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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學生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12篇 培養中學生遵紀守法意識:2023初心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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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們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不斷推行“從我做起,遵紀守法”理念。2023年的中學生們,更應記得要以身作則,秉持良好的道德修養,始終遵紀守法,成為新時代文明的標誌。本篇文章以此為主題,為廣大中學生們傳遞有關遵紀守法的重要信息和思考。

2023中學生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12篇 培養中學生遵紀守法意識:2023初心演講稿

第1篇

今天我在這裏要演講的題目就是: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時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裏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羣死羣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眾的法紀意識。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脱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説:我相信法院會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為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以振興中華民族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説,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2023中學生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12篇 培養中學生遵紀守法意識:2023初心演講稿 第2張

第2篇

同學們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遵紀守法,歷來都是我們每名學生應盡的職責。學生或公民只有遵紀守法才能讓我們的社會秩序井然。無米不成粥,無法不成國,説的也正是這個道理。

不知同學們發現沒有,在我們的身邊,時時遵紀守法的同學又有幾何。我們不説太遠的,就近來説吧:學校一直以來禁止學生從正門走,而現在呢?中午放學時,在正樓門走的同學卻仍是絡繹不絕,從這麼小小的一件事就能反映出某些同學的素質問題;雖然《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明確指出了不許打架鬥毆,但有一次放學時我卻看見兩個同學正在為碰倒一輛自行車而相互推卸責任,甚至後來大大出手。從這件事情就能反映出個別同學的道德問題。

我覺得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中學生吸煙了,第一天步入這所學校的時候,我內心充滿了無限的期待,可是下課後我到了廁所裏,一看,我懵了,滿地的煙頭兒如響雷一般震碎了我對中學那顆嚮往已久的心。從中學生吸煙這件事我們也可以看出某些同學的不良嗜好問題。再就是週一的升旗儀式上,同學們嘰嘰喳喳,嗑瓜子、嚼口香糖的也不足為奇。要知道國旗是祖國的象徵,不尊重國旗就是不尊重祖國,從這種事中也不難看出某些同學的道德素質問題。還有中學生到網吧去上網玩遊戲的問題。網絡裏面的世界雖然精彩,但網絡是把雙刃劍,如果你能正確的利用網絡能使你提高智力,幫助你解決問題。但是對網絡使用不當就會讓你墜入網絡深淵不能自拔,沉醉於網絡生存。這種事情直接反映了某些同學自控力的問題------

據有關統計顯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正逐年上升。我們身為21世紀少年,身為祖國的花朵,人民的未來。我們一定要杜絕不良嗜好,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做一名遵紀守法的21世紀好少年。

第3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玄色的,由於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由於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於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誇大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

總之,只有遵紀遵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盡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第4篇

我是高一12班的,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中學生》。

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遵守法律規範的行為就是遵紀守法。

我們的國家現在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社會,大家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都要有法律認識,要養成遵紀守法的優良行為品質,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時時處處用法律規範指導我們的行為。

我們中學生是祖國的希望,祖國的未來寄託在我們身上。我們正處於人生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增強遵紀守法的認識對我們尤其重要。

那麼,我們應當怎樣做呢?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只是遵紀守法最基本的要求。在學校裏,遵紀守法更多體現在我們應當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的各種規定,比如:騎車的同學在校內自行車應該推行,在閲覽室閲讀時應該保持安靜,在實驗室上課不亂動實驗儀器,在食堂買飯要服從老師的管理,在校內不攀摘花木等等。在社會上,遵紀守法體現在應當遵守各種法律法規,特別是要遵守交通規則。我們應該按規定的道路行走,不在快車道上行走,不闖紅燈,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鬧,過馬路要走橫道線等等,以上這些都是遵紀守法的表現。

同學之間難免會有些小衝突和小摩擦。當出現這種情況時,我們一定要冷靜,一定要有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的認識,一定要向老師、學校報告,一定要通過老師、學校進行處理。絕不可把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拋在腦後,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這種事也有反面教訓。如某地的一名九年級學生莊某因為遵紀守法的認識不夠,在與一名同學發生矛盾時不但沒有向老師、學校報告,反而邀約其他人去報復,結果在扭打中他不小心捅死了那名學生,最後被法院按故意傷害罪判處了徒刑。雙方的父母傷心欲絕,而且他自己在監獄裏也悔恨不已。

這一切都説明了一個問題,許多中學生根本沒有遵紀守法的觀念。而如果每個人都沒有這種觀念,在無認識中觸犯法律,也將會受到嚴厲的制裁。但是,我們在遵紀守法同時,還需要有道德的觀念和認識,那才是法律最根本的目的。

中學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學校、社會、祖國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同學們!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認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中學生!

