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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校園登記制度2篇 校園安全之良策:完善進出校園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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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校園登記制度是指對學校進出人員進行實名登記管理的制度。該制度可以加強學校安保管理,提高校園安全係數,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同時,該制度也有助於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進出校園登記制度2篇 校園安全之良策:完善進出校園登記制度

第1篇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國小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國小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國小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繫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進出校園登記制度2篇 校園安全之良策:完善進出校園登記制度 第2張

第2篇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着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2、週五8:40—11:40,21:00以後。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