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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體系管理制度6篇 建設: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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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體系管理制度是指企業為確保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實現企業持續發展而建立的一套管理體系。質量體系管理制度要求企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遵循規定,確保每一個環節的質量要求得到滿足。制度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質量計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糾錯和質量改進等。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6篇 建設: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第1篇

通過分析不合格產生和潛在的原因,制訂並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實際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適用於日常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不合格、內部質量審核、管理評審和第三方審核機構中提出的不合格的處理。

3.1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對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和管理評審中提出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跟蹤和驗證。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對需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問題制定方案並監督實施,對處理結果進行跟蹤和驗證。行政部對各部門制定和實施的糾正和預防措施要進行監督和檢查。

出現重大的服務不合格見《不合格品/服務控制程序》;

徵詢、調查、檢查中發現的重複出現或影響惡劣的服務過程的不合格;

用户提出的不合格見《處理客户投訴的工作流程》;

內部質量審核、管理評審或第三方機構審核中提出的不合格;

任何不符和質量文件或gb/t19001-20xx:iso9001-20xx標準的情況;

4.1.2各部門人員均可根據上述情況提出應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問題。

4.2.1各部門之間依據4.1.1條款的內容隨時都可以書面形式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對提出的不合格項,應在報告中進行描述。

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內部質量審核中的不合格由內審員簽發《內審不合格報告》。

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或用户提出的不合格屬部門行政權限範圍以內能解決的,由責任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超越責任部門權限以外或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提交管理者代表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第三方機構審核中提出的不合格由該機構審核員簽發《不合格報告》。

徵詢、調查和檢查活動中發現的不合格,由該項活動的負責人簽發《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實施的責任部門,應對報告中提出質量問題進行分析,查明發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防止問題再發生具體措施和完成期限,填寫在《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的相關欄目。

由部門主管提出的糾正措施方案或重大的質量問題和管理評審中提出的不合格制定的糾正措施方案應報經理審批後實施。

各部門根據公司內部或外部的消息,如對服務過程有影響的信息及反饋信息(如審核結果、服務報告、用户意見調查、投訴記錄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並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組織人員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對預防措施的監督實施和驗證,具體監督驗證工作由行政部實施。如預防措施實施有效,應納入質量體系文件。

4.2.5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簽發人負責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進行驗證,以確定其是否執行和有效。當有客觀證據證實糾正或預防措施已經完成並且是有效的,《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即予以關閉;若糾正和預防措施尚未完成或沒有實際效果,簽發人應組織有關人員進一步深入分析原因,重新制定措施,確定完成日期。

4.3《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由發出部門和行政部各保存一份。必要時管理者代表可保留一份。

4.4當糾正和預防措施引起質量體系文件更改時,則由各相關部門將更改內容納入相應的體系文件中,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要求審批後實施。

質量體系管理制度6篇 建設: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第2張

第2篇

通過內部質量審核,驗證質量體系文件的實施效果以及各項質量活動是否符合質量體系要求,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性。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內部質量體系審核工作的組織,任命內審組長和審核員組成的審核組,批准《內部質量審核計劃》、《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3.2內審組長負責《內部質量審核計劃》的編制和審核工作的領導,及與受審核部門關係的協調,編寫《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3.3審核員負責編制《內審檢查表》,進行現場審核,簽發《內審不合格報告》。

內部質量審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需要時,可隨時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審核。

4.2.1審核前,管理者代表負責任命內審組長,確定審核組成員。內審員應具備資格證書,並與被審核的部門無直接的責任關係。

內審組長制定《內部質量審核計劃》,經管理者代表批准後執行,其內容包括:

內審組長召集審核員召開審核組的預備會,向審核員明確審核的目的和範圍,簡要介紹受審核部門情況後,研究和商定審核的策略、落實分工、確定審核的日程安排,並規定審核紀律和內審員應注意的事項。

