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生命心得體會2篇 活出真我,探尋生命之韻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3.22W

生命是一段旅程,充滿了無盡的可能和質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命心得體會,不論是歡樂的經歷還是痛苦的挑戰,都在塑造和成長我們。本文將聚焦於探索生命的意義,分享人們對於生命中重要的瞬間和珍貴經驗的感悟。無論何時何地,讓我們一起感受生命的奇蹟吧。

生命心得體會2篇 活出真我,探尋生命之韻

第1篇

生命看似輕如鴻毛,然而,人們常常感歎着生命的沉重,活着總有一種不堪重負的感覺,到底是什麼讓人們感覺到沉重呢?

“在永恆輪迴的世界裏,一舉一動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責任重負。”托馬斯一直都認為,就算與特蕾莎一起時,他也不願做家庭責任的附庸,寧願享受“輕”,也不願去承擔那份“重”。然而,當特蕾莎離開他時,他確實有那麼一瞬間感覺到無比的自由,但是,很快這種輕飄飄的失落感又讓他難以忍受。

當負擔完全的缺失,人就會變得比空氣還輕,幾乎遠離大地上的生命,其飄忽不定生命中的運動變得太自由而沒有束縛,慢慢地,人生也將失去了意義。生命永遠是最為複雜的東西,輕與重的轉換,靈與肉的扭纏,生與死的輪迴,各種各樣交叉重合時的的對立,也許這就是生命的面貌吧。生命在温馨明媚的白晝和陰鬱冷暗的黑夜之間,沒日沒夜地延續……然而即使生命是矛盾的源頭,即使生命是個謎,它對我們來説都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

輕與重,在書中的每一個角落幽靈般地閃現着,生存、理想、媚俗、背叛都在這張輕重交織的人生之網中互相聯繫着,卻永遠地不能被逃離,生命之重,使人感到沉重的壓力。作文正如文中托馬斯感到特雷沙的嫉妒之重。正如特雷沙的夢給托馬斯帶來的譴責。生命之輕,使人感到無聊空虛。正如特雷沙的離去使托馬斯的鐵球滑落腳踝,但他卻為奇異抑鬱的自我迷醉而感到罪過。回望自身,我們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那輕重交織的印痕。

每天我們行走在這紛繁的塵世間,早已習慣了匆匆的步伐,早已習慣了平平淡淡不帶喧囂的色彩。不管是輕也好,重也罷,生命中度過的日子就是有孰輕孰重的,實在難以掂量。當我們因害怕承擔生命之重,放任自己去享受生命之輕時,留給我們的也必然是比以前的重還要更重的輕。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們每個人都會經歷的。所以,不要去掂量,不要去品味,只要不失重,那麼我們就可以走得踏實,走得坦然。

因為一個人往往從懷疑一個最小的細節開始,最終會懷疑生活本身。”

這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給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生活之中不乏這樣的例子。

失戀了,或生意失敗了,或失業了……人生陷入灰暗——灰暗的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影響到了整個人生,整個人生陷入的灰暗!彷彿生活忽然間再也沒有任何意義了!

其實,人生有很多面的,這一方面的不如意,不代表你其它方面也不如意。人生是無常的,此刻的不如意,並不代表你之前都是不如意的,你以後也都不如意。

人有時會因一時的失敗,而徹底地否定自己。我也曾在某一個失落的時刻,徹底地懷疑自己的人生,覺得自己的人生相當失敗、徹底失敗!

我會想起許多能證明我失敗的例子與狀況,然後去對比別人的成功,對比自己的理想,發現自己一無是處!(我也會寫在日記裏,然後去反省,只是這樣的文字不免帶着許多消極情緒,故不想讓人看到,不會公開上傳,我希望我所傳播的思想都是積極樂觀的。有些問題過於沉重,還是不適宜公開討論的,故還是自己去思考吧。)

反之亦然,你可以因為一時的幸福感,而延伸地感覺到你這一生都是幸福的。當我被生活中的一些人,一些事情所感動的時候,靜下心來,我總是想起許多美好的時光,覺得自己不只是在那一刻是幸福的,我的整個人生都是幸福的!因此,也就有了我之前的那篇《我,幸福無以復加!——感謝在我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在我身上發生的每一件事!》,及後面的幾篇有關於幸福的文章。

人,不免有時會誇大自己的痛苦或快樂,我只是希望大家把快樂誇大,把痛苦縮小。誇大痛苦的時候少一些,誇得小一些,最好是能把痛苦縮小或消除,就像瑜珈中提到的,忘卻痛苦,痛苦就不存在;而誇大快樂的時候多一些,誇得大一些。

人與人之間,也常因為一點小矛盾而引發爭吵,然後引出許多事情來,不斷升級,到了最後不歡而散,甚至反目成仇互相攻擊。

當你因為某件事而懷疑人生的時候,跳出來,認真想想,其實你所懷疑的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一個暫時的狀態而已!

當你因為某件事而懷疑別人對你的看法及情感時,跳出來,認真想想,其實你所懷疑的只是一個小誤會,一點小矛盾而已!

有時我們要利用“無限擴大的思想”,讓快樂幸福灑滿整個人生,整個世界;有時則要去限制,讓痛苦只是此痛苦,矛盾只是此矛盾,而不要再延伸!

永恆輪迴是一種神祕的想法,尼采曾用它讓不少哲學家陷入窘境: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將以我們經歷過的形式再現,而且這種反覆還將無限重複下去!

