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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鎮幹部“走讀”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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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鎮幹部“走讀”問題研究

縣鎮幹部“走讀”問題研究

縣鎮作為基層政權組織,處在促進發展的最前沿,維護穩定的第一線。縣鎮幹部直接面對廣大羣眾,與羣眾接觸最多,聯繫最多,他們的素質體現着黨執政的能力,他們的作風影響着黨執政的成效。縣鎮幹部“走讀”一直是羣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如不正確認識並研究解決,事必影響黨羣、幹羣關係,影響黨的形象和基層政權鞏固。在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按照“邊學邊改、立查立改”的要求,最近,我們遵照市委領導的指示,對縣鎮幹部“走讀”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摸清了現狀,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對策。

一、值得關注的幹部“走讀”現象

幹部“走讀”只是一個形象比喻,其“走讀”本身缺乏嚴格的標準定義,只是泛泛地指那些在縣鎮基層工作,而住在市城區的幹部。到底家和工作地多遠以上才算“走讀”,在當前交通發達的條件下,這個“走讀”是用時間計量,還是用距離計量,沒有統一的規定。我們暫且將那些在基層工作,住在城鎮的幹部統稱為“走讀”幹部。據調查瞭解,“走讀”的縣鎮幹部大體分三類:一是輪子幹部。白天工作在縣鎮,晚上回到城裏住宿,很多時間耗在路上。全市×個縣區,鎮辦領導中在×市區或縣城區有房子的比例最低的×,最高的×。二是候鳥幹部。

幹部像候鳥一樣,總往城裏跑,白天能見人,晚上見人難,遇事打電話,急事才回來。三是影子幹部。週末安排少數人員值班,工作搞遙控,往往有事才來。幹部“走讀”現象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縣鎮幹部精神不振、紀律不嚴、作風飄浮等問題。

二、不可小覷的“走讀”影響

“來得晚、走得早,心想家、兩頭跑,要辦事、見人難”這是一些羣眾對“走讀”幹部的形象比喻。“走讀”帶來的影響不可小視。

一是助長“四風”滋生。部分“走讀”幹部,容易對自己放鬆要求,上下班經常出現遲到早退現象,久而久之就會對機關的相關規定不以為然,對相關制度執行不嚴。有些幹部在城裏買房,就會想法設法利用手中權力搞關係,安排自己的配偶、子女到城區工作和讀書。“走讀”也容易形成攀比風,看誰的買的樓盤好、誰的車子好、孩子上的學校好、家人城裏安排的工作好等等。

二是制約工作成效。“走讀”容易滋生幹部的臨時觀念,表現工作上會出現短期行為,要麼急功近利地出經驗、出成果,搞“形象工程”,追求近期效應;要麼浮在面上,不深入細緻調查研究,抓工作落實淺嘗輒止,處理問題不徹底不全面,給後繼工作留下隱患,時間一長,不僅幹部的能力素質得不到提高,還帶壞了工作作風,實際的工作效果差。

三是疏遠幹羣關係。“走讀”一方面讓很多幹部把時間和精力花費在“走”上,難以主動深入羣眾中去“想羣眾之所想,急羣眾之所急,排羣眾之所難”。另一方面“走讀”讓上門辦事的羣眾難見到人,容易產生距離感、等級感,久而久之,會與羣眾距離越來越遠,聯繫越來越少,感情越來越淡。

四是加重開支負擔。幹部“走讀”現象的存在,無論對公還是對個人而言,帶來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就是交通費和電話費的支出增大。目前,我市鎮辦工作經費普遍為每月2—×萬元,維持日常辦公仍捉襟見肘,交通費用的增加更加劇了這種緊張局面。

五是影響家庭生活。“走讀”幹部中兩地分居者居多,據統計,全市縣鎮幹部中配偶不在工作地的比例平均高達90以上。很多“走讀”幹部長期兩地分居生活,容易製造夫妻矛盾,影響幹部的家庭穩定。

