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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狀參考8篇 民事起訴狀模板及實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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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狀是民事訴訟程序中最主要的文書之一,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陳述。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和掌握民事起訴狀的寫作技巧,我們精選了一些樣本進行參考,歡迎廣大讀者前來學習研究。

民事起訴狀參考8篇 民事起訴狀模板及實用指南

第1篇

原告:陳,性別:女,民族:漢,1971年2月11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xx省xx市xx街道xx村

原告:陳,性別:男,民族:漢,1944年4月25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xx省xx市xx街道xx村

被告:張,男,x年11月13日生,漢族,住xx市xx區文清路28號,身份證號碼:

被告:南新源稀土熒光材料廠,住所地:xx縣紅金工業園區;法定代表人廖,該廠廠長。(該廠可能已經註銷,但該合夥企業承擔無限經濟責任公司),廖是合夥負責人。

被告:廖,男,x年10月生,漢族,xx省xx市xx區人,住xx市西府隍廟背9號。

被告: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東陽市xx鎮.傳真:

被告:饒,男,成年,漢族,xx省xx市xx區人,住xx市環城路14號。

1、 依法判令張歸還借款本金312萬元,支付利息156萬元,違約金4900萬元,合計支付伍仟叁佰陸拾捌萬元。

或1:依法判令五被告連帶清償本金加利息及違約金的債權9950726.68元。

2、 依法判令其它4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訴訟標的5368萬元時)

x年3月5日,張向原告陳借現金500萬元,並由蔡律師起草借款協議書,陳代陳簽字後,借款協議書產生法律效力。但至x年底,被告張惡意違約,夥同廖、饒、何共同策劃了一起捏造事實、無中生有的惡意訴訟,頭牌律師,理工大學教授違背職業道德,幫助張搞惡意訴訟,12月23日中院在查封陳多處時值370萬元現值1000萬元房產之後,又濫發民事裁定書,凍結了陳500萬元借款。中院x年12月23日發出的()中民二初字第2號民事裁定書,要求張協助執行下列項目:凍結陳、陳在你處的股權轉讓款壹佰壹拾萬元正(含股權轉讓款利息),凍結期間,未經本院允許,禁止向陳、陳及他人支付上述股權轉讓款。一個虛假訴訟標的只有80萬元的官司財產保全需要那麼多嗎?説明這起虛假訴訟完全是為張想賴賬服務的。

x年1月7日,中院法官、温,明知法律卻故意違反法律,對來代陳討要約定還款付息的陳實施突然襲擊,當面送達了虛假訴訟案的起訴書,傳票和訴訟財產保全裁定,並進行長時間談話,作了筆錄,企圖套取口供。在這起虛假訴訟案中,法官、温,理公律師事務所律師、扮演了極其不光彩的角色,留下了張、廖、饒故意共同侵權損害原告和x公司合法正當權益的證據。1月7日當日在蔡xx辦公室我批評了張,張説:x年12月18日起訴狀與他無關,是廖和東陽人想害陳,要搞死他。當時蔡、馬在場。我還在xx公司的起訴書上寫了四句話:疑義相與析,奇文共欣嘗,糊塗何,官司必自傷。x年1月7日用蔡律師的傳真機,傳真到何xx辦公室。後來經過調查澄清,xx公司申請撤訴,損失了7758.50元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8027元和一大筆律師費。是否還有與法院法官打交道的交際費,我不知道。

?補充協議書》中陳與張明確約定:若本協議得到切實履行,陳保證不追究張借款協議的違約責任。從20xx年1月8日到今天,張沒有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切實履行《補充協議書》,故陳仍有權按《借款協議書》的約定要求張支付違約金。並要求與張共同侵權的其它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因為事發突然,陳那天心理壓力很大,深感廖、張在xx辦人情關係案的政治能量十分巨大,聯想在中院已經打過的四個官司,幾乎沒有一個公正的判決,而且有的是中院法官故意判錯的。深刻認識到中院某些法官非常懂法但敢於違法。其中承包合同官司當時還在xx省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毫無音訊,誰都説沒有希望,都説即使抗訴後,再審也很難勝訴,直到x年11月12日才終於有了糾錯的()中民字第19號判決書,公正改判。所以,陳那天非常氣憤,也非常悲觀,憂慮這一實在反常的惡意訴訟之後還會有多少個惡意訴訟?為兒子陳憂心。

x年1月7日在回xx省的火車上,陳與張通了很長時間的電話。最終口頭談成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由蔡和馬作為中間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張在蔡律師起草的協議上親筆作了修改,蔡律師將張親筆起草的協議稿傳真給我辦公室,然後我打電話給馬錶示同意,約定第二天傳真至x公司請在那裏的陳簽字蓋章,我第二天坐長途汽車去了東陽。也就是説,傳真訂立合同時,在,在,我在東陽。我看到的傳真件是董事長何辦公室轉交給我的,我之所以這樣做,我需要第一時間瞭解態度,以便採取相應的對策。