永恆輪迴之説從反面肯定了生命一旦永遠消逝,便不再回復,如影子一般,了無分量,未滅先亡,即便它是殘酷的,美麗的,抑或是絢麗的,這份殘酷、美麗和絢爛也都沒有任何意義。如果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都變得無限重複,我們就會像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一樣被釘死在永恆上。這一想法是殘酷的,在永恆輪迴的世界裏,一舉一動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責任重負。這就是尼采説永恆輪迴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負擔的緣故吧。

如果永恆輪迴是最沉重的負擔,那麼我們的生活,在這一背景下,卻可在其整個的燦爛輕盈中得以展現。

“最沉重的負擔壓迫着我們,讓我們屈服它,把我們壓到地上。但在歷代的愛情詩中,女人總渴望承受一個男人身體的重量。於是,最沉重的負擔同時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象徵。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實。

相反,當負擔完全缺失,人就會變得比空氣還輕,就會飄起來,就會遠離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個半真的存在,其他運動也會變得自由而沒有意義。

很顯然,托馬斯的生命被分成了兩部分,遇到特蕾莎之前和遇到特蕾莎之後。在托馬斯的眼裏,特蕾莎就像是個被放在塗了樹脂的籃子裏的孩子,順着河流漂來,好讓他在牀榻之岸收留她。

殊不知,比喻是一個很危險的東西,在一個看不透的隱喻中,往往會產生愛情。在這一刻,生命變得如此沉重,它承載着兩個人的全部重量。我認為托馬斯是全書中最為矛盾的一個人物,他渴望着自由放蕩的生活,但又被束縛於對特蕾莎的責任與關愛中,心甘情願,無怨無悔。所以當她卧病在牀時,他才會不離不棄地守在她身邊;在她不辭而別時,他才會追隨她直到天涯海角。在唐璜的幻像中,我看到了特里斯丹的影子。

巴門尼德曾説:輕者為正,重者為負。但事實卻往往不是如此,生命的輕與重雜糅在了一起時,輕與重便沒有了嚴格的界限,那又何嘗不是輕者為負,重者為正呢?

靈與肉是否對立,又是否不可調和?從前,人們總是驚恐地聽到自己胸膛深處傳來的有節奏的咚咚聲,想知道到底是什麼。肉體是囚籠,裏面有個東西在看,在聽,在思索,在害怕,在驚奇,這便是我們的靈魂。

特蕾莎自幼便生活在母親的陰影中,在那個家裏,沒有自我,沒有隱私,所有的生命都被看作是一具具大同小異的肉體。所以特蕾莎才會經常在鏡前端詳自己的容貌,所以當她看到坐在黃色長凳的那個男人時便明白自己註定要和他生活在一起,所以在她的夢境中會無止息地出現那幾個令人費解的畫面。因為她想透過自己的肉身看到與眾不同的靈魂,如同船員們衝出底艙,奔上甲板,向天空揮臂高歌。

所以她的靈魂一直被禁錮在肉身中,所以她的生命會如此之重,所以她才會如此痛苦。

薩比娜為了遠離媚俗,便開始了背叛。她背叛了親人、配偶、愛情和祖國。然而當親人、配偶、愛情和祖國一樣不剩時,還有什麼好背叛的?在背叛的快感消失殆盡後,所剩的只有空虛與沉重。

於是薩比娜陷入了虛空中,當我們刻意去遠離媚俗時,卻成為了最為媚俗之人。“人生的悲劇總可以用沉重來比喻。人常説重擔落在我們的肩上。我們揹負着這個重擔,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們與之反抗,不是輸就是贏。然而薩比娜的悲劇不是因為重,而是在於輕。壓制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正是因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我們才會在一次次的背叛中變得越來越媚俗,終於變成自己當初所厭惡的樣子。

如果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都無限重複,我們就會像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一樣被釘死在永恆上。

如果永恆輪迴是最沉重的負擔,那麼我們的生活,在這一背景下,卻可在其整個的燦爛輕盈之中得以展現。

托馬斯是布拉格著名的外科醫生,離異多年,流連於眾多情人之中,生活風流快活,他明白自己天生不能在一個女人身邊過日子,不管這個女人是誰,他也明白了只有單身,自己才感到真正自在。但是,這樣一種狀態,在遇到特蕾莎以後發生了改變,對這個幾乎不相識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種無法解釋的愛。對他而言,她就像是個被人放在塗了樹脂的籃子裏的孩子,順着河水漂來,好讓他在牀榻之岸收留她。隱喻是危險的,愛由隱喻而起。

離婚之後,托馬斯與前妻、兒子、父母決裂,穿梭於不同的女人之間,沒有親情、沒有愛情、沒有與之相關的責任,完全沉醉於美好的生命之輕。所以在與特蕾莎同眠,醒來時發現自己的手被特蕾莎緊緊的攥着,他感到如此驚訝,竟莫名幸福。特蕾莎的純粹、忠貞、甚至軟弱——這些沉重的東西,讓他着迷,讓他願意再次選擇婚姻。但同時他又不願意放棄之前自由的生活,婚後的他依然流連於眾多情人中。

特蕾莎知道他只愛她,但她還要托馬斯只屬於她。她接受不了托馬斯“靈與肉的分離”,她要“靈與肉的絕對統一”,這使得他們的愛情為彼此造就了一座地獄。他們彼此相愛,這足以證明錯不在他們本身,不在他們的行為,也不在他們易變的情緒,錯在他們之間的不可調和性,因為他強大,而她卻是軟弱的。

“發暈,並非害怕摔下來,而是另一回事。是我們身下那片空虛裏發出的聲音,它在引誘我們,迷惑我們;是往下跳的渴望,我們往往為之而後怕,拼命去抗拒這種渴望。”

第一次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是2012年,那一年鬱鬱寡歡,自我封閉,當初買這本書也是因為喜歡書的名字,其中的“輕”字彷彿讓人看到了希望。讀到這裏的時候有點累了,趴在5樓宿舍的陽台上透氣,低頭一陣恍惚,腦海裏聽到樓下傳來呼喚的聲音:來啊來啊,下來吧。仔細確認,沒有人,可是聲音還在,不知怎麼突然就驚醒了,連忙退回寢室。這個恍惚就如同特蕾莎的眩暈一樣,沉醉於自身的軟弱之中,意識到自己的軟弱,卻並不去抗爭,反而自暴自棄……後來每次回想起來,依然心有餘悸,好在不管多麼艱難,都從那段日子殺了出來。

