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
2.負責機關房產、土地、辦公設備、衞生、環境建設等工作的管理。
3.負責機關食堂、水電暖、職工宿舍的管理。
4.承辦局召開的各類綜合性會議、黨政會議的會場準備和會議服務。
5.負責機關車輛的配備、購置、更新、調度、維修保養及駕駛員的愛職、技術、安全和遵紀等教育管理,並制定相應的配套制度。
6.協助主任搞好重要接待工作。
7.負責機關辦公用品計劃、購置、發放管理。
8.負責局機關電話使用和管理工作。
9.完成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