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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黨組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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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黨組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報告

市科技局黨組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報告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4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科技局黨組近三年來工作開展了專項巡察。2018年5月18日,巡察組向市科技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情況。根據《銀川市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公開如下:

一、堅持黨的領導方面

1.針對“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局系統黨的建設的意見》,明確黨組書記局系統黨建“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以及班子成員對分管支部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把黨組織負責人承擔黨建工作情況和普通黨員參與黨建工作情況作為年度評優評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黨組成員重新分工,一名黨組成員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建。結合“黨建月”活動,班子成員堅持列席局屬單位支部組織生活會,對各單位黨建和黨風廉政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嚴格按照程序開展各支部換屆,堅持黨組集體醖釀各支部支委候選人,黨組書記、總支副書記分別主持並指導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支部換屆選舉會議。

2.針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三重一大”決策程序不規範”的問題。黨組書記在黨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開展自我批評,班子成員之間坦誠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規範“談心談話制度”,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談心談話成為常態。設立線上線下“羣眾意見箱”,廣泛徵求幹部職工、服務對象及基層單位對科技工作及工作作風的意見建議。修訂完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和《會議制度》,細化黨組會、局務會議事規則,明確“三重一大”範圍,嚴格按照程序召開黨組會、局務會。黨組會堅決執行“一事一議”,“末位表態”等制度。制定《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明確要求局屬單位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策和請示報告制度。

3.針對“黨總支設置不規範”的問題。已向市直機關工委請示,經市委組織部同意,結合機構改革一併解決。

4.針對“巡察工作認識不到位”的問題。在黨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班子成員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及黨員幹部大會上做自我批評,各支部負責人做書面檢查,壓實有關責任人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確保整改措施的全面落實。

二、加強黨的建設方面

5.針對“黨總支抓黨建政治意識不強”的問題。調整黨組成員分工,明確專職專司人員。要求專職專司人員投入相當精力學習黨建知識,研究黨建工作,熟悉黨建要求,提升抓黨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將下基層、講廉政黨課、慰問困難黨員與科技扶貧、科技創新指導員、科技創新項目管理等業務緊密結合,黨建活動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實把黨總支、支部各項工作抓實抓牢。制定黨務工作者培訓計劃,按照計劃開展黨務工作者培訓。

6.針對“局屬黨支部形同虛設”的問題。黨組書記約談局屬單位各支部負責人,增強各支部書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責任意識。黨組對4名責任人員給予問責和紀律處分,其中黨內嚴重警告1人、黨內警告2人、誡勉問責1人。局屬支部負責人就巡察反饋問題做檢討,開展深刻反思反省,從思想和行動上把黨建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黨組和黨總支加強對局屬各支部黨建工作的監督指導,把黨建工作的成效列入單位和個人目標考核,建立黨務工作者“雙述職雙考核”制度,每年召開一次支部書記抓黨建述職述責述廉會議。

7.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經常不認真”的問題。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每月至少召開1次支部黨員大會,1次支委會、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黨課教育。嚴格規範黨組織會議記錄。對工作不細緻、沒有嚴格按規定歸檔保存民主生活會資料和組織生活會召開不規範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和批評教育。清查歷年組織生活會活動情況和存在問題,指導規範今後組織生活會程序。

8.針對“黨建工作開展不紮實”的問題。對近幾年“學查改”“兩學一做”等各類教育和作風整治活動進行“回頭看”,對作風不嚴不實的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深刻反思。按照“五有兩確保”的要求夯實“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紮實開展黨員教育活動,推動“支部主題黨日+”、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領導幹部“黨課+”等活動的有效結合,安排黨員幹部輪流講黨課,切實抓牢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在職黨員黨組織到社區報到方案》,建立黨組織、黨員“雙服務雙報到”聯繫制度,建立活動台帳,每月開展一次黨員服務活動。制定黨員發展工作計劃,邀請年輕幹部參加黨組織各項活動,強化引導,形成黨員梯隊發展機制。

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9.針對“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層層傳導壓力不夠”的問題。嚴格履行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每季度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局系統黨風廉政工作,黨組書記對黨風廉政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督辦。上半年召開黨風廉政工作會1次,黨組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廉政預警談話”1次,黨組書記講廉政黨課1次。夯實分管領導“一崗雙責”職責,各分管領導分別到局屬單位檢查督導黨風廉政工作。在項目管理上落實“廉政預警談話”制度,向項目管理人員和項目單位分別發放“提醒書”和“告知書”,明確項目管理責任和義務,擴大整改成果和實效。

10.針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回頭看’活動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對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回頭看”整改工作的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和批評教育。建章立制形成提升工作的長效機制,重點修訂完善“財務管理”“辦公用品採購”等內部管理制度,防範和杜絕廉政風險。對幹部外出學習期間發放的9600元交通補貼予以清退,並已上繳國庫。

11.針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制定《黨組會議事規則》,每次黨組會必須邀請紀檢組長列席,充分尊重紀檢組長的監督權。量化細化崗位廉政風險等級,以公示牌形式做好提醒警示。制定《關於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的通知》,明確由紀檢組長牽頭對局系統工作紀律、工作作風進行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強化監督執紀和問責。

12.針對“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完善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和登記制度,切實加強黨員幹部婚喪嫁娶等重大事項管理。

四、落實財經紀律方面

13.針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黨組書記對分管財務領導和財務人員進行了約談,對相關同志進行批評。對報銷不規範的問題,清退局機關不規範報銷的個人所得税1957.77元和市生產力促進中心不規範報銷出差補助800元,並上繳國庫。對報銷憑證不齊全的,已要求有關責任人補齊。局黨組委託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局屬單位進行巡察專項審計,對財務開支、資產管理和對外投資進行了拉網式審計,嚴查是否存在其它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建立財務管理報告制度,定期嚴查局屬單位財務管理情況,黨組每季度聽取一次彙報。完善內控制度,健全財務報銷制度,規範採購、報銷和審批手續。

五、在人事、編制管理方面

14.針對“人事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修訂完善考勤和請銷假等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領導帶班和全員每天簽到的考勤機制,不定期對幹部遵守工作紀律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嚴肅處理。結合機構改革,制定幹部競爭上崗方案,開展幹部輪崗交流。

15.針對“機關內設機構設置不規範”的問題。嚴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規範內設機構名稱及人員配備,並落實到所有公務活動中。

16.針對“機構改革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結合對局屬單位巡察專項審計,已對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資產情況進行摸底,結合機構改革,按規定和程序完成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併入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