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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森林公安局黨支部關於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整改情況公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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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森林公安局黨支部關於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整改情況公示報告

縣森林公安局黨支部關於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整改情況公示報告

 

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了關於縣森林公安局黨支部關於落實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整改情況公示報告,希望你喜歡。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9月9日,縣委第二巡查組對我森林公安局黨支部進行了作風建設專項巡察和常規巡察。2019年10月30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向我局反饋了本次巡察意見,實事求是地指出我局黨支部在作風建設和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20個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了意見建議,我局黨支部高度重視,及時認真地制定了整改方案,精心組織整改工作。對照巡察組指出的具體問題,逐項分解落實,逐條夯實責任,確保反饋問題件件有迴音,整改措施條條有着落。通過全局黨員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按縣委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佈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全面傳達學習,提高巡察整改認識。我局共召開了2次支委會和3次全局黨員大會集中學習討論反饋意見,認真落實省市縣委開展巡察工作指示精神,切實抓好縣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並多次召開局班子會,研究確定整改工作思路,完善整改工作體制機制。真正把整改的過程變成解決問題、堵塞漏洞的過程,變成加強管理、完善制度的過程,變成自我革新、推進發展的過程。

(二)明晰整改思路,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我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逐條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集體研究制定《資溪縣森林公安局黨支部關於巡察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賬”。將巡察組反饋的4個方面20個問題分解整合為15條整改事項,細化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完成時限,確保每個整改事項都有具體責任人和明確要求。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難點難題,確保整改工作紮實有效推進。

(三)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整改取得實效。切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建立整改落實“台賬”制度,實行逐個問題“掛號”、逐項內容“銷號”。針對整改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部署,尋求有效解決辦法,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地開展。通過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鞏固、擴大和拓展巡察工作成果,切實解決了存在的突出問題。讓黨員民警切實感受到了巡察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效。

二、問題整改情況

(一)作風建設方面

1、幹部作風不嚴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及時召開全局整改學習大會。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內容列入學習重點。通過支部集中學、黨員自己學,組織討論會、考試等方式,確保全員參與,同時要求違反作風紀律的同志在大會上作出深刻檢討。並結合“兩學一做”、“三會一課”和每月黨員固定活動日,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領域腐敗等典型案例,以案促教,以案明紀。二是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績效管理嚴明工作紀律的實施方案》。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民警考勤考核工作,堅持上下班簽到、請銷假制度,實行考勤與工作津貼掛鈎、獎懲制度,用制度管好人。三是深入開展談心談話。在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基礎上,圍繞本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局領導帶頭堅持把自己真正擺進去,率先垂範、以上率下,把談心談話工作作為嚴肅黨內組織生活的一項重大實踐,履行“主體責任”“一崗雙責”的一項重點舉措。

2、案件辦理不規範、案件執行不到位、未體現公平公正原則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完善案卷材料,規範案件執行。劉某福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林木案辦理過程中,偵、檢雙方經過閲卷和討論,一致認為:該案主犯在取保候審期間發生交通意外死亡,犯罪嫌疑人劉某福系從犯,且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微,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福不宜移送審查起訴追究刑事責任。故在其取保候審期限已滿之時,對該案做撤銷案件處理。對於案件辦理不規範之處,我局要求辦案民警進行補充、完善,及時做好案件歸檔工作;二是開展法制檢查。局法制科認真對各類案件數據進行清理、彙總,開展執法檢查和個案調查。認真審查受立案情況、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合法性、強制措施的適用和執行、案件定性、處理的準確性。對案件進行嚴格審查考評,對案件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案件主辦人提出整改意見。三是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牢固樹立執法質量“生命線”理念,對接省森林公安局推行的“一案一碼”執法辦案管理系統,組織全局民警參與學習培訓,2019年11月10日,全局15位民警一同參加全省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努力提升個人的執法能力。

