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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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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8篇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1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黨的十八提出以後,儼然已成為我國新形勢下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真言。每個國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統的法制國家。從古至今,各個朝代關於規範性的法律條文都是以當時的具體形勢而提出併成文。立法為執法,為政府的行政行為或是人民羣眾的權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錯,更少不得關注度。

立法的科學化是防止不切合發展實際從而造成法制產生的執行標準,怎麼樣的立法程序是科學的,形成的法律法規是契合發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漸加強,對法律執行的要求就更加嚴格,對於反腐倡廉及黨內法規中制度的建設更提出了新層次的要求,必須要確保對反腐行為的預防和控制力度。

執法的嚴格性更是對法律實施過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須要紮實可行的予以實施,並且確保執法的過程無偏差,不給羣眾造成生活和生產上的難題,這是其一;執法過程必須要公正嚴格,秉持公正,不凸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個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這需要司法機關必須要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基本的行動準則,將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絲錯漏。要禁止司法行為中出現權錢交易現象,這一現象的產生無疑是給我國法制的執行平添敗筆,更影響羣眾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為準則當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約束行為,以法律認知行為,以法律辨別是非。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少不了全民的參與,需要全民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重要性,提高社會和諧健康水平。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2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會都必須樹立有效的,沒有就沒有秩序。不同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形態,決定了一個社會中不同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質屬性決定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志,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法律具有規範相和確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廢止。這種法律所獨有的確定性,使人們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清楚地預見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時間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法律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任何個人或者組織違反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些特徵,決定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3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黨是國家的生命,法是國家的保障。法制中國依法治國是中國人民走向創新發展強大的必然選擇。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

(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四)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

(五)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4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引下,經過20多年的艱苦努力,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在我們邁進充滿希望的21世紀最初幾年的關鍵時刻,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莊嚴命題,並將其寫入憲法。這不僅是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發展,也是治國方式的進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

社會主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社會生產力。貧窮與落後絕不是社會主義。而要發展社會生產力,使經濟發達,社會進步,國家強盛,就必須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結合起來,建設起新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的自主、平等、誠實信用等屬性,必然從客觀上要求法治。市場不是萬能的,也存在消極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規範、引導、制約、保障和服務,否則就會成為無政府經濟。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完善的過程,實質上是經濟法治化的過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實施市場經濟法律,市場經濟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否則,經濟活動中的種種弊端和不良傾向就會滋生蔓延,如投機倒把、假冒偽劣、坑蒙拐騙、欺行霸市,直至權錢交易,現象猖獗。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後,我國的經濟需要與國際市場接軌,這就要求按國際經貿和民商事領域的通行規則和慣例辦事。而這些慣例和通行規則已成為各成員國制定經濟貿易法律、法規的基礎。因此中國的經濟要融入世界經濟的大潮中,法律還必須符合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這樣才能平等地參與競爭,不至於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被判罰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説,沒有依法治國,沒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就不可能有給人民帶來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就不可能有社會生產力持續、協調、高速的增長。

二、依法治國,是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根本保證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13億中國人民的偉大事業。它和人民當家作主緊密相聯,休慼相關。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沒有社會主義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江澤民同志就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治國方略的高度來講,就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選進國家機關作公僕;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換那些不稱職的公務人員;才能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來參政、議政、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務和社會事務;才能通過法定程序真正保證國家對重大問題的決定符合自己的願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時獲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使人民當家作主真正在中國落實,都必須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根本保證。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5

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雜誌發表習的重要文章《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文章強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凝聚着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在社區工作中更要堅持法制化治理社區,比如近期社區黨員、居民共同學習的“四條例一法規”,其中包括“北京市垃圾分類條例”、“物業法”“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民法典》,充分説明了要堅持依法治社區,讓居民羣眾都懂法,用法。社工也更應該強化法治意識,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做制度執行的表率,法律規定的積極去開展,法律不允許的堅決不做。要堅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結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融入社區建設,努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和社會秩序。依照法律法規開展各項社區工作事務。

一、廣泛宣傳,利用社區內的宣傳欄、黑板報、羣或者入户講解等開展線上線下的法律宣傳,讓居民加強法律意識。

二、統籌協調,聯繫轄區單位和黨建協調委員會等單位組織開展各類知識講座,例如國税局開展税務知識講座,使居民活學活用。

三、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組織轄區幼兒園、餐飲單位等開展和他們息息相關的活動,從活動中瞭解法律知識,加強法律意識。

把社區工作做紮實,法律是基礎,居民羣眾的各類需求日益提高,更應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強思想引領,使黨員和居民凝聚一心,堅持人人平等,不斷推動各項工作的發展。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6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輯的習近平同志《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一書,收入習近平同志2012年12月4日至2020年11月16日期間關於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文稿54篇。現將這部專題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紹如下。

?以科學理論指導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是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講話的要點。講話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以科學理論為指導。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三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是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同志的講話。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要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堅持黨的領導,更加註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7

一要準確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臨的形勢,明確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標與要求。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人民法院工作也站在新的起點,既面臨難得機遇,又面臨嚴峻挑戰。要切實增強機遇意識、憂患意識,努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推進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法院要緊緊圍繞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發揚優良傳統,勇於改革創新,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堅持不懈加強司法機關自身建設。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是司法機關做好各項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同志的重要論述,不僅對司法工作宗旨、司法權運行機制、司法能力、司法作風和司法廉潔建設等提出全面具體的要求,還強調要加強基層司法隊伍建設,加強司法幹部體制和經費保障體制建設,改善司法幹部工作生活條件,讓他們更好履行職責。我們應當牢固樹立羣眾觀點,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紮實開展好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四風”問題,樹立良好司法形象。堅持重心下移、固本強基,加大對基層工作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基層實力、激發基層活力、提高基層戰鬥力,激勵廣大基層司法幹部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投入到建設法治中國的偉大實踐中去。

三要全面加強各項工作,努力實現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要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尊重和保障律師的權利,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能動性,自覺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深化司法公開,積極迴應人民羣眾對法院工作的關切;擴大司法民主,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完善司法為民措施,使羣眾更方便地參與訴訟;深化司法改革,突出抓好重點改革項目的落實,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加強審判管理,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要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確保人民法院隊伍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羣眾路線,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法院隊伍職業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官職業保障水平;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切實提升司法水平;加強司法作風建設,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加強廉政建設,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實工作基礎,不斷改善基層司法環境。

依法治國學習心得體會篇8

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礎,法制是民—主的確認和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權利在內的各種權利都由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權利也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規範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因此,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就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裏,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社會穩定、秩序井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沒有穩定和秩序,人們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睦共處。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這些矛盾和問題,既是社會不穩定因素,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需要採取多種措施進行調整解決。在眾多的社會調整措施中,法律調整最為重要。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具有“硬性”的社會功能和規範功能。要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實現社會和諧,就必須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國理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做了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羣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其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準,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