當特蕾莎意識到自己的軟弱成了托馬斯的負擔,她選擇了離開,從蘇黎世返回布拉格。托馬斯又恢復了自由,但很快他就發現特蕾莎已經成了他的“es musssein!”(非如此不可!),他已經不習慣很久之前的“自由生活”,於是他追了回來。

這裏他開始思考關於“存在”的問題,我們都覺得,我們生命中的愛情若沒有份量、無足輕重,那簡直不可思議,我們總是想象我們的愛情是它應該存在的那種,由不得半點偶然與絲毫牽強。

“如果我沒有遇到你,我肯定會愛上他”,特蕾莎這番話讓托馬斯莫名憂鬱。六次偶然將特蕾莎推到托馬斯的身邊,她愛上他竟完全是出於偶然,而他決定回到特蕾莎身邊是那麼的堅決,這份堅決竟是因為這偶然的愛情,這讓他感到絕望。但他卻沒想過,六次偶然不就是必然,不就是命中註定嗎。

特蕾莎決定去嘗試托馬斯所説的“靈與肉的分離”,與一名工程師發生關係,這樣一個由“重”到“輕”的嘗試,並沒有讓她輕鬆快樂,反而讓她變得更加沉重。

書的最後一部分是他們為了逃避城市的叨擾,來到了鄉下,過上了田園牧歌的生活,這裏的生活讓特蕾莎不再沉醉於自己的軟弱,她明白了她愛他也是因為需要他,她給托馬斯的、她所認為的忠貞的愛並非無私的、無可指責的,她用她的弱逼他就範,將他拖到低處,直至他不再強大……一個人如果想的是“我怎麼了”,而不是“我被怎麼了”,那麼請為她歡呼吧,因為她不再軟弱。特蕾莎終於釋懷,故事的最後她終於懂得穿上漂亮的衣服,討他歡心,讓他高興,在這最後的輕盈時刻與他盡情舞蹈。

一點插曲,為何特蕾莎能與薩比娜,這位托馬斯的最佳情人,融洽的相處,大概率是因為這兩個人互相欣賞,特蕾莎想成為薩比娜,薩比娜想成為特蕾莎吧。但是因為所處的階段不同,人生的經歷不同,薩比娜的一生都在背叛,都在和媚俗鬥爭,她太強大了,強大到托馬斯可以忽視她,強大到弗蘭茨承受不住她……我想她應該是這本書中上帝視角的角色。

回到最初的問題,重便真的殘酷,而輕便真的美麗?未必,作者發現問題,思考問題,但沒有給出答案,“重”有道,“輕”亦有道,米蘭•昆德拉用小説引發我們對這個問題的普適性思考。我們無時無刻不在思考:什麼是重要的?是因為生命已經太沉重,不怎麼“重要”的要不起了,還是為了平衡“輕”,才要一些“重”的?你做了什麼選擇?

人永遠都不知道自己該要什麼,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好的,因為不存在任何比較,一切都是馬上經歷,僅此一次。那怎麼辦呢,沒有關係,重要的是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讓自己強大起來,能夠且願意承受它就好了!

那天坐車路過鐘樓,車如往常一樣,堵得有些厲害,只能一步步往前挪。

從斑駁的車窗望去,地下通道口幾個稍上年紀的婦人,兩個坐在小凳子上,襙着手,半抬着頭,表情木然,用空洞的眼神看着來來往往、匆匆而過的行人,腳邊放置的幾疊報紙在風裏搖曳不止;一個矮胖、頭髮蓬亂的婦人站着,手裏拿着報紙地圖類的東西不停地扭轉着身體,用微乎其微的希望與失望不停交替的眼神看着路人。站台上約十多個四十歲左右的婦女穿着不合體的工作服拿着鐵鍬張望着車的方向。

八九十年代常見的飛鴿還是鳳凰牌的加重自行車旁站着各自的主人,車頭上用木板或硬紙板笨拙的寫着:木工、土工、水工等。這些中年男人相互攀談着,不時用餘光注意着來往的路人,透着他們的希望。我聽不到聲音,就像看一場二十世紀初的默劇,雖然嘈雜喧鬧,卻沒有故事情節、主角配角。不知道為什麼,那畫面不時迴繞於腦中,心就一下子沉靜下來。

世間的劇無時無刻不在上演,任誰也無力改變。可心的救贖之路在哪兒呢?——純粹世界裏的詰問

“最沉重的負擔壓迫着我們,讓我們屈服於它,把我們壓倒在地上。但在歷代的愛情詩中,女人總渴望承受一個男性身體的重量。於是,最沉重的負擔同時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

相反,當負擔完全缺失,人就變得比空氣還輕,就會飄起來,就會遠離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個半真的存在,其運動也會變得自由而沒有意義。那麼,到底選擇什麼?是重還是輕?

米蘭·昆德拉在他充滿哲理的小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開篇第二小節中就拋給讀者一個同樣沉重的問題,這樣赤裸裸的詰問頓時讓我無處可逃。在我看來,米蘭·昆德拉所寫的世界不是構建於生活之上,而是來自生命本身的詰問。而此刻,在這個由作者構建的純粹的世界,我可以任由我的靈魂從這繁密物質世界裏抽離,剝開塵世的一件件外衣,去感受體驗這裏純粹的愛與痛,苦於淚,輕與重。

“人生的悲劇總可以用沉重來比喻。人常説重擔落在我們的肩上。我們肩負着這個重擔,承受得起或是承受不起。我們與之反抗,不是輸就是贏。可説到底薩比娜身上發生過什麼事?什麼也沒發生。她離開了一個男人,因為她想離開他。在那之後,他有沒有再追她?有沒有試圖報復?沒有。她的悲劇不是因為重,而是在於輕。壓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壓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句話深深地刺痛着我的趨於麻木的心。我清楚地看到,曾經的那麼多日日夜夜的迷茫與麻木,痛苦和孤獨,絕望和無助,不是因為生命中的負擔,而是因為靈魂缺少生命中本應承受的重,使得靈魂太輕,身體太重,身體與靈魂無法完美的融合,無法真正的全身心的去感知生命,享受生命。

靈魂的缺憾,在這個純粹的世界裏,在那些純粹的體驗中,通過反覆的參照與提醒,回顧與反思,遺忘或回憶,得到了修復與補充。

我想説的是:這兒天很藍,陽光燦爛,都睜不大眼睛,坐在地上聞到濃郁的青草味道,有隻小小蜘蛛正沿着我的手指往上爬,旁邊樹上有清晰脆耳的鳥叫聲,風徐徐走過,幾多未謝的無名紫色花兒。這裏美好一片。

生,所以重,所以輕,所以有了輕重的抉擇。當你被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的時候,也許你想擁有的只不過是片刻的安寧,一份能讓生命重拾輕鬆自在的安寧,而當你能夠沒有任何牽掛任何束縛地活着的時候,此時的你大概最想擁有的是那份被人需要被人依賴着的存在感和負重感了吧!