第5篇

社會在進步,祖國在發展。然而,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斷滲入,中西方觀念的激烈衝突,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一些人經受不住考驗,人生觀扭曲了,價值觀錯位了。就在這時候爺爺及時提出了八榮八恥。它像一把準確、直觀的道德標尺擺在了我們面前。作為祖國未來的我們應該知榮辱,樹新風,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國小生更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卻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扣幾分罷了。這種想法對自己十分不好。因為習慣成自然,就怕以後到社會上幹些違法的事,違紀就成了違法,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也有同學認為如今追求個性化,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學校如果沒有校紀校規,一切自由,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一個人從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長大了就很難説他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我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果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出口罵人,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遵紀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學們,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守法。我們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要認真學習《國小生守則》、遵守《中國小學生日常行為條例》,知榮辱,樹新風,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國小生,當一個講文明的青少年!

第6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

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第7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玄色的,由於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由於它在無辜者眼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實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熱和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牢牢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由於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遠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須的。

遵紀遵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遵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有相當一段間隔。固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遵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固然間隔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看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往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預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往遵守。蘇格拉底終極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以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遵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遵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遵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誇大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在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終極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反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假如當初多一點遵紀遵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

總之,只有遵紀遵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遵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正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盡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盡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盡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第8篇

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八榮八恥中有這麼一句話。可是什麼才是遵紀守法呢?是執法為民的楷模——任長霞阿姨?還是願大義滅親把自己親生父親拉上法庭的軍人——唐榮開?或許我們還小,做不了那麼偉大的事。但我們可以以身邊的事警醒自己,不要為了小小的誘惑而犯罪,那豈不是很不值?其實那些一毀我們前途的,與死神擦肩而過的事有許多,有的甚至就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威脅着我們的生命!

小時侯我們常常背的一首兒歌: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請等待,過馬路走斑馬線,走路走人行橫道線……,可是,即使現在杭州的馬路又寬又便利,人們就是不走斑馬線,看見了紅燈照樣橫穿馬路。似乎一點也不在乎周圍飛馳而過的汽車。在路邊立着的廣告牌,上面寫着顯而易見的: 車讓人,人讓車,人讓人。,但人們和車輛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讓我,那我也不讓你。開車的人明明看見斑馬線上有行人,還是裝作沒看見。而馬路上的一些人們見汽車沒有絲毫要減速的樣子,也大搖大擺的走到對面去。就是如此悲劇才會發生!

我們可不能就這樣輕易那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橫道上,過馬路的行人手裏都舉着一個紅色的牌子,這個牌子到底是幹什麼用的呢?

孩子們手裏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個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個大大的驚歎號,交警們把這個牌子取名為謙讓牌。當孩子們高舉牌子過馬路時,一些機動車離人行橫道線很遠就開始減速了。這些謙讓牌是採用具備夜光功能的材質製作的,平時都放在人行橫道兩邊的專用箱子裏,人們舉牌過完馬路後,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沒有交警值班的時候,幾乎沒有車輛主動避讓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峯的時候, 謙讓牌則乾脆不管用了。有時甚至離斑馬線的行人只有5cm的距離是才停下來,這是多麼危險啊!記得前幾天在武林路上,一輛公交車軋了一個行人,那個行人從老年大學出來已經是17:00多,50多歲的她急着回家給她80多歲的母親燒飯,她自以為斑馬線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過這樣簡單的程序。車子緩慢地前進,竟把她軋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歲的母親沒人照顧,那是多麼令人痛心啊!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安全,避免悲劇再次發生了!

面對飛速發展的汽車工業,汽車、道路、行人之間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個通暢、安全的交通環境,需要我們每個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惡小而為之。我們青少年就應該自尊、自律、自強,加強自我防範,贏得社會保護。在日常行為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以及社會公共規範,尊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時時刻刻牢記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第9篇

大家好!我是三年級三班的,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提高法律

意識,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規宣傳月,宣傳主題

是集中推進法律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法律和道德紀律??

