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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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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彙總


    第一單元 堅持憲法至上

第一課 維護憲法權威

第一框 公民權利的保障書

1、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

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2、憲法如何保障國家權力屬於人民?

①憲法確認我國國家性質,明確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②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奠定了國家權力屬於人民的經濟基礎。

③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明確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途徑和形式。

④憲法規定廣泛的公民基本權利,並規定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措施。

⑤憲法還規定國家武裝力量屬於人民

3、人權的含義:人權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

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

4、中國的人權的特點:廣泛性(主體廣泛、內容廣泛)、公平性、真實性

5、國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權?

①總體要求:要求國家機關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②立法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現代法治國家立法活動的基本要求。

③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應當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

④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

⑤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第二框 治國安邦總章程

1、依據憲法,國家機構是如何組織的?

①我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它監督。

③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2、國家機構的組織活動原則: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3、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主要表現:

⑴在國家機構與人民關係方面: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選舉產生國家權力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機構中居於主導地位。

⑵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的關係方面: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⑶在國家機關內部作出決策、決定時也要實行民主集中制。

4、憲法的核心價值追求: 規範國家權力運行可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

5、憲法為什麼要規範權力運行?

①權力是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造福於民;如果被濫用,則會滋生腐敗、貽害無窮。必須對權力的行使進行制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②規範國家權力運行可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這是憲法的核心價值追求。

6、權力如何依法規範運行?

①國家權力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國家機關行使權力應當有法律依據,不能濫用職權;

②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國家機關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得懈怠、推諉;

③憲法和法律規定了國家權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國家權力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途徑和方式行使,凡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④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職責必須要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第二課 保障憲法實施

第一框 堅持依憲治國

1、憲法的構成:

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條。

2、憲法在國家中的地位:

我國憲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3、憲法的內容:

憲法規定了我國的國家性質、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及其職權等國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

4、憲法是根本活動準則的表現:

①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維護憲法權威,捍衞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②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堅持依憲行政。)

5、憲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

6、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的具體表現:

①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其他法律是根據憲法制定的,不得與憲法的原則和精神相違背。(憲法是法律的法律)

②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嚴格。

③憲法是國家法制統一的基礎,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7、為什麼憲法的制定和修改更加嚴格?

一方面使得憲法具有更廣泛的民意基礎;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憲法的長期穩定性,使得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健康發展

第二框 加強憲法監督

1、開展憲法監督的機關,憲法監督的內容?

機關: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有權解釋憲法和法律,地方各級人大在本行政區域內負有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的職責。

內容:①合憲性審查和監督,即審查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合憲性,使其與憲法不牴觸;②審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的違憲行為,追究其違憲責任,維護憲法權威。

2、為什麼需要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權力的行使需要接受監督。 監督是權力正確行使的根本保證,不受監督的權力將導致腐敗。在權力監督體系中,憲法監督制度具有基礎性意義。

3、如何加強憲法監督工作?

①要完善和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和程序。

②要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③對於各種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4、增強公職人員的憲法意識的方式、目的。

方式: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等,就是為了強化國家公職人員的憲法意識。

目的:強化國家公職人員的憲法意識,讓他們珍惜憲法賦予的權力,自覺規範自己的行為。

5、為什麼要增強憲法意識?

憲法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我們的一生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護。我們要增強憲法意識,熱愛憲法,捍衞憲法。

6、如何增強憲法意識?

①學習憲法:瞭解憲法內容,領會憲法精神。

②認同憲法:認同憲法的價值,增強對憲法的尊崇,自覺接受憲法的指引與要求。

③踐行憲法:將憲法原則落實在行動上,嚴格遵守憲法,堅決維護憲法的權威。

④宣傳憲法:推動憲法實施,樹立憲法意識。

⑤積極同違反憲法的行為作鬥爭,以實際行動捍衞憲法尊嚴。

第三課第一框 公民基本權利

1、公民基本權利(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的內容

人教版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彙總 第2張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條件:我國公民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2)意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3、監督權。

(1)內容: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其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2)意義: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要求: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依法行使。

4、人身自由

(1)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

(2)侵權行為:①非法拘禁、②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③非法搜身。

5、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侵權行為指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6、受教育權。

(1)含義: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並獲得物質保障的權利。

(2)重要性:教育為個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礎,為人類文明傳遞薪火,成就民族和國家的未來。

(3)國家措施:國家實行義務教育制度、國家制定資助政策等。

第三課第二框 依法行使權利

1、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權利?

①任何權利都是有範圍的。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

②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③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

2、公民怎樣按照正常程序維護權利?