因此,生命,孰重孰輕,實難掂量。然而,這就意味着我們只能被迫地接受命運給我們的一切嗎?誠然,答案是否定的。我們有理由相信,命運始終是掌握在自己手裏的。

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本書,作者米蘭·昆德拉主要從男女性愛這一另類新奇的角度對生命的意義以及生命存在的方式進行“淺入深出”的哲學性思考。雖然作者在這本書裏始終是圍繞着生命的輕重抉擇去敍述,去牽引情節的發展,但直至書的最後,作者都沒有明確地告訴讀者,該擇輕或擇重,相反地,作者極力通過書中人物的所言所行引領讀者去思考,去探索,去尋找屬於每一個讀者自己心中的答案。這也正是這本書的可貴之處。

“最沉重的負擔壓迫着我們,讓我們屈服於它,把它們壓到地上。但在歷史的愛情詩中,女人總渴望承受一個男性身體的重量。

於是,最沉重的負擔同時也成了最強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

相反,當負擔完全缺失,人就會變得比空氣還輕,就會飄起來,就會遠離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個半真的存在,其運動也會變得自由而沒有意義。”

這幾句話,是被人們奉為經典看待的,同時,它也是整本書唯一一處對“輕與重”這一對立面進行的直觀的兩者關聯性的闡述。生命,往往輕重相伴,然而,很多時候,人往往是在生命的負擔下更真切而有意義的活着。相反地。生命之輕,因為太輕,輕得不能承受,而總讓我們感覺到無處不在的缺失感和空虛感,這反而讓我們容易迷失自我,走向毀滅。讀完這本書是在一個陽光慵懶的午後,合上書,看着透過潔淨的玻璃窗飛躍在書本封面的光斑,我似乎聽到裏特蕾莎懶懶的笑聲和步入老年的托馬斯對特蕾莎説話時的温柔語氣,書的最後一章《卡列寧的微笑》在我腦海一直盤旋,久久未去。

我想,我已經找到裏屬於自己心中的答案。是“重”,是生命之重,給了我們每一個生命存在的理由,它讓我們在承受的同時,也讓我們學會了什麼是愛什麼是信任什麼是奉獻,讓我們得以享受生命所帶來的精彩和動容。

想起了,很多年前,趙薇唱的一首歌,叫《撥浪鼓》。裏面有這麼一句歌詞“這就是爸爸所説的甜蜜的負擔”。是的,有些負擔,雖重,有時甚至會重得讓你難以承受,但正是這“重”,讓我們有了活着的理由。

是對子女的責任之重,才讓父母不辭辛苦努力工作掙錢養家;是對父母的感恩之重,才使我們的奮鬥有了更明確的目標和更大的動力;是對愛人的疼惜之重,才使我們不自覺地去關心彼此照顧彼此;是對朋友的信任之重,才讓我們交付彼此真心坦誠相照……是的,生命需要重,需要一種叫“甜蜜的負擔”讓我們更真實地體會生命本身的意義,更堅定地去面對生命裏所以可能出現的破碎和殘缺,更真心地對待每一個因為來之不易的緣分而出現在我們生命中的人。

生命心得體會2篇 活出真我,探尋生命之韻 第2張

第2篇

深夜,我反覆翻閲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這本書太過深奧,輕與重的意義,也在生命的概念裏同空氣一樣難覓其形。昆德拉在這本小説中不僅勾畫了西方社會的人生百態,更是折射出人生的虛無與空幻,細品之下,猶如迴響。

書中外科醫生托馬斯以六個巧合的機遇使他結識了後來成為妻子的特麗莎,並且成為走進他內心深處的第一個女人,也融入進他剩餘的生命中,但一切並沒有童話中那麼美好,相反,書中的他只感到了憂鬱與迷茫.正如“永劫迴歸”的人生太過沉重一樣,充滿巧合機遇的人生又顯太過輕飄和荒誕,難以把握的同時,也難以承受。而事實上,我們在一邊不滿於這偶然性的人生時,卻一邊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生命正是由這一個個輕浮虛幻的巧合所組成的特殊事件而堆積組成的(或許,你的夢想本當一位藝術家,作家;可最後,卻因種種巧合成為了我的閲卷老師。)也許只有死亡,才是必然的。而我又想到了金聖歎批《西廂記》:幾萬萬年月皆如水逝,雲捲風馳電摯,而疾去也。”筆鋒一轉,寫道“既然天地偶然生我。”,那麼“未生已前非我,既去已後又非我也,然則今雖猶尚暫在,實非我也”。於是,“以非我之日月,誤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而供我之揮霍可也。”是了,人不再是中心,生命不過是宇宙運轉幾萬萬年月的偶然產物罷了,這生命實質之輕溢於言表。在面對生命的重大選擇時,芸芸眾生不過是被環境、利益等等的外界因素推着向前罷了,有多少人有着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信念呢?

我相信這種信念是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賦予我們的使命。正如昆德拉在書中這樣寫道:“這就是獨一無二的‘我’,”時刻隱藏在人不可猜想的部分。我們所能想像的,只是什麼是人的共同之處,這各自的‘我’正是與這種一般估計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説,它不可猜測亦不可計算,它必須被揭示,被暴露,被征服。但在我們這個逐利又為利所逐的時代,又有多少人對自己的認識僅限於鏡子中的自己呢?急功近利的社會風氣下,又有多少人想要一歌成名,“馬上有錢”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停下來,聽聽自己靈魂深處的吶喊呢?在這媚俗的社會下,你的生命可以承受麼?

