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職場 > 活動策劃

珠海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活動策劃 / 發佈於: / 人氣:1.77W

珠海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

珠海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減證便民”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33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本市各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依申請的行政事項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羣眾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解決企業和羣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統籌協調機制。由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橫琴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作為成員單位,建立市級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有關單位)

(二)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市直有關部門在本系統範圍內,對通過我市地方性法規自行設定並在證明事項清理工作中明確保留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情況進行認真評估,確定在全市範圍內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在2021331日前向社會公佈,同時報市司法局備案。對國家各部委、省各有關單位明確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事項,應嚴格遵照執行。(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

(三)規範告知承諾制工作流程。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應當按照全面準確、權責清晰、形式統一的要求,編制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製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各級行政機關要在2021415日前完成工作規程的編制,並向社會公佈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方便申請人查閲、索取或者下載。(責任單位:各區、各部門)

(四)加強事中事後核查。各級行政機關要根據不同證明事項的特點,分類確定核查辦法。應當將承諾人的信用狀況作為確定核查辦法的重要因素,並根據辦理該行政事項的年受理量、獲取相關信息的難易程度、日常監管手段以及因不實承諾引發的社會危害程度、風險防範措施等情況,明確核查時間、標準、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要充分利用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粵政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者區塊鏈技術等收集、比對證明事項相關數據,實施在線核查。確需進行現場核查的,要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提高核查效率。建立數據共享和聯動協查機制,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建設市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信息共享平台和協查平台,通過線上跨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串聯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實時查詢;相關數據不宜網絡共享的,可通過協查平台請求其他行政機關協助核查,被請求協助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履行協助義務,不得推諉或者拒絕,確有原因不能提供協助的,應當及時説明理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好有關個人信息和商業祕密保護工作。對於國家各部委、省各有關部門確定的核查辦法,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五)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各級行政機關要梳理工作環節中的風險點,深入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規範化標準化,制定防控措施,認真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做到全覆蓋、全過程監管,最大程度降低承諾風險。要建立完善告知承諾制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將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及時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對涉及經濟利益價值較高、事中事後核查難度較大的事項,各級行政機關可以探索引入責任保險制度,降低實行告知承諾制可能引發的行政賠償風險。(責任單位:各區、各部門)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1310日前)。橫琴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傳達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專班,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

(二)實施準備(2021415日前)。各級行政機關要科學編制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製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門户網站公佈實施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目錄。

(三)全面推行(202161日前)。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證明事項,凡是與企業和羣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原則上都要實行告知承諾制,特別是涉及户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方面的證明事項,要儘快實行。

(四)檢查驗收(20211231日前)。202110月開始,市政府將組織對各區、各部門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進度、質量、效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點工作。各區各部門要以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為重要抓手,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和羣眾負擔,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便利人民羣眾生活。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區、本部門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本區、本部門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司法行政、政務服務、信息公開、發展改革、市場監管、民政、公安、財政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瞭解掌握有關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舉措、結果有考核。

(三)大力宣傳培訓。要組織開展告知承諾制學習培訓,加強對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的宣傳,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營造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良好氛圍。探索建立推進成效評價機制,對照企業和羣眾的有關評價意見,持續改進工作,不斷提升企業和羣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四)加強檢查指導。各行政機關要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細化各項工作流程,逐項抓好推進工作落實。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協調,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工作順利推進。