三、錯綜複雜的“走讀”原因

經調研分析,我們認為造成幹部“走讀”的因素涉及方方面面,就客觀方面而言,主要原因有:

1、現行幹部人事制度的必然結果。

其一,公務員“凡進必考”,考上公務員的大多是來自全國各地的大學畢業生,他們當中一部分人在工作地結婚生子,沉澱下來;一部分把公務員作為跳板,到基層後或考研,或再參加省考、國考,或想辦法調回原籍、或調進大城市。

其二,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規定“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和“實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制度”,對交流、任職迴避的情形做了明確規定。在實際執行中,交流制度存在批次頻繁的問題。根據我們對現任縣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數據統計,異地任職的,佔總數近×,在縣區間交流任職×次以上的×人,佔總數×,交流×次以上的×人,佔總數×。

其三,上級下派幹部也是造成幹部“走讀”的重要原因。據統計,全市縣區黨政領導幹部由省直部門下派任職的×人,佔總數×,由市直部門下派任職的×人,佔總數×。

其四,幹部任用監督體制不健全。目前,上級主要領導在幹部考核、調整任用方面有着較大的發言權和影響力,而普通老百姓在鄉鎮領導幹部的升降去留上的發言權和影響力相對較小,致使一些基層幹部一切向上看,把領導的滿意和高興作為工作的最高標準和要求,再加上有些“空降”幹部、掛職幹部把到基層工作看作是鍍金升遷的手段,使得不少基層幹部不安心、不靜心,直接的結果就是把家安在城市,過起“走讀”生活,伺機升遷調整。

2、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

其一,城鄉發展不平衡,明顯的差別驅使幹部“走讀”。“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鄉鎮的教育教學條件和教育水平遠不如城市,醫療技術設施也和城市差別很大,在城市無論是就業,還是收入都遠好於鄉鎮,因此,很多鄉鎮基層幹部想方設法把自己的家庭搬到了縣城甚至更大的城市居住生活,就是希望家庭生活環境和條件更好一些,能夠給家屬就業、子女上學創造更好的條件。

其二,城鎮化進程加快推動幹部“走讀”。隨着城鎮化水平的迅速提高,一個重要表現和成果就是農村人口迅速向城市遷移,由農民轉變為市民,實現職業和生活方式的轉變,縣鎮幹部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也不可避免地加入遷移潮流,客觀上造成幹部“走讀”。

其三,現代交通和通訊發達方便幹部“走讀”。聯接城鄉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絡,公交車、小汽車等方便快捷的出行工具,拉近了城鄉之間的物理距離,讓幹部有條件工作在鄉鎮,居住在城市。人手一部的移動手機、電話和不斷髮達的互聯網絡,方便幹部處理各種事務,休息時間也可以在家辦公。

其四,幹部流動性加大需要幹部“走讀”。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行政管理公共事務越來越多,再加上現行政策的規定要求,使得幹部的工作流動性越來越大,一些幹部在縣鎮工作沒有幾年就被調整交流,據統計,縣級幹部任職10年以上的,一般都在3-×個縣區工作過。事實上幹部每調動一次工作就把家搬到單位既不現實也不可行,較好地選擇就是把家安到生活條件相對較好的城市,自己來回跑,後院穩固,才有心思和精力抓好工作。

其五,一些社會問題催生幹部“走讀”。受當前社會發展和傳統思想影響,養老、子女撫養主要依靠家庭來解決。家在城市的縣鎮基層幹部基本都面臨年老父母和年幼孩子需要人照看的現實問題,這些問題也是造成幹部“走讀”的重要因素。

3、縣鎮工作方式和工作內容改變的必然結果。隨着經濟社會的深入發展,政府職能的不斷轉變,鄉鎮基層政權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內容都發生了深刻的改變。大規模、運動式、集中性的活動少了,日常性、個別性的活動多了;發號施令、行政管理少了,政策引導、服務幫助多了等等,這些新的改變也給基層幹部能力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

