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了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的範文,為企業建立合理、公正的績效考核體系提供了參考。通過制定明確的考核標準和流程,能夠促進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質量的提升,從而推動企業的持續發展。該範文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對於需要制定績效考核管理規定的企業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第1篇
整理:將辦公場所和工作現場中的物品,設備清楚的區分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對需要品進行妥善保管,對不需要品進行處理或報。整理的目的:騰出空間,發揮更大的價值,太高效率,創建清爽,政界的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一,整理的推廣方法:1,對工作場所進行全盤點檢。2,對物品制定需要與不需要的標準。3,對不需要物品進行處置4,對需要物品進行使用頻度調查。5,每日自我檢查二,因不整理而發生的浪費,1,空間的浪費,2,使用貨架或櫥櫃的浪費3,零件或產品變舊而不能使用的浪費4,使放置處變得炸小5,廢品管理的浪費6,庫存管理或盤點所花時間的浪。三,整理的重點:1,檢查當前車間裏,工作裏或辦阻力有無放置不必要的材料,零部件。2,設備,工裝夾具是否進行了點檢準備,作業是否規範,有無違章作業。3,操作規程是否張貼在規定的位置,各種警示牌是否齊全。
整頓:將需要品按照規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進行擺放整齊,並對其做標識,使尋找需要品的時間減少為零。整頓的目的:騰出空間,發揮更大的價值,太高效率,創建清爽,政界的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一,整頓的推廣方法:1、落實整理工作。2、對需要的物品明確其放置場所。3、儲存場所要實行地面畫線定位。4、對場所、物品進行標記、標識。5、制訂廢棄物處理辦法。二,整頓的重點:1、現場必要的物品、元器位和工裝夾是否散亂存放。2、存放的物品、元器件和存放地點有無標識。3、當你需要取用物品時,是否能迅速地拿到,並且不會拿錯。半成品、存放櫃、托盤、手推車等存放是否整齊、有序。
清掃:將辦公場所和現場的工作環境打掃乾淨,使其保持在無垃圾、無灰塵、無髒污、乾淨整潔的狀態,並防止污染的發生。清掃的目的:消除髒污,保持現場乾淨、明亮,提高設備的性能,提高作業質量,提高產品質量減少安全隱患。清掃活動的重點:就是必須按照如下步驟實施方能真正起到效果。
清潔:將整理、整頓、清掃的實施做法進行到底,且維持其正果,並對其事實做法予以標準化、制度化。清潔的目的:維持前面3s的成果。清潔的推車方法:1、落實前3s工作。2、設法養成整潔的習慣。3、制訂目視管理的標準。4、制訂6s實施方法。5、制訂考核方法。6、制訂獎懲制度,加強執行。7、配合每日清掃做設備清潔點檢。8、高層主管經常駐帶關,帶動全員重視6s活動。
素養(shtsuke)塑造人的品質,建立管理根基。素養:以人性為出發點,通過整理、整頓、清掃等合理工科化的改善活動,培養上下一體的共同管理語言,使全體人員養成守標準、守規定的良好習慣,進面促進管理水平全面地提升。目的:培養具有好習慣、遵守規定的員工,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營造良好的團隊精神氛圍。
安全(safety)消除一切安全隱患。安全:指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能夠在工作狀態、行為、設備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中給員工帶來既安全又舒適的工作環境。目的:保障企業財產安全,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杜絕事故苗頭,避免事故發生,向事故為零挑戰。
第2篇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温馨、衞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1 就餐時間如下,夏季與冬季的就餐時間切換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1..2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餐廳,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會議或其他事情影響正常開餐時間的辦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遲開餐時
間(超過公司上班員工總數的50%方可提前或推遲開餐時間,其他情況一律按照正常時間開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項準備。
1.4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食堂,不允許將飯菜帶出食堂。
2.1、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否則,後勤人員有權拒絕盛飯,通知企管部進行處理。
第3篇
(一)目的:加強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a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公司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領導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區、科室、班組的主要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各級負責人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並認真履行自已崗位的防火職責。
c企業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年都要進行消防業務學習訓練,熟悉防火、滅火知識。
d按照《建築滅火器配製設計規程》,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點,有明顯標誌,並勤檢查、勤維護、勤擦拭,不許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統均應有可靠的保障設施,確保消防用水量和壓力要求,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e對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並立案整頓,公司級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車間每月檢查一次,班組隨時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大火災隱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整改方案,火險隱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範措施。
f全公司職工必須達到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辦法、懂火場逃生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級火災、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要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對消防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部門、個人和火災、火警、火情事故的責任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a企業禁火區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吸煙,並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b因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動火作業管理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災爆炸場所的照明、佈線和電氣、電動儀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保持清潔、乾燥和絕緣良好。
d需要臨時安裝的設備、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批准後,由正式電工安裝,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限期拆除。e建築物、配電設備、易燃液體罐區、突出層面的排放、可燃氣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並應每年檢測一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f搬運危險品容器或者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搬運鐵製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滾動,應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擊產生火花。
