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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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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醫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節總則
一、依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實施辦法》以及河北省相關文件、條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突發事件是指:
1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即: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 、突發災害性事件及社會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飛行事故、重大社會治安事件等。
三、當發生上述所列突發事件時,醫務科、總值班必須於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甄別,由主管醫療副院長以及醫務科根據事件的性質,涉及的人員數量,所需調用醫療救治和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由總指揮宣佈本預案的啟動。
四、科室、部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科室、部門的相應措施,並有培訓、檢查落實情況的記錄。
五、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堅持病案書寫及管理制度;堅持三級查房制度:堅持會診制度等保障醫療安全的各項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
第二節人員準備
一、各臨牀科室主任、護士長、急診科人員全天候準備人員,建立有效的通訊網絡,隨時準備應付突發事件。
二、夜間各科值班人員隨時準各聽從院總值班調遣。
三、醫院根據突發事件的臨牀特點隨時組成具有明顯專業特點的專案組,安排專業人員承擔主檢醫師工作,指導臨牀工作。
四、科教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全院臨牀、醫技科室應急措施的人員培訓。
五、全院各部門主任,負責將《應急預案》灌輸至本部門內的每一位職工(包括臨時工),並定期進行演練。
六、指揮中心及醫務科接到需派出醫療隊任務時,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據要求迅速做出人員安排,報醫務科組隊;夜間由院總值班根據專業需求從值班醫生中選派,並通知當事科室主任進行人員補充。
七、總務科全面負責外出醫療隊的生活支援、醫務科全面負責外出醫療隊的業務支持。
第三節報告制度
一、任何部門及個人對突發事件必須立即據實報告醫務科或院總值班,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告內容包括:
1 、病、傷人員數量。
2 、病傷情況。
3 、參與救治科室。
二、醫務科或院總值班根據職責迅速向主管院長彙報。
1 、突發事件的性質。
2 、病、傷人員數量及病、傷狀況。
3 、參與救治科室。
4 、需要調用的人員、藥品及設備。
三、主管院長親自或委託醫務科按照程序向上級醫療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醫務科定期向全院通報疫情。
五、醫院指派醫務科專人負責突發事件或疫情,上報保衞科負責向公安部門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向外界散佈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需立即報告醫務科或院總值班:
1 、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 、發現甲類傳染病(霍亂、鼠疫)和乙類傳染病中SARS 、AIDS 、炭疽的患者、病源攜帶者以及疑似病人。
3 、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
4 、發生或可能發現原因不明的羣體性疾病(發生人數)。
5 、發生劇毒物品、放射源物品丟失。
6 、接診重大意外事故、知名人士、外籍及境外人員、保健對象、大型活動的特殊情況、飛行事故、重大社會治安事件羣體患者。
第四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主要責任科室:
醫務科、護理部、門診、急診、臨牀科室、放射科、檢驗科。
二、各責任科室定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及演練;並儲備一定數量的所需防護用品。
三、傳染病預警機制
1 、全院及各部門,為了落實“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要求,必須建立相應的預警機制
2 、預警分級
① 三級預警:外地出現疫情,本市無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證正常醫療秩序的前提下,由醫務科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採購中心及總務科提供必要的物資儲備。
② 二級預警:本市出現疫情,本院接診疑似或確診病例,未開放隔離區時,做好全面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加強消毒隔離制度的監督指導和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保證醫療工作的正常進行。
③ 一級預警:全面啟動本預案,開放隔離區,整合醫療資源,停止探視。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責任科室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崗位,並準備後備梯隊人員,服從院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五、強調各科協同,局部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
六、嚴格執行各項診療常規。保證病歷資料的科學性及完整性。
七、設置警戒線,所有參加救治的人員均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治區域,並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員離開。
八、SARS 及腸道傳染病的應急預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嘔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標本。
十、未經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隨意處置。
十一、在市、區CDC 人員到來之前,醫務科人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劃定對象,實施監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經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轉出病人。
第五節突發災害性事件及社會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一、主要責任科室
醫務科、護理部、門診、急診、臨牀科室、放射科、檢驗科、藥劑科、總務科
二、各責任科室定期組織全體人員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及演練;並儲備一定數量的所需防護用品。
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責任科室人員必須時刻堅守崗位,並準備後備梯隊人員服從院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四、強調各科協同,局部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
五、嚴格執行各項診療常規,保證病歷資料的完整性及嚴肅性。
六、設置警戒線,所有參加救治的人員均有義務組織無關人員進人救治區域,並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員離開。
七、按照統一要求,主治科室負責在患者左胸前分別掛上相應色帶(死亡為黑色;輕、中、重傷為紅、黃、藍色色帶)。
八、對於需手術治序的患者,儘可能安排在大手術室進行,並根據需要開放門診科室手術室。
九、和市血液中心保持密切聯繫,保證血液供應。積極使用自體血回輸技術,減少血液需求。
十、各科室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收治需住院的患者。
十一、未經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轉出病人。
第六節保障工作
一、人力資源保障
1 、派出人員的統計及分類管理。
2 、調配院內人力資源。
3 、兑現獎懲。
二、信息保障
1 、檔案室負責收集相關疾病的最新態勢,瞭解最新的診斷標準、診序方法。
2 、計算機中心維護信息系統,做到信息準確,運行正常。
3 、檔案室隨時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填寫表格,進行上報。
三、設備保障
1 、總務科保證重點部門設備完好,隨時可用.