書中主人公托馬斯也意識到了這些,他知道這唯一性的人生,決不能隨波逐流,可他卻沒有像居里夫婦一樣找到自己的使命感,而是以放下負擔的方式,拒絕媚俗的社會。可沒有負擔的他變的太過輕飄,反而難以詩意的棲息在這片大地上。因為他努力去感受凡夫俗子所享受的輕鬆,而承受着‘輕’的痛苦。這種輕鬆的實質卻是人生的虛幻。但事實上,這樣的生活也絕非他想要的,他時常沉思於一句德國諺語:“只活一次,等於一次也沒有活過。”只有一次的人生,用於享受也無法通過經驗對比得知對錯,畢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顯得那麼不平凡了。然而這種平凡並非是托馬斯那樣的放縱享受。如果想要生命不朽,就必須創造自己獨立的人生價值,如果在此同時又不願被世間的媚俗所感染,那就要向尼采説的一樣:“個體必須始終在社會中掙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滅”。那麼這種超脱於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楊絳先生一樣“無名無位自在”的平凡,超脱於世俗之外,又有着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這樣的人往往有着平凡的,淡然的心態,也知道什麼才是自己所想要的。相信他們的平凡,他們的執着,他們對自己的理解,會讓他們在這宇宙的小小一角奏響生命的凱歌。

這輕飄的生命,充滿了偶然與虛幻,回不到過去看不見未來,剛剛看破滾滾紅塵,卻也難逃歲月的流沙,想要生命不朽,只有釋放自己靈魂的真善美,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超然於世俗,點亮自己的人生。這並非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的全部意義,但卻是我感同身受的哲學內涵。

看似重大的、命中註定的、必然的事情,往往緣於不可思議的偶然。這些微不足道的偶然構成的結局有時會讓人感覺很不靠譜。按佛教解釋,這些偶然其實都是前世因果的必然,這麼解釋似乎又很靠譜。

但人生卻是一條直線,不可能彩排不可能回頭不可能試驗,一種選擇面臨一種結局,《羅拉快跑》的電影不過是一種假設。

尼采説“相信輪迴會使人備感沉重”。的確,因為它假設生命不是一條直線,而是循環往復的迴環,每一個決定你都將要為之負責。

正因為要為每一個決定每一件事的後果負責,人因此才在六道中輪迴不止。

不過我想不明白的是,如果生命真的是輪迴,那為何不讓人記得前世,用前世的經驗來度過今生,如此一來眾生不就不那麼執迷不悟嗎?

俄狄浦斯最終刺瞎了自己的雙眼,因為他無知所範下的罪孽,自己處罰自己。輪迴是一個迴環,而此生則是一條直線,在這條直線中,因為自己無知所範下的罪孽,有多少人自願受罰,改過自新。大夥做的無非用這樣那樣的理由為自己辯護,或者説不知者無罪。不知者真的無罪嗎?嚴厲懲罰因為無知範罪的人是不是太殘酷呢?從這點來説,俄狄浦斯讓我深深欽佩。

這是一個媚俗的世界,包括我自己,亦在媚俗的滾滾洪流中裹挾前進。媚俗的定義可窄可泛,名利追求是媚俗。那麼,宣揚自由、平等、博愛是不是另一種媚俗呢?

人類將自己定義為高級動物,具有剝奪任何動物生命、自由的權利,多麼的自以為是啊!當尼采抱着被鞭打的馬痛哭的那一刻,他便選擇與人類決裂,與媚俗決裂,從此他成為人類眼中的精神病人。“面朝大海,春暖花開”多麼美好的海子選擇了卧軌。他們是多麼壯烈決絕的決裂。

如果不想媚俗,不想變成瘋子或自殺,那麼就只有一條路,便是隱退,與世隔絕。“隱居”,多麼憂傷無奈的愜意生活。

用兩週時間讀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就在犯難這篇讀後感應該如何寫,因為這不是一本普通意義上的小説,不以講故事的技藝取勝,它講的不是翔實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塊五仁月餅,不管麪皮是怎樣的故事,只要能包進哲學、心理學、政治、宗教、音樂等各種餡,那才是精華,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時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誤以為這塊五仁月餅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樣姣好,用語充滿哲思,又豐富連綿,嘲諷低調又極盡辛辣;敍事結構有點像電影手法,略有點鬆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質而言,與其説它是一本小説,倒不如説它是一本哲學書。所以書評並不好寫,只能寫寫讀後感之類的東西,以聊表本書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跡。

文中多處引用了尼采,開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恆輪迴説”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無限輪迴的,殘酷和美麗都會一再重複出現,人的一舉一動都成為無法承受的重負;但如果輪迴不存在,既不能與前世對照,也不能在來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遠成不了畫的草圖,一切不能被原諒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諒的理由,沒有重負的人生就真的輕鬆嗎?顯然不是,這就是本書探討的第一個主題——輕與重。

