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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有押金4篇 商鋪租賃合同押金規定:精準解讀(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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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通常都會涉及到一定的押金問題。一方面,押金是為了保證商家按時支付租金,並保證租賃場所的使用安全;另一方面,商家支付的押金也應該得到妥善的保管和還原,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本文將重點介紹商鋪租賃合同中押金的相關事宜。

商鋪租賃合同有押金4篇 商鋪租賃合同押金規定:精準解讀(32字)

第1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規定場地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3.乙方對本房屋(櫃枱)已到現場查看,並測量面積,認可出租所有條件。

1.房屋(櫃枱)起始租金標準為:/平方米/月,年租金元,房屋(櫃枱)所有租金為税後租金,甲方不負責向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1)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租金按照 元/ ㎡/月標準計算;

(2)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租金按照 元/ ㎡/月標準計算;

(3)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租金按照 元/ ㎡/月標準計算;

(4)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租金按照 元/ ㎡/月標準計算;

(5)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間租金按照 元/ ㎡/月標準計算;

3.甲乙雙方同意租金支付為預付式,每個月支付一次,共分付,支付期限及金額如下:

第一期: 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二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 第三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四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五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六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七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八期: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九期: 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第十期:第一期: 20 年 月 日前預付後 個月租金共計 元(大寫) ;

4.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三天的寬限期,從第四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 個月起始租金的保證金( 元)。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後,持保證金交款憑證,甲方即可退還乙方保證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補交,並補足保證金數額。

房屋(櫃枱)所產生的日常費用本着誰使用誰承擔的原則,由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櫃枱)的日常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管理費、衞生費、電話費、燃氣費。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經營業態進行經營,不得隨意變更。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統一位置安裝門頭、燈箱及空調室外機等構件。 3.乙方經營期間,保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並承擔因違反制度而產生的罰金。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櫃枱)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房屋(櫃枱)轉租,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櫃枱),並沒收該房屋(櫃枱)保證金。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 租期已滿乙方不再續約時,乙方不得破壞和拆除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2. 租賃期內由甲方負責房屋(櫃枱)的房屋主體結構維修,由乙方負責房屋及設備的日常使用維修。

1. 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移交房屋(櫃枱),如延遲交付房屋(櫃枱)2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

2.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移交該房屋(櫃枱)的附屬物品(如水、電卡、房屋鑰匙等)。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30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2.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房屋(櫃枱)專有部分的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櫃枱)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造成房屋(櫃枱)及設施設備的毀損,應負責修復。如乙方在租賃期滿未修復損毀部分,甲方有權修復,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在使用房屋(櫃枱)時要加強安全工作,不得使用電爐,注意防火,由於乙方的責任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損失。

4.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櫃枱)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6. 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 乙方的裝修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核文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乙方按照甲方的規定交納。電按每度 元,水按每噸 元,物業管理費每月 元。

2.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自己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有關許可證等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國家規定的税費及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房屋(櫃枱)的,應當在租賃期滿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做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該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3.租賃期滿前,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的,甲方視為乙方不再續約,即可對商鋪另行處置,不負責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

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已付房租及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2.乙方違反合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櫃枱)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同年三個月租金,並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保證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期交納租金;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櫃枱)轉給(轉租)他人使用; 6.甲方對出租房屋需進行改造或翻建;

7.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若該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1.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附件。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送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備案),乙方一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商鋪租賃合同有押金4篇 商鋪租賃合同押金規定:精準解讀(32字)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本着誠意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商鋪租賃事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提供其擁有的商鋪出租於乙方。出租商鋪座落在嘉興市建國路88號。出租面積以建築圖紙面積及房產證法人為準。2、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的商鋪用於經營快餐業。本簽約人為經營法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必須依法經營。

2、甲方應於20xx年___月____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裝修,自甲方交付該商鋪次日起,乙方享有44天的免租裝修期。(以收到商鋪鑰匙之日為準)。

3、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商鋪的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續租,也不得向甲方索取在租賃內投入的裝修費用。

4、租賃期屆滿前六個月,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是否續約,續約雙方應就有關條件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1)20xx年___月___日前,乙方支付當年租金為____萬元。乙方在簽訂協議3個工作日內,支付租金的50%,餘下3個工作日-7個工作日內付清。

房屋租金為一年一付,一次付清,乙方每次付租金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應每年在12月1日至12月30日之間付次年租金給甲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收據。

