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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貫徹落實《河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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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貫徹落實《河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關於貫徹落實《河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討論稿)

 

各縣、區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河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工作要求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現就我市全面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2021年底,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5.1萬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訓17030人;經過努力,到2021技能人才總量達到45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達到14萬人,佔技能勞動者比例的31%以上;建成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達到5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達到8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達到5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達到8個;年培訓量達到千人以上的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達到10個。

二、主要任務

(一)以扶持重點對象為重心,實施就業技能提升行動

1.加強企業職工培訓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身資源建立企業培訓中心、技能大師工作室,或通過民辦培訓機構、校企合作在職業(技工)院校建立企業學院等方式,自主開展在崗職工培訓。企業制定職工培訓計劃,開展適應崗位需求和發展需要的技能培訓,廣泛組織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脱產培訓,開展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在線學習等活動,大力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組織開展化工、礦山、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嚴格執行培訓合格後上崗制度。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參加崗前培訓(含特種作業人員安全作業培訓)給予50%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支持幫助困難企業開展轉崗轉業培訓。對企業職工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等證書的,按照培訓成本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22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培訓,三年培訓2000名新型學徒,職工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中級工4000元以上、高級工6000元以上的職業培訓補貼,由企業自主用於學徒培訓工作。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的企業職工參加初、中、高級工培訓,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分別給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實施技師培訓項目,對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證書的分別給予不低於3000元、5000元的培訓補貼。鼓勵企業與參訓職工協商一致靈活調整工作時間,保障職工參訓期間應有的工資福利待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貧困勞動力培訓。實施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貧行動,結合當地扶貧產業佈局,採取崗位+技能+貧困勞動力模式,開展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貧行動。聚焦貧困縣特別是深度貧困縣,通過項目制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貧困勞動力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在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不超過100元標準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深入推進技能脱貧千校行動和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行動,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等政策;對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按政策給予相應補助。持續推進京津與我省張承保地區的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幫扶和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就業重點羣體培訓做好重點羣體職業技能提升和創業培訓行動,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兩後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行動。持續實施農民工春潮行動求學圓夢行動、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等專項培訓。對有創業意願的開展創業培訓,加強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創業擔保貸款、後續扶持等服務,將創業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最高不超過1500元。兩後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培訓期間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按最高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月最低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民教育培訓三年提質增效行動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訓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國資委、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鄉土人才創新創業培訓充分發揮我市鄉土人才的優勢,實施鄉土人才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帶動羣眾致富的三帶行動。加強職業技能、通用職業素質和求職能力等綜合性培訓,將職業道德、職業規範、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和就業指導等要求貫穿職業技能培訓全過程。堅持需求導向,圍繞市場急需緊缺職業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安、電商、汽修、電工、婦女手工等就業技能培訓;圍繞促進創業開展經營管理、品牌建設、市場拓展、風險防控等創業指導培訓;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開展先進製造業等新產業培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以各類培訓機構為主體,實施供給能力提升行動

1.發揮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主體作用。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等,積極建設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企業。鼓勵企業與各級工會組織合作,利用工會職工服務中心開展訂單式、定向式的職業技能培訓。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院校的,根據畢業生穩定就業1年以上人數,給予院校每人5000元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發揮職業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基礎作用。支持職業院校開展補貼性培訓,擴大面向職工、就業重點羣體和貧困勞動力的培訓規模。在職業院校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按照國家和省職業教育改革相關規定執行。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對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職業院校可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30%。職業院校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相關規定,職業技能培訓支出在專項公用經費列支。職業院校在內部分配時,培訓課時費用不佔用校績效工資總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發揮社會力量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重要作用。支持各地採取混合所有制模式舉辦職業院校,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職業院校和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鼓勵支持社會培訓和評價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工作。不斷培育發展壯大社會培訓和評價機構,支持培訓和評價機構建立同業交流平台,促進行業發展,加強行業自律。民辦職業培訓和評價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與公辦同類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以提升效能為核心,實施載體平台建設行動

1.推動企業培訓平台建設。突出企業培訓主體作用,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按規定建立完善的職工培訓體系並組織實施的企業,符合補貼條件的可採取直補企業的方式進行補貼。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身資源建立企業培訓中心或企業大學,自主開展職工培訓。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承擔社會培訓任務,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人員提供實訓實習條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職業(技工)院校建設。增強職業(技工)院校培訓基礎作用,堅持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按照國家職業分類和職業標準,優化專業結構,調整課程設置,提升辦學質量。支持職業(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和現代學徒制培訓。探索技工院校與職業院校融合發展,鼓勵優質資源投資技工教育,支持技師學院舉辦分校(院),支持民辦職業(技工)院校發展。(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3.推進培訓基地和大師工作室建設。加強對各類培訓基地建設的指導,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輻射作用支持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對審核認定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培訓基地,省財政給予每個500萬元一次性支持;對審核認定的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培訓基地,省財政給予每個300萬元一次性支持。審核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各級財政給予10萬元補助資金。每年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基地或工作室予以警告或摘牌。到2021年底,新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2個、省高技能人才專項實訓基地2個;力爭每年新增2家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促進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建設發展。發揮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補充作用,規範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培訓服務。按規定落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審批、項目申報和獎勵評定等政策。嚴格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師資、設備、場地等基本條件,規範和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培訓服務。打造一批地方特色和市場品牌效應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

(四)以完善補貼為途徑,實施政府資金激勵行動

1.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準,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與一次性吸納補貼不可重複享受。(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後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對企業開展培訓或者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不超過60%的培訓補貼資金。各地可對貧困勞動力、去產能失業人員、退役軍人等羣體開展項目制培訓。(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各縣區要加大資金支持和籌集整合力度,將一定比例的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和行業產業發展經費中用於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以及從全市2018年底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為基數,按20%的比例計提的資金,統籌用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具體籌集辦法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另行制定。企業要按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其中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培訓,可用於企業師帶徒津貼補助。落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税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税收政策。(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職業培訓資金監管。建立完善補貼資金髮放台賬,把好資金使用各環節,各縣區每季度要向社會公開工作任務完成和各項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工作,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保障資金規範安全和使用效益。對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依法依紀嚴懲,對培訓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保護工作落實層面幹事擔當的積極性。(市財政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深化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放管服改革。加強對培訓機構和培訓質量的監管,健全培訓績效評估體系,積極探索建立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支持企業按規定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工作,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提升技能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從事准入類職業勞動者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推動工程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管理區、經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推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統籌抓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形成省級統籌、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強力推進實施,實現全程高標準、整體高質量。

(二)健全工作機制。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健全推進工作協調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作為服務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建立政府統一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有關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抓好督導指導。各縣區政府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的具體貫徹落實措施和推進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把督導檢查工作貫穿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全過程,加強工作調度,搞好跟蹤問效,及時推廣經驗,解決存在問題。對政策和工作落實不到位而影響任務完成的要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