(二)政治建設、思想建設方面

1、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不深不透,黨員思想教育薄弱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研究制訂了具體學習計劃,進行理論測試檢驗成果。支部重新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精心制訂學習計劃,以黨的十九大報告為重點,通過原原本本學報告、學領導講話精神。組織全體民警開展黨的十九大報告和《黨章》的自學自測,全面系統的重新學習了黨的十九大精神,使黨員民警對黨的十九大精神入腦入心。確保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有廣度、有深度、有實效。二是認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重新撰寫體會文章。以黨支部為依託,充分利用“三會一課”平台,紮實開展專題學習和主題黨日活動,引導黨員民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實現黨的十九大和四中全會確定的各項任務上來,並要求班子成員及普通黨員幹部認真撰寫體會文章。三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圍繞根本任務深學細悟,推動學習教育入腦入心。要求全體黨員相互交流學習心得,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在學習教育中邊學習邊思考、邊研討邊提升,依託學習強國平台、江西幹部網絡學院、紅色教育資源和讀書交流等形式,組織全體黨員觀看《跨越時空的回信》、《時代楷模:張富清》、《紅色故事匯-方誌敏獄中傳稿》等專題片,確保全員參與、全員知曉、全員受教。每名黨員幹部撰寫學習心得、交流研討發言材料,及時晾曬黨員學習筆記。通過學習,普遍感到理論盲區得以消除、模糊認識得以澄清、學習自覺得到強化。

2、貫徹落實“生態立縣、旅遊興縣、綠色發展”戰略方面存在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積極開展保護野生動物宣傳。2019年11月9日和12月3日,我局聯合馬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分別在馬頭山國家自然保護區和縣城集市等人羣聚集的地方開展現場宣傳活動,12月3日,在實驗國小開展野生動物宣傳課,以普法、宣傳二合一的形式,引導羣眾一同參與到保護野生動物的行動中來。同時,邀請電視台記者進行跟蹤報道,在電視台和微信公眾號一同發佈,加大宣傳力度,保證宣傳效果持之有效。二是通過加強對採伐山場、野生動物經營收購場所、徵(佔)用林地區域、木材加工流通領域、森林防火重點區域等“五個陣地”的動態巡查,着力構築以陣地為基點、以管控為主線的森林安全防控體系。通過“羣防羣治網”、“邊界聯防網”、“情報信息網”的森林安全防控“三張網”建設,進一步加強了全縣森林安全防控力度,努力化解林區矛盾糾紛。

3、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沒有發揮、基層組織設置不合理 、“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有偏差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進行換屆選舉。2019年11月27日,我局召開森林公安局黨支部換屆選舉大會。大會重新選出了新一屆支委班子,由局長陳國強同志擔任黨支部書記,政委胥長髮同志擔任黨支部副書記,其餘班子成員皆擔任支部委員。充分體現了“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領導一切”的原則。二是制定下發 “三重一大”實施方案。堅持民主集中制,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問題導向,以責任制抓責任人,下沉工作重心,下傳責任壓力,下放人力精力,補短板、強弱項,抓創新、破難題,使支部真正成為推動發展、服務羣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戰鬥堡壘。

4、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未落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加強意識形態工作部署。全局深刻認識到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將意識形態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學習、部署意識形態工作,將業務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統一協調發展。並由政委胥長髮同志主抓意識形態工作,真正落實意識形態工作領導責任制。二是加強黨員教育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加強全局黨員民警的日常學習,督促各黨員在及時、高效完成各項任務的同時,加強在“江西幹部學院”“學習強國”等平台的自主學習。目前我局全體民警在“江西幹部學院”的學習已全部完成。2019年9月3日,我局“學習強國”平台幹部學分,最高分8854分,最低分1989分;2020年4月25日,我局“學習強國”平台幹部學分最高分19557分,最低分8601分,16000分以上20人,10000分以上38人,整體學習氛圍融洽,積極性高漲。