樣,規範着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才確保了我們生活在

一個和諧有序的社會中,才是我們的權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於有了

紀律的約束,作為學生,才能在優美的校園中,享受到優質的教育教

同學們,我們要提高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

一、遵守校規校紀,不帶危險工具進校園,不沉迷於網絡遊戲等危害

二、 強化自尊.自律.自強.自愛的意識。愛惜父母的勞動成果,養成

三、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不亂拋亂扔,不損壞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時髦,打扮上不標新立異,進入校園要穿校服。

五、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不該做的事情不做,杜絕一切違

同學們讓我們舉起法律盾牌,珍惜大好時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學習、

鍛鍊身體和從事健康、文明的活動上,遵紀守法,從小做起,防微杜

漸,努力做一個品德高尚、意志堅強、勤奮好學的少年,共同創建我們美麗文明的校園。

第10篇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在校園裏,我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學校老師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現諸多問題時可能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為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現象的發生。當我們走出校園的時候,不會利用法律武器增強自身維權意識,可能就會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我們有些學生因為法制觀念不足,辨別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會有陰影,進而模仿學習了社會上不成熟的處事方法,當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時候可能會行為失當,進而違法犯罪。

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全校師生提出以下幾點倡議:

一、首先從各位教師出發,要認真學習《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在學生中樹立標榜,以自身實際行動宣傳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實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人格尊嚴及隱私權等,堅決杜絕校園內的邊緣性違法行為。學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組,保證中國小教學及各項工作有序穩定的開展。

二、各位同學,法制教育先從認真學習、貫徹和執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入手。它是規範學生們行為、提高學生們素質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們能用校紀校規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嚴格遵守。因為遵守紀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礎的環節。自己要明確的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知道法律與法規所具有的強制性與約束力。學會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師的帶領下召開一次以法律在我身邊為主題的班隊會,要在本週內出一份法制教育宣傳的黑板報。學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傳與普及,營造和諧的、安全的校園環境。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我今天國旗下的講話,能進一步喚起每位同學的法律意識,你們要認識到法律無處不在、法律無時不在,遵法、守法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們無論是校內,還是校外都應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傷害別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11篇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學生時代是人生中一個最重要的時期,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學生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

一個人在小時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規,沒有遵紀守法的意識與習慣,犯了錯又不及時糾正的話,那麼這個人長大了就很難説他會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國小生更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卻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為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扣幾分罷了。其實這種想法對自己十分不好。因為習慣成自然,就怕以後到社會上,幹些違法的事,違紀就成了違法,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相信這句話大家都已經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時候就開始偷針,天長日久,只要你養成了偷的習慣,長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學認為如今追求個性化,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學校如果沒有校紀校規,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 同學們,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守法。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第12篇

我是來自xx班的繆銘昊,很榮幸能代表高二(五)班做這次國旗下的講話,今天我在國旗下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首先聲明這次的演講主題嚴肅,我演講的語氣將會是非常冷靜的。希望通過這次的演講,大家能加深對遵紀守法的理解,認識體會到諸如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的合理性與重要性。

在演講之前,想問問大家對剛剛過去的中秋假期滿不滿意?大家對馬上到來的國慶長假期不期待?我們之所以能有一個花好月圓、家人團聚的美滿假期,是源於一項國務院的規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規定中秋節、國慶節為法定節假日。這樣看來,其實同學們在享受長假的同時,其實已經是一種遵紀守法的表現了。

遵紀守法是我們並不陌生的一個字眼,那麼我們可曾思考過什麼是遵紀守法,到底我們為什麼要遵紀守法呢。要回答第一個問題,從字面上理解,遵紀守法即為遵守紀律,遵守法律,説白了就是遵守一種規章制度,其本質是一種對自我的管理和約束,它規定我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在潛移默化中規範着我們的行為,這需要我們培養自我控制能力,即我們常説的自律,嗯這很重要。

亞里士多德説過: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就會有良好的秩序。眾所周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就有法治一詞,所謂法治,即是依法治國,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法律是一種特殊的制度,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強制性規範。我們常説法律無情,可我們每個人又處在法律的保護傘之下,它如一把無聲的鋼尺,規範着我們的言行,保護着我們的合法權利。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是根據其法律的完善、民主程度來衡量的。反之,倘若沒有了法律的約束,社會必將會陷入混亂的泥沼,以中國的為例,由於領導者的錯誤發動,整個社會動盪,司法制度陷入癱瘓,中國的發展腳步整整停滯了十年。由此可見法治的重要性,近年來,隨着中國不斷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法制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相信在這樣的制度保障下,中華民族的復興之夢將有一個穩固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