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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八百字4篇 安全事故心得:感悟與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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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社會發展飛速,各行各業紛紛崛起,而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作為公文網站的編輯,我們深知安全事故對個人和社會的巨大影響。在這篇文章中,將分享八百字的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希望藉以提高廣大讀者的安全意識,共同營造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

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八百字4篇 安全事故心得:感悟與預防

第1篇

校園傷害事故不僅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 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社會重要問題。如何應對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明 確法律責任迫在眉睫。近兩天,我學習了教育局王主任關於校園傷害事故的講座,以下是本人的學習心得。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 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着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 中,也無據可尋。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三、我們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 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事實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 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 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應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 規。通過學習培訓,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 項目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處理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 學校的合法權益。

安全事故心得體會八百字4篇 安全事故心得:感悟與預防 第2張

第2篇

各類事故發生後,我們總是在反思,總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這種事故的發生,從每一起事故的發生我們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發生,它與違章作業、責任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高、現場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關係;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訓,把心裏的壓力轉變成我們工作執行的壓力,將壓力有效地傳遞下去。

首先要將“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貫穿與我們每位員工的心理,還要真正將我們大集團的‘從零開始向零奮鬥’安全文化理念滲透到每一名員工的思想、意識、操控、行為;真正做到本質安全,不能麻痺大意憑僥倖,二是要提高我們每名施工用電維護人員的安全認知能力,認識到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否決一切的極端重要性,打擊不安全的行為。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種隱患的排查,防患於未然。要把無事當有事,無中找有,小題大做。排查隱患很重要的是要細緻,不但要查設備運行的不安全狀態也要排查思想上的麻痺大意。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質安全和本質質量要求的落實。一手抓規程約束,嚴格執行各項規程規定,在平常工作中要幹標準活,高標準幹活,規範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別人。日常工作要對照檢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還沒有標準,先把標準明確了,再按照標註去做,就是規範。我們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標準,凡事按標準去做,這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習慣糾正的過程。五是要抓好關鍵人物。首先是我們的班組長。班組長與現場工作結合最緊密,班組長履職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個單位履職程度的體現,抓好了班組長這一層面就抓住了現場、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規範。再就是我們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幹員工。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險主義;老工人憑着老經驗、老習慣違章作業根深蒂固。

總之,安全就是命,我們要將‘從零開始向零奮鬥’安全文化理念滲透作用於每一名員工,抓安全是為了自己,是為了自己家庭幸福,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怎麼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員工發自內心地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我們要學習事故,也要把兄弟單位的事故當作自己的教訓,變成我們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鐘常鳴,警示高懸,做好我們的日常工作。

第3篇

校園傷害事故不僅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 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社會重要問題。如何應對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明 確法律責任迫在眉睫。近兩天,我學習了教育局王主任關於校園傷害事故的講座,以下是本人的學習心得。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 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着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 中,也無據可尋。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三、我們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 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事實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 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 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應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 規。通過學習培訓,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 項目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處理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 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4篇

在學習了安全教育這個專題後,我更明白到在國小階段安全教育非常重要,不可輕視,因國小生的安全意識差,自我保護能力差,當危險悄悄地逼近時,孩子們還一無所知,不幸的事卻屢屢發生。我認為多渠道加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師生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

利用日常小事對國小生進行安全教育,讓他們樹立一定的安全意識。在國小生的日常生活中,總會聽説有學生在玩耍時摔斷胳膊、腿,碰破了額頭等安全事故。其中不少是進行安全教育的好材料,這些事情發生在學生的身邊,很具有教育意義。因此,教師可抓住機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可以讓在場的同學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景,談談自己對這次事故的的體會和看法,用身邊的事教育學生,學生很容易受到教育,對幫助學生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很有幫助。

學生在學校有很多課餘時間,學生分佈區域廣泛,在操場、教室、走廊、樓梯等地活動,情況複雜,不易受老師控制,學校應加強這一時間的管理巡視,教育學生在課餘時間如何選擇安全有益的活動和遊戲,在指定的安全區域活動,教育學生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報告老師併到醫務室就診。

校園事故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但重要的還是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他們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同時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儘量減少事故的發生。

校園安全是一個永恆的主題,是確保班級教育教學工作順暢開展的前提,對於每一位老師來説,杜絕學校的安全隱患,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是我們責任,我們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對學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切實做到思想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力爭創建和諧校園,努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以保障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