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物業和業主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2篇 業主與物業共築消防安全:合作共擔,共同守護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6.65K

本文主要介紹物業和業主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旨在對物業和業主在日常管理中的消防安全責任進行規範。通過簽訂該責任書,物業和業主將共同承擔起建築消防安全的管理責任,確保居民生活和財產安全。

物業和業主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2篇 業主與物業共築消防安全:合作共擔,共同守護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x住宅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將安全消防措施納入日常生活中,防患於未然。

二、乙方在家居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及住宅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及乙方委託的施工單位共同負責,甲方實施監督和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教育施工單位遵守小區消防管理有關規定,並同施工單位負責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法律責任。

三、乙方必須加強對同住親人、來訪朋友或暫住人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及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瞭解火險特點和防火要求,以確保室內防火安全,並有義務參加管理處、消防主管部門的消防演習和宣傳活動。

四、乙方必須做到在家居範圍內有防火器材。嚴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在消防通道違章搭建。

五、乙方務必保證所有同住人員在思想上對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視並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同時,注意安全使用燃氣﹑家用電器,並定期檢查,以防止發生事故。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蝕性的物品。

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法規和有關規定。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法規和規定的各類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和及時糾正,在火警發生情況下,組織撲滅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統一指揮,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公司和消防主管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保護好本住宅區公共場所的消防設備﹑設施及消防器材。

八、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消防安全管理檢查監督。原則上每季度全面檢查一次。乙方應以積極認真的態度接受並配合甲方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乙方要及時地﹑自覺地進行整改糾正,甲方可採取合法措施監督乙方整改糾正。

九、本責任書一經簽訂,甲乙雙方要認真遵守,各負其責,加強配合,按責任要求,共同把消防工作切實做好。

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物業和業主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2篇 業主與物業共築消防安全:合作共擔,共同守護 第2張

第2篇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户)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業主(住户)___________為______座(棟)_____層______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設備、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户)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户)未經批准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户)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户)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户)家裏發生火災,(如家裏沒有人,聯繫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户)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户)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出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泄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户),嚴禁將煙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窗口、陽台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牀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1.不得在家裏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閲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