(三)選人用人和基層組織建設方面

1、人員管理混亂、沒有建立輔警管理制度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已及時調轉陳國強同志和李早東同志二人的黨組織關係,陳國強同志的黨組織關係已轉至森林公安局黨支部,李早東同志的黨組織關係已轉至縣林業局機關黨委。二是制定巡防隊員管理考核制度,加強巡防隊員日常管理。針對石峽派出所輔警任職期間,在縣農貿市場賣豬肉一事,我局責成石峽派出所所長及時作出情況説明:2018年3月份,石峽派出所因工作需求,將其聘用為石峽派出所輔警,並將其掛在茶園山、後坑一帶,後因該輔警嫌工資低,便利用輪休在縣農貿市場賣豬肉。2019年3月底時,因該輔警多次缺勤受到所裏多次批評教育,2019年7月石峽派出所因其缺勤太多遂將其辭退,同時也未發其2019年4月至7月期間的工資,以此衝抵其之前缺勤的天數。後期,我局要求局屬各單位的巡防隊員必須嚴格按照局下發的管理考核制度聘用,並報局辦公室備案(提供巡防員個人資料登記表、聘用合同、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健康證明覆印件一份)。輔警在工作作風、紀律方面依照普通民警的管理制度同等約束對待,對違反我局管理規定的及時予以解聘,導致嚴重後果的依法進行處理。

2、組織生活制度執行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抓實“三會一課”制度。對支部生活開展不正常、不規範,記錄不全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改落實,定期組織黨員進行集中學習、專題研討,真正把學習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把“三會一課”制度納入督查考核重要內容,實行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點評,確保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二是抓實黨員活動日製度。緊扣活動主題,靈活確定活動地點,學習教育等活動在黨員活動室搭建“主陣地”。組織全局黨員民警前往瑞金市葉坪景區的紅色遺址參觀實踐學習,重温革命歷程,緬懷革命先烈,並在紅軍烈士紀念塔前重温入黨誓詞。組織黨員前往馬頭山鎮下張村“閩贛第一黨支部”舊址開展“不忘初心感黨恩、牢記使命盡職責”的主題黨日活動提高黨員的參與率和積極性;組織開展了民警 “大練兵”式的趣味文體活動和實彈射擊訓練比賽。動員黨員民警到社區參與志願者服務,在文明創建、扶貧、棚改等重點任務中發揮作用,充分調動了黨員民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黨員民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建立“黨員活動日”記錄台賬,做到活動有資料、有考勤、有記錄,確保活動有質量,推動“黨員活動日”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三是抓實組織生活會制度。完善2017年和2018年支部組織生活會和“堅決全面徹底肅清蘇榮案餘毒”專題組織生活會的會議記錄。2019年專題組織生活會,我局黨支部充分發揮管理功能。以不斷提升黨員的黨性覺悟,把好會前學習關;認真組織學習召開組織生活會的相關文件,打好思想基礎關。對組織生活會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強化問題導向、補齊工作短板,使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入心入腦。

3、發展黨員工作不重視,程序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已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在縣林業局黨委每年僅有一個發展黨員名額的情況下,我局黨支部將預備黨員胡官旗同志轉為正式黨員,將建黨發展對象潘俊玲同志轉為預備黨員,發展入黨積極分子4人,力爭2020年轉建黨對象2人;胡官旗同志在2014年時就經會議研究確定為建黨對象,後因相關部門丟失其入黨材料,在後期補辦胡官旗同志入黨材料時出現了個別不規範的程序(如舉手表決),我局黨支部及時進行了糾正,同時完善了表決形式。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違反財經紀律,虛報伙食支出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對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七個有之”問題、“八個本領”要求和省委書記劉奇同志指出的“怕、慢、假、庸、散”等五個方面的作風頑疾,精準查擺、對症下藥、邊查邊改,確保整改落實、問題解決。針對石峽派出所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間發放原廚師的工資時存在的問題,要求石峽派出所向局機關和巡察組作出情況説明,並責令石峽派出所嚴格按照財務規定報賬。二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以鍥而不捨的精神持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2、大量採購辦公耗材和辦公設施,造成庫存積壓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因江西省森林公安局統一採購和執法辦案業務需求的原因導致造成庫存積壓,我局已進行整改。一是停止相關設備的採購。近兩年來,我局除特殊用途外,一直未採購打印機、電腦等辦公設施。二是按需發放基層使用。根據局屬各單位的實際需求,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簽字同意,下發相應的辦公設施供其使用,減少庫存積壓。三是妥善處理庫存的辦公設備。安排專人專室妥善保管的辦公設備,定期查看辦公設備存儲情況,延長使用年限,降低無故損耗的機率。四是加強規範化使用。在長期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後,我局民警個人素質和業務水平有所提高,對電子產品等信息化運用更加熟練,辦公設施和辦公耗材的使用已逐步規範,損耗已得到有效控制。