在我看來,四個男女主人公中薩比娜和托馬斯的抉擇着重點出了這個主題,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個消滅個性的烏托邦,薩比娜在父親的管制和社會的壓制下荒蠻成長起來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畫作外表明媚,內在晦澀;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於“它是一個被遺棄的世界”;她酷愛墓地,認為那裏才是人間的天堂;她跟不羈的酒鬼結婚、離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婦。她叛逆成癮,無處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雲,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麼都發生了,其實什麼都沒發生。發生了固然悲劇,什麼也沒發生卻更加悲劇。成長之初揹負得過多,長大後就想一古腦甩掉所有,及至以後看到負擔就畏懼,再無法揹負任何東西。輕飄飄地無立錐的能量,像無腳的小鳥,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輕負,寧願能夠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馬斯與薩比娜很像,都處於世俗(媚俗)對立面,他與父母、前妻、兒子斷絕關係,從前半生種種牽絆中脱身,成為所謂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總會有轉折,六個巧合的橋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馬斯面前,以愛情的名義。於是托馬斯在愛情之重與自由之輕之間迂迴,愛人與情人兼得,不願讓渡兩者的好,也必受兩者的累,特蕾莎重複做着不同的惡夢,但主題只有一個。而另一個轉折是事業上的,托馬斯不願在對當局屈從的道歉信上簽名,從而丟了前途光明的手術刀的工作。這個動作背後很難説是基於民族大義或責任感,更多是基於對眾人推搡綁架的消極抵抗。總之,在半推半就間,他承受着這兩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變得輕鬆了,這就是詭異之處:看似輕巧的實難承受,看似沉重卻容易承受。很難説每個決擇是該避重就輕,還是相反;也很難説托馬斯夫婦最終被馴服的田園牧歌生活是真美好,還是真無奈。如果生命可以重來,或可以與前世今生比較,但人生只有一次,註定無法衡量內心的冷暖。你能因為它是未經排練的生活,而輕視僅此一次的生命體驗嗎?非此不可時,是因為珍惜;別樣亦可時,是因為豁達,有所為有所不為。

“只有一次”的生命體驗,卻還要麻煩地分出靈與肉。動物沒有靈與肉的區分,人在成其為人之前也沒有靈與肉的區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從鏡中、水的倒影中辨認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開始。看來,鏡子的發明不是為了正衣冠,而是為了讓靈魂辨認出屬於自己的肉體,這個肉體也通過鏡子來依稀分辨出靈魂的模樣。造物主這樣發明,難道是為了讓人可以隨時隨地地拆分兩者嗎?女人似乎很難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體的時候,靈魂在哭泣顫動,叫囂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靈與肉的分離,托馬斯為擅長這種分離苦惱過,至少他應該為此而苦惱過,於是他找到了一種解釋:他只是為了尋找女人與女人之間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於那百萬分之一的肉體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實也在尋找那百萬分之一的不同,不僅是肉體上的、也是靈魂上的、能使她區別於她的母親、能使她區別於托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親的恨意和嘲弄中長大,充滿自卑和不安,需要藉助外力來尋找那點自我:小時候藉助於鏡子,長大了藉助於愛人的目光;當在愛人的目光中尋找不到自己時,她屢做惡夢,以夢中哭泣的靈魂來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棄尋找自我,讓自我混入人羣,不分彼此,也許就不會有疼覺,但同時也放棄了靈魂的識別。

本書還單列出一章“不解之詞”,講的是弗蘭茨與薩比娜這對情人之間交流的“狹徑”和溝通上的鴻溝,其實這又何止是戀人之間,它也是人與人之間“不解之詞”。他認為革命和遊行是美是力量,她認為那是媚俗;他喜歡羣體的狂歡,她喜歡一個人的獨舞;她要個性和隱私,他要絕對的真實和透明。沒有無緣無故的喜歡,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憎惡,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經歷。另外,正如文後附着的短評所説,這是兩種牧歌,一種是集體的牧歌,像一場偉大的進軍,不管向什麼地方進軍,目的都是為了消滅個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帶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對生命的絕對認同往往會導演出荒誕鬧劇;另一種是個人的牧歌,是一個隱士加孤獨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認,在羣體的狂歡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瀾、潤澤心靈的正能量,負能量如同大糞,讓人不敢正視,儘管它們客觀存在。我們需要別人注視的目光,所以媚俗無可避免。

最愛的小狗“卡列寧”走了,這個名子取自小説《安娜卡列寧娜》,是它主人最愛的一本書。它提醒人們時間只是循環往復,而不是一去不復返的;它代表人類之初在伊甸園裏的幸福生活,可以靈肉合一;它代表一種不求回報、不想改變對方的純粹的愛;它代表着人類的悲憫,它最後投給主人的目光讓人無法承受,不能言卻説盡一切。最愛卡列寧的臨走前留在人間的微笑。

最後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個小故事結尾:尼采正從都靈的一家旅店出來。他看見門口有一匹馬,車伕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馬跟前,不顧眼前的車伕,一把抱住馬的脖子,大聲哭泣起來。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離去,他也一樣,遠離了人類。換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發作的。而我認為,這件事賦予他的行為以深刻的意義。尼采是去為笛卡爾向馬道歉的。就是他為馬而悲痛的瞬間,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與人類徹底決裂)。

後記:這篇文實在難寫,不屬於筆者感性的風格,因此前前後後花了五六個小時來寫,終於還是寫完了,也算是一個對自己的交代。

同情,同感,同理心,共情。同情是會讓人排斥的吧,雖然施加者不至於以居傲的態度,説:“嗟,來食!”但那種優越感其實還蠻氣人的;同感據作者説是情感的各個境界中最高級的情感,感知對方的喜怒哀樂並會對這份情感波動產生共頻。我是覺得它和同理心不同,和共情更接近一些。

同理心的話,莫名認為應該用在有同種境遇的同類人身上。這麼説吧,同感的出發點是愛,同理心的出發點是理解。胡掰的,不知道對錯~自從看過《1984》後,凡是和政治牽扯不清的東西都會覺得莫名噁心,有時候會很納悶,人,為什麼可以壞到這種程度呢?盤問不休,拉人下水,踩人上位,層出不窮。祕密警察,老大哥,恨不得將所有人都曝光於閃光燈和攝像頭之下。在這種精神的壓迫下,所有的人,好的,壞的,都將會變成告密者,檢舉者,都將會以將別人拉下道德神壇而感到興奮,都將會在凌虐和踐踏別人的精神中獲得快樂。

世界在扭曲,人性在崩塌,沒有人相信純粹,所有人都木訥的微笑着,都在自己變得不堪的同時渴望看到別人更加不堪,然後在見面時賞給對方一個瞭然的眼神。托馬斯正是因為不願意得到這樣的眼神,他明明不在乎那些人,可依舊因為那些人的看法而不得安寧。因為職業原因,他對政治和整人一竅不通,雖不敢肯定他寫有關俄狄浦斯的文章是否有嫌棄當事人逃避責任的意思,編輯們斷章取義,由緩轉急,將敍述直接弄成論點,一發不可收拾。