①每個公民都應該樹立按照法定程序辦事的意識,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②公民權利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權利。維護權利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

3、維護公民權利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①協商(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費、勞動爭議和交通事故糾紛等權益爭議)

②調解(我國調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

③仲裁(發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爭議時,根據仲裁協議,自願提交,受其約束。)

④訴訟(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包括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自訴)

第四課第一框 公民基本義務

1、公民基本義務的內容(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

包括遵守憲法法律,維護國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納税、其他義務(包括勞動的義務,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和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等。 )

2、遵守憲法法律

①原因:我國憲法和法律是全國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 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是公民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職責。

②具體表現: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都是遵守憲法和法律的具體表現。

③怎樣做:自覺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我們要自覺學習法律知識,瞭解法律程序規定,同時,以法律來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依法辦事。

3、維護國家利益

①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②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4、依法服兵役

①原因:保衞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為了保衞祖國,我們要自覺履行這項義務。

②我國兵役制度:我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

5、依法納税

①原因:税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納税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

②違法行為:偷税、欠税、騙税、抗税

第四課第二框 依法履行義務

1、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促進權利的實現。

②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

③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如勞動和受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

2、怎樣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①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應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

②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意識、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的義務。

3、為什麼法定義務須履行?

法定義務是由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性。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果公民不履行法定義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怎樣履行法定義務?

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②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

5、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的表現和責任

(1)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公民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沒有實施法律要求做的行為

(2)違反法定義務須擔責:

①違反民事法律,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②違反行政法律,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③違反刑事法律,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第五課 第一框 基本經濟制度

1、現階段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

(1)內容: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2)原因: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3)作用: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綜合國力的增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為人民當家作主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2、公有制經濟

(1)地位: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在經濟中發揮主體作用。

(2)內容:包括國有經濟、集體經濟以及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和集體成分。

3、國有經濟

(1)含義:生產資料屬於全體人民共同所有。

(2)地位 :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

(3)作用 :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對於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和保障國家安全等,具有關鍵作用。

(4)國家態度: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4、集體經濟

(1)含義:生產資料屬於一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

(2)作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於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緩解就業壓力、增加公共積累和實現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3)國家態度:國家保護、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5、非公有制經濟

(1)內容: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等。

(2)作用:在支撐經濟增長、增加税收、擴大就業、促進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3)國家態度:國家保護、支持、鼓勵、引導、激發非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

第五課第二框 根本政治制度

1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地位和基本內容

(1)地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內容:

①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②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

③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其他國家機關;

④實行民主集中制。

2、我國人大代表的職權和義務

(1)職權:審議權、提案權、質詢權、表決權。

(2)義務:必須與人民羣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人民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接受人民監督。

3、為什麼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以來,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展現出蓬勃生機活力。

②實踐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4、如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①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

③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④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

第五課第三框 基本政治制度

1、我國基本政治制度內容:

包括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羣眾自治制度等。

2、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1)地位: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2)意義:

①有利於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進科學民主決策;

②有利於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③有利於凝聚人心,反對分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3)基本方針: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4)重要機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

①政協主題:團結和民主。

②政協職能: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

(5)為什麼堅持中國共產黨?

①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

②(黨的性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

(6)愛國統一戰線包括: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擠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1)含義:我國憲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2)地位: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3)內容:

①我國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機關,在行使一般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同時,依法行使自治權,即根據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特點,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內部事務。

②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民族自治機關必須服從中央的領導。

(4)意義:

①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

②有利於把國家的法律、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

③有利於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

④有利於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基層羣眾自治制度

(1)含義:我國實行基層羣眾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別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2)地位: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3)組織: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

(4)實行城市居民自治和農村村民自治的意義

有利於人民羣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促進社會安定。

第六課 第一框 權力機關

1、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什麼?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①性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代表全國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

②地位:在整個國家機關體系中居於最高地位。其它中央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3、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1)地位: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是本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2)關係:其他地方國家機關都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也受它監督。

4、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立法權:與法有關(如通過、修改、廢除法律等)。如通過《外商投資法》

(2)任免權:對國家幹部的選舉、任命、罷免。

(3)監督權:關於聽取或審查國務院、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工作報告

(4)決定權:通過、批准、決定除法之外的重要文件(如報告、決定、事項等)。

第六課第二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

(1)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元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

(2)產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週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2、國家主席的職權

(1)公佈法律、發佈命令。(如發佈特赦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

(2)任免權。(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祕書長)

(3)外事權。(進行國事活動,接受外國使節;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約定。)

(4)榮典權。(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第六課第三框 行政機關

1、行政機關

(1)含義:行政機關是依據憲法設立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

(2)組成:我國行政機關由國務院及其領導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成。

2、國家行政機關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

①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權力機關通過的有關法律、決議和決定。

②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③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大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3、行政機關與人民的關係?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行政機關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機關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4、行政機關的職權

(1)根據憲法,我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機關層級不同,職權也不同。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行政機關,統一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5、行政機關如何依法行政?