3、擠佔、挪用政法專項轉移資金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遵守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和執行情況,規範財務部門對各種財務支出的合理化應用。在以後的工作中,堅決杜絕發生2016年從政法轉移資金專户中將專項資金3000元用於贊助“資溪足球協會”的類似事件。二是規範支出使用審核。明確經費支出審批中的權限和責任,強化經費使用約束機制,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指導思想,各級審批人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所授權限,在授權範圍內行使審批權限,審批人對所審批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負責。三是堅持“三重一大”會議制度。認真落實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研究報告制度,凡屬於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按照程序上會集體研究和決策,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報告制度,“三重一大”執行事項必須經支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並以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決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資料,存檔備查,同時要求會議記錄詳細記錄每個參會人員的意見。

(五)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對基層派出所的監督管理失之於寬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制定領導幹部“一崗雙責”工作制度。把黨風廉政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黨員民警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局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二是建立上下聯動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把主體責任落實到全局各科所隊,延伸到基層單位。抓好黨員民警作風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等典型案例,議案促教,以案明紀。讓黨員民警引為鏡鑑,認清從嚴治黨形勢、嚴明紀律規矩、守住廉潔底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三是深入開展談心談話。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全局逐一開展談心交心,班子成員與分管單位同志進行談心談話。談參加主題教育的收穫體會;談守初心、擔使命方面的差距不足;談對整改落實的具體措施和意見建議。做到把問題談開、把道理談透、把思想談通。達到了統一思想、消除顧慮、加深理解、增進團結的良好效果。

2、沒有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局屬各單位都安排了專門的報賬人員,並開展系統的集中學習和培訓,各報賬人員嚴格按照財務規定進行報賬,各單位的巡防員、廚師、門衞等聘用人員的工資按照要求打入其本人賬户。

3、支部對黨員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及成效:已整改並長期堅持。一是制定黨員目標管理制度。全局黨員幹部統一簽訂《黨員崗位目標管理責任狀》,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帶頭作用。二是召開全局民警大會進行案例分析、集中討論,開展執法規範化的警示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續加強組織建設。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讓黨組織真正發揮出戰鬥堡壘作用。把“黨員固定活動日”活動作為強基固本的重要抓手、有效載體,紮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普通黨員延伸,把習近平總書記對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提出的新要求、新標準,真正落到實處。

(二)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反對“四風”,把作風建設抓常、抓細,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常態化、長效化。深入開展各項專題教育,着力加強“五型政府”建設,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改進工作作風。不僅要“破大案保平安”、更要“破小案促滿意”,積極迴應羣眾反映強烈的小案小事。大力改進文風會風,把主要精力放在推動公安工作穩步發展上。逐步修訂完善考核獎懲制度和容錯糾錯機制,加大督查考核和獎勤罰懶力度,激勵全局民警大膽創造性工作。

(三)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增強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壓實“兩個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工作考核,開展不定期抽查,約談履職不力、不敢擔當的幹部。切實維護羣眾利益,持續深化發生在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嚴查黨員幹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微腐敗等違紀行為。加強考評檢查,強化追責問責。充分運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公安機關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問責必嚴,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