因為後來張及既不同意轉讓股權,也不肯還本付息結清債權。陳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立案後開庭前,由於時任寧波市市長的毛光烈(現任xx省副省長)非法干擾司法,據説他親筆書寫的批示把xx市人民法院院長嚇壞了。該案xx市人民法院沒有開庭審理,而是作出了中止審理的裁定。從此這筆債權拖了下來。

張一個小老百姓,很難説動毛光烈冒天下之大不諱非法干預司法,我懷疑是有人給毛光烈打招呼,做了工作。

因為蔡律師的語文水平不高或是太高,對公司法等法律的規定有錯誤理解,後來又忘卻初心故意曲解,又常常以法律權威自居,其對自已撰寫的協議書真實意思的解讀不準確,誤導了,誤導了xx公司,誤導了張,或許不是故意的,但卻給多方造成了嚴重後果,官司久拖不決,曲折反覆。直到x年1月,終於認識到自已的錯誤,主動邀請被侵權七年的法定代表人陳到東陽市談判,達成了和解協議,給了1000萬元。陳認為事情了結了,很滿意,但我很不滿意。因為那次談判我沒有參與,沒有將張債權義務一併處理好,且打包費太少,我為他設定的底線1500萬元沒有達到。由於法院確認協議有效,判決和執行非常偏面,甚至是明目張膽的違法,向張付了612萬元,且什麼都沒有拿到,經過艱難訴訟,通過兩個民事判決()民二初字第3號,()中民二終字第78號生效才確認了其中的300萬元享有25%,股權但申請強制執行也沒拿到股權。另外的312萬元26%股權再也不可能拿到了,只能主張債權本金及利息。x公司沒有將陳xx500萬元債權轉讓款記入賬中,更沒有付過陳一分錢了,好在是親兄妹,沒有打官司,但心裏肯定不愉快。

11月17日x公司決定將標的1000萬元左右可主張債權轉讓給了陳和陳,踏上了更艱難更有希望的訴訟之路。我認為五被告這1000萬元債權均有連帶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賠償標準張和陳《借款協議書》約定的違約責任依然有效。請貴院認真審理、公正判決。

(按蔡律師發明的懲罰性違約金約定計算,張至少應付陳xx4900萬元違約金)。

民事起訴狀參考8篇 民事起訴狀模板及實用指南 第2張

第2篇

原告:王某,男,漢族,x年8月17日出生,住xx市東段72號開元小區2號樓。手機:

被告:米某,女,漢族,x年5月19日出生,住x局友誼東路家屬院,手機:

二、 二人共同財產均分;個人物品、影訊資料、證件歸個人所有;

原告與被告於x年8月16日登記結婚。由於婚前相互缺乏深入瞭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後生活中發現被告性格、生活習慣、為人處世、對待親人等方面差異很大;無法溝通,經常為瑣事發生爭吵,導致感情日益淡薄。婚後被告經檢查(因婚前一直拒絕進行婦科檢查)發現患有婦科疾病加之其心理障礙,所以,從x年8月26日至今雙方之間既無親密行為,更無性生活。從婚後不同牀居住,到x年8月被告離家至今,我們因感情不和實際分居已兩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了。由於雙方性格不和,被告常將離婚二字當口頭禪,去年給原告母親發短訊説好合好散要與我離婚(證據一),根據她提出的離婚要求,原告於x年10初起草了《離婚協議書》送交被告,但其故意拖延、不予表態,而其實際上在做着離婚準備,為達到離婚之目的,她卻採取了先下手為強的如下行動:

1、被告又將婚後家庭共同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原告方為與被告結婚,從裝修新房、辦婚事(含彩禮3萬)已花費二十餘萬元,而今落個人財兩空。婚前被告就將原告家的全部傢俱家電拉回她家,計有(海爾冰箱、松下洗衣機、東芝50寸背投電視機、格蘭仕微波爐、美的飲水機、音響5.1聲道、1.5米大牀、1.0米小牀、牀墊、沙發、茶几、得意灶具、帥康抽煙機、西貴電熱水器、落地窗簾等);婚後被告於 x年 8月25日當我不在家時,將我們新婚不久的夫妻共同財物非法轉移一空(證據二)至今未歸,據説是分兩輛車運走的,包括:汽車(鑰匙、發票、產權證)及婚房內的部分家電、傢俱(證據三)包括原告的身份證,不知去向,被告的行為實現了其金錢至上、物質第一的價值觀。

2、嚴重侵犯我的名譽權。被告為了達到離婚之目的,不惜採取造謠污衊的手段,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致使我的名譽權和身心受到極大的損害,使我非常苦惱,抬不起頭、説不起話,在單位和社會上造成極其負面的影響。被告的行為充分反映了她冷漠無情、損人利已的人生觀。

3、由於被告婚後對家庭極不負責的態度和其為所欲為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對我和家人(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造成不可彌補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原告實在無法忍受,已經喪失了共同生活的信心,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夫妻感情,確已徹底破裂、婚姻關係名存實亡。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由於婚前彼此不夠了解,缺乏感情基礎;婚後因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存在差異,既無法共同生活,更無法建立感情。且被告亦多次提出離婚。為了使原告早日從痛苦的婚姻中解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3篇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二、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原告於××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繫,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説,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第4篇

