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黨組在工作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結合工作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堅持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決定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方法對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5、堅持深入基層、深入羣眾,切實轉變作風,加強調查研究。
6、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二、會議制度
(一)黨組會議一般情況下,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黨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各部門作出的決定和召開重要會議精神,研究相應貫徹意見,並檢查執行的情況。
2、分析研究新時期黨建工作、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交流工作的重要情況。
3、討論決定單位的重要事項和工作部署。
4、討論決定重大事項。
5、討論決定機關黨支部成員、股室及各中心校、縣直中國小幹部的任免,討論決定有關工作人員的獎勵或黨紀處分事項。
6、其它必須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事項。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並主持,黨組成員出席會議。
(二)黨組擴大會議黨組擴大會議不定期召開,必要時可隨時召開。黨組擴大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黨政組織的決定,召開的重要會議精神和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研究貫徹意見並檢查執行的情況。
2、研究關係全局工作的重大事項,並決定重大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大額資金使用,交流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3、聽取各股室、局直單位的工作彙報,並作出相應的決定。
4、黨組成員的自身建設問題。
5、其他必須由黨政班子共同決定的重要事項。黨組擴大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並主持,黨組成員出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必要時,邀請與議題有關的股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三、有關議事程序
(一)黨組會議的有關議題及相關會議材料應在會議前二天告知有關出席會議的人員,每位出席的人員應認真做好準備工作。
(二)有關的人員因故不能出席黨組會議的,須在事前請假。
(三)討論決定問題,應充分發揚民主,嚴格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集體做出決定,個人不得專斷。
(四)對重大問題的決策,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如有必要,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經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後進行充分討論評估,再作決定。
(五)對於幹部任免等重大問題,在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再進行討論決定。
(六)黨組會或黨組擴大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成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幹部和決定幹部任免、獎罰事項,應逐個表決。
(七)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黨組會的,黨組書記、黨組成員可臨時處理,事後應及時向黨組彙報。
(八)黨組或黨組擴大會議作出的決議,由黨組成員根據分工組織實施。決議實施過程中,應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反饋。對決議進行重大調整或變更,應由黨組會議或黨組擴大會議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