審核組應以書面的'形式提前5天將內審計劃發放到受審核部門、人員。

審核員進行審核工作前,應事先備齊下列表格、文件和資料:

c)質量手冊和與受審核部門的質量活動有關的程序文件、工作規程、上一次內審發出的《內審不合格報告》等。

審核員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資料編寫《內審檢查表》。

內審組長召開首次會議,審核組成員和受審核部門負責人及主要陪同人員參加。

a)內審員按照內審計劃和編好的《內審檢查表》到現場通過觀察、詢問、查閲文件和有關記錄等方式收集證據,

b)對發現的不合格項,經受審核部門、人員確認後,填寫《內審不合格報告》,

內審組長組織討論審核結果,確定不合格項,並與被審核部門交換意見後,填寫《質量體系內審不合格項目分佈表》。

審核工作完成後,內審組長主持召開未次會議,向管理者代表和受審核部門宣佈審核結果,同時接受和回答受審部門提出的問題。

4.3.5《內審不合格報告》由審核員簽發,受審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內部質量審核報告》由內審組長編寫,保證其具有正確性和完整性,並交管理者代表審批。

4.4責任部門根據《內審不合格報告》要求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限期糾正,內審組長負責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實施。

4.5《內部質量審核報告》由行政部發給各個受審核部門、人員。內部質量審核工作中形成的記錄和報告由行政部歸檔保存,保存期為3年。

第3篇

建立文件與資料管理制度,規範質量體系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准、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燬的管理,確保文件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3號)》及附錄。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批准、分發、保管,以及修改、撤銷、替換、銷燬等。

4.1質量管理部負責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並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4.2文件使用部門、人員嚴格按本制度進行文件的`使用。

5.1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由質量管理制度、部門及崗位職責、操作規程、進貨評審、內審等組成;

5.2.1合法性原則:質量管理文件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和有關政策;

5.2.2實用性原則:與企業經營規模、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相適應,與企業組織機構、人員崗位設置、設施設備、計算機系統的設置相吻合,與企業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實際流程一致、實用;

5.2.3高效性原則:在合法及實用原則前提下,管理要求適當高法定標準,採用先進科學的管理辦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推動企業不斷改進和提高;

5.2.4強制性原則: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物力和措施,有必要的獎懲措施和辦

第4篇

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及體系運作和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項(不合格服務)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對公司各部門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項的控制。

3.1各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或庫管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標識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管轄區提供服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確認、處理。

4.1.1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後,進行記錄和處置;庫管員對採購物資驗證出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後,進行記錄、標識、隔離,由採購人員確認後進行退貨或更換,或按4.1.2進行處理。

4.1.2對使用過程中或採購回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置應由使用部門先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然後經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批准後作出以下處理:

4.2.1對服務過程質量影響不大或用户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各相關部門應在當日內作出處理並做好記錄。

4.2.2根據服務工作的檢查記錄,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可填報《不合格項整改通知》,由相關的人員執行,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服務工作進行復檢。

4.2.3因質量體系運作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使用户嚴重不滿的服務,由部門負責人或與機關部門評審確認後,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並負責組織人員採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在規定時限內給予處理,若在近期內無法解決的,則要制定糾正計劃。

4.2.4因客觀環境條件(如天氣、交通、市政等)的影響和制約所造成的不能滿足用户要求的可事先與用户協調,經用户同意後,再約定時間進行處理。

4.2.5返工或返修後的服務項目應按相應的檢驗程序重新驗證並做記錄。

第5篇

確保物業公司選擇的分供方能提供滿足合同要求的物資和服務。

適用於相關部門採購物資時,對物資供應商(即分供方)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分承包方的選擇。

3.1行政部組織對分供方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分承包方進行資格審查、質量審查和檔案的建立及管理。

