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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空氣質量改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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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環境思想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全市生態環境工作暨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議精神,聚焦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突出問題,全力開展空氣質量改善整改工作,改善縣城環境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縣空氣質量改善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標

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力爭同比下降40%,全年優良天數達210天以上。

二、整改任務

(一)加強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

1.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2.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排查“散亂污”企業及集羣企業,依法實施分類處置。建立“散亂污”企業及集羣排查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實行網格化管理,由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明確網格督察員,落實“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責任。對排查、取締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追究“網格長”及相關人員責任。

3.推進焦化行業產業升級改造。福龍焦化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穩定達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精煤、焦炭等散狀物料儲存和輸送完成密閉改造,焦爐爐體安裝高清紅外視頻監控裝置,焦爐煙囱、裝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幹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煉焦煤氣淨化系統冷鼓各類貯槽(罐)及其他區域焦油、苯等貯槽(罐)的有機廢氣接入壓力平衡系統或收集淨化處理,加快推進焦爐機側爐口除塵系統建設。2019年底前完成揮發性有機物(vocs)控制和治理。

4.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建立工業爐窯管理清單,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分類提出整改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未完成整治的工業爐窯,實施停產。

完成重點領域vocs綜合整治。按照分業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化工、工業塗裝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強化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配套建設末端治理設施,全面開展ldar工作。所有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完成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全口徑清單,對物料(廢渣)儲存、裝卸、破碎、輸送及工藝過程的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

5.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特別排放限值管控。堅持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重點工業企業按照許可證要求,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許可要求的實施停產。對現已建成投運的磚瓦窯一律執行磚瓦窯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生態環境部徵求意見標準),達不到排放標準的實施關停;
現有火電(燃煤以外)、水泥企業及鍋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燃煤發電機組執行超低排放標準。

(二)強化燃煤管控

6.有效推進清潔取暖。2019年9月底前完成城區及周邊的柳林鎮和穆村鎮13個村的集中供熱和煤改氣,新增清潔供暖200萬平米,中心集鎮機關單位燃煤鍋爐全部採用清潔供暖。呂梁市區周邊李家灣、圪垛、韓家坡和樑家會四個村全部實施煤改氣,涉及居民2593户實施燃煤爐具和原煤雙清零,實現城區、城中村及李家灣4個村清潔供暖全覆蓋。

7.強化散煤煤質監管。2019年8月31日前,“禁煤區”範圍內實施燃煤爐具和原煤“雙清零”。農村分散小鍋爐禁止燃用硫分高於1%、灰分高於16%的劣質散煤,設立優質煤供應點,採用政府補貼的形式,為城鄉居民提供優質民用煤;
確定民用散煤銷售點,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行為。

8.開展鍋爐綜合整治。2019年8月31日前,全縣範圍內所有工(企)業、商業、服務業、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禁燃區範圍內所有居民、村民自建小區燃煤鍋爐全部淘汰。非“禁煤區”能夠保證冬季清潔供暖的,自建燃煤鍋爐一律淘汰;
難以保證冬季清潔供暖的,自建燃煤鍋爐一律使用清潔煤替代。

(三)加強機動車尾氣和油品管理

9.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落實《呂梁市城區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9年7月底前,在城區主要道口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設施。開展柴油車尾氣排放情況入户監督抽測。

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對偽造機動車排放檢驗結果、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10.加強車用油品監督管理。開展打擊黑加油站點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車用油品的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黑加油站點和黑移動加油車,一經發現,堅決取締。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四)強化揚塵污染防治

11.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嚴格執行《呂梁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對火電、水泥、焦化、煤礦、洗煤五類重點企業涉煤堆場進行限期全封閉改造。嚴格規範建築施工和渣土運輸作業秩序,從嚴落實建築工程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施工現場道路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出入車輛沖洗“六個百分之百”規定,對於無主管部門核發《渣土運輸許可證》和交警部門核發《限行道路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工地,密閉不嚴、車輪帶泥的車輛一律不得駛出工地。加強拆遷施工工地管理,拆遷現場定時灑水濕法拆遷,綠網遮蓋,風力大於三級天氣禁止拆遷。城區要常年全天候嚴格對運輸車輛實行限行、禁行。嚴控城區燒烤攤點、餐飲業油煙污染排放,有效減少區域揚塵污染。加大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力度,嚴防汽車尾氣污染。加大城區道路機掃降塵保潔力度,保證機掃率達76%以上。

12.嚴控秸稈露天焚燒。全面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推進秸稈機械還田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綜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壓實鄉鎮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

13.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加強採暖期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實行差別化錯峯生產。2019年9月底前科學完善錯峯生產方案,細化到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具體的錯峯生產措施,狠抓落實,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保障措施

為確保2019年空氣質量改善整改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各鄉鎮各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堅持“高標準、大投入、硬措施、嚴執法”,切實保障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順利推進。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鐵腕治污。要逐級壓實黨委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領導成員親力親為抓空氣質量改善整改工作的政治責任。各單位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切實把環保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二)細化工作措施。各鄉鎮、各部門要細化空氣質量整改方案,各相關企業和單位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對照任務要求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問題整改和工程建設要逐條逐項制定工作任務落實和項目建設清單,明確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責任人,層層分解壓實責任,確保空氣質量整改目標任務按要求完成。

(三)強化督察督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環保工作整改責任體系,逐級抓好責任落實,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做到措施具體,責任到人,工作有力,確保全縣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對於因責任沒有明確、沒有落實或措施不利而導致任務沒有完成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