若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逾期支付租金或水電費達一個月以上,乙方須向甲方如數補交清租金或水電費外,乙方須支付給甲方每日逾期滯納金是每年總租金或水電費的百分之一支付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租賃期間,乙方不負擔因土地使用權或房產所有權而產生的國家或地方規定的費用。如房產租賃税、房屋管理費、土地税、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等。

2、乙方應負擔因經營實際發生的營業税工商管理費等各種社會攤派費用。

3、乙方需按照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依時繳交各項費用(如水電、電話、物業費等)。其中若由屬甲方統繳後再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則以甲方向相關部門繳交的以單位乘以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為基準,由乙方向甲方交納之。

4、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的水電費,須在每月的月底前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收並支付給水電費有關部門。

1.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力將商鋪按本合同約定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保證該商鋪在本合同簽訂前後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責權,房產現狀不屬於違章建築。並按國家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由此而產生的費用有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若因甲方未履行法定手續,因該房產糾紛導致乙方經營受到影響,乙方可選擇終止租賃合同,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租約停止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2、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產,乙方可行使優先購買權,但不得妨礙甲方出售,甲方須向買方如實介紹乙方租賃內容及期限,以保障乙方權益。

4、在當地供水供電部門正常供應情形下,甲方保證出租商鋪能提供乙方裝修與將來營運所需之足夠的用水用電量。

5、甲方同意乙方在該商鋪外牆上裝落地玻璃,但不影響該物業一體結構為 限。

6、甲方保證在該商鋪交付之前,提供人員配合乙方對房產內的設備等配套措施進行當面驗收。

1、乙方保證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2、乙方保證按期如約支付給甲方租金及合同規定之其他費用。

3、乙方不得將該商鋪整體轉租給第三方。若有特殊情況部分商鋪轉租可不限行業,乙方和第三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將留底合同交甲方簽字認可,轉租合同方能生效。在轉租合同中的第三方須承諾不再進行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部分房屋使用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或推遲房屋租金。

4、乙方可按餐飲服務需要的統一標準對該物業外形、內部佈局進行裝修。如需改變物業的基本結構,則應事先取得甲方、物業所有人同意後,方得變更。若乙方擅自變更,則需承擔日後一切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5、乙方保證在該商鋪交付前,配合甲方人員,對該房產內的設備等配套措施進行當面驗試,驗試正常後,如日後發現損壞需乙方負責維修;但排水管線及防漏等短期無法驗試之專案,如在出現經營使用後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若有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互補承擔責任;若該房產可修繕繼續履行合同的,由甲方維修恢復房產原狀 (內部設備、裝修則由乙方自行修復),交付乙方繼續履行合同。如火災原因是由乙方工作人員操作不當或安全檢查不到位導致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產;

a、甲方無任何違約,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達二個月,拖欠租金或水電費的;

b、乙方拖欠甲方除租金以為的其他費用達人民幣達叁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c、乙方利用承租商鋪進行不法犯罪活動,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d、乙方違反其保證或責任,在甲方通知的補救期限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甲方權益受到實質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a、甲方延遲交付所租賃之商鋪達二個月以上,乙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合同;

b、甲方違反其保證或責任,在乙方通知的補救期限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乙方不能對營業,或使乙方的權益受到實質損害,經有關部門鑑定核定後,乙方可就其損失向甲方索賠。

4、甲乙雙方依據本章第2、3條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在乙方交還房產後,雙方應及時退還結餘款項與對方,租金則照實結算。

5、本合同終止時,出租商鋪內的固定裝修乙方不得拆除帶走,無償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及其它裝修物品(不含固定裝修部分)由乙方在還出時自帶走,超過十天於商鋪內仍有餘物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門面____個,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金:共____個門面每個__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元/月,交付時間為每月____日。開業前乙方還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租期過後如對甲方的財產無損壞則由甲方退還,否則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費、水、電費包括租賃税等都由乙方承擔。

二、經營內容:乙方經營飲食、娛樂及其它商業內容,但必須在國家政策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執行,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經營時間為__________年,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此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具有法律效力。

第4篇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轉讓門面位於,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原甲、丙雙方所籤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月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現甲方剩餘租期為______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給甲方。門面轉讓乙方後,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後歸乙方所有。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後,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

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轉讓門面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交接。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並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

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_______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_______元/天。丙方保證該轉讓門面為其合法所有,享有門面的出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