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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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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事件發生的場所、地區,分為單位內部事件、公共場所事件、重要地區事件、跨地區或全國性事件。可以針對特定事故類別編制專項應急預案,並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應急準備活動。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2021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4篇)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2021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4篇)

 

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峯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衞生及危害人民羣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峯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衞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聯繫電話:二分隊隊長。聯繫電話:xx;同時組建應急信息及後勤保障小組,組長:xx;聯繫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繫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6台,102座,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峯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峯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衞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防控責任人:

2)公共衞生突發事件防控責任人:

 

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理文物安全中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與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和影響,建立起信息暢通、反應快速、高效運轉、指揮有力、職責明確、臨事不亂的應急機制,根據國家、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文博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文物安全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稱文物突發事件,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發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護工作秩序的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建築物坍塌、文物被盜挖、盜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荊州區轄區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等文物收藏單位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預防文物安全突發事件始終放在各項工作首位。

(1)各級領導要把文物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教育全體職工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

(2)文物部門和文物收藏單位要切實抓好文物安全檢查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層層明確和落實責任。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對查出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3)加強文物安全防範體系建設,健全和完善保衞機構和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加大對館藏文物安防、消防設施配備的投入。

2、依法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文物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文物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並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文物主管部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等單位要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預案,在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採取果斷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減少危害與損失。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區公安分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產局、紀南鎮、八嶺山鎮、馬山鎮、川店鎮、郢城鎮、李埠鎮、太湖港管理區、菱角湖管理區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由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局長任副主任。

(二)職責

1、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1)根據文物安全形勢,判斷文物安全應急狀態,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並組織實施。

(2)督導各責任單位開展文物安全應急工作。

(3)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根據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2)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

(3)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應急行為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4)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負責收集文物安全信息,做好文物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和預防工作,完善文物保護管理機制和基層文物保護網絡建設。

區公安分局負責預防和打擊文物犯罪,偵破文物刑事案件,有效遏止文物案件發生。

農業局、林業局、水產局、紀南鎮、八嶺山鎮、馬山鎮、川店鎮、郢城鎮、李埠鎮、太湖港管理區、菱角湖管理區負責日常的文物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工作,制定相應的文物安全應急預案和措施。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採取應急措施,開展組織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上報處理。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文物保護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監測,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物管理所、文保哨人員在日常巡查和檢查中,對發現的潛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2、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文物收藏單位共同負責落實收藏文物安全保衞工作;加強安全保衞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對文博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並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預警支持系統

文物保護單位應明確重點防護部位。加強對文物安全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報警通訊設備;預留消防通道。

四、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可能導致古建築被毀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已經或可能導致縣級和一般文物遺址點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在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體制。指揮部負責全區特別重大、重大文物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鎮、管理區和有關局負責本轄區和直管單位較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1小時後,鎮、管理區和有關局接報後應及時向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辦公室報告。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接報核准後,立即向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市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接報後2小時。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二)報告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

1、未經報批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施工的;

2、在施工中發現重要文物,經文物部門制止,施工單位拒不停工的;

3、因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預知因素,造成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嚴重損壞的。

(三)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和文物損失情況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件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及效果;

5、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進行研究分析和確認,確認出現文物安全應急狀態後,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對應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1、各文保所、文保哨人員在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向所在鎮、管理區、公安派出所和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報告。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件調查核實、確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調查情況。

3、公安部門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4、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迅速執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減少危害與損失。

5、本預案啟動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措施。

(二)應急終止

當文物安全應急狀態消除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向區政府提出終止實施文物安全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准後,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狀態。

(三)新聞發佈

新聞發佈工作按照《荊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七、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文物突發應急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文物突發事件中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行政機關領導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開展文物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不按規定上報或者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的;

(三)不服從上級行政機關對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領導和組織管理的;

(四)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置文物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五)恢復重建工作不力的;

(六)其它需要追究的。

八、考核

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對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的文物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考核體系,將文物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九、附則

(一)本預案由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持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信息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136*********孫**:137********劉**:137*********

黃***:138**********李**:130*********李春:138*********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類型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衞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衞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羣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區、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絡,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衞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衞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發送事件的相關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保衞處負責通信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信息。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衞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持。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衞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污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衞處備案。

 

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4

 

為了積極做好預防各類公共突發事件,確保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有關精神和我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本應急預案適用於火災、重大集會、水災、地震、本土防空、暴力入侵等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衞生類事件。

一、成立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園長)

副組長:***(保教主任)

成員:***(保健醫生) ***(安全員) 二、成立基本應急小組

1、安全保衞小組:各班班長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

2、醫療救護小組: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3、綜合信息小組:

職責:實時紀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彙報,並負責向新聞媒體報送真實材料。

三、建立保障機制

1、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識教育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綜治安全】,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將安全教育融入幼兒園一日生活教育中,定期開展保教人員安全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健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家長會、告家長書和家園聯繫欄向家長宣傳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及要求,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嚴格門衞制度,加強門衞值守和管理,作好來客來訪人員的接待,及時掌握流動人員信息。

3、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信息網絡:門衞——分管園長——班長;園長為最高級網絡第一責任人。

4、建立問題人員信息檔案,隨時掌握其動態,發動一切力量,做好問題人員的思想工作。

5、作好預警聯動,在作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的同時,與社區、應急指揮中心、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建立聯動機制,保持信息暢通。

一旦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突發處置應急工作機制,開展各種施救和善後處置。

1、及時向110、轄區派出所,就近警亭呼救;

2、發生火災時,指揮和報警同時進行,着火點附近的教師就近取滅火器滅火,其餘人員指揮撤離;發生地震時,各班教師立即到本班,組織指揮幼兒疏散到教學樓前空曠場地。教師要注意踩踏事件,本層樓教師要負責幼兒在經過樓梯時的安全,最後一名幼兒離開本班教室,安全通過樓梯後教師方可尾隨本班最後一名幼兒撤離。就近的人員協助疏散,並由就近保安或行政人員切斷電源總控制。

3、幼兒園行政、現場保教人員(未帶幼兒的)和保安人員一起,堅決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並請求現場家長的幫助。同時,根據事態情況,或立即關閉園門,而各班級或立即關閉活動室門,帶領幼兒躲避,或將幼兒疏散到安全地帶。

4、在前來施救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5、保健醫生開展查詢和施救工作,必要時向“120”呼救。

6、事態一旦得到控制,班級保教人員立即開展安撫學生的工作,必要時,通知家長來園。

7、對突發事件的經過書面向教育局、社區等相關單位彙報。事後,認真總結,查漏補缺,獎懲分明,必要時,對相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