事實上鄉鎮基層幹部普遍第一學歷不高,受條件限制,工作中接受再教育再培訓的又不多,素質亟待進一步提高,為了改變現狀,相當一部分農村鄉鎮基層幹部需要從大中專畢業生和城市在職幹部中選拔和培養,這些實際需要也造成了幹部“走讀”。另外,當前的工作模式是上級機關給鄉鎮基層下達的各種指標和任務,基層需要抽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完成各種目標任務和檢查評比活動,也一定程度上疏遠了真正需要服務的普通羣眾,從而加重“走讀”現象帶來的不良效果。

4、基層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備的無奈之舉。根據統計,全市×個縣區×個鄉鎮辦中,大多實行“宿辦合一”模式,機關幹部×至×人一室的情況較為普遍,且住宿條件較為簡陋,×區僅有×個鎮辦有部分單身宿舍,×縣80的鎮住宿比較緊張,要讓所有縣區、鎮辦都給全體幹部提供住宿條件較為困難。各鎮辦均設有機關食堂,能解決幹部就餐問題,但澡堂、文化娛樂設施場所、健身器材、暖氣供應等建設配置參差不齊,發展不均,×縣×個鎮辦只有×個鎮設有澡堂,×縣各鎮辦澡堂沒有暖氣設施,只能夏天使用,×縣各鎮辦均無文化娛樂設施配置等。

5、對走讀問題處理的制度缺失。對於幹部“走讀”問題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制度和規定來規範約束。雖然各級也想了一些辦法,做了一些有益嘗試,但往往是原則性要求多,制定的一些制度也因不適應時代發展和形勢需要,逐漸被遺棄,加上管理監督機制的不到位,導致解決部分幹部“走讀”問題或無法可依,或制度缺乏具體有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或缺乏人性關愛難以落實,使得幹部“走讀”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從主觀方面看,主要有:

1、思想鬆懈。一些幹部放鬆了主觀改造,理想信念動搖,服務意識缺失,造成思想滑坡,艱苦奮鬥精神不強,不以走讀為問題。

2、羣眾觀點缺失。一些幹部的“公僕”意識淡化,“領導”意識較強,搞研究不深入基層和羣眾,做工作不走羣眾路線,安排任務不考慮基層羣眾的實際情況,在想問題辦事情上,沒有真正把基層羣眾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致使一些工作脱離實際、脱離羣眾。

3、貪圖安逸。少數幹部工作不求進取,不安心在基層工作,認為工作在鄉鎮已經很辛苦了,該奉獻的也奉獻了,是到時候追求享受生活了,遲到早退沒有什麼,幹部“走讀”是很正常的事。

4、認識不一。長期以來,對幹部“走讀”的認識不一致,理解不統一,也找不準問題的癥結所在,以致於解決的態度不堅決,力度不夠大,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

四、標本兼治的對策建議

隨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交通通訊條件的改善,以及幹部交流制度的推廣,幹部“走讀”現象可能會越來越多,越來越普遍。治理幹部“走讀”問題,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切實找準根源所在,採取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的方式,着力消除“走讀”產生的負面影響。

一是要正確認識和對待幹部“走讀”現象。治理幹部“走讀”現象的初衷是要促進領導幹部密切聯繫羣眾,減少行政成本,預防和減少腐敗,切實方便地為基層老百姓排憂解困,推動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但是,幹部脱離羣眾、作風不實,甚至產生腐敗行為,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走讀”不是根本原因,不要人為把“走讀”問題擴大化、複雜化、標誌化,“走讀”是社會發展進程中的正常現象,要以正常心態對待並接受。

二是要繼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更加民主科學的幹部考核任用機制,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下,在幹部考核調整使用上賦予廣大人民羣眾更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把幹部“一切向上看”變為“一切為羣眾幹”。要重視做好對幹部的日常瞭解和對班子的分析研判,綜合運用多種形式真實瞭解民意、正確集中民意;

