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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關於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編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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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關於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編5000字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街道道路上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在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建立應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2。1組織指揮機構發生個性重大(I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發地市政府應急處置潛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轉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街道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街道指揮部設在街道綜治辦。
 
  2。1。1街道指揮部成員
 
  總指揮:街道書記
 
  副總指揮:派出所長、交警中隊長
 
  成員:黨政辦、安監辦、綜治辦、派出所、交警中隊、城管、消防等單位負責人。
 
  2。1。2街道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2)負責啟動本預案。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4)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向街道辦事處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狀況。
 
  2。2日常辦事機構
 
  街道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街道綜治辦,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主要職責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2)制訂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用心預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帶給科學依據。
 
  (3)統計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為用心預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帶給科學依據。(4)向街道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推薦,並做好預案啟動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5)完成街道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處置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街道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揮部部分領導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發生後,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發生後,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街道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個性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街道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指揮部總指揮指派。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立前,由事發地村委會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現場救援指揮部應當設置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附近。
 
  2。3。2現場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狀況,適時調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做出決策,下達指令。(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持續與街道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狀況,並根據上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
 
  2。3。3現場應急行動組
 
  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視情建立若干行動組,對事故
 
  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落實街道指揮部和現場救援指揮部指示,收集處理事故處置信息,協調其他工作組開展工作。
 
  (2)事故救援組: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人員搜救、險情排除等具體救援工作。
 
  (3)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和安置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4)治安保衞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和秩序維護,並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5)事故調查組: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負責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職責,提來源理意見。(6)後勤保障組:負責應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後勤保障。
 
  3、事故分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個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四級。
 
  3。1個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個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個性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個性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個性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較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傷的;
 
  (2)運載危險品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經或可能造成必須危害和損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不穩定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必須危害和損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及預警信息
 
  各級部門要制訂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逐步構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交警低塘中隊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地段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4。2預警行動
 
  各村、有關部門接到預警信息後應迅速核實狀況,並用心採取交通管制、設施維護等預防和應急措施,及時、有效地採取處置措施,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4。3預警體系建設
 
  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警平台,逐步構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機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村委會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1)應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啟動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應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啟動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街道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督導應急處理工作。
 
  (3)應對個性重大(I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同時及時上報市級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5。2指揮與協調
 
  個性重大(I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街道綜治辦立即核實和確認,將狀況報告街道辦事處,向街道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推薦,根據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總指揮視情及時主持召開街道指揮部成員單位
 
  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總指揮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和參與處置工作。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狀況,街道指揮部及時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採取行動。
 
  5。3現場處置
 
  事發地村委會和有關單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後,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
 
  5。3。1現場施救
 
  各應急救援隊伍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交管站用心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徵用過往車輛。
 
  (2)交警趕赴現場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3)派出所警力負責做好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工作。
 
  (4)遇有車輛墜河等事故,事發地村委會負責調集人員、工具進行營救、打撈。
 
  5。3。2救護和醫療
 
  衞生院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組織現場衞生防疫有關工作。
 
  5。3。3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務必加強個人安全防護。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5。3。4羣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狀況,明確羣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羣眾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序並組織實施,協調衞生部門組織醫療防疫與疾病控制。派出所負責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疏散現場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5。3。5恢復交通
 
  現場人員、車輛施救完畢後,應及時清理現場,修復受損交通設施,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對隱患一時難以排除的,應及時採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復道路交通。
 
  5。4信息報送與處理
 
  (1)信息採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個性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應立即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指揮部和事發地村委會應及時派員赴現場,核查、11瞭解並續報有關信息。
 
  (3)信息報送方式可採取電話口頭報。
 
  5。5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及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報道。
 
  5。6後期處置
 
  (1)街道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鎮有關部門、事發地村委會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2)保險公司應在交警的協調下,及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工作。
 
  5。7特殊類型事故處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重大火災、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時,應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5。8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職責人員提來源理意見。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鎮
 
  有關部門應提出整改措施,儘快消除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資金保障,具體按照《朗霞街道突發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6。2力量和裝備保障
 
  各村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成立相關人員組成的專門應急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要用心利用廣播、宣傳窗等載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潛力。
 
  7。2培訓
 
  組織、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救援潛力。
 
  7。3演練
 
  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適時開展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潛力。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獎勵與職責對在實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職責人的職責。
 
  8。3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