終於,一位傑出的外科醫生,淪為了一名玻璃擦洗工,直至成了一名鄉村的卡車司機。偶然的命運之鳥一齊飛落在她的肩頭,特蕾莎,一位發現自己無論生活在任何地方,都生活在她媽媽陰影下的集中營裏,愛情挽救了她,也加深了她的不安。因為在集中營裏,避無可避,無論怎麼小心,都將會掉入被預先設計好的圈套裏,猛獸和小獸,越小越接近安全,越是有聲望,越是衝在奮戰第一線,就越容易被當做把子,直至碾壓到社會底層,連小獸,不,連螞蟻都不如的境遇方肯罷休。

輕與重,一切皆有因果,假如特蕾莎不這麼敏鋭和容易受傷,托馬斯不會將其視為漂流過來裝在塗了樹脂的籃子裏的孩子,不會愛上她;假如托馬斯不是那麼的盤旋於眾多情人之間,特蕾莎不會覺得在國外也生活不下去,她本來以為去國外可以切斷托馬斯與情人們的聯繫,但她忘了情人是隨時隨地可以發展出來的關係,並不拘住在哪兒;不會認為只有兩人都處在弱的位置上才會相對心安。

而這一切,都發生於偶然的巧合,偶然的貝多芬,偶然的數字6,偶然的賓館相遇。雖然這麼説很對不起特蕾莎,偶爾也會想假如托馬斯的生活裏沒有特蕾莎的出現,他會不會在國外繼續做他的醫生,繼續過着單身漢的輕生活,而特蕾莎,也許會待在她母親的集中營裏被同化,也許會遇到另外一個托馬斯,誰能説得準呢?畢竟生活處處是偶然,而只有當偶然成為現實,這份偶然才能稱之為緣分,否則就至多是個擦肩,什麼都算不上。也許會像她的母親一樣,變得拋棄羞恥感,過着放蕩不羈的虛無生活。

這樣一來,兩人的生活都是輕飄飄的,誰也不挨着誰,這麼一想,生命在輕的狀態下結束,是不是比在重的狀態下結束來得要強一些。然而偶然,也是非如此不可的一部分。特蕾莎的媚俗,是她想和托馬斯處在對等的狀態,一開始推着自己前進成為攝影師,後來也許是環境使然,也許是她發現托馬斯愛的正是她的弱小,於是是她就想將托馬斯拉向她,讓他成為和她同樣的弱小者,一步一個腳印。他們兩個人的死亡時間和弗蘭茨的死亡時間,都處在向過往告別和向新生活邁步中間的夾縫中。

令人遺憾的必然?卡列寧,無疑是一條幸福的狗,是全書中最幸福的一個活物。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過上了每條狗都渴望的鄉間幸福生活,趕趕牛羣,撒歡散步。然而人不是狗,不能以狗的需求為基石,開創屬於人的和諧共存這一夢想。人比狗複雜太多,人被更多的慾望牽扯,特蕾莎為什麼覺得自己愛卡列寧更多,更純粹,因為狗本來就是狗的樣子,它以主人為天,不需要讓它改變,不需要拉向自己,因為它本就不離不棄。它的一生就是幸福的循環,而人的一生是以直線前行的,循環只會讓他們覺得無趣。弗蘭茨説他情願生活在一間“玻璃房”裏,沒有任何祕密,對所有的目光敞開。嗯,所以在我看過的書裏的某一個瞬間,都會以特殊的被遺忘的模式封印在我的腦海深處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這樣,《挪威的森林》也是這樣。等我的某一情感爆發到某一程度時,就會將這個瞬間抽調出來,同時認為用來形容當下情感的這個詞彙是自然而然出現的?

我曾寫過一個流水賬似的一段話,名字叫《玻璃房子》,但於我而言,居住在玻璃房子裏是讓人感到恐怖且痛苦的,沒有人會不討厭自己成為別人指點的談資,討厭那種跟犯了罪遊行示眾一般的恥辱,我和薩比娜在這點上看法一致,放棄私密的人是怪物。全世界的人都是演員,每個人都是媚俗的奴隸,也總有一部分奴隸,是自願被鎖鏈捆鎖着的,如弗萊茨的妻子,她和《阿特拉斯聳聳肩》裏邊鋼鐵總裁的妻子一個樣,他們需要的只是借用地位製造演出的舞台,她們熱愛演戲並以此為生命的價值。所以,對於不同的人,牧歌的曲調應該也是不同的,媚俗的反面,被社會拋棄的那些雜音,抑或是不和諧的調子,應是與媚俗對立的那些人的牧歌。弗蘭茨的一生,是被捆綁的,被自己想象出來的責任感捆綁,雖然其實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兒。

想象妻子愛自己愛到離開自己就無法生存,所以即便他並不愛她依舊娶了她,像完成使命一般。在經歷了柬埔寨事件之後,本以為他的生活可以以自己的需求為中心了,本以為他終於可以心安理得心平氣和地和他的眼鏡女孩一起,過上不用滿腦子進軍,甚至不必非前行不可的生活。然而迎接他的,不是嶄新的新生活,而是通透之後的死亡,以及一句碑文“迷途漫漫,終有一歸。”以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他妻子後半生演戲用的全部素材。

人做出的每一個決定,都被無比複雜的因素牽扯着。所以當選擇出現的時候,過重的壓力會壓得人喘不過氣,一旦將所有的選擇項都清除,清空到不必再做選擇的時候,這口氣就會鬆下來。鬆下來之後呢?短暫的輕鬆,會不會換來更為擰巴的壓力,如影隨形。慢慢的,麻木,得過且過的心態冒出來,幾個月,幾年,一生,也就這麼沒了。既不遂心如意,也無任何價值。