3.2物業管理公司經理負責批准確定合格分供方與分承包方名單,並由經理或其指定人員簽署採購或分包合同。

c)供應的物資必須能保證符合所需物資的型號、規格、質量要求等。

4.1.2各部門(管理處)應擬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供應商,對其評審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4.1.1行政部對評審結果進行記錄,並將兩個以上入選的供應商評審記錄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確認批准,形成《分供方評審表》。

4.1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包括外協加工及製作)分承包方的選擇和評審

4.2.2行政部擬定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承包方,會同相關部門或人員對其進行初審,內容包括:

4.2.3行政部對評審結果進行記錄,入選的分承包方評審記錄由管理者代表確認以後,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批准。

4.2.4所有經評估合格的供應方都應列入《合格分供方一覽表》中,該名單由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批准。

a)工程發包應嚴格按照投標或定向議標程序和相關規定進行,

b)對方提供的業績及榮譽資料必須進行驗證考查作出評審,

c)建安工程合同除應有明確的工程範圍、工期、質量標準、竣工時間外,還必須明確取費等級、材料設備供應責任、工程造價核定及撥款結算的規定等。

a)由相關部門起草合同的文本,按《採購與分包合同、協議簽定程序的有關規定》核准。

4.1對分供方的詢價控制參見《工程發包、採購、外協加工的詢價制度》

4.4.1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每年12月組織對合格供應商和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合格分承包方進行一次年度複審,審核內容包括:

b)過去一年供應的物資質量狀況/分承包服務的質量管理狀況,

d)本公司於其在以往的採購活動中未發現過嚴重質量問題糾紛。

4.4.2凡在評審中確定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的分承包方,經物業管理公司經理批准,以下列方式處理:

b)要求其限期整改,對未能在限期內改進的,終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資格。

4.4.3行政部建立合格分供方檔案,並將《合格分供方一覽表》按受控文件的方式發放到管理者代表和相關部門。合格分供方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6篇

通過對進貨檢驗的控制,防止未經驗證及不合格的物資投入使用,以確保公司提供服務的質量。

由提出申請的部門主管負責驗收,或由行政部人員驗收,行政部主管負責監督。

4.1依據審批後的《採購申請單》或《採購計劃》對所採購回的物資進行入庫檢驗。

4.2批量採購回的物品數量少於10個全檢,11-50抽檢10個,51-100抽15個,101-200抽20個,200個以上抽檢10%,500件以上抽檢5%。

4.3驗證根據情況可採用核對數量、外觀檢查、樣板核對和合格證檢查等方式進行。對涉及安全性能的產品如電器類、水暖器材、消防用具類、化工原料必須要有合格證;對小五金類、絕緣材料類、標準件類和其他雜項類應核對規格、型號和數量與採購文件是否一致,外觀和包裝有無破損等。

4.4驗證合格由驗證人在《材料入庫驗收單》上進行記錄,對驗收中發現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服務的控制程序》執行。

4.5對急需使用的來不及檢驗的物品,由行政部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或其授權人員簽名後,可予以緊急放行。放行部分要由庫管員註明數量、批號,並要有明確標識,以便一但發現問題時可以返回。沒有放行的部分按常規進行檢驗。

4.1對外協加工及製作的產品要經過檢驗合格後方使用,並將檢驗結果作出記錄。

4.2對外購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根據使用條件及要求進行檢驗,並作出記錄,對4.6、4.7條款,產品的驗收是以相關的'要求進行(如製作圖樣、書面要求、説明書、採購協等)

4.3.1當分供方提供服務時,根據雙方協議內容及對其提供的條件及資料進行驗證(如配備設備、人員素質、工程材料等),此驗證是指服務/工程項目開始前進場的條件的驗證。

4.3.2若分供方提供的服務項目有階段性時,則對每一階段開始前進行驗證,以確保各階段的有效銜接。

4.3.3若對驗證符合要求時,才能通知對方開始服務/工程項目。

4.3.4若對驗證方不合要求時,應通知對方不能開工,直至滿足條件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