g禁止穿釘子鞋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手機、對講機。
h運轉設備的摩擦部分,應及時加潤滑油,防止摩擦生熱達到危險温度。
i加強設備、管道的保温,防止設備、管道表面達到危險温度。
j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液體在管道、設備內的流速在限速之內。
k在用蒸氣置換、吹除可燃氣或者蒸煮易燃儲罐、設備時,嚴格控制噴射速度。
l禁止裝、灌易燃液體過程中取樣、檢驗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內。
m在易產生靜電的設備、管道上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法蘭間安裝導除靜電的跨接線。
n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不得穿化纖等易產品靜電的服裝和飾品上崗。
a生產中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控制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規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強對易燃易爆物料儲罐設備和管道的維護保養,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要求,並按其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防火、滅火、防爆、泄壓、中和、防潮、監測、防曬、通風、調温、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設備,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d生產車間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熱源和陽光下暴曬,露天存放必須要有防曬、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當天生產用量。
e生產系統應按其物料性質和工藝特點,採取相應的密閉及負壓操作,通風置換,惰性氣體保護等安全措施。
g生產中含有大量易燃液體的污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污水等排入廢水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a嚴格按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的防火防爆設施同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b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在易泄漏擴散處設置監測和報警系統。
c生產和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必須設置相應安全閥、壓力錶、温度計、液位計、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緊急切斷裝置等,並按時驗檢。
d在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管道應設置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止回閥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應設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應有靜電接地,並應在避雷設施保護範圍之內。
e生產、使用和儲存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用於空氣分離、乾燥、摻和輸送可燃粉狀體或者易產生靜電積聚的固體物料的設備和管道,都應有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四)此制度解釋權由安全部負責,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4篇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範的考核平台,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1、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
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範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2、為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
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
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5篇
為規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費用報銷業務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條款一律廢止,以本規定為準。
1、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2、發票抬頭必須填寫公司全稱,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錯字。若是定額發票,票面上要求填寫單位名稱的也應填寫完整。
3、發票日期與費用報銷日期應大體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報銷。
4、發票內容應與真實的業務一致,不同類型的發票應按經濟業務的類型分項整理填寫在費用報銷單上。
5、發票所開具貨物或者勞務名稱應與銷貨單位的經營範圍一致,且貨物或者勞務名稱一般應為具體商品名稱或者勞務,不能開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勞務名稱,如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宣傳用品、辦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材料一批、辦公用品一批,但應付明細清單,詳細羅列具體的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並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不得出現衣服、皮包、手錶、禮品等個人生活用品。
6、發票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數量、單位、單價必須匹配。
7、所取得的發票上的印章應為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用票單位、收款單位、供應商單位三者應保持一致,並與相關附件的單位名稱相符。
8、發票不得塗改或者在其表面亂寫亂畫,有實物需要驗收的應由驗收人在申購單上簽字確認。若需要其他備註的可以再其它單據上註明。
9、除財務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外,其他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據,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當事人,並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11、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開、代開發票或有意取得假髮票、作廢發票及失效發票。
1、各部門應根據經濟業務類型選擇使用公司財務部統一訂製的差旅費報銷單、費用報銷單、付款單、代墊費用單等。付款單一般在需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使用。
2、報銷單與付款單應一律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3、報銷單或者付款單應按照項目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報銷金額必須保持大小寫一致,填寫大寫金額時應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頂(符號為),其餘位置(包括角、分位)陸沒有數字必須填寫零。不能用×、——、0、另等符號表示。
4、費用報銷所附票據(面積小於報銷單)應從右到左粘貼在粘貼單(白紙也可)上,不得直接粘貼到費用報銷單上,不得以印製的未報廢報銷單據作為粘貼單。
自制粘貼單大小與報銷單一致,上面不得載有保密信息。票據四邊不能超過粘貼單寬度,並且平鋪粘貼,具備層次感,不得將大量票據重疊粘貼。票據較多時可以多使用幾張粘貼單,每張粘貼單上單據數量要適度,並保持單據平整,厚度均勻。票據過大時應按費用報銷單大小摺疊好,個票據不得突出於粘貼單和費用報銷單之外。
5、寬度、長度不一致的票據儘量分開粘貼,不同金額的票據分類粘貼,便於核實。
6、小型發票不得粘貼在票據的左上角(左上角2釐米範圍內不得粘貼有實質內容的票據),一方便裝訂後查閲。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重新粘貼或者填報,且不論是否通過相關審批流程。