所以關於生命“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好的,因為不存在任何比較。一切都是馬上經歷,僅此一次,不能準備。好像一個演員沒有排練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練就已經是生命本身,那麼生命到底會有什麼價值?正因為這樣,生命才總是像一張草圖。但“草圖”這個詞還不確切,因為一張草圖是某件事物的雛形,比如一幅畫的草稿,而我們生命的草圖卻不是任何東西的草稿,它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所以人永遠無法知道自己要什麼,也無法知道站在十字路口的時候究竟該朝哪個方向走,人只能活一次,既無法修正自己的過去,亦無法預算自己的將來。一切都是徒勞,一切都非如此不可。

最後説説四大主角唯一活着的薩比娜,一位美麗的畫家,托馬斯和弗蘭茨的情婦,媚俗這兩個字好像就是從她身上引出來的,一個最擅長逃避,最不擅長揹負與他人之間的關係的人,更沒有被任何重量牽制住的人,她活得輕飄飄的,明明很虛無,卻又莫名通透,輕代表的虛無派和重代表的充實派,兩者對於身體而言,哪個負荷更大一些呢?

從這本書中接觸到媚俗這兩個字,我理解的媚俗,是人對不會發生卻渴望其發生的精神嚮往以及在此基礎上想象出來的心理安慰,比如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比如一個沒有隱私,沒有個體存在的伊甸園。

雖讀這本書不止一遍,卻朦朧覺得並未抓住重點,雖説一千個人眼中一千個哈姆雷特,但我看到的哈姆雷特,定不是作者想要表達的哈姆雷特,深覺自己還是太膚淺了。

人的一生是一張永遠不能成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場永遠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屬於我們只有一次,到頭來,我們自己是無法通過比較來檢驗出究竟哪種生活方式更正確。於是我們沒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選擇都看得那樣的重要,那樣的沉重,我們儘可以做一個凡夫俗子,隨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輕鬆,然而,真的能夠這樣嗎?也許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還是會有一些人難以承受這種生命之輕,有甚於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醫生托馬斯和他的情人薩賓娜,在他們身上,靈魂與肉體是相分離的,肉體能盡享的輕卻使靈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許多難以抉擇的問題,選擇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選擇打抱不平還是熟視無睹?在這種情況下,這本書的確幫了我們不少忙,遠離輕鬆選擇刻苦,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給自己力量,就像托馬斯念着這句話離開醫院去波西米亞找特雷莎並與之共度一生一樣。

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人永遠不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世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一種選擇是正確的,因為任何比較都不存在。”這是托馬斯最初對是否開始這段愛情的掙扎。其實,我本人是不太贊同這句話的。誠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選擇卻太多太多,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在過去失敗的決定中,吸取經驗從而對下一次抉擇展現出十足的信心,而對與錯完全取決於我們自身以及身邊的人是否快樂。

小説主人公雙雙意外身亡的悲劇,不僅是他們所屬的那個時代的悲劇,同時也是我們許多現代人的悲劇六年級作文。或許,作者正是在托馬斯一類人的身上,寄託了自己對人生無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當看到小説結尾,我已經不能輕鬆地微笑,一縷深切的悲涼從遙遠的天際襲來。

正如米蘭所感慨的那樣,生命的初次排練便已經是生命本身,生命永遠是一張成不了畫的草圖!生命之畫是如此的潦草,還未來得及修正,也根本沒有機會修正,就畫完了匆匆的一筆。也許生命一切的結果,無論暗淡還是輝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讚歎,一切的抉擇也沒有所謂正確、錯誤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軌跡。因為對於所選擇的道路,我們根本沒有機會比較其優劣!而使我們必須這樣走的理由,便是無數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註定的“非如此不可”。這“非如此不可”是加載在我們身上的一道命運的符咒,或許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內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這“生命之輕”,都好像是又認識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閲讀都會有新的領悟。當我們漸漸長大,經歷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歡離合之後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將是雲淡風輕,塵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早就聽説有一本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小説,一直想看看,幾年以前在書店裏沒有找到,時間久了,也就忘了。最近一個偶然的機會,到書店裏看到了這部小説,也由此對本書的作者——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有了一些認識和了解。但當我看完之後,對這部小説的名字並沒有真正的理解,不知道它為什麼要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呢?再次看完之後,有了一點感覺,但也還是很模糊,覺得此書真的不好弄懂,深奧的如同一本哲學。也許是我才疏學淺、太笨的緣故吧,總之,難以看得透徹。所以,我的讀後感也不一定説的正確,希望能得到了解這本書的朋友給予提示和諒解。

首先我覺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的“輕”字,在這本書裏其實份量是最重的,是反其意而用之。如果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所強調的是“不能承受”,那麼可不可以這樣理解,那就是反過來説,能承受的只有“生命之重”了。如果能拋去本書中那些令我反感的晦澀情節和細節描寫,我不得不承認,它不愧為一本非常好的充滿哲理性的小説。那麼又怎樣來看待人生中的輕與重呢?我的理解是:輕是逃避,而重是責任,是為自己,也為他人負責的一種崇高境界。而書中的幾個主人公,都是不想對別人負責,甚至也不想對自己負責的生命之輕者,比如説托馬斯的逃避家庭,逃避親情,甚至不想認自己從未盡過義務的兒子。在他的整個生命過程中,他總是在不斷的更新着情人,只和她們保持着短暫的友誼。但就是這麼一個放蕩之人卻又有着維護自己尊嚴的個性,他認可丟掉醫生這個令人羨慕的職業,也絕不在能換回工作的一張協議書上簽名,從這點可以看出,他又是個矛盾的綜合體,有着分裂的人格。

而薩比娜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國,逃避革命,是個典型的背叛者。只有特蕾莎,雖然她沒怎麼逃避,但她也只能在“卡列寧”一條狗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報的忠誠。那麼這些逃避者的最終結果又是如何呢?當他們步入了中年,一無所獲,認識到了這種逃避的生命之輕是最難令人承受之時,一切都已經為時已晚了。因為生命是永劫無歸的,不可以從新來過。所以,對一個有思想,有頭腦的人來説,逃避人生,逃避責任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對曾經的生命之輕,都會是難以承受,也無法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