被撞後反覆被碾的慘況;所以,才會有"我爸是李剛"的盲目囂張……

魯迅的.文章真的太深奧嗎?誠然不是。就我個人來説,十幾年的語文學習,記憶最深刻的還是《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裏那充滿童趣的温暖輕喚;《孔乙已》裏辯論着讀書人的事"叫竊不叫偷"的荒誕低喊;《祝福》裏反覆訴説着"我真傻"的愚昧低喃;《藥》裏爭搶人血饅頭時的瘋狂嘶吼——這一切,都是鐵屋子裏的吶喊,雖然不一定所有的人都聽得見;雖然聽見了的人不一定都會跟着喊,但是,他起碼用生動入骨的形象,引我們睜了眼看。我們不能寄希望於孩子們一眼便看到盡頭;也不能強求他們一眼看到真相;可是看不透澈,看不通透難道就一定要叫他們閉了眼不聞不問不思不想?連課文都要簡單輕鬆好教好學好看好玩?

九十幾年前的魯迅何苦清醒透徹。過去了九十餘年,這個社會仍然故我。故我,卻再也沒有了魯迅,沒有了人來吶喊,吶喊着讓我們,讓孩子們——睜了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