1、一般性的費用報銷,原則上在業務發生後1個月內到公司財務報賬。
2、原則上當月的費用應在當月報銷完畢,不得無故將費用延後。所有費用用在年度終了(12月31日)前報銷完畢,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個年度結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費用在第二個季度報銷的,如無特殊原因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
(5)大額採購需要附採購合同,定點採購可簽訂期間合同,合同應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2)正規的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車船税等於車輛有關的發票。
(2)正規的餐飲業或者服務業普通發票。娛樂行業發票不得作
上述費用報銷金額超過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一般應附相關合同等資料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五、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6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⑴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
⑵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⑼ 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 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⑵ 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⑸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⑼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 報告。
①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 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脱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 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儀態端正,着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1、值班人員須着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户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 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 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⑴ 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②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⑴ 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⑸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 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衞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並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⑶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1、警衞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衞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衞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衞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⑵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7篇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運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行政部信息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設備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運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筆記本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設備統一由信息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件和軟件,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設備的清潔。如果發現設備有不正常運行的現象,應及時與信息管理員取得聯繫。
4、在設備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報告信息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後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設備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權限審批後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櫃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範措施。
11、如果是筆記本電腦,則不得安裝遊戲程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遊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彙總記錄表arr;保管人員登記表arr;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arr;部門負責人簽字arr;保管人員簽字arr;領用設備arr;歸還時間arr;保管人填寫設備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8篇
為營造公司良好學習氛圍,豐富員工業餘生活,提高圖書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部門為圖書的責任及管理部門,負責圖書採購、保管、借閲、催還等工作。
1、根據公司各部門圖書需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員工業餘愛好等,定期統一報批採購相關圖書。
2、新購圖書,圖書管理員應在2日內完成書籍的備註、編號、台賬、分類、陳列等工作;
3、圖書枱賬應詳細記錄圖書書名、出版社名稱、作者、冊數、出版日期、購買日期、金額等相關信息;
4、圖書管理員應定期公示並更新圖書目錄,方便員工查閲;
5、圖書庫管規則:新購圖書登記及台帳,按照圖書的:issn編號,書名、作者、購買日期、單價進行登記。
6、員工憑工作證件借閲圖書,圖書管理員在圖書借閲登記表上對圖書借閲人姓名、工作部門,借閲日期、書issn編號、書名,歸還情況等進行詳細登記,並由借閲人和圖書管理人簽字。
7、圖書陳列應做到分類清晰、方便查閲、標示明顯。
8、圖書保管應做到八防,即防塵、防潮、防光、防火、防黴、防蟲、防鼠、防盜。發現破損,要及時裝訂、裱糊。
9、圖書管理員定期進行圖書盤點,對圖書遺失、破損等情況進行統一報批處理。
2、公司閲覽室於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開放,員工可在本時間段內瀏覽相應區域的圖書,一般書報雜誌可隨意閲覽,閲畢應歸回原外,不得私自攜帶出圖書室或撕剪。
2、其他時間看書,或將書帶出閲覽室,須在圖書管理員處辦理圖書借閲手續,並在30日以內登記歸還。超期務必辦理續借手續,但以續借一次為限。
4、員工需愛護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
5、員工所借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須儘快配合辦理還書。
6、員工還書時應先對圖書進行自查,圖書管理人員對所還圖書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後,在《圖書借閲登記表》上完成歸還流程,按規定放置圖書。
1、逾期30日未歸還圖書,視為圖書自動出讓,按書價的原價賠償,由公司財務代扣;
3、不愛惜圖書,隨意批改、圈點、畫線、折角、拆散、剪貼、塗寫的,處以罰款5-10元/次。
4、未辦理圖書借閲手續,私自將圖書帶出閲覽室,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罰款10-1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