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豐縣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贛財農指[2020]71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和農業生產託管兩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規計字[2020]27號),宜春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農經字[2021]3號])等省、市文件精神,為做好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實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對象及標準
根據我縣歷年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實際情況,2021年扶持對象為農民合作社市級示範社。全縣共扶持6家市級示範社,每家扶持5萬元,扶持資金總額30萬元。優先支持帶動產業扶貧的農民合作社。
二、扶持內容
(一)發展生產改善基礎設施建設。購置農產品加工、分級、儲存、運銷設備,引進良種和推廣實用技術,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
(二)成員教育培訓。開展互助合作知識培訓、法律宣傳和培訓、生產加工技術和市場營銷知識培訓等。
(三)組織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統一生產技術標準,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
(四)開展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支持合作社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或地理標識認證,鼓勵合作社爭創國家及省級著名商標品牌稱號。
(五)市場營銷和農業技術推廣。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廣使用農業新技術、新品種;開展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在城市設立銷售窗口和“農超對接”、產品打入國際市場,出口創匯。
項目補助資金不得用於修建樓堂館所,不得發放人員工資、福利和獎金,不得購置交通工具,不得用於旅遊、娛樂消費等。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基本條件
市級示範社。
(二)其他優勢條件
產業基礎好、質量安全優、品牌效益高、服務內容全、社會效果好、管理民主化。
四、申報程序、資金撥付程序及項目管理
(一)申報程序。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向縣農業農村局上報申報書(申報書格式見附件),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組織專家進行初審,並進行合規性審查,符合條件的,公示後在指標範圍內擇優向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推薦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複審認為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扶持,重新組織申報。
項目申報材料要成冊裝訂,不能出現文件夾式的活頁,凡是複印、複製的材料均需加蓋合作社公章,以確認複印件、複製件與原件一致。
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七份於2021年3月25日前上報到縣農業農村局,同時發送電子版到。
(二)資金撥付程序。申報的項目經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確認符合條件並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備案後,申報單位開始實施項目。項目實施完成後,實施單位申請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驗收。驗收合格的,按有關程序申請、撥付項目資金。
(二)項目管理
1.項目實施單位要科學合理使用財政扶持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在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和使用方向正確使用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2.合作社要面向全體成員公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
3.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將對上述工作和項目實施及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2021年12月25日前,項目實施單位向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報送項目實施情況及實施效果。
附: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申報書
附:
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
申 報 書
農民合作社全稱:
申報內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填制日期:
宜豐縣農業農村局 宜豐縣財政局制
目 錄
1.表一: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基本情況表
2.表二:農民合作社基本情況表
3.表三: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審核意見表
4.表四: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實施單位人員安
排表
5.營業執照、產品註冊商標證書、綠色(有機)食品認證證書、地理標識證書、銀行開户許可證複印件。
6.資產負負債表、盈餘及盈餘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
7.項目説明
表一
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情況表
實施單位: 農民合作社名稱 (加蓋公章) | ||
項目名稱 | ||
項目 建設 內容 | ||
項目總投入 (萬元) | ||
其中: 申請中央財政 扶持資金 (萬元) | ||
預計完工時間 | ||
預計產生效益 |
表二 農民合作社基本情況表
合作社名稱(公章) | ||||
地址及郵編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身份 | 聯繫電話(手機) | |||
註冊登記機關 | 註冊登記時間 | |||
入社社員總數(户) | 其中:農民社員數 | |||
帶動農户數(人) | 社員出資總額 (萬元) | |||
帶動貧困户(人) | 2020年帶動貧困户增收總額(元) | |||
產業類型及經營範圍 | ||||
基地、產品獲得 認證及證書編號 | 註冊商標名稱 | |||
主要種養(或服務)品種及規模 | 農機擁有量(台、套) | |||
銷售(服務)收入(萬元) | ||||
標準化生產率(%) | ||||
成員主要生產資料 統一購買率(%) | ||||
主要產品(服務)統一銷售(提供)率(%) | ||||
2020年培訓社員期數/人次數 | / | |||
2020年底資產總額(萬元) | 2020年召開社員 (代表)大會次數 | |||
2020年合作社總收入(萬元) | 2020年可分配 盈餘總額(萬元) | |||
聯繫人 | 聯繫電話 | |||
表三 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審核意見表
農民合作社意見 | 本社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特此申請。 法定代表人簽名: 項目單位章: 年 月 日 |
縣農業 農村局 縣財政局 意見 | 經組織專家初審,並經合規性審查,同意推薦上報。 農業農村部門 財政部門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項目 單位 賬户 | 收款單位:(本單位在銀行類金融機構所開户頭的全稱) |
開户銀行: | |
賬 號: | |
備註 |
表四
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項目實施單位人員安排表
姓 名 | |||||
性 別 | |||||
年 齡 | |||||
住 址 | |||||
在合作社中 的職務 | |||||
任務分工 | |||||
聯繫方式 | |||||
備 注 |
項 目 説 明
一、任務計劃
(一)項目實施目的及背景,年度目標與預期效益。
(二)項目建設內容、時間進度及分項金額
(三)涉及的相關單位(包括與實施項目有關的基層單位、科研院校、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以及本組織所屬獨立法人等)及事項
二、合作社有關情況
(一)合作社簡介:包括註冊登記部門、時間,法定代表人身份及有關情況,成員人數、分佈,主要業務範圍及特色,合作社成立和發展過程,產業扶貧(帶動貧困户)情況。
(二)合作社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技術設備條件、財務收支資產狀況、產業發展及前景等情況。
(三)有無不良記錄(財政部門及審計機關處理處罰決定、行業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