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職場 > 活動策劃

西鄉塘區2021年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方案

欄目: 活動策劃 / 發佈於: / 人氣:1.29W

西鄉塘區2021年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方案

西鄉塘區2021年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方案

(徵求意見稿)

 

根據《自治區鄉村振興局關於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安排有關情況的通知》(桂鄉振發〔2021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下達2021年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7號)、南寧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安排有關情況的通知》(南扶辦發〔20215號)、南寧市財政局《關於下達2021年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南財農〔2021125)文件精神,自治區下達到西鄉塘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277萬元。為加快項目落地,確保資金髮揮效益,結合城區實際,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資金分配

   (一)投入鄉村振興扶持方向資金150萬元用於脱貧村產業扶持項目

1、金陵鎮南岸村花樑三角梅種植基地項目,計劃使用資金50萬元,由金陵鎮牽頭實施;

2、金陵鎮剛德村“右江-生態養魚”基地項目,計劃使用資金100萬元,由金陵鎮牽頭實施;

(二)投入鄉村振興扶持方向資金93萬元用於脱貧村人飲工程項目及污水處理項目

1、壇洛鎮同富村馬道坡飲水安全工程項目,計劃使用資金20萬元,由壇洛鎮牽頭實施;

2、雙定鎮秀山村選樓坡污水處理工程項目,計劃使用資金73萬元,由農業農村局牽頭實施;

(三)投入鄉村振興扶持方向資金34萬元,用於2021年建檔立卡貧困户扶貧小額信貸貼息,由扶貧辦牽頭實施。

以上資金及項目,以實際實施及最終實際投入結算為準。

二、項目管理要求

(一)項目報備。計劃建設項目需從《西鄉塘區2021年度鄉村振興銜接項目實施計劃》中選定,在方案下達後15日內將資金項目方案及計劃報城區扶貧辦、財政局備案,按時上報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安排撥付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方案及計劃需要明確資金具體用途、責任單位、投資補助標準、項目建設內容、項目實施時間計劃、資金使用計劃等內容。

(二)項目驗收。項目計劃完成後,項目實施主體應制定驗收工作方案,明確驗收標準、驗收程序和責任人。驗收的內容包括政策執行情況、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項目建設質量和增收效益、工程運行管理和文檔管理情況等。項目的驗收應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幹部(不少於2人)和脱貧户代表(不少於3名)參與。

(三)項目管理。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政策調整優化尚未明確前,仍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廣西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桂政辦發〔201742號)、《廣西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細則》(桂財農〔2018192號)、《南寧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南府辦發〔201784)《南寧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細則》(南財農〔201988號)和《西鄉塘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西府辦發〔2017104號)等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待政策明確後,2021年資金具體使用管理要求按確定後的政策執行。

項目建設和管理單位要嚴格執行項目資金公示公告(城區、鄉鎮、村委)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弄虛作假、套取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或違反政策規定導致項目建設出現嚴重問題、損害羣眾利益的,除依法追回資金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