①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②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

6、加強對行政權的監督和制約的原因和要求

①監督的原因:為了防止工作人員出現履職不力、監管缺失,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

②監督的要求:必須加強對行政權的監督和制約,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權責要對等,失責要追究,侵權要賠償。

第六課第四框 國家監察機關

1、監察委員會

(1)性質

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組成:我國設立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上級監察委員會領導下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

(3)職權:依照法律規定,監察委員會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 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國家監察機關與權力機關的關係

國家監察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同時還對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受它監督。

2、監察機關的職責:

(1)監督職責。監督是監察委員會的首要職責。

(2)調查職責。調查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是監察委員會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意義:對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調查,能有效地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減少和遏制腐敗行為的發生,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保持公權力行使的廉潔性。

(3)處置職責。對有職務違法行為但情節較輕的公職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對監察對象所在單位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察建議。

第六課第五框 國家司法機關

1、人民法院

(1)性質: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①分類: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

②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

③專門人民法院有軍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基本職權:人民法院的基本職權是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行使國家審判權。

(3)人民法院行使職權的要求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動中,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對公民權利提供有效救濟和社會保障,捍衞社會公平正義。

2、人民檢察院

(1)性質: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2)分類: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查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3)基本職權

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實行監督,對刑事犯罪行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4)人民檢察院行使職權的要求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必須忠實於事實真相,忠實於法律,忠實於社會主義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七課 尊重自由平等

第一框 自由平等的真諦

1、自由的含義、表現:

含義:自由主要指人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依照自己意志活動的權利。

表現:自由在法律上的體現,就是我們享有的和正當行使的各項權利。

2、擁有自由的意義:

擁有自由,不僅能增強個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發每個人的活力,從而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繁榮。

3、如何理解自由應受必要的限制(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①自由不是為所欲為,它是有限制的、相對的。必要的限制是對自由的保護。

②無限制的自由只會走向自由的反面,導致混亂與傷害。

4、法治與自由的關係?

①自由與法治相互聯繫,不可分割。②一方面,法治標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實現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違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

③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損害。法治既規範自由又保障自由。

5、平等的含義:

在法律意義上,平等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同等情況同等對待;二是不同情況差別對待。

6、平等的意義?

平等是人類的崇高理想,是社會發展的永恆主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之一。

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表現?

(1)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

(2)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違法或犯罪行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二框 自由平等的追求

1、我們應該如何珍視自由?

(1)珍視自由,就要珍惜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正確認識權利的價值

(2)珍視自由,必須增強法治意識,依法行使權利,積極行使和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

2、我們應該如何踐行平等?

(1)踐行平等,反對特權,不享受法律之外的特權;

(2)要平等對待他人的合法權利,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

(3)要敢於抵制不平等的行為,面對不平等現象,我們要據理力爭,依法維權;

(4)公民要增強平等意識,努力踐行平等,把平等原則落實在日常學習、生活和工作中。

3、在現實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現象?危害是什麼?

(1)現象列舉:就業歧視、性別歧視等。

(2)危害:損害了公民的人格尊嚴,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違背憲法精神。

第八課 維護公平正義

第一框 公平正義的價值

1、公平的含義、內涵、要求是什麼?

(1)含義:通常指人們基於一定標準或原則,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態度或行為。

(2)內涵:包括權利公平、規則公平、機會公平等。

(3)具體要求:權利公平,要求每個人依法平等參與社會活動;規則公平,要求每個人受到行為規範的約束;機會公平,要求社會為每個人提供同等的發展機會和條件。P102

2、公平的價值和重要性?

(1)公平是個人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使個人獲得生存和發展的物質條件,讓人感受到尊嚴,從而激發潛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會穩定和進步的重要基礎。公平有利於協調社會矛盾,減少社會衝突,維護社會秩序。公平有利於營造更好的競爭環境,推動社會的秩序發展。

3、什麼是正義的行為?

正義行為都是有利於促進社會進步、維護公共利益的行為。

4、正義的要求:

正義要求依法保障人們的合法權利,要求人們懲惡揚善,對弱者給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證其有尊嚴地生存。

5、正義的價值和重要性?

(1)正義是法治追求的基本價值目標之一。

(2)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重要價值。有了正義的制度,使得弱勢羣體也能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會的關愛;

(3)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維護正義,有利於恰當地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充分發揮人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和諧、安寧的社會氛圍。

第二框 公平正義的守護

公平正義是人類追求的永恆目標,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實現公平正義,是國家、社會和全體公民的共同責任。

一、如何維護公平?

1、個人應該如何維護公平?

(1)面對利益衝突,我們要站在公平的立場,學會擔當,以公平之心為人處世。

(2)遇到不公平的行為時,我們要堅守原則立場,敢於對不公平説“不”,採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營造一個公平的環境。

2、制度保障公平?

制定法律要公平地對待每個人,保障每個人得到他應得的,運用法律來化解糾紛和矛盾時,要公平地對待當事人,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3、個人如何守護正義?

①正義感是公民的基本德行,我們要做有正義感的人,以實際行動維護正義;

②面對非正義行為,一方面要敢於鬥爭,另一方面要講究策略,尋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見義“智”為。

4、司法如何維護正義?

①司法是捍衞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機關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遵循訴訟程序,平等對待當事人,確保司法過程和結果合法、公正;

②國家應該積極推進以司法公正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