要在幹部選拔任用的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各個環節,根據職位和人選的不同情況,主動加強與有關領導成員的溝通,提前徵求上級分管領導成員意見,注重聽取同級、下級和老幹部意見建議,把相關情況瞭解透徹,全面、公正、客觀地分析幹部德才表現,定期向黨委彙報相關情況;要根據崗位職責需求,有針對性地突出考察考核的側重點和關注面,進一步完善民主推薦的程序、方法,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人員範圍,切實提高民主質量;

要重視做好後備幹部庫的建設,把綜合研判、日常培養、考察考核統一起來,按照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要求,建立後備幹部信息資料庫,凡選用幹部都從優秀後備幹部庫中提取,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充分發揚民主相結合,培養選拔出更多更優秀的好乾部。

三是要繼續加強經濟文化社會建設。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着力縮小城鄉兩極的明顯差距,讓基層一線的幹部及家人在工作地也能享受到和城市一樣的待遇。要在政策上支持農村鄉鎮優先發展。樹立城市支持鄉鎮的發展理念,在政策給予鄉鎮幹部真正的“市民待遇”。建立統籌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逐步改善提高鄉鎮一級的公共服務供給質量水平,縮小與城市在讀書、醫療、就業、交通、娛樂等方面的差距。加強基層鎮辦的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功能完善、利用充分。

要在財政上扶持鄉鎮發展。改變重城市輕農村鄉鎮的投入體制,加大對基層一線的財政投入,特別是對困難鄉鎮的財政投入。大力發展鄉鎮經濟,因地制宜地利用鄉鎮資源,在引進項目、服務創收上做文章,增強“造血”能力。要改革税收體制,切實豐富鄉鎮的財政來源。要在人力保障上支撐鄉鎮發展。要加強人才培養,擴大人才規模,提高人才層次,為鄉鎮建設儲備好人才。要注重鄉鎮本土幹部的培養任用,增加“住讀”幹部份量。要大幅提高鄉鎮幹部的經濟待遇,保障基層一線幹部能夠安心工作。要疏通城市幹部向鄉鎮流動的渠道,不斷改善基層一線幹部隊伍結構。

四是要繼續完善監督體系建設。在加大黨內監督的同時,拓展羣眾對公權力的監督渠道和手段,進一步規範錢、財、物的管理使用,做到嚴格控制,公開透明。要廣納羣言。要給羣眾充分的話語權、表達權,切實瞭解羣眾的心聲。推行開門問政模式,把徵詢民意、瞭解民情作為一項長期機制固定下來,充分運用書面徵求、口頭徵詢、網絡徵詢等各種形式瞭解羣眾所思所想,及時調整改革執政方式方法。

要公開承諾。繼續推廣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經驗做法,圍繞“為民、務實、清廉”,作出具體承諾,做到政策、程序、標準、措施“四公開”,讓羣眾明白政府工作哪些事情可以做,應該怎麼做,這樣做的效果是什麼。要請羣眾來監督。通過設立舉報信箱,開通舉報熱線和網絡舉報等多種形式鼓勵發動羣眾對政府公行為來監督,把公權力放到陽光下。

五是要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推行“五四三”工作法,即縣鎮領導幹部每週必須在崗5天以上,在機關住宿×個晚上以上,深入基層3次以上。縣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上班期間,必須全天候堅守崗位,非經批准,不得離開本行政區域。每週要帶頭深入實際,深入羣眾,調查研究解決羣眾關心的問題,推動工作開展。嚴格值班帶班,縣鎮領導幹部必須輪流夜間值班,應對突發問題和緊急情況。節假日在崗領導幹部不得少於班子成員的三分之一,黨政主要領導至少一人保證在崗。嚴格請示彙報,縣鎮領導幹部因公務需離開本行政區域,必須按程序審批,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工作崗位。

建立健全縣鎮領導幹部考勤工作檔案,考勤情況定期彙總,供上級檢查,領導幹部在崗情況一律公開,接受羣眾監督。嚴格問責查處,凡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事件、重大事故,領導幹部無故不在本行政區域的,一律先停職,再調查處理。凡是不按規定執行的,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給予黨政紀處理,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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