原告:河北x有限公司(仲裁被申請人),住所:x區和平西路號。

被告:(仲裁申請人),男,漢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區龐各莊鎮早花西巷x號。

原告因與被告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京x勞仲字(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以下簡稱裁決書),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1、判決被告與原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原告不予承擔被告加班工資。

引裁決書第四頁:本委認為:雖然(仲裁申請人)自x年6月11日起即在xx區龐各莊鎮農業基地工作,但其主張與xx公司(仲裁被申請人)一直存續勞動關係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本委不予採信......這説明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在經營農業基地的時候被告與其就不存在勞動關係,而原告與xx公司簽訂委託經營合同接手該農業基地後,在沒有其他任何補充證據的情況下裁決書認定被告與原告存在勞動關係,同事實,同證據,裁決書卻做出截然相反的事實認定,這顯然存在事實和邏輯上的矛盾。

二、原告與被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原告不應承擔被告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1、被告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與原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也沒有提供任何能證明其休息日加班的證據,裁決書僅僅依據原告沒有提供工資與考勤記錄,就裁決原告承擔責任,這顯然是對原告的極大不公平。

2、原告與xx公司簽訂的《委託經營合同》第四條明確規定原告是為xx公司的員工提供工資和福利支持。但裁決書已經認定被告與寶能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被告不是xx公司的員工。原告接手農業基地後,被告與原告也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原告不應該承擔被告加班工資的責任。

3、被告與原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所以裁決書適用法律錯誤,裁決書不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因此裁決書不應該裁決原告承擔被告加班工資。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5篇

原告:黃,女,xx年4月11日出生,漢族,住址:廣東省xx市xx鎮xx居委會xx村21號,身份證號碼:.

被告:樊(又名:樊),男,x年4月4日出生,漢族,住址:廣州市xx區xx街巷4號,身份證號碼:.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償還所欠借款餘款捌拾壹萬貳仟叁佰零肆元整,合計人民幣812304元;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以上款項從x8年7月21日至x0年6月30日(暫計至起訴時止)的利息,合計人民幣53835元。

x8年5月18日,被告樊(又名:樊)因欠缺資金,以宅基地使用證作抵押向原告借款捌拾陸萬元整(¥860000元)。雙方簽訂了《協議書》,約定借款期限為壹年,還款期限為x8年7月21日至x9年7月20日,並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條一份。借款後,被告於x8年12月9日歸還了伍萬元整(¥50000元),餘下捌拾壹萬貳仟叁佰零肆元至今未還,經原告多次追收無果。

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協議書》合法有效,受我國有關法律的保護,現被告的行為已違反雙方協議的約定,按《合同法》第207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3條的規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53835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現行利率水平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鑑於上述事實和理由,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6篇

告:a,女,x歲,x族,農民,家住本市七星區x路號。

被告:c,男,x歲,x族,農民,家住本市雁山區x鄉x村x組x號。

2,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返還房屋一間,並停止入住;

3,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原告與被告系堂嫂與堂弟關係。原告為甲長子媳婦,育有一子b,甲長子於x6年車禍身亡,之後原告承擔着贍養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邁,無生活來源。被告為甲乙親生次子,自幼被送養甲兄d收養。e為甲乙之女。x1年3月,甲離世,留下與乙共有房屋五間(位於市七星區x路x號),無遺囑。甲死後,乙、原告、被告、b、e就房產歸屬發生爭議,隨後,在d的慫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間房中的一間。被告作為d的養子,未對甲履行贍養義務,原告認為被告無房屋繼承權,現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佔。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第7篇

原、被告於x年認識,x年3月7日登記結婚,婚後生一子顏寶慶。自x年認識原、被告均在打工 。

由於原、被告結婚前瞭解不夠,婚後發現雙方性格嚴重不合。尤其讓原告難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認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大部分時間泡在彩票點,從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務。並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麼不順心的,對原告輕則辱罵,重則毆打。原告的身心處於極度的壓抑狀態。這一切嚴重傷害了原被告間的夫妻感情。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訴來貴院請求判決如訴所請 。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8篇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損害賠償金80000 元(具體詳見清單);

x6年4月1日下午一時許,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助動車正常行經××市××路與××路交叉路口時,遭遇被告胡×駕駛的小客車(牌號為×××××)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並致使原告的助動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 醫院治療,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壓痛、耳聾等。後經××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1)。原告又於 x6年6月18日,經××鑑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 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遺留頭痛、頭暈,左耳偉導功能障礙,屬十級傷殘 (見證據2)。又於x6年7月30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臚腦受傷, 醫院於x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書,要求原告應住院手術檢查,但由於住院手術檢查費用高達1萬餘元,且當時原告經濟窘迫而被告拒絕作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原告不得不放棄了住院手術治療的機會(見證據4)。現已造成原告留有後遺症,經常頭痛、頭暈、耳鳴等,不得不被原單位解僱,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於事故原因,原告助動車損壞嚴重,至今仍在被告處。且由於被告未履行修繕和歸還義務,現已造成助動車報廢,使原告經濟損失6000元。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並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