2 、隨搶救進程及時提供所需設備。
3 、隨時進行搶救設備的現場維修。
四、後勤保障
1 、總務科保障搶救所需的戰略物資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給。
2 、保證電力、熱力、通風、水源的供應。
3 、保證通信暢通,並具有隨時增加通信的能力。
4 、保證運輸車輛的完好,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調用急救車。
5 、保證臨時設施的建設。
6 、總務科保證參與搶救人員的膳食供應。
7 、總務科保證醫務人員臨牀使用衣物的及時洗滌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 、遇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需劃定隔離區時,保衞科及時提供人員,並設立專人進行保安,阻止無關人員進人隔離區,患者及可疑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救治區域。
2 、遇有突發災害事件及社會治安事件時,保衞部門必須及時對電力、熱力及通訊部門採取保護措施。
3 、與公安部門保持聯繫,實施對嫌疑人的監控。
六、生活保障
1 、院辦、黨辦負責做好醫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對醫務人員家屬的解釋與安撫工作,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總務科保證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的食宿及身體健康。
2 、總務科保證參加搶救的醫務人員食宿及身體健康。
第七節突發事件醫療救助實施細則及流程
一、突發事件醫療救助實施細則
突發事件為:
1 、化學物品中毒;
2 、批量消化系統中毒(食物);
3 、批量呼吸系統傳染病;
4 、批量消化系統傳染病。
5 、批量外傷(車禍、公共場所擠壓傷、爆炸等;
突發事件地點:
1 、本市本區;
2 、本市外區;
3 、外地;
4 、本院。
突發事件的搶救分類:
1 、院前搶救;
2 、院內搶救。
突發事件的通訊系統手段:
1 、電話2 、手機3 、網絡4 、人工。
突發事件的交通工具:
1 、救護車(120 ) ;
2 、本院車輛;
3 、出租車;
4 、社會車輛。
突發事故的信息傳遞系統:
1 、總值班;
2 、醫務科;
3 、急診科;
4 、主管副院長;
5 、院長;
6 、各級衞生局/CDc ;
7 、其它醫院:
8 、政府相關部門;
突發事件的指揮系統:
1 、院長;
2 、主管副院長;
3 、醫務科、護理部;
4 、各科主任;
5 、各級醫師;
6 、醫療、護理、行政職能部門;
7 、上級指揮部。
突發事件的物資準備:
1、藥品;
2 、物資器械(氣管插管、氣管切開包、擔架、各類夾板、頸託、繃帶、手電筒、蠟燭簡易呼吸器.
3 、救護車;
4 、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對講機;
5 、食品、水。
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關人員必須清楚。
突發事件的外派醫療隊:
1 、領隊:院長/副院長/醫務科/科主任。
2 、人員依突發事件派出專業人員並定人數,一般醫生5 人、護士3 人。
3 、人員依上級需要而定出哪一級專業人員承擔。
4 、按專業不同分別確定派出人員名單。
5 、院內接到通知後應在不超過30 分鐘內,人員、物資、藥品、救護車均必須到達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發。
6 、隨時與醫院指揮部聯繫通報情況。
7 、服從現場指揮部和上級指揮部的安排。
8 、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護、避免醫療隊人員傷亡;
突發事件的外派醫療隊:
1 、化學物品中毒:
① 領隊:院長/副院長/醫務科/科主任。
② 隊長:1 人(臨時確定)。
③ 隊員:護士2 名、內科系統醫師l 一2 名、外科系統醫師l 一2 名。

2 、消化系統(食物)中毒、消化系統傳染病:
① 領隊:院長/副院長/醫務科/科主任。
② 隊長:1 人(l 臨時確定)。
③ 隊員:護士2 名、內科系統醫師1 名、外科系統醫師1 名。
3 、呼吸系統傳染病:
① 領隊:院長/副院長/醫務科/科主任。
② 隊長:l 人(臨時確定)。
③ 隊員:護士2 名、內科系統醫師1 名、外科系統醫師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